記一次被「最海島」「趣旅」坑爹的帛琉行程
雖然我是一名潛水教練,不過多多少少也算是旅遊行業的從業者,也深知旅遊服務行業的不易。
在見識了兩個月旅行社常用的「拖」字訣,不處理問題的態度之後,曝光這家失得企業應該也是作為從業者的責任和義務。
事件起因:
二月初,通過「最海島」網站,聯繫上了號稱全球海島遊資源供應商「最海島」(曾用名「趣旅」,公司名字「深圳僑中旅遊服務有限公司」),訂下了五一期間澳門往返帛琉的團隊機票。從這裡就是整個行程坑爹的起點。
先看下「最海島/趣旅」自己的宣傳是怎麼說的,產品資源豐富,平台交易便捷,預定價格保障,提供優質服務。我就針對這四點,一點一點撥開看「最海島/趣旅」是怎麼給消費者提供服務的。
「最海島」產品資源豐富--違規的豐富
從我們3月2號與「最海島 /趣旅」所簽訂的合同中明確指出,我們預定的機票是4.26號(澳門--帛琉ED5168)以及5.1號(帛琉--澳門ED5167航班)。
在3.15的時候,我們收到「最海島/趣旅」給的一張圖片通知,「因為包機商沒有如期支付包機款項,造成航班取消」。
WTF?!你們不是號稱自己就是包機商么....好了,問題出來了總要解決問題吧。
於是與「最海島/趣旅」的銷售取得聯繫,得到的結果如圖:
回復說讓我們搜集票損,上報給航司。當然我們雖然無奈,但是也還是配合,好好的整理完所有的票損,提交。然而之後更一個航空業內的朋友聊天的時候,居然發現,這個航班根本就沒有通過通過航司的審批!!!!
意思就是說,號稱全球最大海島旅遊資源供應商的--最海島/趣旅/深圳僑中旅遊服務有限公司,出售給我們的航班根本就沒有通過航管局的批准!!!在後期的溝通中,我也提到這個問題,對方也一直迴避未做回復,當然這是後話。
所以這裡我應該有理由猜測,是不是我們簽訂合同的時候,根本就沒有這個航班,而不是航班取消。另外所謂的產品豐富,是不管這條線路是否符合規定,得到審批,咱先賣了再說?不夠人我們就把行程取消了就行,人夠了就成團?
總結:號稱「產品資源豐富」的「最海島/趣旅/深圳僑中旅遊服務有限公司」,像這樣沒有得到航管局審批的航班,你們還有多少?
「最海島」平台交易便捷--平台是大爺,你才是孫子
在我把團隊所有名單及護照都提交給「最海島/趣旅」的銷售之後,我起碼幫他核對過四次出行的名單,後來發現我變成了這位銷售的助理:
口口聲聲說自己也在核對,連表格上第一個名單都出錯,你敢告訴我你自己親自核對過?
自我評價一下,我真的還是挺能體會從業者的不容易,所以一遍一遍核對之後,我還在跟「最海島/趣旅」的銷售打趣,也告訴他從我的客人把護照交給我之後,所有的核對工作儘可能自己完成,好歹咱做的是服務業.
好了,這是小事,無非就是自己麻煩一旦而已。但是要說「最海島/趣旅遊」如宣傳一樣交易便捷?我是真心沒體會到。
「最海島」預定價格保障--各種拖延退款,各種不處理問題
分兩點來說吧:
1.因為航班更改的原因(原定於26號澳門出發,後來更改為27號香港出發),造成團隊成員更改機票,或者在澳門產生多餘住宿的行程損失。按照之前與「最海島/趣旅」的銷售人員溝通,我們協助安排,爭取把損失降低到最小。所以部分成員更改機票,改簽成本過高的,選擇在澳門停留一晚前往香港。所有票損信息,我們在4月12號提交給"最海島/趣旅「的銷售人員。到目前為止,我們仍然沒有收到對方處理票損的準確回復,唯一準確的就是「拖」,能拖多久拖多久
借口1: 需要等待航空公司來給我們賠償
反駁:我與包機商「最海島/趣旅」簽訂的行程合同,至於你們作為包機商跟航空公司因為任何原因(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航班取消跟我沒有半毛錢關係。你要處理的是我們的合同關係,至於航空公司,那是你作為包機商應該去處理的,與我無關。
從告知我們等待航司,到最後一次回復我還在等待航空公司,時間是從3月12號到5月10號,整整兩個月過去了,一直在等待航空公司。
「最海島/趣旅」那就請問你們,在合同上甲乙雙方分別是我和深圳僑中旅遊服務有限公司,請問所謂的航空公司是否出現在我們的合同關係之中?
借口2:「最海島/趣旅」同意走公司渠道理賠,審批時間3個月????
在我提出將通過旅遊局,網路平台給「最海島/趣旅」的工作人員施壓之後,對方有了回應,說走「最海島/趣旅」的理賠部門進行處理。我想著既然在處理了,也就沒必要擴大事態了,於是我在等待兩天之後跑去詢問結果。詢問的結果是,他們理賠部需要三個月的審批時間?
」最海島/趣旅」您這麼大一個公司,審批一個理賠需要多少人來完成?需要多大的工作量?作為我一個潛水教練來講,真的是理解不了
花絮:我提交票損的名單是3月12號,直到今天晚上(5月20號),「最海島/趣旅」的人才聯繫我說,名單裡面有一個客人的名字不對,核對一個名單真的是需要兩個月時間么?還是根本就沒人處理這件事情,呵呵噠...
2.預定的房間漏定,退款一直不處理。
在合同及我付給「最海島/趣旅」的行程款,裡面都包含一個房間的加床。當我們到達入住的時候,酒店並未能安排加床給我們,並告訴我們無法加床。(溝通中的艱難我放在下個章節來講),至今雖然口頭答應退還加床的費用,至今仍然沒有收到來自「最海島/趣旅」的退款及道歉。
「最海島/趣旅」提供優質服務--最可笑的地方就在這裡
1.網站上寫的是7*24小時服務,當我們入住的時候發現房間跟我們預定的數量不對,第一時間聯繫了在帛琉接我們的地接(有一句說一句,全程這個地接小哥還是不錯)
凌晨兩點,我們在酒店前台無法辦理入住的時候,銷售聯繫不上,甚至連我們的地接都聯繫不上「最海島/趣旅」國內的運營團隊。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有人回復,簡直可笑
2.在到達帛琉的第二天終於聯繫上「最海島/趣旅」國內團隊,告知加床沒加上麻煩他們處理,一直到我們行程結束都沒有看到我們可憐的那張加床。
好了,國內首款的時候不說,簽訂合同的時候不說,到最後回國了,我們提出,既然沒給我們加床,那就把加床的費用退還給我們吧。可笑的事情來了,居然把屎盆子扣在我們頭上,說我後面幾天沒有提醒他跟進這個事情,我是你的誰?真把我當你助理了?
實在是沒話說,「最海島/趣旅」如果這就是你們說的提供優質服務,7*24小時的服務,我認了。但是打臉真的是啪啪啪打在自己身上
好了,多的不說了,除了網路平台上的曝光,12301旅遊局投訴是必須的,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當然也是必須的。
出行經驗總結,以及那些我想說的
1.和旅行社簽訂合同一定注意合同內容,特別是出現問題的解決方案,一般旅行社都會選擇出現爭議的申訴法院在自己的所在地。可是Joe並不想出現問題的時候跑到深圳去跟對方打官司,所以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已經溝通過出現爭議解決問題的法院在Joe日常所在地、不然現在我應該可頭疼了....
2.作為旅遊服務行業的從業者,在我的理解里,我們是應該給消費者解決問題,預知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知道機票未通過航管局的審批,應該提前告知可能帶來的風險及後果,而不是在謊言中繼續售賣。在自己兜售的行程出現變更的時候,應該首先顧及的是那些信任你支持你的客人所產生的損失,而不是一味的推卸責任,拖延處理。
「最海島/趣旅」相比於酷潛的團隊來講,無論從團隊規模或者成長時間都應該算是行業中的前輩。
在得到航班取消的通知後,酷潛在第一時間賠償給我們的客人因為航班取消產生的票損,同樣也在行程結束時退還給客人未能產生的單房差費用。我們對我們的客人負責,承擔起相應,因為我們挑選到了一個不靠譜的合作夥伴。
也許「最海島/趣旅」,也在用他們的成長經驗教育著我們,旅遊圈子裡面,沒有拖不過去的事兒,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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