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去過很多國家就能變得有趣?你是不是對有趣這個詞有什麼誤解

聽說去過很多國家就能變得有趣?你是不是對有趣這個詞有什麼誤解

來自專欄 一群旅行體驗師

接受了極簡旅行魚丸的簡短採訪之後,我還是想再多表達一下自己的想法


先不說有趣不有趣,刷國家數這件事兒真是挺無聊的。

80年代去蘇聯遊歷一圈,走了莫斯科,明斯克,基輔,耶烈萬和第比利斯等幾個城市,到了90年代回頭一算,哎喲我去過的國家多了好幾個呢!

假設以後全球統一成一個國家了怎麼辦?

可能大多數喜歡旅行的人沒有其他更好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旅行是多麼豐富多麼牛逼,所以去過多少國家遍布幾個大洲成為一種簡單粗暴的表達方式。

就像有些朋友會用世界各地的打卡照拼成一面照片牆作為朋友圈封面照,讓人一目了然——看,我去了那麼多地方。

但這跟「有趣」沒大多關係。

相比之下,像小北京這種花了四年時間騎行了亞非大陸和美洲大陸的人,辨識度似乎更高一些。關鍵詞不在四大洲,而在於四年騎行,當然旅行時間和旅行方式也未必代表著有趣,但至少他的感受是豐富而真實的。

身邊有些旅行者的朋友圈能夠拓展我對於世界的認知,比如很多年前孔雀的一條微博我印象特別深刻:

「還有那些交了幾個男/女朋/炮友就成天"全世界男/女人都這樣"的人,我很想問一句,巴布亞紐幾內亞的部族你有沒有睡過哪怕百分之一?你有體驗過楚科奇半島冬天的性生活?你是在關塔那摩撿過肥皂,還是為修女們當過性奴?布須曼人和因紐特人的愛情觀有什麼不同你懂么?這都不知道還談什麼全世界!? 」

但可惜更多的人出去打卡只是為了告訴大家——我吃得好住得好玩得好,我在這兒我很美~

我在這裡我很帥(自黑一個) 攝影:金晉

從邏輯的角度來說,「走再多的國家也不能讓你變成一個有趣的人」這個句話其實是沒有什麼因果關係的,無趣的人不會因為多走了幾個國家就變得有趣了,反之亦然。

只是從商業需求來說,你要成為一個旅行KOL,就需要標榜自己的有趣標籤來吸引更多的吃瓜群眾,那麼去過的國家數就跟微博粉絲數一樣成為一個硬性指標,不夠客觀,但似乎也沒什麼其他好辦法。

但就像所有人也許都覺得登頂14座8000+雪山是如何如何牛逼,卻並不知道也不關心首登梅魯峰的勇士,或是那些已經非常接近雷克薩西峰峰頂的阿式登山者。

舉這個例子,想表達的是:走過再多國家,不僅不能讓你變成一個有趣的人,而且也不能把你變成一個牛逼的人。

我不再喜歡與別人探討旅行(自以為比較了解所以不屑),也不再去跟別人比較旅行(的成就)

走過100個國家?噢,你開心就好。

無國界壯遊?噢,go ahead。

最會玩的旅行家?噢,你玩你的。

然而有趣的旅行家成為一種高大上標籤,也產生了【有趣焦慮】和【有趣鄙視鏈】,簡單的事情就這麼變複雜了。

想問問所有喜歡旅行夢想環遊世界的人,你們真的關心——所有這些經歷是否讓自己變得有趣嗎

我先說,我關心??。

尤其是在周圍有一些小夥伴表現了對我的生活無比羨慕嚮往,表達出「wow,你過著我夢想的生活」「wow,你是個有故事的人」如此這般讚賞的時候,我承認我的虛榮心是滿足的。

但這不重要,因為「變得有趣」這件事,不是動因,更不是結果。

況且「有趣」這個詞本身就不具備普世價值觀,各花入各眼的很主觀的一個喜好——你覺得有趣的,也許別人覺得是嘩眾取寵。

所以我想說,相比於有趣,更重要是的這兩件事:

1.感受豐富,熱愛生活

2.找到自己喜歡的旅行方式

~~感受豐富,熱愛生活~~

很喜歡一句話:

是一個人感受的豐富性,而不是發生在ta生活中的事件的密度,決定ta生活的質地

是一個人的眼睛,而不是ta眼前的景色,決定ta生活的色彩。

提到感受豐富熱愛生活,可以去看看《阿勒泰的角落》《北極光》《西班牙旅行筆記》這樣的書,不過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阿蘭·德波頓那本《旅行的藝術》,得有多麼細膩的筆觸和敏感的思緒,才能寫下那樣的篇章。

當時的讀後感是這麼寫的:

看余秋雨的推薦序就知道這是一本不同於以往所有「旅行」類書籍的書,更多得描寫了在路上的一些細微的心情心理,比如作者對「壯闊」就有十分具體且深入的描述,儘可能還原了了大多數旅行者在面對「壯闊」時內心的活動——因為感受到自己的渺小而心生敬畏~~~

此外還喜歡一句話「回憶和期待一樣,是一種簡化和剪輯現實的工具。」現實的出行其實也是普通的生活,在別處而已,同樣有瑣碎低落疲憊失望的心情,所有美好其實都是期間某些難忘情景的拼接......文中還有很多相當細膩準確的文字描寫了那些特定的心情,內心深處最隱蔽地方的小小念頭,都會讓人結結實實地感同身受一番「噢,真的是那樣,對,就是那樣的!」

旅行者是去經歷去體驗這個世界多樣性的美好,消費了什麼不重要,有錢固然可以任性到走一次現代版的80天環遊地球,但我欽佩的是那些真正熱愛生活,深情地與這個世界互動的人,像星野道夫一樣在阿拉斯加旅居數年走在漫長的旅途中,像石田裕輔那場7年95000公里的不去會死……

前文提到騎車環遊世界的小北京是一個感知豐富且勇於嘗試的人,他始終有獨特的見解和判斷,看看他是怎麼描述被子彈蟻蜇咬的:

我在Gap Year回來之後也發表過一些感慨:遠不遠方,旅不旅行不重要,去過多少個國家更不重要,說到底還得看你是否熱愛生活。

(子彈蟻這事兒,大家切勿輕易模仿- -

~~找到自己喜歡的旅行方式~~

談不上語重心長,但是在我有限的探討或者跟陌生人的交流中,每每提及類似關於旅行的話題,我只會表達一個觀點:認識你自己!(德爾菲神廟遺址上刻的一句箴言)

旅行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每個人應該去真正聆聽內心,找到自己喜歡的旅行方式。

「人真正喜歡什麼,似乎有著天性里的註定,是從內心裡長出來的。走別人選的路,就算足夠努力,也是表面忙碌積極,內里終究蒙著一層灰灰的霧氣。」

出去玩嘛,自己開心自己爽,最重要,別人覺得我有趣我也小小虛榮一下,別人覺得我無趣,so what?做自己喜歡的事,老子開心就好!

身邊有認識各種各樣的小夥伴:有的在全球不同的海邊潛水和水下攝影;有的去不同國家的滑雪場玩著單板,有的去徒步美國太平洋山脊小徑、大陸分水嶺小徑和阿巴拉契亞小徑;有的在世界不同角落裡追逐星空或是廢墟;有的則找了贊斯卡地區一座7000+的不知名雪山完成國人首登。

當一個人認真去做一件ta喜歡的事情時,無疑是閃光的。

我也喜歡咖啡館,喜歡在路上邂逅好看的姑娘,喜歡奢華的酒店和獨具匠心的民宿,喜歡在博物館裡訪古問今,喜歡在潑水節灑紅節的現場做回一個孩子,喜歡在浩瀚的矗立了千年的遺迹前暗自感慨自己的渺小,喜歡傑克凱魯亞克書里所描述的「他們睡在大貨車後邊,蓋著蔓布,呼吸著寒冷的空氣,躺著看落基山夜空的星星」那樣的場景。

但我更喜歡的還是自然風光,尤其是雪山冰川,高原海子,日出星空。

用最原始的行走去深入或歷經最純粹的星球表面,在世界最高冷的極寒極高地等候一場日落或月出的時候,我不會覺得孤獨,只會覺得眼前的冰川,晚霞,星河壯闊,會讓我前所未有的平靜連接著靈魂深處的愉悅,似乎與生俱來的使命就是為了站在這樣的地方,目睹這一場時間的風景。

雖然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夠真正去欣賞南十字星緊跟著半人馬座升起,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因為冰川融匯著堰塞湖而喜悅,更只有少數人才追求著把自己的腳步邁向幾乎無人觸及之地。

但我知道我是這樣的人,正因為我喜歡那不言不語的山河遼闊,所以其實並不太有國境線這個概念,也信奉著卡爾薩根那句話:「只要你在繞地軌道上花一點時間凝視大地,心中銘刻最深的國家主義觀念就會開始消逝。」

乘坐飛機的時候我喜歡看著窗外,對照著google map衛星視圖看著這個星球的海岸線,冰川或河流的蜿蜒,山脈的連綿,島嶼的形狀,林線與雪線的輪廓,這就足以讓我開心,甚至會感動。


瞎廢話了一大通,簡單來說就是:

你想的不應該是如何有趣,而是別忘了一開始為何而出發。

你可以很功利得把旅行當成一種貼金似的自我投資手段,要麼就乾脆回歸簡單——那不過是你漫漫人生長河中的一絲漣漪,聊勝於無~

我不需要有趣,這顆星球已經足夠有趣,我只是想好好看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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