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抗日英雄楊靖宇不是被日本人殺害的,一直騙了我們78年...
以筆做劍,快意恩仇。
引言:總有人對漢奸寬容溫柔,對英雄苛刻冷血。我們怎麼了?
(一)將軍之死
1940年2月23日,白山黑水之間,斷糧五天的楊靖宇忍受著嚴寒和飢餓,同時重感冒和雙腳的嚴重凍傷時刻不停地折磨著這位大英雄,最後的兩名警衛員在下山買糧的途中犧牲了, 僅剩下一隻駁殼槍和兩隻科爾特手槍,230發子彈。
日軍在《東邊道治安素正工作》的內部檔案中記載著最後的對話。
「若是君能歸順,岸谷廳長必會熱切相迎。現在這個地方,要逃脫是不可能的了,何必急著去死呢?考慮一下歸順可好?」
將軍嗤之以鼻:「我將抵抗到底,無需多言,開槍吧。」
一場一對多的槍戰開始了,20分鐘之後,一枚子彈穿透了將軍的胸部,將軍犧牲了,倒在了白色的雪中,白雪被將軍的鮮血染紅,天地寂寥。
日本人困惑了,圍困了這麼多天,將軍究竟是吃了什麼呢?
醫生解剖了將軍的遺體,胃裡沒有糧食,只有草根、樹皮和棉絮。
(二)死因:漢奸,又是漢奸!
將軍是被日軍打死的嗎?不完全是,最後圍困打死將軍的其實是日偽軍,也就是日本人指揮的漢奸隊伍,某種程度上講,將軍是死在了同胞的手下。
將軍的死還有別的原因嗎?當然有,將軍是被叛變的戰友出賣才蒙難的。
出賣將軍的一共四個人。
第一個是張奚若,原本是東北抗聯的戰士,後來叛變日寇,在追繳楊靖宇將軍的戰鬥中,就是他親手打死的將軍。在慶功宴上,張奚若炫耀地說:「就在楊靖宇抬起腿要跑的當口,我一個點射,齊刷刷地都給他點在這兒上了(指胸口)……」。旁人罵他:「不得好死!」
立了「大功」的張奚若去日本旅遊了一圈,他似乎受不了良心的譴責,或者是想逃避同胞的謾罵和報復,開始編造將軍自刎而死的謊言。楊靖宇將軍的頭顱,也是被張奚若用閘刀親手砍下的,血的真相怎能被掩蓋?
70年代,日偽資料《陣中日誌》流出,人們才終於知道殺死將軍的兇手究竟是誰,但有人以「過了訴訟期和證據不足」沒有追究責任,可恨漢奸張奚若,只是蹲了兩年小號,晚年卻得善終。
另外三人分別是程斌、趙廷喜和張秀峰,日本人能迅速在深山老林中找到楊靖宇,主要是靠著這三個人的通風報信,程斌是抗聯師長,楊靖宇的左膀右臂,張秀峰是楊靖宇的警衛排長,趙廷喜是那個最後高密的農民。除了程斌、趙廷喜被槍斃之後,其他二人都善終。
(三)選擇英雄還是選擇漢奸?
我們總有一些人,要求對漢奸理客中,即理性、客觀、中立。
他們說,漢奸也值得同情。
他們說,其實這些叛徒,都是趨利避害的普通人而已。
我想說:狗屁!選擇英雄還是選擇漢奸,是一個大是大非的問題。不容故弄玄虛,不容「人性論」混淆視聽。難不成把漢奸統統原諒了,和英雄一樣立碑立傳祭奠?
我們這個民族總是犯毛病,對待英雄,百般挑剔,對待漢奸,無限溫柔。比如,一位緝毒民警犧牲了,有人會說民警是職務所在,逼不得已,並非道德高尚。彈盡糧絕的戰士投降做了漢奸,供出了戰友的位置,有人卻願意給漢奸找理由,都快餓死了,做了漢奸是人之常情,值得原諒。這就是狗屎邏輯。
魯迅說過:「有缺點的戰士終竟是戰士,完美的蒼蠅也終竟不過是蒼蠅。」
漢奸就是漢奸,任何時候都應該唾棄之,都應該殺之滅之。
英雄就是英雄,任何時候都應該宣傳他們的事迹,英雄的缺點不應該被無限放大。
楊靖宇將軍犧牲了,我們今天緬懷先烈。但出賣將軍的漢奸並沒有被清算,這是我們這個民族的問題。
這是個大問題。我們要選擇英雄,不能選擇漢奸!
笑倭奴痴妄,徒施伎倆;
丈夫矢志,為復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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