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引渡文件紕漏多 港並非故意放人
05-26
2013-6-25 14:17
美國中文網報道: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星期二向媒體羅列美國司法部就引渡竊聽行為告密者斯諾登進行交涉細節,指出引渡文件紕漏很多,不僅文件同護照名字不一致,甚至沒有護照號碼,否認港府刻意讓斯諾登逃跑。
袁國強資料圖(來源:深港在線)
據新華網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25日說,斯諾登事件中,律政司採取的態度和標準非常清楚,並以香港一貫的法治精神進行處理,並始終與美國相關部門保持聯繫。而特區政府向美方查詢資料時,亦有留意美方對斯諾登的指控,是否屬政治檢控。
此前,美國白宮發言人卡尼說,美方「不相信」香港移民官員允許斯諾登前往俄羅斯的決定是一個技術層面的決定,認為港府「故意選擇放走一名逃犯」。英國廣播公司(BBC)說,袁國強星期二表示,港府曾要求美方澄清多項法律文件細節,但直到斯諾登星期天(23日)離開香港的一刻都沒有接到美方回復。星期二早些時候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也說,美方質疑香港特區政府依法辦事是沒有道理,美方對中國的指責「缺乏依據」,中方「完全不能接受」。她說,港府「完全是依法處理有關事件,無可非議,各方應該予以尊重」,並重申,斯諾登是中國間諜之說「完全是無稽之談,不負責任」。
袁國強強調,港府沒有在處理斯諾登問題上拖慢步伐,故意放生斯諾登,但能明白華府的感受。文件紕漏 名字不一致斯諾登於5月20日抵達香港,並先後接受英國《衛報》和香港《南華早報》採訪,披露美國國家安全局的「稜鏡」網路竊聽計劃內容,其中包括針對中國內地與香港的黑客行為。袁國強表示,香港律政司是在6月15日首次接到美國要求對斯諾登發出臨時逮捕令的要求,然而美方當時沒有要求移交斯諾登。他指出,美方外交文件上,斯諾登的名字是Edward James Snowden;香港邊防入境記錄上的名字是Edward Joseph Snowden;美國司法部提供的法庭文件上使用的名字是Edward J Snowden。此外,美方並未提供斯諾登的護照號碼。
袁國強繼而親自致電美國司法部長霍爾德,要求美方澄清斯諾登的名字等基本個人信息、美方根據港美雙邊協定中的哪些條款要求逮捕斯諾登,以及美方基於哪些證據要求逮捕斯諾登。但袁國強稱,直到斯諾登星期天離開香港前的「一分鐘」,港府仍然沒有接到華盛頓回復,因此無法在缺乏法律基礎下要求法院簽發臨時拘捕令。袁國強承認港府在處理斯諾登事件期間與中國外交部駐港專員公署保持「正常溝通」,但強調整個與華盛頓的交涉過程都是根據香港法律來做出決定。梁振英:斯諾登事件給香港帶來正面宣傳行政長官梁振英星期一晚首次開腔交代斯諾登的離開時,主動使用英語發言。據香港媒體報道,他在星期二會見香港媒體主管時說,當時是故意先說英語,希望透過媒體向美方傳達他的態度。
對於一些分析認為,讓斯諾登離開和要求美方解釋斯諾登所提及的指控,可能影響香港特區護照爭取美國免簽證入境地位的努力,梁振英稱不能因為這些問題而不去了解香港遭收集網路數據的情況。他還相信,斯諾登事件發生後的外國通訊社報道中突出了香港「高度自治」的一面,對香港有正面宣傳的作用。新華網的報道說,袁國強還表示,特區政府將跟進有關美國政府機構入侵香港電腦系統的報道,並要求美國當局作出全面和令人滿意的解釋。袁國強重申,港美之間移交逃犯的事宜,是根據《逃犯條例》以及雙方在1996年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進行處理。律政司只收到美國提出的臨時拘捕斯諾登的要求,並未收到正式移交逃犯的要求。
他說,由於特區政府沒有收到美方進一步的資料,包括對斯諾登提出的刑事指控,美國政府依賴的證據,以及為何斯諾登的英文名字在不同文件中有出入。故此,香港法官不能簽發臨時拘捕令,而特區政府亦不能限制或禁止斯諾登離開香港。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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