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仰:依法治國,從政府做起

  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為建設一個信息平台,向社會招標軟體項目,這是一件好事。但是,過程卻讓人疑惑。A公司、B公司等8家公司參與投標,A公司以70萬的價格中標。此後,「交易中心」要求A公司放棄簽約權利,A公司不答應,「交易中心」便通知A公司解除關係,然後第二次招標。結果,B公司以280萬元的價格中標。就目前的情況看,我們沒有充分的證據說其中存在腐敗,但是,這個反覆確實讓人看不懂。

  就事情本身來說,後續發展有幾種可能。一是A公司想繼續做這個項目,堅持自己第一次招標時獲得的資格和權利。二是A公司不想再做這個項目了,於是上法庭,要求「交易中心」賠償。三是A公司掌握了「交易中心」涉嫌腐敗的證據,向社會曝光。但第三種可能目前還沒有看到。

  跳開這個事件本身,從大局上看,也有幾個值得注意的觀察點。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更為健全地「依法治國」,這個提法不能僅僅是針對老百姓的,「依法治國」首先就意味著政府部門自己要成為守法的楷模。如果政府不守法,怎麼讓其他人守法?那麼,在這個招標項目中,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行為符合「依法治國」的要求嗎?是否存在不合法的地方?

  其次,政府部門很多公共項目、公共資源採用招標的方式很普遍,目的就是想避免腐敗。拋開這個項目本身,我們看到就全社會來說,各地招標活動中包含腐敗的現象並不少見,為什麼會這樣?這樣應該引起我們的深入思考。招標有嚴格的規定,它的含義就是希望用制度方法解決很多不合理的事情,以避免腐敗。但招標存在各種腐敗的事實,是不是意味著法治不是萬能的?是否意味著我們不能迷信法治?法治之外還應該有道德,「德主刑輔」,相輔相成。

  第三,本屆政府大力反腐受到稱讚,我們看到,政商關係是腐敗現象容易滋生的重要環節。大力反腐後,有些地方的政府部門索性不作為、不做事了,從這個角度說,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依然還在做事,這也值得肯定。事實上,在任何時候政商關係或者說政企關係必定都是存在的,不可能切割得毫無關係。那麼,在大力反腐、嚴懲腐敗的大背景下,政商關係怎麼才能成為一個合理的關係?在依法治國、清除腐敗的總體要求下,這個問題對商戶、企業和政府、政府工作人員都提出了新挑戰。如何才能既對的起自己的工作又接受社會輿論的監督,對得起全社會?因此,為了自證清白,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該也有必要就這次招標過程所出現的系列變化,站出來做一個澄清。這對你們的公信力是一個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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