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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壬古占課考(修訂)

作者:陳劍

六壬源流

  太乙、奇門、六壬為三式之學。而六壬一術,其傳尤古。清朝六壬家程樹勛認為六壬最先出,奇門次出,太乙晚出。六壬純用干支神將推演,並不用九星、八門、文昌計神等項,以是知其先出。奇門所用天三門、地四戶、天馬方則採用六壬之佔法。太乙所用九星、八門、五符等類,則採用奇門、六壬,故斷言奇門、太乙皆在六壬之後。

  六壬術源本律歷,旁通羲象,組織繁複,義理玄奧。其最早之形成,當在春秋時期,略晚於《周易》。《國語·周語》載有周景王向伶州鳩問律:

  王曰:「七律者何?」(伶州鳩)對曰:「昔武王伐殷,歲在鶉火,月在天駟,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黿。……歲之所在,則我有周之分野也,月之所在,辰馬農祥也。……自鶉及駟七列也。南北之揆七同也,凡人神以數合之,以聲昭之。數合聲和,然後可同也。故以七同其數,而以律和其聲,於是乎有七律。王以二月癸亥夜陳,未畢而雨。以夷則之上宮畢,當辰。辰在戌上……」由以上文字,當看出是六壬術中天地盤上下相加之模型,即源本於律歷者。

  六壬根於天文,以月將加時,演四課而發三傳,用以模擬事物運動發展的過程,即乃干支五行配合成課而推算,後人雖列六十四課體來比附六十四卦,但其內在體系與周易卦爻並無相涉,二者是各自並行的學術系統。《後漢書·律曆志》亦有「古之人論數也,曰『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然則天地初形,人物既著,則算數之事生矣。記稱大橈作甲子,隸首作數。二者既立,以比日表,以管萬事。」無片言隻字提及卦爻。以至於清朝六壬家張鋐著《六壬說約》,有謂六壬當始於大橈,成於隸首之言論。

  今世所傳之六壬占卜書年代最早者,為《黃帝龍首經》、《黃帝授三子玄女經》、《黃帝金匱玉衡經》三書。晉葛洪《抱朴子·遐覽篇》有《龍首經》之名。《隋書·經籍志·五行類》有《黃帝龍首經》二卷。查《龍首經》中所佔諸術,第十法云:「功曹廷掾為土官……外部吏及內不屬五曹者,皆屬功曹」,第四十九法「占諸吏謀對計簿當見上官知喜怒法」中有:「欲見王者以天一,諸侯以太常,將軍以勾陳,卿相、二千石以青龍,令長以朱雀」,皆漢時官制。《漢書·翼奉傳》所述:「知下之術,在於六情十二律而已。北方之情,好也,好行貪狼,申子主之;東方之情,怒也,怒行陰賊,亥卯主之。貪狼必待陰賊而後動,陰賊必待貪狼而後用,二陰並行,是以王者忌子卯也。」以及「師法用辰不用日,辰為客,時為主人。見於明主,侍者為主人。辰正時邪,見者正,侍者邪;辰邪時正,見者邪,侍者正。」即是六壬佔法,與《龍首經》第九法「占知臣吏心善惡法」相通。以上確證《黃帝龍首經》是漢時之書,六壬術的佔法在漢代即已成型。而《黃帝授三子玄女經》、《黃帝金匱玉衡經》雖亦為漢時之書,似當略早於《龍首經》。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卷第七雜藝第十九載:「吾嘗學六壬式,亦值世間好匠,聚得《龍首》、《金匱》、《玉爕》、《玉曆》十許種書,討求無驗,尋亦悔罷。」顏之推因不得其法,以致執假失真,未能有所獲。

  東漢時,趙曄的《吳越春秋》和袁康的《越絕書》二書,雜有六壬占卜的內容,二書屬所謂雜史一類的散文,的內容都是敘述春秋末年吳越爭霸的史實,主要是根據《國語》,同時還兼采《左傳》、《史記》的記載。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二篇《神話與傳說》中寫道:「趙曄之《吳越春秋》,袁康、吳平之《越絕書》等,雖本史實,並含異聞。」可知二書,雖本史實,但並非史書,在故事鋪敘和人物描寫上,兩書都有不少誇張和虛構的地方,其中顯然融入了有關的民間傳說,或參雜其它已佚亡的史書寫成,而據二書中有伍子胥、公孫聖、范蠡等人的各類占斷,均是用的六壬術,並疑其中有「刑德」、「叢辰」、「孤虛」諸法,只是語焉不詳,然俱包含在六壬佔法之類,另外似夾雜有太乙術的一些術語。

伍子胥占楚平王拘父

  以下先就《吳越春秋》所載,布課推衍,其書並非史書,然書成於漢代,故仍有研究價值。

  楚國的伍奢為太子太傅,因費無忌的讒毀而遭楚平王系獄三年。公元前522年己卯,平王又因費無忌之言,令伍奢召其二子伍尚、伍子胥去與父親相會,伍奢說長子伍尚為人慈溫信仁,聞召即來,次子伍子胥少好於文,長習於武,文能治邦國,武能定天下,能成大事,為前知之士,豈能召來?使者至伍尚及伍子胥處,雲伍奢已免罪,因久囚系而憂思二子,王欲封二人為侯,奉進印綬,要二人速往見父。書載伍尚、伍子胥聞使者至:

  尚乃入報子胥,曰:「父倖免死,二子為侯,使者在門,兼封印綬,汝可見使。」子胥曰:「尚且安坐,為兄卦之。今日甲子,時加於巳,支傷日下,氣不相受。君欺其臣,父欺其子。今往方死,何侯之有?」尚曰:「豈貪於侯,思見父耳。一面而別,雖死而生。」子胥曰:「尚且無往。父當我活,楚畏我勇,勢不敢殺;兄若誤往,必死不脫。」

  伍尚欲去,伍子胥占課知為大凶,必被加害,不去,伍尚不聽子胥之勸,隨使行數百里往見父,立即被平王執而囚之,伍子胥已潛逃,伍奢聞之,說:「楚國君臣,將來必遭兵戈殺戮之苦!」楚平王遂殺伍奢、伍尚。伍子胥先至宋國,後逃至吳國。

  按,據伍子胥之言,推知此課為甲子日巳時丑將:

    玄 蛇 後 合

    辰 申 午 戌

    申 子 戌 甲

    財  戌 合 ◎

    子 庚午 後 ⊙

    兄 丙寅 虎

    空 虎 常 玄

    丑 寅 卯 辰

   青子    巳陰

   勾亥    午後

    戌 酉 申 未

    合 朱 蛇 貴

  幹上神戌克支,支上神申克甲,日辰交互相剋,此為「蕪淫課」,主兩情相背,家門不正,故伍子胥有「君欺其臣,父欺其子」之語。支上神申乘螣蛇克干,主有殺身之禍,螣蛇陰神辰,乘玄武,必有欺瞞,去而必凶,當遭謀害。河魁戌加干發用,成「斬關課」,將逢六合,只利逃亡。傳見白虎驛馬,六合為私門,主隱匿潛藏,逃亡出行,有如神助,永不獲矣。

後伍子胥亡命逃至吳國,助闔閭殺吳王僚,闔閭為王,伍子胥將兵復仇,與孫武大破楚軍,攻入楚國國都,楚國幾乎被滅。伍子胥掘楚平王之墓,鞭其屍三百。

  觀伍子胥之占課,確信非尋常撰書者所能偽造,歷史上伍子胥可能確實有此占課,趙曄據史書照錄,或許此類史書早已佚亡而不存。若無此占課,那麼作者趙曄亦必是精於六壬者,不然,他不可能虛構出一個惟妙惟肖的課式。以六壬判斷思路推論,此課不但深符六壬課義,且與實際事件之發展相吻合,奇哉。

范蠡占吳王赦勾踐

  公元前494年丁未,吳越相爭,越國戰敗,越王勾踐降吳,帶范蠡等300餘人入吳稱臣為奴。吳王夫差未采伍子胥之諫,不殺勾踐,令其為奴僕,三年後,聽太宰嚭之言,欲赦勾踐。勾踐聞之,心下不寧,慮事有變,召范蠡,范蠡占課後,知吳王不赦,反為凶兆。書載:

  范蠡曰:「大王安心,事將有意,在《玉門》第一。今年十二月,戊寅之日,時加日出。戊,囚日也;寅,陰後之辰也,合庚辰歲後會也。夫以戊寅日聞喜,不以其罪罰日也。時加卯而賊戊,功曹為騰蛇而臨戊,謀利事,在青龍,青龍在勝先而臨酉,死氣也;而克寅,是時克其日,用又助之。所求之事,上下有憂。此豈非天網四張,萬物盡傷者乎?王何喜焉?」

後果伍子胥諫吳王,吳王聽從,不赦勾踐,復拘勾踐於石室。

  按,范蠡所佔,為十二月戊寅日子將卯時課:

    虎 陰 陰 蛇

    申 亥 亥 寅

    亥 寅 寅 戊

    官 戊寅 蛇

    財 乙亥 陰

    子  申 虎 ◎

    蛇 朱 合 勾

    寅 卯 辰 巳

   貴丑    午青

   後子    未空

    亥 戌 酉 申

    陰 玄 常 虎

  范蠡所言之《玉門》,其書暫未可考,《黃帝金匱玉衡經》或與此有相似內容,書中《玉衡章》第五經曰:「時克其日,用又助之,所制之事,上下為憂,神將內戰,是謂天罡四張,萬物盡傷。……天罡者,時用及所治之事皆共克今日,又上下相剋,求救不能解,故言四張,百事皆傷,以此時舉事,不成,憂毀傷,家亡。」凡課,占時與用神同克日,為天網課。范蠡之占於卯時,發用寅,俱作日干戊之鬼,正是天網課。蓋時為目前,用為事始,時、用既為日鬼,如人舉目見天有網,故名天網。占者凡事不能踴躍登高至遠,乃羅網在頭之課,主有囚系災傷,甚至牢獄之災,謀事皆凶,所謂:「天網四張,萬物盡傷」者也。據《玉衡章》第一經之法,占蒙赦,乃求喜慶之事,以青龍作類神,課中青龍乘午(午,古作勝先,後作勝光,俱是)加酉,落空亡,酉為午火之死地,則喜反成憂,變為不吉之占。故范蠡知吳王不赦勾踐。

伍子胥諫吳王

  夫差又囚禁勾踐等人三個月後,伍子胥要夫差殺了勾踐,夫差不再聽伍子胥之諫,赦勾踐回國。書載伍子胥之諫:

  子胥曰:「且大王初臨政,負《玉門》之第九,誠事之敗,無咎矣。今年三月甲戌,時加雞鳴。甲戌,歲位之會將也。青龍在酉,德在上,刑在金,是日賊其德也。知父將有不順之子,君有逆節之臣。……大哉,越王之崇吳,吳將為所擒也。惟大王留意察之,臣不敢逃死以負前王。一旦社稷丘墟,宗廟荊棘,其悔可追乎?」吳王曰:「相國置之,勿復言矣。寡人不忍復聞。」

  按,伍子胥之課為三月甲戌日丑時戌將:

    合 空 虎 陰

    辰 未 申 亥

    未 戌 亥 甲

    官  申 虎 ◎

    子 辛巳 勾 ⊙

    兄 戊寅 蛇

    蛇 朱 合 勾

    寅 卯 辰 巳

   貴丑    午青

   後子    未空

    亥 戌 酉 申

    陰 玄 常 虎

  日干甲,德在寅,刑在巳、申,吳王赦勾踐,以日干及德神為吳王,以刑為勾踐,又以青龍為類神,青龍加酉,落空又加於死地,地盤酉金克甲及德神寅,發用白虎乘申,遙克日干,故伍子胥言「青龍在酉,德在上,刑在金,是日賊其德也。知父將有不順之子,君有逆節之臣」。子胥認定越王懷有虎狼之心,外執美詞之說以存其身,此心腹之患若不除,日後必為所害。惜吳王不聽。

范蠡占越王歸國

  公元前490年辛亥,吳王於是遂赦越王歸國,送於蛇門之外,群臣祖道。書載:

  吳王乃引越王登車,范蠡執御,遂去。至三津之上,仰天嘆曰:「嗟乎!孤之屯厄,誰念復生渡此津也!」謂范蠡曰:「今三月甲辰,時加日昳,孤蒙上天之命,還歸故鄉,得無後患乎?」范蠡曰:「大王勿疑,直視道行。越將有福,吳當有憂。」至浙江之上,望見大越山川重秀,天地再清。……此時萬姓咸歡,群臣畢賀。

  按,范蠡為越王之占課為三月甲辰日未時酉將:

    虎 青 青 合

    申 午 午 辰

    午 辰 辰 甲

    財 甲辰 合 ⊙

    子 丙午 青

    官 戊申 虎

    空 虎 常 玄

    未 申 酉 戌

   青午    亥陰

   勾巳    子後

    辰 卯 寅 丑

    合 朱 蛇 貴

  此課何以論之?天罡加干發用,得斬關課,大利逃亡。三傳辰午申,將乘六合青龍白虎,蓋寅天梁,並天罡加寅為天關,以木克土,三天俱動,六合私門,主隱匿,青龍萬里驥,可致遠,傳遇救神,逃亡出行,如有神助。此又甲日佔,丑貴登天門,辰罡塞鬼戶,六神藏,四煞沒,更吉。又傳見申乘白虎、為斬關得斷,逃者永不獲。《晉書·戴洋傳》載:「越王為吳所囚,雖當時遜媚,實懷怨憤,蠡故用甲辰,乘德而歸,留刑吳宮。」蓋干為勾踐,支為吳國,甲德在寅,乘支之驛馬,故乘德而歸,申寅相刑,第四課申加午,故留刑吳宮。范蠡所言之「大王勿疑,直視道行。越將有福,吳當有憂」,正是此理。

越王歸國後,卧薪嘗膽,奮發圖強,富國強兵,連施陰謀詭計,十七年後,即公元前473年戊辰,滅吳。

公孫聖為吳王占夢

  公孫聖,吳國東掖門亭長越公弟子,少而好游,長而好學,多見博觀,能知鬼神之情狀。吳王夫差欲伐齊國,忽做一夢,未知吉凶,先令太宰伯嚭解夢。

  伯嚭曾受勾踐賄賂,在夫差面前誹謗伍子胥,極力慫恿夫差伐齊,於是將此夢大大吹噓了一番,說是大吉之兆,吳破齊國、四夷將服、諸侯朝見、鄰國貢獻,錢財無數云云,令夫差大悅,意猶未盡,又令王孫駱召公孫聖來占夢。王孫駱至公孫聖處,書載:

  公孫聖伏地而泣,有頃而起。其妻從旁謂聖曰:「子何性鄙!希睹人主,卒得急召,涕泣如雨?」公孫聖仰天嘆曰:「悲哉!非子所知也。今日壬午,時加南方,命屬上天,不得逃亡。非但自哀,誠傷吳王。」

  公孫聖知若不說實話,則身名可保全,若對吳王實言,必死於吳王之前。至姑胥台,仍不顧性命對夫差直言之,據吳王之夢,解說出一幅幅吳亡的凄慘圖象,又說好戰者必亡,吳將兵敗,夫差將無煙火之食,越軍入吳國伐宗廟、掘社稷,夫差身死。公孫聖又勸夫差按兵修德,切勿伐齊。言畢,夫差大怒,認為自己天之所生,神之所使,叫力士以鐵鎚擊殺公孫聖。公孫聖被殺後,夫差乃使太宰嚭為右校司馬,王孫駱為左校,及從勾踐之師伐齊。

  按,公孫聖之占課為壬午日午時亥將:

    後 空 勾 後

    辰 亥 酉 辰

    亥 午 辰 壬

    官 庚辰 後

    父  酉 勾 ◎

    子 戊寅 玄 ⊙

    青 空 虎 常

    戌 亥 子 丑

   勾酉    寅玄

   合申    卯陰

    未 午 巳 辰

    朱 蛇 貴 後

  此課,幹上神克干,支上神克支,大凶之象,屬傾敗之課。《六壬畢法賦》載有「彼此全傷防兩損」一節,此課主鷸蚌相持,漁人坐收其利。四課不備,干神歸支,利靜而不利動,干加支克支,伐齊必先勝,其陰神作日干之鬼墓克干,又轉為凶象,後必慘敗。天罡發用為斬關,惟中末空亡,反作鬼墓,斬關不斷,官鬼無制,豈利出兵?幹上辰墓,主國君將亡,亥作天空加支被陰神墓且克之,疆域不存,亡國之象。中傳酉,為干之空敗,末傳寅,空陷不能制鬼,反作空脫,吳國亡矣。斬關逢中末空,受上神克,主人不能逃亡。故公孫聖所言:「命屬上天,不得逃亡。非但自哀,誠傷吳王。」後來的歷史發展,一一如公孫聖所預言。

伍子胥占吳伐齊

  吳王夫差殺公孫聖后,公元前489年壬子,使太宰嚭為右校司馬,王孫駱為左校,及從勾踐之師伐齊。伍子胥聞之,諫夫差,說越國正為心腹之患,切勿伐齊,宜先定越而後圖齊。子胥所佔曰:

  「竊觀《金匱》第八,其可傷也。」吳王曰:「何謂也。」子胥曰:「今年七月,辛亥平旦,大王以首事。辛,歲位也,亥,陰前之辰也。合壬子歲前合也,利以行武,武決勝矣。然德在合,斗擊丑。丑,辛之本也。大吉為白虎而臨辛,功曹為太常所臨亥,大吉得辛為九醜,又與白虎並重。有人若以此首事,前雖小勝,後必大敗。天地行殃,禍不久矣。」吳王不聽,遂九月使太宰嚭伐齊。

  按,伍子胥之占課為辛亥日巳將寅時課:

    後 常 陰 虎

    巳 寅 辰 丑

    寅 亥 丑 辛

    官 乙巳 後 ⊙

    兄 戊申 朱

    子 辛亥 青

    朱 合 勾 青

    申 酉 戌 亥

   蛇未    子空

   貴午    丑虎

    巳 辰 卯 寅

    後 陰 玄 常

  伍子胥提到的「《金匱》第八」一語,即指《黃帝金匱玉衡經》一書中的《金匱章》,《金匱章》第八經曰:「大吉殺,乙戊己辛壬之日,以配子午卯酉之辰,是謂天地之道,歸殃九醜,……大吉常天之大殺,居其上,行其殺,故曰醜,……大吉臨日辰以舉百事,大凶,大吉加日害長,加辰害少。……如加九者,大凶,禍重至,必有咎,刑戮死亡,流血千里,萬無全者。」此課雖非子午卯酉四仲日佔,但伍子胥仍據此而斷之。丑為大吉,乘白虎臨干,亦作干之墓,不利動謀,行兵舉事,必致大凶,緣「白虎並,死喪為敗。」伍子胥所言之「合壬子歲前合也,利以行武,武決勝矣」之判斷,不知出於何處。辛德在巳,而「德在合」,似又以寅作貴人在論。蒿矢格為遠射,所謀皆虛,中傳見金為有鏃,必致傷人。此課幹上神墓干,支上神脫之,支陰作驛馬賊符克干,寅為游都乘亡神,越國居心險惡,將來必被其殃。

  後吳伐齊,齊國與吳國戰於艾陵之上,吳國與魯國聯合敗齊。夫差勝後,吳齊暫時結盟。子胥屢諫吳王,說伐齊無用,「越不為沼,吳其泯矣!」越國不可不除。吳差對伍子胥沒完沒了的諫諍十分不滿,加上伯嚭的讒言,公元前484年丁巳,夫差賜伍子胥以屬鏤之劍,迫使其自殺,吳王怨恨子胥,又取子胥屍,盛以鴟夷之器,投於江中。後吳王北會諸侯於黃池,越兵已乘虛進入吳的國都姑蘇,夫差使人以厚禮與越求和。數年後,越大舉伐吳。吳國連年欠收,仍然大興土木,窮兵黷武,精銳已盡死於齊、魯,越大破吳兵。夫差請降求和不成,伏劍自殺,身死國滅,越王勾踐遂稱霸天下。

  越王滅吳後,范蠡看出越王長頸鳥啄,鷹視狼步,可與共患難,不能同享樂,久之必被加害,就勸文種離開,文種不聽,於是范蠡乘扁舟,出入三江五湖煙水之中,莫知其所之。范蠡後游齊國,改稱陶朱公,經商大富。書載:

  范蠡既去,越王愀然變色,召大夫種曰:「蠡可追乎?」種曰:「不及也。」王曰:「奈何?」種曰:「蠡去時,陰畫六,陽畫三,日前之神,莫能制者。玄武天空威行,孰敢止者?度天關,涉天梁,後入天一。前翳神光,言之者死,視之者狂。臣願大王勿復追也。蠡終不還矣。」

  按,文種所言,陰畫六、陽畫三、玄武、天空、天關、天梁、天一、神光等,皆禽遁及六壬佔法之術語也,有六壬中斬關課、遊子課之課理。《六壬課經集》云:「(遊子)或並斬關,為『絕跡課』,猶如范蠡去越,張良歸山,不欲露跡之態。」次年,正如范蠡所說:「狡兔以死,良犬就烹,敵國如滅,謀臣必亡」,勾踐賜文種以屬鏤之劍,文種伏劍自殺。

東晉戴洋之占課

  二十四史中載六壬課占,唯載於《晉書》中東晉戴洋之課敘述最詳。晉成帝司馬衍時,公元339己亥年九月,輔國將軍庾亮鎮武昌,將軍毛寶屯邾城時(今湖北黃岡),軍師戴洋預言有怨賊來報仇,毛寶今年將遭死難,應在五十日內,(《戴洋傳》載:九月,洋言於亮曰:「毛豫州今年受死問,昨朝大霧晏風,當有怨賊報仇,攻圍諸侯,誠宜遠偵邏。」寶問當在何時,答曰:「五十日內。」)毛寶於是把妻室兒女安置在武昌。不久便聞報趙王石虎遣兵來攻武昌,毛寶求救於武昌的庾亮,庾亮認為邾城堅固,沒有迅速派遣援軍救應,庾亮同戴洋同在武昌,戴洋為庾亮起得丁亥日寅將子時課,推知賊兵必來,但不敢攻武昌,會撤退。戴洋丁亥日寅將子時成課,占賊兵攻武昌,戴洋的判斷原文如下:

  「十月丁亥夜半時得賊問,干為君,支為臣,丁為征西府,亥為邾城,功曹為賊神,加子時,十月水王木相,王相氣合,賊必來。寅數七,子數九,賊高可九千人,下可七千人。從魁為貴人加丁,下克上,有空亡之事,不敢進武昌也。」以上占課見《晉書·戴洋傳》,篇中占驗甚多,稱其人「所佔驗者,不可勝紀。」

  按,戴洋之課,占於東晉成帝咸康五年,年干支己亥,公元339年12月3日,農曆十月十六。小雪後9天,大雪前。月建亥,月將寅。

    空 常 陰 貴

    卯 丑 亥 酉

    丑 亥 酉 丁

 

    財 乙酉 貴 ⊙

    官 丁亥 陰

    子 己丑 常

    朱 蛇 貴 後

    未 申 酉 戌

   六午    亥陰

   勾巳    子玄

    辰 卯 寅 丑

    青 空 白 常

  按此課傳,並無游都,「不見游都視天乙,臨處還同都將推。」天乙貴人酉加干發用,故賊兵必來。「有時幹上乘空者,正時加減不虛傳」,正時子,地盤子上臨寅,寅7數,子9數,故戴洋斷曰賊多則九千人,少則七千人。天乙酉加丁發用,酉落空,丁克酉,冬占酉休囚,故斷不敢攻武昌,不攻城而退。

  石虎之兵果然未攻武昌,卻去攻下邾城,邾城將士被追兵逼趕而跳江淹死的有六千人,守將毛寶亦被淹死,正應了戴洋在九月時的預言。然課中未盡之理,今再縷析之:干為武昌,支為邾城,三傳回還,幹上貴人,自干傳支,賊兵必然遊走而掩襲邾城。末傳丑加支克支,幹上酉乘弔客,支上丑乘喪門,「喪吊全逢掛縞衣」,太常又主喪服,故三軍皆服縞素,主帥必然無幸,邾城其危乎!

史料中的其它占課記載

  古時善六壬者,《吳越春秋》則載伍子胥、范蠡、文種、公孫聖,《晉書》載戴洋,《龍城錄》載馮存澄,《新五代史》載梁太祖,《夷堅志》載蔣堅,《稗史》、《堯山堂外紀》載朱允升,《徽州府志》載程九圭,《松江府志》載陳鯤,《蘇州府志》載徐大衍、皇甫焯,《寧波府志》載王坡,《浙江通志》載程山人。另外古今書籍中載善六壬者,漢時東方朔、翼奉,三國時管輅,晉時郭璞,唐時李靖、李淳風、徐道符、李筌,宋時楚衍、楚芝蘭、周克明、苗公達、邵彥和、徐復、凌福之、祝泌,元時耶律楚材、劉秉忠、田忠良,明時劉伯溫、劉日新、朱恆、楊繼盛,清時郭御青、陳公獻、戴尚文、張官德、劉赤江,民國時張其鍠、袁樹珊、韋千里等。古今蒿里隱逸之士,精於六壬者不少,惜多不具載。

  《漢書·翼奉傳》載翼奉所言:「乃正月癸未日加申,有暴風從西南來。未主姦邪,申主貪狼,風以大陰下抵建前,是人主左右邪臣之氣也。平昌侯比三來見臣,皆以正辰加邪時。辰為客,時為主人。以律知人情,王者之秘道也,愚臣誠不敢以語邪人。」其中「正月癸未日加申」即月將加正時成六壬課,其餘亦雜有「風角」之術。又有「今白鶴館以四月乙未,時加於卯,月宿亢災,與前地震同法。臣奉乃深知道之可信也。」亦乙未日月將加卯時成課。於術數占候之學,翼奉主張「顯諸仁,藏諸用。露之則不神,獨行則自然矣。」然哉。

  精於占驗者,史書中濃墨重彩記述的唯管輅、郭璞二人,但並未言二人會佔六壬。後世流傳有《六壬管輅神書》題管輅撰,《大六壬九天中黃經》、《鬼賊中黃五變經》、《六壬玉照定真經》題郭璞撰。管郭二人乃歷史上占卜最著名者,豈有不知六壬之理。《三國志·管輅傳》載管輅之風角占,與六壬頗通,或許二術兼而用之者乎?《管輅傳》云:

  輅至列人典農王弘直許,有飄風高三尺餘,從申上來,在庭中幢幢迴轉,息以復起,良久乃止。直以問輅,輅曰:「東方當有馬吏至,恐父哭子,如何!」明日膠東吏到,直子果亡。直問其故,輅曰:「其日乙卯,則長子之候也。木落於申,斗建申,申破寅,死喪之候也。日加午而風發,則馬之候也。離為文章,則吏之候也。申未為虎,虎為大人,則父之候也。」

  據此文,推其課當為申月巳將乙卯日午時課:

    蛇 朱 朱 合

    丑 寅 寅 卯

    寅 卯 卯 乙

    財  丑 蛇 ◎

    父  子 貴 ◎⊙

    父 癸亥 後 ⊙

    勾 青 空 虎

    辰 巳 午 未

   合卯    申常

   朱寅    酉玄

    丑 子 亥 戌

    蛇 貴 後 陰

  據風角書,凡占風,須明知八卦,審定干支,或上或下,或高或卑,俱無乖越,然後可驗。風暴疾,南北無定,交錯離合,氛埃相注,此風之應必在人主。管輅所佔,今用六壬試論之。此風應在主人王弘直,當日乙卯,幹上卯,震宮所屬,震為長男,故又應在王弘直的長子。正時午,午為馬,乙卯為陰日,地盤午上乘青龍驛馬,青龍為吏,吏乘馬,主有官吏來,日支卯上臨寅,卯為門戶,寅乘朱雀,朱雀主文書信息,卯乘信神、天雞二煞,卯加干,以上可知有信息至,寅卯屬木,為東方,以上可解作東方當有馬吏至。風從申上來,未乘白虎,加申,白虎主死喪,幹上六合為子,六合乘卯墓於未,地盤申克卯木,申為白虎本家,乘太常,太常為孝服,驛馬巳乘破碎煞,必為凶訊,朱雀作月破加卯,門戶有悲泣之聲,故主長子死喪。

  託名柳宗元所著之書《龍城錄》卷下載有《明皇識射覆之術》一節,載馮存澄為唐明皇李隆基占課,所言「合」、「斬關」、「鑄印乘軒」,皆六壬之課格,唯「合」為省略詞,或有脫字。全文如下:

  上皇始平禍亂,在宮所與道士馮存澄,因射覆得卦曰「合」,因又得卦曰「斬關」,又得卦曰「鑄印乘軒」。存澄啟謝曰:「昔此卦三靈為最善,黃帝勝炎帝而筮得之,所謂合因斬關,鑄印乘軒,始當果斷,終得嗣天。」上皇掩其口曰:「止矣,默識之矣。」後即位,應其術焉。

  《新五代史·賀瑰傳》載梁太祖朱溫用六壬佔得斬關課,以奇計出兵,擒賀瑰,朱溫盡殺降卒三千人,而獨留賀瑰。後賀瑰感太祖不殺,誓以身自效,累遷相州刺史、宣義軍節度使。

  梁太祖略地至中都,得降卒,言瑰等兵趨待賓館矣!以六壬占之,得「斬關」,以為吉,乃選精兵夜疾馳百里,期先至待賓以逆瑰,而夜黑,兵失道,旦至鉅野東,遇瑰兵,擊之,瑰等大敗。瑰走,梁兵急追之,瑰顧路窮,登冢上大呼曰:「我賀瑰也,可勿殺我!」太祖馳騎取之。

  《宋史·忠義傳》載宣和時,金兵圍代州,代州沿邊安撫副使史抗,用六壬課占雁門關役,知城必陷,次日與二子突圍,俱戰死。史載:

  金人圍代急,抗夜呼其二子稽古、稽哲謂曰:「吾昔語用事者『雁門控制一道,宜擇帥增戍以謀未形之患,若使橫流,則無所措矣』。言雖切,皆不吾省。今重圍既固,外援不至,吾用六壬術占之,明日城必陷,吾將死事,汝輩亦勿以妻子為念而負國也。能聽吾言,當令家屬自裁,然後同赴義。」二子泣曰:「唯吾父命。」明日,城果破,父子三人突圍力戰,死於城隅。

  《宋史》楚衍傳載:楚衍,開封阼城人。少通四聲字母,里人柳曜師事衍,里中以先生目之。衍於《九章》、《緝古》、《綴術》、《海島》諸算經尤得其妙。明相法及《聿斯經》,善推步、陰陽、星曆之數,間語休咎無不中。自陳試《宣明歷》,補司天監學生,遷保章正。天聖初,造新曆,眾推衍明曆數,授靈台郎,與掌歷官宋行古等九人制崇天曆。進司天監丞,入隸翰林天文。皇祐中,同造《司辰星漏歷》十二卷。久之,與周琮同管勾司天監。

  有皇祐三年辛卯歲三月丙午日,仁宗皇帝宣楚衍,立夏日佔課,衍依課奏對罷。帝又占陳貴妃六甲,年二十二歲,妊身十月未產,得未時,以月將從魁加未。

    蛇 合 朱 勾

    戌 申 酉 未

    申 午 未 丙

    財 戊申 合

    子 庚戌 蛇

    官 壬子 後

    勾 合 朱 蛇

    未 申 酉 戌

   青午    亥貴

   空巳    子後

    辰 卯 寅 丑

    虎 常 玄 陰

  楚衍奏曰:「此課占產,臣不敢言。」帝曰:「但實言課意。」衍奏云:「於今月二十三日庚戌日辰時,降生一公主,必失左目。生後五日,恐有不測之憂。雖產危而無損,宜預備之。」上云:「有禳法否?」衍云:「無法禳之。臣當萬死。」上當日漸有怒色,云:「且出外聽音。」即時差人監守楚衍。至二十三日庚戌辰時降生一公主。貴妃產時甚艱苦,至當日晚公主忽搐搦,遂損左目,至二十七日,公主死。即時賜楚衍御酒香葯,次日引見,乞恩謝罪。上云:「應驗如神。」

  《宋史》、《龍川別志》等載北宋名處士徐復少時學六壬,聽聞有一僧善發課,為一衙校推佔六壬課,神奇無比,徐復從僧學,討得此課,推之累日,盡得僧所見,但僧所推的「母馬生的小馬只有三隻腳」,卻不能索解,問僧,僧不說。范仲淹在蘇州時,嘗疑外夷當有變,使徐復占之,徐復佔得西夏用兵當起於某年月,盛於某年月,天下當騷然,故范仲淹多論邊事,及元昊叛亂,無一不驗。宋仁宗聞而召見徐復,問以兵事,徐復以遁甲、太乙、六壬、易卦、風角諸占以答仁宗,無不神驗,仁宗賜號沖晦處士。

  據《南濠詩話》及《竹素山房詩集附》中「錄吾子行文冢銘」一文載,元時杭州吾子行先生,博學好古,精律呂篆籀等學,當時後世如趙子昂、宋景濂輩,無不稱仰者,可惜他死於非命。原來吾子行晚年為妾家所累,有司逮之,子行素高抗,不能忍辱,即作詩投其所知仇遠,然後去不知所之。其詩云:「劉伶一鍤事徒然,蝴蝶飛來別有天。欲語《太玄》何處問?西泠西畔斷橋邊。」吾子行失蹤後,次年三月辛酉,衛天隱以六壬筮之,得亥子丑順流象,曰:「歲子月巳,旬寅斯首,亥為水鄉,己(按,原文印作巳,似誤)墓在丑。惟子與丑,無祿霣虛,墓非其藏,死沉江湖。是生戊辰,土為宰制,土弗勝火,家絕身棄,此其骨朽淵泥九十日矣。」與詩合,西湖多寶院主僧可權,從子行學詩,聞其定死,哭甚哀。

  按,吾子行於元至大四年辛亥歲臘月二十八甲午日失蹤,衛天隱之課,占於次年即仁宗皇慶元年壬子歲(公元1312年),農曆三月二十五日,壬子年乙巳月辛酉日申時酉將。

    虎 常 空 虎

    亥 戌 子 亥

    戌 酉 亥 辛

    子 癸亥 虎

    子  子 空 ◎

    父  丑 青 ◎⊙

    貴 後 陰 玄

    午 未 申 酉

   蛇巳    戌常

   朱辰    亥虎

    卯 寅 丑 子

    合 勾 青 空

  據衛天隱之占,虎馬加干,又是閉口,乘亥是水,三傳亥子丑,人必投水而死,丑為干墓,今墓旬空,必死無葬身之地,故為「死沉江湖」之象,知吾子行已投西湖而死矣。法以丑為橋,丑土空而加子水,則為斷橋也。由是觀之,西湖「斷橋」之名,在元時已有。亥四數,戌五數,相加為九數,作九十日。臘月甲午,至三月辛酉,為八十七天。後僧宗泐作詩吊之云:「吹簫人去竹房空,海內猶傳學術工。最是西泠橋畔路,淡煙疏柳夕陽中。」子行別號竹房,善吹洞簫,故泐詩首句及之。

  元王士點、商企翁同撰《秘書監志》一書,共十一卷,其書成於順帝至正中,凡至元以來建置沿革典章故事無不具載,司天監亦附錄焉。蓋元制司天監隸秘書省,猶漢制以太史令兼職天官之義也。卷七載:「草澤人三年一次差官考試,於所習經書內出題六道,試中者,收作司天生,官給養直入台,習學五科經書即目……今具許習經書試格如後……占卜題一道:假令問正月甲子日寅時,六壬術發用,三傳當得何課?……占候三式科,所習經書:《太一王希明金鏡二經》、《景祐福應集》、《遁甲天一萬一訣》(《又名三元式經》)、《景祐符應經》、《神定經》、《六壬連珠集》、《補闕新書》……義題二道(皆不限字數,並以不失題意、文理優長者為中選):假令問冬至天元一七四何義之類,假令問百六涉害何義之類。」

  明楊升庵《升庵集》載瑞州上高縣術士曾義山,遇一乞丐指點,得某二瞽者之六壬卜書《銀河棹》,自此占卜如神,邑人皆知,因預避紅巾賊行,紅巾軍掠無所得,恨欲殺之。曾義山遂隱居,臨終付書於其子,曰:「某月某日有劉姓過吾家取書,畀之戒不可泄。」後劉伯溫果經山家,得其書云云。明王世貞撰《弇山堂別集卷》卷二十一據升庵之書而考證,言伯溫取書之事不可憑信,又說:「伯溫占驗,似能近而不能遠,不然元運若此,而尚欲藉以成功名,至憤恚欲自殺,以門人持之而免,何名前知?」劉泊溫的「預測」能力,令後人大是懷疑。在此不表。

  《松江府志》載明朝陳鯤精六壬,決策奇中。時徐階謝政,值張博構獄,陳鯤為徐階占課,得「六儀課」,斷曰大吉,說:「其兆太陽當位,群陰乃伏,有兩貴人佐之,某日夜半必獲美情。」果於是日夜漏二十刻神驗,毫髮不爽。張以誠未遇時,陳鯤得課,謂當大魁天下,張以誠於明神宗萬曆二十九年辛丑中狀元。徐光啟、姚永濟窮困中時,陳鯤為二人所佔,後悉符合。

  明朝末年,輯《六壬大全》的懷慶府推官郭載騋(字御青),記述有課占李自成軍圍攻開封的史實。前一課為崇禎十四年辛巳臘月十三日在陽武縣占開封(甲寅日午時丑將),次日又占(乙卯日巳時丑將),郭御青斷二課皆末傳生干滿盤自刑,前課甲寅日幹上酉,酉以破碎作勾陳,全傷干支,又作發用,城池最忌,危至九分,幸生起末傳育干支,危中有救,酉臨艮地,所以斷東北受傷。後課乙卯日幹上子,得白虎作墓發用,墓亦鑿城窖坑之象也,亦賴末傳亥水育干支,自墓傳生,先迷後醒,亦危中之救。二課游都皆空,交甲子旬,俱實,亥水救神反空,所以預斷闖軍二十三日至,郭即於二十三日早奉命入城,果然午後闖軍至城下,即攻城東北角,二十餘日,晝夜不息,危至萬分。至次年正月初八戊寅日,在開封城頭上又占援兵何日到,闖軍何日退?得戊寅日辰時子將課:

    虎 合 勾 貴

    午 戌 酉 丑

    戌 寅 丑 戊

    兄 甲戌 合

    父 壬午 虎

    官 戊寅 後

    貴 後 陰 玄

    丑 寅 卯 辰

   蛇子    巳常

   朱亥    午虎

    戌 酉 申 未

    合 勾 青 空

  郭御青斷三傳喜火局生身,但嫌幹上丑,為合中犯煞,至十三日癸未,衝去丑字,則援兵至而賊退。果於十三日有左良玉援兵信至,十五日闖軍移營而去。據《明史·庄烈帝傳》載辛巳年十二月,李自成、羅汝才合攻開封,次年春正月癸未,孫傳庭為兵部侍郎,督京軍救開封。十五日乙酉,明官軍援兵至開封,李自成部退去。郭御青若非事先算定吉凶,豈敢冒然入城,設占斷失誤,開封城陷,命豈能保乎?

  清道光時,吳熾昌《客窗閑話》中有《卜者梁翁》、《六壬神課》二篇,專言六壬之神奇,萬事有定數。其中梁翁所佔之課,乙卯日三傳申酉戌,因乙卯日並無此三傳,不知何解,查文字又非金口訣之占,該書為筆記小說,文人寫作,虛虛實實,間或以假亂真,亦未可知。

  清初有陳公獻等人,著《大六壬指南》一書,書中占驗計一百二十有五,其中與史實相關之占課,無不符合,書中的判斷法則,無一字虛語,絕無猜度無稽之詞,乃六壬佔法集大成之作。惜書中占驗,既無標點,又不標出天盤天將,各類人名、地名、別號、判斷術語、歷史背景穿插其間,使此書顯得過於複雜深奧。筆者已將《大六壬指南》中的占驗部分,一一為之標點並註解,由武陵出版社出版,以期對雅好此道者,有所裨益。詳見拙著《註解大六壬占驗指南》。

結束語

  古人說:「船裝六壬,車載遁甲」,言壬遁之學卷帙之多,又有「壬五車,壬十萬,壬白頭」,言六壬之難學難精。六壬之理,淵幽浩博,非積以年月之沉思潛究,不能領悟。易學家霍斐然言「六壬博大精深,學貫天人,甚至窮畢生之精力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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