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全流通」試點業務實施細則(試行)》
中國結算、深交所聯合發布《H股「全流通」試點業務實施細則(試行)》
2018年04月20日 19:36來源: 深交所網站 ?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決策部署,支持H股「全流通」試點安全高效啟動,經中國證監會批准,4月20日,中國結算和深交所聯合發布了《H股「全流通」試點業務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並於當日起施行。
H股「全流通」是境外(主要是香港)上市公司相關股東所持的在境內登記、無法在境外上市流通的股份,轉登記至境外市場後,相應持有人通過中國結算在境外市場買賣該公司股份的相關安排。試點初期,先實現投資者減持賣出的功能。此次試點工作是加快推進新時代資本市場改革開放,深化境外上市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將進一步優化境內企業境外上市融資環境,對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促進香港金融市場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實施細則》是規範H股「全流通」試點登記存管、交易結算業務的基礎性規則,包括總則、賬戶安排、跨境轉登記、存管和持有明細維護、交易委託與指令傳遞、清算交收、名義持有人服務、風險管理和附則共9章,共46條。登記存管上,試點股份完成跨境轉登記後,在境外以中國結算的名義記載於香港結算賬戶系統,在境內通過H股「全流通」專用賬戶實現試點股份的承載和明細維護;交易結算上,投資者通過境內證券公司提交相關股份賣出委託指令,最終在香港聯交所實現對試點股份的減持,獲得的港幣劃入其按外匯管理要求開立的專用資金賬戶。
下一步,中國結算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在《實施細則》的框架下,進一步發布H股「全流通」試點業務指南,並並聯合深交所對相關參與方進行指導,共同穩妥有序推進試點準備工作,切實保障相關股東的合法權益,確保H股「全流通」試點平穩落地、穩健運行。
關於發布《H股「全流通」試點業務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市場參與人:
為落實H股「全流通」試點,規範股份的登記存管和交易結算業務,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聯合制定了《H股「全流通」試點業務實施細則(試行)》。現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予以發布,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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