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雒樹剛《 人民日報 》( 2014年11月24日   07 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把握的一個基本原則,是關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長遠發展的根本大計。我們必須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把法治建設和德治建設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不斷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深刻認識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重大意義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兩者都是治國理政的重要手段。法治以其權威性和強制性規範社會成員的行為,德治以其說服力和勸導力提高社會成員的思想道德覺悟。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對於夯實國家治理的制度基礎和思想道德基礎,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是對古今中外治國經驗的深刻總結。縱觀歷史,法治和德治在國家治理中各自起著獨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把兩者緊密結合起來,國家才能治理有序,社會才能健康運行。我國從春秋戰國時期孔子提出「寬猛相濟」、荀子提出「隆禮而重法」到漢代董仲舒強調「陽為德,陰為刑」,從唐代提出「制禮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到宋元明清時期一直延續德法合治,都體現了德治和法治相結合的治國之道,都被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從世界範圍看,凡是社會治理比較有效的國家,都堅持把法治作為治國的基本原則,同時注重用道德調節人們的行為。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對於國家治理來說,法治和德治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不可偏廢。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必須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緊密結合起來,把自律和他律緊密結合起來,使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共同發力、相互促進。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是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內在要求。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治,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條道路內涵十分豐富,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強調法治和德治兩手抓、兩手都要硬。著眼當前、面向未來,要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繼續實行好,把法治中國繼續建設好,最關鍵的是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牢牢把握這條道路的基本特徵和原則要求,彰顯其鮮明特點,發揮好突出優勢。這就要求我們在實踐中必須堅持和落實好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統籌推進以德治為基礎的法治建設、以法治為保障的德治建設,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越走越寬廣。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現實要求。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面對新形勢新任務,要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從根本上說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應當清醒看到,我國法治建設現狀同黨和國家發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眾期待相比,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相比,還有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實踐證明,要切實解決法治領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單純就法治論法治是不夠的,應當著眼全局、系統謀劃,特別是要立足我國歷史傳統和現實國情,重視加強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導,著力培植人們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觀念,營造全社會都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的文化環境,使法律和道德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共同發揮作用。必須更加自覺地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構築依法治國的堅實道德基礎,形成全民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只有這樣,才能更好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持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法律依賴道德而被認同和遵行。只有堅持以道德為滋養,法治才有堅實的社會基礎和廣闊的發展空間。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必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思想道德,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到法治建設全過程,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提供有力支撐,為法治有效實施創造良好條件。完善與社會主義道德規範相協調的法律體系。任何法律都內含著道德判斷、體現著道德取向。只有符合廣大人民道德意願、符合社會公序良俗,法律才能為人們所信仰、所遵守。目前已經形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總體上反映了社會主義的道德追求,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同時要看到,也有一些法律法規的某些條文和具體內容,存在與社會主義道德規範和核心價值觀要求不協調、不「合拍」甚至相悖的問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進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必須全面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充分體現社會主義先進道德的導向。要加強法律與道德的協調和銜接,將實踐中廣泛認同、較為成熟、操作性強的道德要求及時上升為法律規範。要加強對法律的道德效果評估,各方面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都要充分考慮道德因素和道德風險,對有違道德要求的法律法規及時廢止或修改,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更加彰顯道德的價值和力量。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到法律實施過程中。推進社會主義法治,不僅需要「良法」,更需要「善治」;不僅法律的制定要體現社會主義道德規範的要求,法律的實施更應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指引。在法律實施過程中,既要嚴格以明確的法律規範為遵循、為依據,又要深入領會和準確把握法律規範所體現的價值導向和思想內涵,確保法律的實施不違背立法宗旨、不偏離正確方向。法律在許多方面只能作出原則性規定,在實踐中也會遇到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必須在實施過程中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按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斷和裁決。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檢驗法律實施效果的重要標尺,使執法司法行為既遵從法律標準又符合道德標準,既於法有據又合乎情理,獲得堅實的民意基礎、道義基礎。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人們對法律的認同,很重要的是對其蘊含的道德價值的認同;人們對法律的遵守,很重要的是源於思想道德覺悟的提升。從這個意義上講,良好的公民道德是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基礎和前提。要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要深入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思想精華和道德精髓,弘揚中華傳統美德,使其成為涵養社會主義道德的重要源泉。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推動志願服務制度化,促進學雷鋒活動常態化,提高人們的道德實踐能力。利用重大紀念日、民族傳統節日等契機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發揮新聞媒體、公益廣告、文藝作品的教育功能。完善市民公約、鄉規民約、學生守則等行為準則,使社會主義道德更加深入人心,為推進法治建設培育豐厚的道德土壤。提升法治工作隊伍的思想道德水平。法治工作隊伍是憲法法律的實施者、公平正義的捍衛者,他們的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影響法治中國建設進程。要著眼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加強立法隊伍、行政執法隊伍、司法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把理想信念教育擺在第一位,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深入學習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引導他們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堅持黨的事業、人民利益、憲法法律至上,堅決反對各種不正之風,更好捍衛法律尊嚴權威。要加強法律服務隊伍特別是律師隊伍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增強廣大律師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要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堅持立德樹人、德育為先導向,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培養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法治人才及後備力量。堅持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道德依靠法律的強制性來保障底線。只有堅持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的制度支撐和剛性約束。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必須重視發揮法律的規範作用,用法律的權威增強人們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自覺性,以法治的力量推進道德建設、提升全社會文明程度。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法治意識和道德自覺。法律廣泛宣傳、廣為人知的過程,就是推動其蘊含的價值理念、道德觀念深入人心的過程。1986年以來,我國已制定實施六個普法五年規劃,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不斷增強。要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從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學開設法治知識課程。把法治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體現到精神文化產品創作生產之中,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推動法律知識進企業、進鄉村、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進軍營。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宣傳、文化、教育部門和人民團體要在普法教育中發揮職能作用。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加強普法講師團、普法志願者隊伍建設。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加強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中的運用,提高普法實效,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通過嚴格公正執法司法營造揚善懲惡的社會風氣。執法司法既是法律行為,也體現著鮮明的道德導向。嚴格公正執法司法,是對法律尊嚴的捍衛,也是對先進道德的彰揚;而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則是對法律尊嚴的無視,也是對惡行的縱容、對美德的貶損。必須通過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發揮法治扶正祛邪、激濁揚清的社會功能,促進清風正氣的弘揚,增強人們道德自覺和道德自律。要堅持嚴格執法,對侵害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等行為及時予以規誡遏制,弘揚真善美、打擊假惡丑,促使人們趨善避惡、揚善棄惡。要堅持公正司法,依法制裁和懲處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讓人們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感受到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以法律的震懾力為道德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加大執法司法公開力度,加強對執法司法活動的監督,堅決懲治執法司法活動中的腐敗行為,更好地守護公平正義、弘揚美德善行。發揮法治在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中的作用。法律是道德的底線,也是道德的屏障。對那些傷風敗俗的醜惡行為、激起公憤的缺德現象,僅靠道德教育、「叩問良心」是遠遠不夠的,必須運用法治手段進行治理,為道德建設「保駕護航」。要引導人們牢固樹立有權力就有責任、有權利就有義務觀念,加強社會誠信建設,抓緊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使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要繼續深入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加強對見危不扶、出國出境旅遊不文明、奢侈浪費、網上造謠謾罵等行為的整治,該勸導的勸導、該處罰的處罰;加大對食品藥品等領域見利忘義、制假售假行為的執法力度,查辦大案要案,讓敗德違法者付出高昂代價,發揮對整個社會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動形成良好社會風尚和社會秩序。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帶頭守法,做社會主義法治和社會主義道德的模範踐行者。領導幹部既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也是道德建設的積極倡導者、引領者和示範者。領導幹部能否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對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和道德氛圍至關重要。要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把憲法法律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推動黨員幹部學法經常化、制度化。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各級領導幹部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同時帶頭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以實際行動帶動全社會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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