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夜會情夫被兒子追逐溺水而亡|溺水|情夫

  □金陵晚報記者 陳菲

  通訊員 華娟

  女子夜會情夫,兒子發現後駕車追逐。途中,喝了酒的情夫開車時為避讓行人,緊急右轉栽進河塘……這瘋狂的一幕發生後,女子當場溺亡,情夫被警方控制。近日,因犯交通肇事罪,情夫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11個月。

  梁振今年48歲,高郵人。幾年前,他通過微信認識了女網友阿巧,發展為情人關係。

  阿巧比梁振小8歲,也是高郵人,且已有家室。

  2013年左右,梁振向妻子提出離婚。因為考慮到孩子,妻子一直沒有同意。此後,兩人開始分居。

  為了能和梁振約會,阿巧經常瞞著家人偷偷跑出來。可是不久後,阿巧的丈夫發現阿巧行為異常,夫妻倆陷入感情危機。

  去年10月6日晚上,阿巧約梁振見面。於是,梁振開車到阿巧家附近等她。幾分鐘後,阿巧趕到,上車與梁振閑聊。

  阿巧的丈夫在家做好晚飯,發現阿巧不在家,便和兒子一起出來尋找,後在家附近看到了梁振的轎車。父子倆準備上前敲車窗時,正在車上聊天的阿巧看到丈夫和兒子,頓時變了臉色,趕緊催促梁振開車。

  梁振驚慌不已,趕緊發動轎車準備逃走。孰料,阿巧的兒子並沒有就此罷休,駕車追趕。

  當晚10點多,梁振開車行至高郵一幼兒園附近時,突然發現前方有個人影,擔心撞到行人,梁振緊急向右打方向盤。

  結果,轎車一頭栽進了路邊的河塘里。

  落水的一剎那,梁振喊了一聲「跳車」,並隨即逃了出來。然而,阿巧不知是沒聽到,還是沒能逃出來,仍在車裡。隨後趕至現場的阿巧家人和路過群眾一起將她救出。

  但此時,阿巧已沒有生命體征。

  事故發生後,高郵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梁振對路面情況觀察疏忽,遇情況措施不當,將轎車駛入道路外河塘中,致乘員阿巧溺水死亡,應在該起事故中負全部責任。(文中人名系化名)

(原標題:女子夜會情夫 被兒子追逐溺水而亡)

編輯: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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