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再留加要過三關 馬拉松官司或拖一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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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再留加要過三關 馬拉松官司或拖一年(圖)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1年07月13日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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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囚服、手上鐵銬的賴昌星(右),面對媒體時仍顯得神色自若。(加拿大《世界日報》/朱冠華 攝)
中新網7月13日電 綜合加拿大華文媒體報道,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當地時間7月12日決定,遠華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暫准有條件釋放,等候聯邦法院7月21日開庭審理他提出延緩遣返的要求。如果他屆時敗訴,最快可能在7月25日遣返中國。但也有移民律師指出,21日聆訊賴昌星若獲勝,這場馬拉松官司可能再拖一年。 賴昌星獲有條件釋放 等候法院審理延緩遣返請求據加拿大《環球華報》報道,溫哥華時間周二(12日)下午1時重開的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聆訊,是周一對賴昌星拘留後48小時聆訊的延續。
裁判官稱,賴昌星潛逃機會不高,准許其有條件獲釋,而獲釋條件是在原有條件的基礎上進行調整和修訂,包括:交付7萬加元保釋金、每星期四向邊境服務處報到等。 賴昌星上周四(7日)在溫哥華市中心住所內,遭加拿大邊境服務處官員逮捕。移民部則表示,最快會於7月25日將賴昌星遣返回中國。 風險評估遭拒急入稟再拖 倘駁回申請最快25日遣返賴昌星已潛逃加拿大近12年。加拿大《明報》指出,賴昌星第二度提出的遣返前風險評估申請於7日遭拒,加拿大移民部原定12日為遣返日期,賴昌星在11日由律師代表緊急入稟聯邦法院臨時中止執行遣返離境令。
加拿大移民部代表律師布思羅伊德11日說:「12日遣返賴昌星的計劃雖然暫緩,但這次遣返並非沒有時間表,根據計算,聯邦法院在21日開庭審理賴的申請,有可能在22日作出決定,一旦法官駁回賴的申請,移民部應該會在7月25日順利執行遣返。」 賴昌星的代表律師拉森則說,這次賴昌星也是被提前通知,遣返前風險評估的決定是被拒絕的,他並不害怕,而是像2006年一樣,向聯邦法院提出申請。拉森稱,聯邦法院21日的聆訊對賴昌星格外關鍵。 移民律師:再留下要「過三關」 馬拉松官司或再拖1年 據《明報》報道,溫哥華移民律師王仁鐸認為,這次賴昌星的遣返前風險評估第二度被拒,但若他能「闖過三關」,則留下來仍有「一線生機」。但若其中任何一關過不去,就要被遞解出境。王仁鐸說,賴昌星向聯邦法院上訴後,必須獲禁止遣返令、獲許可上訴以及贏得法院的司法複核,前兩關約3至6個月可見分曉,進入司法複核辯論則可能又拖上一段時間,不過這其中任何一關失敗,賴昌星就將被遣返。
另據《星島日報》報道,王仁鐸指出,目前聯邦法院已定於21日受理延長暫停遣返申請,屆時如果敗訴,案件會中止,賴昌星被要被遣返;但如成功,下一步是對移民部的風險評估結果作司法複核,成功則可推翻移民部的遣返決定,不成功也要被遣返。整個過程約要6到9個月,再加上法官考慮數個月,因此預計,案件可能再拖一年才有結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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