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業」與輪迴 現代漢語中,「作業」、「造業」、「事業」等詞被頻繁使用,但知道它們出自佛教典籍的人並不多。這些詞語中的「業」,本為梵文「羯磨」(Karma)的意譯,被認為是延續生命進程、推動生死輪轉的直接動力。業力因果(略稱「因果」),是佛法二諦之一「世俗諦」的主要內容,是輪迴說的重要成分。晚近高僧印光法師曾說過:「世出世間之事,不出因果二字。」 第一節 「業」的含義及種類 「業」的釋義是「造作」,《俱舍光記》卷十三:「造作名業」。造作,即有意識的發起行動、活動、動作,現代漢語仍把有目的地做什麼叫造或作。有意識,用佛教術語來講,即先要有心所法(心理活動)中的「思」的發動,思(Cetanā或Cint),即思慮、思考,《成唯識論》謂其功能是「令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即驅使意識發起有善、惡等性質的活動,這種活動本身就是業的一種,稱「意業」,由意業為主導發起的動作、行為稱「身業」,開口講話及撰文、誦咒等,稱「語業」或「口業」。身、口、意三種業,合稱「三業」。而身、口二業中,都包含有意業的引發,意業或思,實為三業的本質所在,故小乘經量部乾脆說:「業即是思」。這在佛經中也有所依據,如《增一阿含經》便載佛言:「心之意欲,諸比丘:即我所說業。有志之所向,乃作身、語、意業。」說業業是心中有意識、有目的的意欲及其引發的身、口、意的活動,無意識的行為,按佛學義不稱為業,如無心(無意識)殺死蟲蟻等,被認為不得殺罪。關於思或意業,又有三種之分:一審慮思,進行考慮;二決定思,經考慮而做出決定;三動發勝思,直接發起言語動作及正在言語動作時的思慮。
業的概念,源出古印度《吠陀》經典,到《奧義書》中,逐漸明朗化、系統化。業為生死之本,是命運的決策者,善惡有報,不造業因乃解脫之要,是婆羅門教諸派和沙門集團中的耆那教等共同信奉的觀念。佛教繼承了婆羅門教傳統的、普遍流行於印度民間的業的思想,依緣起法則,予以改造發展,形成了自家獨特的、系統的業的學說。
佛教從社會教化和宗教解脫著眼,對業作了細緻分析,除身口意三業之分外,還從其它多種角度對業分門別類。 從倫理角度著眼,有善業、惡業、無記業。無記業,謂不屬善不屬惡,無法判定其道德屬性,故名無記(無意義,難下結論)。佛家判定善惡業的標準,是視業所引起的後果對自他的損益而定,凡能招感對自他有益、受樂得福的果報者,為善業,反之,能招感對自他無益有害、釀成苦果的業為惡業。《婆沙論》釋云:「若法能招可愛果、樂受果,故名善;若法能招不愛果、苦受果,故名惡。」 福業、非福業,基本同善惡二業。能與人幸福之果的稱福業,與人不幸福之果的稱非福業。這兩種業的果報都在「欲界」。此外還有一種「不動業」,指修習禪定,使心專註善緣不散動,能招致「色界」、「無色界」的果報。 從業的染凈而言,有有漏、無漏二業及黑白等四業之分。 有漏業、無漏業,是從造業的心是否有「漏」而區分。漏,為「煩惱」的別名,還有結、使、纏等多種異稱。漏,以漏泄、缺漏,比喻自心守護不嚴,有漏洞缺口,被煩惱的魔軍侵入,或自己的生命能量、福德智慧從孔洞中漏泄喪失。有漏業,指由煩惱心發動的業,煩惱,為惱亂身心不得安寧之義,主要有貪(佔有慾)、瞋(憤怒嫉恨)、痴(不知佛法之真理)「三毒」;貪、瞋、痴、慢(驕慢)、疑(對佛法懷疑不信)、惡見(有害的邪見)「六根本煩惱」;貪、瞋、痴、慢、疑、身見(執五蘊為我)、邊見(斷、常等片面之見)、邪見(否認因果等)、戒禁取見(認不正確的戒條禁忌為正)、見取見(執錯誤見解為殊勝)「十使」,其中前五種根深難斷,稱「五鈍使」,後五種淺而易斷,稱「五利使」。有漏業不僅包括全部惡業,還包括以有漏心造的善業,比如人因貪求名利權位而做出對社會有益的貢獻,這善業雖會給他招來今生來世的福報,卻會增長他的貪心和我執、我慢,反成作惡受苦之因。錢多容易使人驕奢無度,吃喝嫖賭,官高名大容易使人脾氣、架子也跟著大。人為貪求人間、天上的福樂而行善積德,從佛法看來雖能招致樂果,卻未必完全是好事:今生修行,來生富貴,或前半生修行,後半生富貴,免不了增長煩惱,起造惡業。有漏善業,會間接成為惡果之因。提婆《百論·罪福品》把有漏善業招致的世間福報比喻為「雜毒飯」(摻雜有毒的飯食),吃時味美,消化時苦。只要有漏,不論行善作惡,終歸出不了善惡相因、生死輪迴的圈子。與有漏業相反,以斷離煩惱的無漏心造的業,不會引起有漏的不善果報,稱無漏業。又說還有「非有漏非無漏業」者,指大乘菩薩以菩提心所作的業,這種業非煩惱心發起,故非有漏;又不停止於小乘聖人的出世間心,故非無漏。 業之黑白,是從造業的心是否有染污,所招致的果報之黑暗與光明來區分。以染污的心意(貪、瞋等)發起的惡業,招致地獄餓鬼等黑暗的果報,稱「黑業」,又名「黑黑業」;由純凈的心意所作的善業,能招致生天等光明的果報,稱「白業」,又名「白白業」。純凈的善心夾雜染污的噁心所造的善惡夾雜之業或有漏善業,招致苦樂夾雜的果報,稱「黑白業」或「黑白黑白業」;以離煩惱污染的清凈心所造業,不招致世間不自在的善惡果報,名「非黑非白業」,即無漏業。一說不黑不白業即無記業。 從佛教行為規範戒律的角度,有律儀業、不律儀業、非律儀非不律儀三業之分,律儀(戒律儀範)業,指符合戒律規定、不觸犯戒條儀軌的業;非律儀業,指不符合戒律儀軌,為佛教徒所不應作的業,如《阿毗達磨雜集論》說,有屠羊、養雞、捕鳥、捕魚、獵鹿、獵兔、殺牛、魁膾(殺人屠宰)、劫盜、讒言等十五種非律儀業,非佛教徒所當為;非律儀業非不律儀業,指非戒律儀軌所規定應作不應作的業。 從業的表現來講,身口二業因有所表示,可讓人看見、聽見或感覺到,稱「有表業」,意業因屬內心活動,未必表示於外,非可見聞覺觸,故名「無表業」。還有身口意三業所生看不見的潛在作用和力量,也稱無表業。 從業的社會性來講,有共業、不共業之分。共業,指多眾生共同所造,因而共同受果報的業;不共業,則為個體獨自所造、獨自受報的業。若再細分,還可分為共中共業、共中不共業、不共中共業、不共中不共業四種。
從業所感招的死後生於五道中的果報來看,有引滿二業、極重等四業之分。引滿二業決定來生的總別二報,引業,指能引起將投生於五趣六道中同類相共的「總報」(如凡人類皆有的生存方式、壽命等果報)的業;滿業,指能成滿同類眾生中各自不同的「別報」(如同為人類,而有貪富愚智之別等)的業。
另外,還有重業、輕業、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修四禪以上定)、定業(必定引生果報)、不定業(果報不定),順現法受業(現世受報)、順生受業(來生受報)、順後受業(後世遙遙受報)等區分。 佛家對人的思想、言行作如此瑣細的區分,旨在提供一種建立於因果報應法則和解脫生死信仰之上的行為規範,教人行善棄惡,離染絕漏,自覺制御自己的言行思想。 第二節 業因果報定律 佛學業論的核心內容,是所謂「因果律」,即業因出生果報的法則。這種法則,是運用緣起法則觀察眾生思想言行時,總結出的有關規律。佛典中所說有因果律,大略包含有五條定律。 一、善惡業因必生同類果報 據緣起法則,「此生則彼生」,因必生果,什麼因必生什麼果,有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不可能雜亂,也不可能有因無果、有果無因。這在《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所說緣起法包含的十一項內容中,可攝於「種種因果品類別」、「因果更互相符順」、「因果決定無雜亂」三義。眾生所造的業,應必定遵循這貫徹一切現象的不變法則,同類因必生同類果報,善業必生善報,惡業必生惡報,善惡雜造業(黑白業)必生善惡夾雜果報,有漏業必生有漏果報,無漏業必生無漏果報,無有錯謬,絲毫不爽。這是像物理、生物等科學的定律一樣的自然規律,不會因人們不認識它、不相信它而失效。 善惡之得報,不難從人際關係中發現其例證,如《出矅經》載佛言:「害人得害,行怨得怨,罵人得罵,擊人得擊。」善惡因果,主要依眾生的相互關係而建立,對他人於己之損益恩怨施以反報,是畜類也都具有的本性。這種本性,大概植根於作用力必生反作用力的物理定律。佛經中,開示善惡必報的規誡觸處可見,如《栴檀國王經》載佛言: 「罪福響應,如影隨形,未有為善不得福,為惡不受殃者」。 《法句經》偈言:
「行惡得惡,如種苦種,惡自受罪,善自受福。習善得善,亦如種甜,自利利人,益而不費。」
《法句經》還將善惡果報比喻為車輪碾過處必然留下的轍跡,說明只要造業,便不可能逃脫果報的追逐,這鐵的規律,對誰都一視同仁,不管尊卑貧富、聰慧愚痴。《法句經》云:「福德之反報,不問尊與卑。」中國佛家常說:「聰明不能敵業,富貴豈免輪迴。」 佛家認為,業,有不可思議的巨大力量,稱「業力」,為佛家所說世間四種不可思議的佛力、神通力、龍力、業力之一。四種不可思議的力中,神通力、龍力都沒有業力大,佛家說:「神通不能敵業」,在業力面前,多大的神通也會失效。就是佛力,尚不能隨意轉消定業。只要身在眾生生死界,造了善惡業,便無法擺脫所造業力的束縛,無處逃避善惡業報的追逐。如《涅槃經·師子吼菩薩品》偈所說:「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不受業。」《大智度論》卷五載佛說偈云: 「業力為最大,世界中無比。先世業自在,將人受果報。業力故輪轉,生死海中回。大海水干竭,須彌山地盡,先世因緣業,不燒亦不盡。諸業久和集,造者自逐去,譬如債物主,追逐人不置。是諸業果報,無有能轉者,亦無逃避處,非求哀可免。……從地飛上天,從天入雪山,從雪山入海,一切處不離,常恆隨逐我,無一時相舍。」 與此偈相關的一個故事說:有四個仙人,各各神通自在,以天眼看見將受惡報,力圖以神通力逃避,乃盡其所能,上天入地,赴雪山,去大海,結果仍無法擺脫如影隨形般的業報。 善惡業必生同類果報,還意味著:一個人若既行善又作惡,則其善、惡各自生果報,不可能互相抵消,不可能用行善的方法消滅惡業之惡報,惡業再大,也不能消滅其所作善業的善報。禪宗六祖慧能說:「擬將修福還滅罪,應世得福罪還在。」(《壇經》)。 二、自作自受,不由於他 眾生既然以自我為中心而造業,有一個造業的人格主體「俗我」,則其所造業的果報,按因果決定不雜亂等緣起義,只能由造業者自己或其五蘊的相續而生者承受果報,不可能由別個承受。而眾生現在所承受的業報,必是自己以前乃至前生宿世的業力所感。就象飲食睡眠,不能由別人替代,就是至親如父母子女,也不能互相承受業報,只能是自作自受,大不必怨天尤人。《泥犁經》載佛言:「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不代受,善自獲福,惡自受殃。」《無量壽經》說:「天地之間,五道分明,善惡報應,禍福相承,身自當之,無誰代者。」《楞嚴經》說:「如是惡業,本自發明,非從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與,自妄所招,還來自受。」皆強調自作自受,把行為的責任和後果只歸諸於行為的主體。這與中國儒家以血緣家族關係為中心所宣揚的「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和道教的子孫承受先人罪業的「承負」說,很是不同。 三、業因多類,果報五種 眾生所造能生必然果報的業,佛典中從作為生果之因的角度,有二因、三因、六因、十因等多種分類。二因:貪淫等多作則淫慾愈益增長,如渴飲鹹水,愈飲愈渴,名「習因」或「同類因」;善惡業因能生來生後世的果報,名「報因」或「異熟因」。三因:生因(異熟因)、習因、依因(識等之所依),出《成實論》。六因見《俱舍論》:能助成或不障礙果報出生者,名「能作因」;互相依存而生果,名「俱有因」;能出生同類果報,名「同類因」;同時相應而生,名「相應因」;無明、身見、邪見、見取見、疑等能遍生一切煩惱惑業,名「遍行因」;惡業與有漏善業能生來世成熟於五道中的果報,名「異熟因」。十因,見《瑜伽師地論》卷五:隨說因、觀待因、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因、引發因、定異因、同事因、相違因、不相違因,其中值得注意者是引發、相違、不相違三因。引發因,謂三界有漏的善業不但能引發自界的有漏無漏善業,還能引發其餘二界的有漏無漏善果,這當屬間接引發;相違因與不相違因說明:果報將生時,若有障礙之緣現前阻擋,便暫不得生。
諸種業因出生的果報,多說有五種:一現法果或士用果,指當前現世就可得實際受用的果報,如學習知識技術,從事工商農業等,現前便得果報利益,這在《瑜伽師地論》卷七有所論述。該論卷九還說兩種極重的善惡業必得現法果:極重善業指於佛法僧正信正解,以佛法為指導作大善行,能現世獲得福壽安樂等果報;極重惡業指「五無間」(五種必墮於無間地獄的重業)——*污阿羅漢和生母、打最後身菩薩、出佛身血、劫奪僧財寺產、誹謗大乘佛法等、得現世惡報。二等流果,謂同類因果相續,有如同一河水相續而流,如抽煙會形成難以禁絕的煙癮。三異熟果,果報成熟於來生後世,使人流轉五道六趣。佛經說人一日一夜有八萬四千念,每一念都可以牽引出一生乃至多生的異熟果。《阿毗達摩雜集論·決擇諦品》說:「或有業,由一業力牽得一身,謂由一業力,長養一生異熟種子故;或有業,由一業力牽得多身,謂由一業力,長養多生異熟種子故;或有業,由多業力牽得一身,謂由多業剎那數數長養一生異熟種子故;或有業,由多業力牽得多身,謂多剎那業更相資待,展轉長養多生異熟種子故。」謂出生五道異熟果的業因頗為複雜,有的業,一個便能招致一期乃至多期生死,有的生死身由一業所生,有的則由多業所生。人一生多造無數業,死後如何受異熟果呢?論中回答說:「重者先熟,或將死時現在前者,或先數習者,或最初所引者,彼異熟先熟。」謂極重業、臨死時現前的業(近死業、臨終業)、一生常作成習的業(習慣業)和宿世積累儲備、未生果報而於臨終、死後果先成熟的業(累積業、儲備業)四種業,決定死後最先受的異熟果,亦即決定死後的去向。四種業中數極重業與臨終業,對決定死後去向來說起著關鍵性的作用。《業道經》云:「業道如秤,重者先牽。」佛典有云:「臨終片刻,能勝多時。」四增上果,指主體的業行對其生存環境發生的作用。佛學認為眾生的生存環境,包括地域、時代、氣候、特產、人緣等條件,都是眾生業力所感,為業報的一部分。《宗喀巴顯密修行次第科頌》云:「增上(果)謂外緣,是正報所依。」謂地理氣候物產等自然環境,是眾生身心之「正報」(先世業的異熟果之正面)所依賴的生存條件,稱為「依報」,即增上果,若行善,會感招好的生存環境,生於富強文明之邦;作惡業,會招致不好的生存環境,《業報差別經》載佛言:「若有眾生於十惡業多修習故,感諸外物悉不具足。」五與他增上果,指一眾生所作的業對他的親屬、他周圍的人乃至社會所產生的影響,如常言:「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人犯罪,則全家人臉上無光。
眾生,尤人,是社會性的存在,生活於眾人、社會、自然界乃至動物界的緣起關係中,互相關聯,按五果中的增上果、與他增上果二義,則一人所造業的果報,可波及於他的生活環境(社會、自然界),而眾人共同造的業(共業),則感得眾人共同依止享用的或好或壞的生存環境。按此,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貧富強弱、先進落後、文明程度、社會秩序、社會心理氛圍、生存環境等,乃這個社會群體所共造業的果報,由社會群體「自作自受」。 四、果依眾緣,報通三世 業因雖然必定生果,但因僅為緣起果報諸緣中最重要的一種,尚須待必要的一切條件齊備,才能生出果報。按《中論》等說,緣起一個現象的條件,有因緣(因)、所緣緣(外境)、增上緣(起關鍵作用的其它條件)、等無間緣(因果相續中間沒有停頓)四種緣。具倫理、社會性的業因出生果報,須社造業主體和業所作用的對象之間的因緣際遇等而決定,有一條件不具備,便不得生果,就像植物的種子,不一定即刻便落地發芽,要等到一定的時候,具適宜的溫度、濕度、土壤、光照等條件時,才會發芽、生長、開花、結果。眾生所造業的果報,也未必都能現前或今生現世便能見到,也許要經歷長時,或到來生乃至極久遠的後世才能成熟。業力果報,需要從整個生死輪迴的長過程去觀察,不能僅局限於眼前和今生。 按佛經說,業因之果報,按其成熟的時間,分為三種報應形式:一是現報(現世報),果報在現前、今生便會成熟,這在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如學習工作,現前便見成效(士用果),信修佛法,不久便身心獲益,犯罪違法,現前便遭法律制裁,眾人唾棄等。二是生報,今生造業,來生受報,而今生所受果報的因,自然要追溯於前世了。佛經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這主要指異熟因、異熟果而言。異熟果,當指生來既定、不容自己選擇的諸條件,如所生的時代、地域、家庭,天生的身體、容貌、智力、性格等稟賦。《瑜珈師地論》卷七說:「或有諸業,唯用宿作(宿世所造業)為因,猶如有一自業增上力故,生諸惡趣及貧窮家。」三是後報,謂今生或宿世所造的某些業,由於諸緣未具,要在多生後世,乃至極為久遠的未來,才會諸緣齊備,果報成熟。但不管受後報的時間多長,即使長到多劫之後,只要已種業因種子,便會出生果報,沒有不受報的道理《大寶積經·入胎藏會》有偈子說:「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合遇時,果報還自受。」《法句經》偈云:「妖孽見福,其惡未熟,至其惡熟,自受罪酷;禎祥見禍,其善未熟,至其善熟,必受其福。」不能因看到社會上有好人受罪、惡人享福的現象,便輕易說善惡無報,好人受罪,受的是他前世所作惡業的果報,壞人享福,享的是他前世所作善業的果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不到。」「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這種報通三世說,長時期來深入中國民間,成為被很多人所信奉的倫理信條,對促進人們行善修造、平衡社會心理,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佛學還分眾生所造業為定、不定兩種。定業,謂果報已經決定,難以轉變。《涅槃經·師子吼品》解釋說:「若定心作善惡等業,作已深生信心歡喜,若發誓願供養三寶,是名定業。」定業,謂以決定心、深心所造的重業,作後沒有反悔,其善者如發願供養佛法僧等,其惡者如五無間業、殺人等。定業的報應,又分三種:一者報定,肯定會有果報;二者時定,受報的時間已成定數;三者報定而時不定,要等到時機成熟才受定報。除定業外,其它非以決定心作,作後反悔改正者,屬不定業,不一定必受果報。《優婆塞戒經·業品》就定不定,分業為四種:「一者時定果報不定,二者報定時不必定,三者時定果報亦定,四者時、果二俱不定。」當然,不定業之不定,只是說所作業的力弱,或有可能因其它強大障緣而難得生果,如植物種子成熟得不太好,或有可能會被破壞,便不一定能發芽生長,並不意味業因無報。 五、業由心生,迴轉有道 以上四條規律,只是就業力因果的自然規律而言,說因必有果,業必有報。但人若知佛法,掌握了業力因果律,了徹業由心造,可由心轉的本質,再加上殊勝增上緣等「方便」,便可以利用因果律,便可以轉移、消除宿世所造惡業的果報。這一問題內涵頗深,留待後面作專節闡述。 第三節 善惡果報與生死輪迴 關於各種善、惡業各自所生的果報,佛經中有多種述說,通常說得最多的,是十善業、十惡業。《佛說十善業道經》說:「謂能永離殺生、偷盜、邪行、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慾、瞋恚、邪見」,是名十善業道,反此則為十惡業。其中前三種為身業,中間四種為口業,後三種為意業,所謂「身三口四意三」,據《業報差別經》、《華嚴經·十地品》等所說,十善業、十惡業的現法果、等流果、異熟果、增上果大略如下:
1.不殺生(殺害有情識的眾生)而仁慈護生,現前得身常無病、壽命長遠、鬼神守護、無怨無瞋、無惡夢、心常慈安等報,得命終生天的異熟果,招致外物美好莊嚴、樹木花草光澤瑩潤、果實飽滿富有營養等增上果。反之,殺生惡業,現前得多病、短命、怨家侵損、心常不安、鬼神不護等報,感招生存環境惡劣、飲食不佳、果實成熟不好等增上果,命終墮於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罪畢後縱得生人,亦短命多病。
2.不偷盜(「不非與取」)而廉潔的善業,現前得資財豐饒、多人愛念、善名流布、處眾無畏等報,得命終生天的異熟果,感外界風調雨順、果實豐美等增上果。反之,偷盜惡業,則得國法治罰、惡名流布、眾人憎惡等現法果,墮三惡道,後生於人中貧窮卑*等異熟果,乾旱少雨,果實朽壞乾枯等增上果。 3.不邪淫而貞潔的善業,得舉止安祥、心理平衡、世人稱讚、夫妻和諧等現法果,生天、人中,妻妾貞良的異熟果,生存環境潔凈優美的增上果。反之,邪淫惡業,得惡名流布、妻不貞良、家庭不和、身體羸弱等現法果,墮三惡道、後生人中妻不貞良、眷屬不稱心的異熟果,所居之處穢惡不凈的增上果。邪淫,指不符所在社會倫理規範和衛生法則的兩性關係。 4.不妄語而實語的善業,得人所信敬、口常清凈等現法果,生於人天的異熟果,作事順遂的增上果。反之,妄語惡業,則得人不信賴、惡名流布等現法果,墮三惡道、後生人中為他所誑,多被誹謗的異熟果,務農經商等事業多不順利、人事不和等增上果,妄語,即說假話騙人。 5.不兩舌而常作和合語的善業,得眷屬稱心、人所擁戴、多良朋益友等現法果,生於人天的異熟果,所居之處平正等增上果。反之,兩舌惡業,則得人緣不好、多狐朋惡友等現法果,墮三惡道、後生人中眷屬乖離、親知弊惡的異熟果,行住之處多險阻坑坎的增上果。兩舌,即挑撥離間。 6.不惡口而常作文明禮貌語的善業,得人所愛樂等現法果,生於人天的異熟果,所居之處安穩稱心的增上果。反之,惡口之業,得人不愛樂的現法果,墮三惡道、生於人中常聞惡言、言多諍訟的異熟果,行止之處多荊棘毒刺、沙石瓦礫、土地乾涸鹽鹼等增上果。惡口,指粗言惡語罵人傷人。 7.不綺語的善業,得智者所愛、多有威德等現法果,生於人天的異熟果,居處多果樹園林等增上果。反之,綺語惡業,得智者所棄、少威德之現法果,墮三惡道、後生人中言無人受、言不明了之異熟果,所居處不可意的增上果。綺語,指說沒有實際用場的花言巧語、廢話,及誇大不實、色情淫穢之語。 8.不貪慾的善業,得福德自在、諸事順遂、心常安祥等現法果,生於人天的異熟果,謀事易成等增上果。反之,貪慾惡業,得所求不遂、多有怨家、心常不安等現法果,墮三惡道、生於人中多欲無厭的異熟果,所有盛事漸漸衰減等增上果。貪慾,即營謀策劃,貪圖他人之所有。 9.不瞋恚而慈悲的善業,得心恆柔和、眾所尊敬等現法果,生於梵天的異熟果,遠離怨家恐怖的增上果。反之,瞋恚惡業,得身心不寧、多諸怨憎、人不敬愛等現法果,墮三惡道、後生人中常被他人惱害的異熟果,生活環境多天災人禍、毒蟲猛獸盜賊等增上果。 10.不邪見而正見的善業,得福慧增長、常不作惡等現法果,生於人天、趨向佛法解脫之道的異熟果,環境平正優美的增上果。反之,邪見惡業,得增長諸惡、減損福慧等現法果,墮三惡道、後生人中其家邪見、其心諂曲不直等異熟果,環境不安樂清凈等增上果。邪見,指不信三寶、執無報等。
佛典中還說犯五戒等惡業,能引起五臟疾病的現法果報。龍樹《中觀寶鬘論》有一首偈頌,概括十惡業等的異熟果,頗為簡明:
「殺生壽短促,害他損惱多,偷盜乏資財,邪淫多怨敵,妄言招誹謗,兩舌親乖離,粗語聞惡聲,綺語言失信,貪慾摧所求,瞋恚多恐怖,邪見生惡執,飲酒心狂亂,不施感貧窮,邪命逢欺誑,驕生卑種族,嫉故少威德,由忿形貌丑,不問智者愚,此果在人道,先當往惡趣,諸不善異熟,如前所宣說,一切善業報,翻彼而生起。」 此類宣揚三世因果的偈頌中,傳頌最廣者數一首「十來偈」:「端正者忍辱中來,貧窮者慳貪中來,高位者禮拜中來,下*者傲慢中來,瘖啞者誹謗中來,盲聾者不信中來,長壽者慈悲中來,六根具足者持戒中來。」著眼於現實社會中人們各種不同命運的宿因。 《地藏菩薩本願經》縷述各種惡業所得的惡報說:邪淫者得生為雀鴿鴛鴦之報,毀謗他人者得無舌瘡口之報,瞋恚者得醜陋殘廢報,慳恪者得所求不遂報,飲食無度者得饑渴咽病報,田獵恣情者得驚狂喪命報,悖逆父母者得天地災殺報,縱火燒山林者得狂迷取死報,後父後母對非親生子女惡毒虐待得被鞭撻毒害之反報,網捕雛鳥者得骨肉分離報,毀謗三寶者得盲聾啞報,輕法慢教(指佛教)者得永處惡道報,破用僧寺常住財物者得億劫輪迴地獄報,污梵(清凈離欲之人)誣僧者得永在畜生報,湯火斬斫殺生者得輪迴償命報,破戒破齋者得禽獸飢餓報,自高自大者得卑使下*報,兩舌斗亂者得無舌多舌報,邪見者得生邊地(無佛教流傳的邊鄙之地)報,等等。這裡所說諸果報,主要指來生後世的異熟果。 佛學宣揚:驅動眾生在生死苦海中輪迴不休、飽嘗種種苦果的,唯是自己所造的有漏善惡業力。《華嚴經·入法界品》云:「一切諸報,皆從業起。」人間多諸惡緣,造惡墮落易,行善上進難,何況業有等流果,惡業等流,相續成習,惡性增殖,驅人墮入三惡道,長劫難出。《無量壽經》說:「善人行善,從樂入樂,從明入明;惡人行惡,從苦入苦,從冥入冥。」諸惡業中,尤以殺、盜、邪淫三種惡業,最為驅使人從苦入苦、從冥入冥的罪魁禍首。《楞嚴經》卷四說:「經百千劫,常在纏縛,唯殺盜淫,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第四節 業性本空與業果相續 即使確如佛教所言,造善惡業必生異熟果,牽引眾生輪迴不休。然異熟果既然隔生而熟,後報還須多生方熟,今生的張三作惡,來世的李四嘗受苦果,此則異作異受,豈同善惡無報?又,佛教一面大談空、無我,一面又盛說因果報應,空之與有,豈非矛盾?業力因果,是否也是空? 佛家解釋此類疑惑的原則,仍是緣起法之中道觀。「業果非無我非有」(宗喀巴偈),或業、因果皆空而業果相續,是業、因果這種因緣所生法的一體兩面,在佛學看來本屬統一,無矛盾可言。 從佛學的俗諦,以世人的認識、表達方式而言,業果相續,自作自受,絲毫不亂。由世俗的人格主體我造業,由此俗我之五蘊相似相續而生的五蘊受報。《優婆塞戒經·雜品》比喻說: 「譬如置毒乳中,至醍醐時故能殺人,乳時異故,醍醐亦異,雖復有異,次第相生,相似不斷,故能害人。五陰(蘊)亦爾,雖復有異,次第而生,相續不斷。」
該經中還比喻:就像人種植橘種,其種子從發芽生根到開花結果,並無橘實甜味,只有到橘子成熟,甜味才發,如是甜味「非本無今有,亦非無緣,乃是過去本果因緣。」眾生的身口意業也是如此,所造業因猶如橘種,所受業報猶如橘種發芽成長後所結橘實的甜味。橘實甜味雖非原橘種,但從原橘種次第相生相續而來。五蘊和合中,雖然沒有常一不變的造業主體,所造業因與所受業報也都念念生滅不可常住,受報者非造業者的原樣,所受報非所造業的照搬,但從以前的造業者所造業因「次第相生,相似不斷」,相續而來。按世人稱相似相續者為同一人、物的慣例,應說自作自受,因果不爽。行善作惡,生異熟果,死後升天堂、下地獄的,雖然不全是生前的身心,卻是生前身心的相似相續。如有人生前作惡死後墮地獄,就同他生前今天犯法、明天去蹲監獄一樣,世人不會說去蹲監獄的這個人已非昨天犯法的那個人。《優婆塞戒經》比喻說,如有一人拋一火星於柴堆中,造成火災,大火綿延燒數十村,後被人追查擒獲,此人辯解:「我所放的那粒火星很小,早已熄滅,後來的大火非我所放。」人言:「後來的大火雖非你拋的火種,卻從你拋的火種引發,你是造成大火災的放火人!」生前的念念生滅相續如是,死後的生死相續也是如是,即便投胎轉世,改頭換面,今生的張三成為來世的李四,李四縱不記得他的前生為張三,但仍為張三身心的次第相續,有資格承受張三未成熟的業果。若以不記得前世為理由否認前生後世的聯繫,那麼人不記得自己的四歲前,難道就能否認自己有過四歲前?人不記得自己熟睡時,難道就能否認自己曾經熟睡?
從佛學的真諦、第一義諦而言,業、因果既然是緣起法,憑藉眾緣而生,則當體無常、無我、空。《摩訶般若經·四攝品》說得很清楚:「世俗故,分別說有果報,非第一義諦,第一義中不可說因緣果報。」雖有而空,如同夢幻,沒有常一不變的造業者、受報者及業因業果,這是「業」真實不變的本性,是追求超出生死業報的佛教修行者不能不觀察體證的第一真理。佛經中對業的這種本性多所揭示,如《華嚴經》卷十三偈云: 「隨其所作業,如是果報生,作者無所有,諸佛之所說。」 「眾報隨業生,如夢不真實,念念常滅壞,如前後亦爾。」 「如機關木人,能出種種聲,彼無我非我,業性亦如是。」 《仁王般若經》說:「俱時因果,異時因果,三世善惡,一切幻化。」龍樹在其《中論》中,發揮《般若經》義,反覆推析,論證業從因緣生故非常,念念生滅,無有自性,無自性則本來不生,不生則不滅。若業是常,有自性,則無生果之理,正因為它無自性,才能出生果報。業、因果皆是「假名」,造業受報一事,就像佛由神通力變出的「化人」行事,雖有形相,能說話做事,卻非同人們所執著的那樣,有其實體實事。對這如同幻化的現象,須以中道觀,如實見其兩面,不墮於斷、常兩極偏見。偈云:「雖空亦不斷,雖有而不常,業果報不失,是名佛所說。」真正理解佛法空、無我義,堅持中道的人,必然見及善惡必報、因果不爽,自行勸他,棄惡行善,非常審慎,絕不會墮入惡取空見而起負面的教化作用。以盛說空寂無礙著稱的禪宗名篇《永嘉證道歌》云:「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盪招殃禍。」強調否認因果報應的「豁達空」(即惡取空),只會招來自誤誤人的惡報殃禍,這種見地其實並未真正通達空的奧義。佛家對否認有來生後世、因果報應,極力斥責,列為有害邪見,認為它會起助長、勸導世人作惡的壞作用。《中阿含經》說:「不畏後世,無惡不作。」《地藏十輪經》說:「撥無因果,斷滅善根!」認為世人若不害怕後世惡報、不相信因果報應,便取消了應當行善的理由,只能是無惡不作了。是耶非耶?有智者當不難深思明辨。 第五節 業因心造,迴轉有道 這是因果律的第五條定律,說的是若依佛法看破業本質的智慧,則已造業可以轉變,業力可能擺脫,這是佛教因果說的真諦所在。若僅見及前四條業必生果的屬於世俗諦的法則,而未見及於此,則失了佛法的神髓。《華手經》所載佛言甚至說:「以我所說世間正見、順生死理、業緣果報可戲論法為上智慧,是人則為毀謗如來及如來法!」為什麼?因為「因果若決定,眾生不成佛。」(《宗喀巴顯密修行次第科頌》)如果業力因果決定不可轉消,則具有無始善惡業種的眾生,只能業果相續、生死不化,難以擺脫業力之束縛,至多是行善生於人天,報盡還墮,豈有橫流生死之流,到達涅槃彼岸的可能性?何況因果報應,並非佛家孤發獨明,是婆羅門教等也都宣揚的世間學說,並非佛家獨有的、核心的出世間之說,以此為最上真理,當然是貶低了佛法,要被斥為謗佛謗法了。 因此,佛典中多處宣說:業報可轉,並非決定。如《涅槃經·師子吼品》說:「當知作業有定得果,不定得果,或有重業可得作輕,或有輕業可得作重。」又說,「修習道故,決定重業可使輕受,不定之業非生報受。」轉變乃至消滅已造業之惡報,唯依如實徹了業報真實本性的智慧,由依佛法修道。《優婆塞戒經·業品》說:「善心智慧因緣力故,惡果定者亦可轉輕。」又說:「如有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定知善惡當有果報,是人能轉重業為輕,輕者不受。若遭福田,遇善知識,修道修善,是人能轉後世重罪現世輕受。」經中把依佛法智慧修道可轉變、消滅惡業果報,比喻為能治療百病的妙藥「阿伽陀葯」和一種據說一擂便能消除諸毒的「除毒鼓」。龍樹《十住毗婆沙論》中說:若人福大而智慧小,雖作小惡,亦必受報,能令他墮入地獄;「而大慧福德者,雖有罪惡事,不令墮地獄,現身而輕受。」比如佛經中所講一個名鴦崛魔羅的外道,殺過許多人,又曾想謀害生母和佛,罪大惡極,墮地獄無疑了,然而竟因聞佛說法,得大智慧,精勤修行,現身證阿羅漢果。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三說:佛經和戒律中說「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是對缺乏佛法之智慧、不知轉移業報之道者而言,若有大智慧,得佛法迴轉業報之道,「則雖定當受果,亦能清凈。」這是《小品般若經釋》中所說的。 業報為什麼可依智慧而轉而消?首先,若以智慧掌握因果法則,則可利用因果律「果須眾緣」方能出生的定律,創造條件阻礙業果之出生,便可轉移業報。現代高僧太虛法師《真現實論》說:「雖佛亦不能超越及改變於因果律,然若了知於因果律,則能剏造善業,和集善緣,生於善果。因不值緣終不生果,故因亦非必能生果。或遠其助緣,或別造強因,皆可使此因之果暫不生起或終不生起。」
其次,依佛法的智慧觀察,則業、因果緣起無自性而本性是空,空故可轉,就像一張白紙好隨意圖畫。若業有其不變改的自性,那便沒有可轉可消的道理了,而且,業由心造。心這個東西,在佛家看來是世間最為靈妙、最不可思議、力量最大的東西。業力雖大,雖不可思議,但不及心力之大,不及心力之不可思議。心,無形無相,卻具有創造一切有奇妙能力,潛具諸多不可思議的功能、智慧。禪經中說,地水火風四大元素中,水的力量大於地,火的力量大於水,風的力量大於火,比風更為輕巧無形的心,其力量大於風。心力雖大,心性本空,與本性空相契合的智慧心,即是真實、絕對,超越時空,不生不滅,超越了因緣生滅的因果界,具有消融一切的巨大力量。《永嘉證道歌》說:「證實相,無人法,剎那滅卻阿鼻業。」即應墮入阿鼻(無間)地獄的極重惡業(五無間業),也可因心與實相契合,證入無人無我一切皆空的境界中,於一剎那間被融化消滅。還有,已證實相的佛、菩薩,依實相成就了轉、消眾生業報的巨大能力,依虔敬信心的凈因,仰仗佛菩薩的加持作強大增上緣,也能轉、消惡業果報。
關於業隨心轉的道理,清代徹悟禪師語法錄中有一段話,論述頗為精闢: 「業由心造,業隨心轉。心不能轉業,則為業縛;業不隨心轉,則能縛心。唯業所感故,前境來報,皆有一定,以業能縛心故;唯心所現故,前境來報,皆無一定,以心能轉業故。若人正當業能縛心、前境來報一定之時,而忽發廣大心,修真實行,心與佛合,心與道合,則心能轉業,前境來報,定而不定;又心能轉業,前境來報不定之時,而大心忽退,實行有虧,則業能縛心,即前境來報,不定而定。」 佛典中不但說轉、消業報之理,而且設計有多種轉、消業果之道和具體操作方法,《菩提道次第略論》卷三總結大乘所說清凈業障罪報之法為依四種力: 1.依能破力,指懺悔。佛經中多處講,內心對所犯過錯深自懺悔,決心悔改,具有消滅罪障、轉變身心的強大力量。《增一阿含經·馬血天子品》載佛言:「人作極惡行,悔過轉微薄,日悔無懈怠,罪根永已拔。」《金光明經》說:「千劫所作極重惡業,若能至心一懺悔者,如是重罪,皆悉消滅。」《四十二章經》比喻懺悔滅罪如有病出汗,漸致痊癒。《大集經》比喻懺悔滅罪如「百年垢衣,一日而浣,可得鮮凈」。佛教諸乘諸宗,都以懺悔業障為佛教徒修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列為修行者的日課之一。懺悔又分事懺、理懺。事懺,是在眾僧或佛像,或自己傷害的人之前,誠懇坦白髮露過錯,表示悔過,「所未作者,更不敢作,已作之業,不敢覆藏」(《金光明經》卷二),大乘《觀普賢行法經》說觀專司懺悔滅罪的普賢菩薩而懺悔之法,漢傳佛教界依經編有多種懺悔的儀軌,如《法華懺法》、《金光明懺法》、《藥師懺法》、《華嚴懺法》、《禮念彌陀道聲懺法》、《梁皇寶懺》、《慈悲水懺》、《大悲懺》等,以供佛教徒依法修懺悔。密乘則主要觀密法總管、普賢菩薩的秘密身金剛薩埵,誦念其「百字明」(咒語)而懺悔,這被列為密乘修行者必修的「四加行」之一。事懺懺至罪障消除,有嚴格標誌,稱「見罪凈相」。依《准提陀羅尼經》所說,見罪凈相有看見或夢見佛菩薩、光明,或夢見聽聞佛法、吐惡食、或吐或飲乳及酪,或夢見日月、空行母、猛火、水牛、黑色人、僧尼、乳樹、象、牛王、山、獅子座、微妙宮殿及飛行上升等。理懺,又名「實相懺悔」、「無相懺悔」,即依佛法真諦理,觀業從心起,由心中妄想而生,妄想依緣而生,即生即滅,無實自性,本來是空,如空中風,無所依止。《觀普賢行法經》偈云:「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悲日能消除。」這種理懺,因與絕對真理——本來空性相契合,故消滅罪障惡業的力量比事懺更大。 2.對治現行力。即修佛教所說種種能對治業障的法門,如讀誦大乘經,觀空、無我,持誦有消罪力用的真言密咒,及以虔敬心,懺悔心塑畫佛像、供養佛和佛塔、禮佛、持念佛菩薩名號等。多種大乘、密乘經典中,都盛說此類修行能消罪滅障。如《觀普賢行法經》說若晝夜六時禮十方佛,誦大乘經,思第一義甚深空法,「一彈指頃,除卻百萬億阿僧祗劫生死之罪。」《金剛經》說誦持該經能轉後世重罪為現世受人輕*的輕報。《觀無量壽佛經》說臨終人至心稱「南無阿彌陀佛」名號一聲,滅八十億劫生死重罪,觀想佛的形相、凈土等也皆滅罪無量。《大悲心陀羅尼經》說供養觀世音菩薩並專稱其名號,「得無量福,滅無量罪,命終往生阿彌陀佛國」,持誦此菩薩「大悲咒」,一宿滿七遍,除滅身中百千萬劫生死重罪,甚至接觸從虔誦此咒者身邊吹過的風的眾生,也「一切重障惡業,並皆滅盡,更不受三惡道報,常生佛前」,然「唯除一事:於咒生疑者」。密乘經續中此類說法比比皆是,多數佛、菩薩真言皆被說為有消罪滅障之效。這類滅罪法門的神力,來自佛菩薩與真實相應的誓願和歷劫修行所成就的功德,與眾生虔誠敬仰心、懺悔心的因緣之結合。 3.遮止力。指嚴格遵守以「防非止惡」為旨的佛教戒律,謹言慎行,不作諸惡,奉行諸善,以實際行動證明已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4.依止力。指皈依佛法僧三寶,發普度、普利一切眾生的「菩提心」,依*三寶的巨大法力和菩提心的強大願力為殊勝增上緣,自能起到消罪滅障的作用。 佛教雖說惡業罪障可能依以上種種法門,隨心轉、消,但也說是否實際轉、消,須具嚴格條件。如前所述,事懺修至「見相」,方算見效;理懺則須修至明心見性,與空性真實相契,《永嘉證道歌》曰:「了則業障本來空,末了應該還宿債。」了,指明了自心佛性,證見空的本面,其境界相當高深,非可輕易達到。若不能「了」,那就還得受因果律制約,償還宿世所欠的債。可轉可消之業,重要指非決定心作,作已有悔的的「不定業」。《優婆塞戒經·業品》說:「若時不定果報不定,是業可轉;或果報定應後受者,是業可轉現在受之。」《涅槃經·師子吼品》說:「修習道故,決定重業可使輕受,不定之業非生報受。」沒有說重大定業可以不受。佛典中說,以佛力之大,亦難卒滅定業,但也非絕對不可滅,只不過消滅轉移的因緣難具罷了。智愷《法華文句》卷十說:「若其機感厚,定業亦能轉。」肯定深厚的非常機緣和大感應,可轉、消定業。而且,「一切眾生不定業多,決定業少」(《涅槃經·師子吼品》),因此,可以說業報可轉可消。 至於佛教所設各種懺悔滅罪法,雖可奏效,但經論中還是強調作了惡業之後懺悔而凈,與注意防護不作惡業的清凈,兩者大有差別。《瑜珈師地論·菩薩地》說,若破犯殺、盜、淫、妄(語)的「根本戒」(性戒),雖然可以通過深重懺悔滅罪後,重新受戒,但障礙現生證入菩薩初地。有些佛書中說,只有皈依佛教、受佛教戒,以前所造的重大惡業能懺悔而凈,皈依受戒後所造的重業難以懺除。僧尼戒條規定,同性戀等重大惡業是不可懺悔(僧團不接受其懺悔,非驅逐不可)的。這就避免了業可轉消說可能產生的「今天先盡情作惡,明天再懺悔念經持咒以消滅惡報」等副作用。
第六節 「野孤禪」公案
中國禪宗門下,流傳著一則著名的「野孤禪」公案(參禪故事),講的便是業報是否轉可消的教理。故事說:禪宗六祖慧能三傳弟子百丈懷海禪師,每日上堂,見常有一不認識的老人聽他說法,聽畢隨眾僧散去。有一天,眾僧散去後,老人獨自留下來,百丈乃問:「站在那裡還不走的是什麼人?」老人回答:「我於過去迦葉佛出世時,曾住此山為大禪師,有學禪者請教:『大修行的人還會落於因果(被因果律束縛)嗎?"我答:『不落因果。"因為答錯,遭受惡報,墮為野狐,已經五百生,今請大和尚代作一正確答案。」百丈說:「你只管問。」老人便問:「大修行的人還落因也未?」百丈答:「不昧因果。」老人於言下大悟,告辭說:「我已脫野狐身,住在山後,請求能按葬送亡僧的儀式燒送。」百丈乃命維那師(掌管僧眾秩序的僧職)敲鐘召集僧眾,齋飯後率大家去後山葬送亡僧,果然在後山發現一隻死狐狸(見《古尊宿語錄》卷一等)。 迦葉佛(釋迦牟尼以前出世的佛)時的一位大禪師,因為答徒眾所問,一字之差,修行一世,竟然落得個百生墮為野狐的下場,此事的確發人深省。這禪師答錯的,正是佛法中關於業報因果的重大理論問題:依佛法修行,究竟能否超越因果律,不受業力果報的束縛?禪師的答案,究竟錯在哪裡?如果說他答錯了,那麼慧能高徒永嘉玄覺禪師說「證實相,無人法,剎那滅卻阿鼻業」,豈非更錯? 依佛法義理,因果律,從世俗諦的角度來講,是鐵的自然規律,只能從遵遁中獲得自由,不得隨意超越。經傳載釋迦牟尼在成佛後,還曾因過去世的宿世,受「金槍馬麥」(被木片傷足、施主忘記供食而屈尊食用馬料)之報,佛神通第一的高足摩訶目犍連和禪宗西天第二十四祖獅子尊者等,儘管已證阿羅漢,仍因酬償宿世所欠人命,被人打死、殺死。說明業報不是那麼好超越。《優婆塞戒經》說,依佛法修行,只有修到阿那含果(第三果)和阿羅漢果,才能轉應後世重受的欲界重業果報,在現世提前受報或從輕受報,輕業不受,不是一修行便可轉、消業報。說大修行人不落因果,籠統肯定因果律可超越,忽略了可轉、消宿業的條件,未能將真、俗二諦統一(依業空故必有因果報應),墮於「惡取空」的邊見、斷見,會起使人縱心放任、不勤苦修行的負面教化作用,令學人智眼不明,造下了宣揚邪見的惡業,因此應墮於畜生道,受痴暗無智之報。然畢竟善根不淺,五百世後,得遇百丈禪師說法,當下解脫。百丈回答「不昧因果」,與「不落因果」雖然只一字之差,但這個「昧」字非常關鍵,肯定因果律不可超越,只能如實認識,「不昧」,與常人的「不明」有別,意謂對前因後果及因果本空的性質看得清清楚楚,如大珠慧海禪師所說,「現前心通,前後生事猶如對見」(《傳燈錄》卷二八)。據說摩訶目犍連、獅子尊者,不是不知宿業果報,而是以神通智慧看清楚了,才主動找上宿世怨家債主的門,去痛痛快快地接受被殺之報。 至於永嘉玄覺禪師《證道歌》所說的「剎那滅去阿鼻業」、「了則業障本來空」,是從真諦的角度,肯定證會實相(空性)有消滅阿鼻地獄重業的巨大力量,這完全符合佛教教義。按大小乘所說修道階位,修行者觀修實相,當達見道前「四加行位」的第二位「忍位」時,便已轉、消重業,不墮惡道,繼而入見道位以上,便永斷惡道之因,再也不會墮入地獄等惡道了。禪宗說的「證實相」與「了」,一般指見道,那當然已消滅了阿鼻地獄重業,若未達「了」,對不起,那還是得遵循因果律安排,去償還宿債。 「野狐禪」公案因而被禪門重視,用以憼懲未得真「了」而無視因果業報的假開悟者,以後又被人加以引申,變成了對未得真正了悟的「狂禪」之貶稱。 第七節 佛典中對宿命論等的批判 佛教中道的業力因果說,不僅從緣起法則出發,否定斷、常兩極「邊見」,而且還否定了宿命論、神意論、機運論等多種不符合緣起法則的「異論」。《増一阿含經》說世間有三種邪見,信之者即使德行無虧,也必然對自己的行為不負責任。這三種邪見是:一、認為人的苦樂等境遇純粹出於前定的宿命論;二、認為人的命運悉系之於神意安排的神意論;三、認為人的命運純由機會運氣的機運論。《雜阿含經》卷三載佛駁斥這三種外道之說為邪見。此類邪見、佛典中歸之於「邪因論」——其所認決定人命運的原因,是錯誤的,或片面的。據佛經講,這類邪見,是當時印度的修道者們依禪定中所發宿命通的不究竟的直觀,加上推理不當而導致。此類邪見,不僅當時,就是在今天,持之者還大有人在。 宿命論,佛典中漢譯為「宿作因論」、「宿業論」,佛世的苦行(無系)外道、尼乾子(耆那教)等。即持此見,認為今生所受的苦,為宿世惡業的果報,只有勤修苦行,「吐盡宿業」,現世不再造新的惡業,待宿業由主動的苦行消盡,便得解脫涅槃。實際上,一些對佛法業論缺乏完整、正確理解的佛教徒,也往往由廣泛流傳的「欲知前世因,現在受者是」一偈,墮入現世一切遭遇均由宿世之業所前定的宿命論。這種見地不僅可能導致以苦行消宿業、盲目折磨自己的愚蠢行為,而且有使人對一切逆來順受、不想去改革現實社會不合理現象的消極作用,容易被封建統治者利用為麻痹人民反抗意志的工具。 從緣起法則看,宿作因論的錯誤,在於把今生一切果報之因機械地、片面地全部歸諸宿業,違背了因果念念相續,因而必念念有新因能生果報的規律,違背了果依眾緣、報通三世,非一切果皆由宿因、尚有現因生現法果的定律。若今生一切皆由宿因,同今生所作唯招來世之果,應無生活中大量存在的今生作事今生得果報的道理。如此則農民種地應無收穫,工人作工應無產品,學生學習應不得知識,其果實只有等來世的另一個人去享用,這顯然不符事實。《成實論》卷八說:「外道說苦樂好醜但是先業果報,然則不應復假現在因緣,而實見萬物從現在緣生,如種子等,故不得言一切皆從先業因緣。」《瑜伽師地論》卷七批判無系外道的宿作因和苦行論說:若唯有宿世業為因,則由觀世的苦行消盡宿業而得涅槃,應沒有理由;若說由「現方便」(今生所作業)為因,則否定了眾生今生所受唯是宿業之果。該論指出,唯宿因、唯現因兩種極端,皆屬片面。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或有諸苦,唯用宿業為因」這指天生已定的生惡道、生貧窮人家等果報,然生貧窮人家等,只是決定其今生命運的諸多條件之一,非唯一而且未必是起決定性作用的條件,如雖出身貧寒,也不乏「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和發財致富的;「或復有苦雜因所生」,如人以「邪方便」(不正當的方法技巧)務農、經商、劫盜、服務於國於等,有成功獲福者,也有失敗遭殃者,其中原因複雜,宿因、現因都可能有;「或復有法,純由現在功用因得」,如今生新造的重業、聽聞修學佛法,學習工巧技藝等,都能現世因得現法果。《那先比丘經》記述那先羅漢解答彌蘭陀王關於業因的疑問說:比如一塊土,被人擲向空中,復落於地,這純屬現在之因,非大地之宿因所招致。由此應知,佛傳中所載佛陀之足曾被嫉妒他的提婆達多暗中推石擊傷,這並非佛陀前世惡業的果報。「復如人死,有因先業力盡而死,亦有由現行能毀先業,非時而死,或及時而不死。」說人的死亡、壽數,也並非皆出前定,有壽數到而老死的,也有因保養不善及意外橫禍等現因不到天年便夭亡的,也有因積善及養生等現因延壽添算,超過天年還不死的。 與宿作因論相近的邪因論還有多種,如認為人的命運由生辰八字、陰陽宅風水、星相、面相骨相等所決定,即現在頗為流行的各種算命看相術的基本理論依據。佛學認為這些見地都違背緣起法則,比宿作因論更為有害。《優婆塞戒經·凈三歸品》批駁眾生業果由時節(生辰)、星宿(星命)決定的邪見說: 「若以時節、星宿因緣受苦樂者,天下多有同時、同宿,云何復有一人受苦,一人受樂,一人是男,一人是女?天、阿修羅有同時生、同宿生者、或有天勝阿修羅負,阿修羅勝、諸天不如;復有諸王同時同宿俱共治政,一人失國,一人保土?」 若命運由生辰八字、星宿(生時所值之星)決定,那麼同時同宿生的人,天下不知有多少,其性別、命運、愚智便都應相同了,這很容易被事實證偽。還有一種認為惡年惡星會帶來厄運,應修善法以禳解的說法.經中認為也屬沒有根據的迷信,強調「一切眾生皆由自作善惡業之因受苦受樂,非由年、宿」。佛教規定:一個受過三皈依的佛教徒,若相信此類邪見,去算命、占卜、視吉良日,便犯了三皈依中的皈依正法戒,失了正信佛教徒的資格。 神意論,佛典中漢譯為「自在所作論」,自在,即自在天,為一神教信仰的造物主,被說成是本來即有,不依他存的至上神、唯一神,天地萬物、人類等都是此神的作品,由此神的意念所決定。人的命運,當然亦系之於此神,唯有敬畏神、愛神、獲得神的歡心,方有好運,否則便會受神的無情懲罰。所有一神教,皆以這種意義上的神為教義主幹,一些中國人心目中能決定人命運的老天、上蒼,也多少具有這種至上神的性質。佛典中對神意論(自在所作論)批駁頗力,認為它與宿作因論有同樣的消極作用,在理論上是站不住腳的。龍樹《十二門論·觀作者門》批駁自在天創造一切的邪見說:如果自在天能創造眾生,便不應拿苦給他所創造的子女受。若一切皆出自在天主宰、安排、決定,則信仰供養自在天的人應都無苦唯樂,不信自在天者應唯苦無樂,但現實卻非如此,不信自在天的人如佛教徒、無神論者等,也有過得很幸福的,信仰自在天的人,也不乏受苦受難、多災多病的。若說自在天不能使所有的人都受樂,那就非全能、非可隨意主宰一切,又豈能稱得起「自在」?若說自在天故意不賜給一些人幸福,則豈非有偏心而非慈愛平等?又,所謂「自在」,乃不依任何條件之義,若說自在天創造(「作」)一切,則一切創造,必須憑仗因緣,藉助條件,既然有所創造,則必依仗因緣,依仗因緣則非自在;若說自在天是自在,從本便有,那麼它便不可能有所創造。還有,若一切皆由自在天創造主宰,則從生的善惡苦樂,應不作而自來,人應不勞動工作,便坐享現成,持戒行善修行、都成為多餘,人們只要仰賴神的恩賜就行了,這樣豈非破壞了世間的事業,否定了人的自由意志和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其消極作用自不待言。其眾多神認者所信奉的命運由多神(如道教所奉五斗眾神、東嶽大帝等)主宰,其消極作用亦同一神主宰說,只不過理論上更為粗糙俗氣罷了。相信神明有主宰人吉凶禍福之權,向神獻供設祭以求宥免其過罪,賜神降吉祥,甚至為讓灶神爺爺上天曹只彙報好事,不如實反映人們所作壞事,特在他上天之日供上麥芽糖,好把他的嘴粘住講不成壞話,這種信仰和風俗,完全是中國人那一套賄賂官吏以謀其私的陋習和民族劣根性在宗教信仰上的反映。神明們若真能因人納貢獻祭便免罪賜福,滿其所願,豈能稱得上聰明正直的神明?如此神明,按理只能是貶向人間作貪官污吏了。 機運論,認為人的命運決定於運氣、機會,如南北朝著名無神論者范縝說,人之有貧*富貴,就象樹上的花,隨風而墮,有的落於茵席之上,有的落在籬笆牆頭,有的還落在廁所糞穢之中。(《南史·范縝傳》)現代人中,認為成敗純由運氣機會決定者,也不在少數。這種見解,屬佛典中所斥「無因論」或「自然論」——即認為果報純屬自然或偶然,沒有其原因。其錯誤在於違反緣起法則最基本的因果相續、果必有因的定律,因而必然是違背真實,不符實際的。既然無因,則應無果,這樣一切現象便都沒有了存在的理由。機運論的倫理教化效果,和宿命論、神意論一樣,也是貶抑人的主觀能動性之發揮,既然—切皆出自然,則行善修德,又有何用?作惡多端,也是其天性自然,或社會現象之自然,合情合理,沒有理由受到指責。其助惡抑善的害處,比神意論、宿命論更大。 從佛家業論、輪迴說的內容看,它既然唯依一樸素辯證法的原理緣起法則觀察一切,奉為最高歸依對象「法寶」,有理有據地否認造物主、至上神的存在,從無神論、有神論的一般定義而言,則非有神論而包含無神論的重要內容;但它又強烈反對人死斷滅,盛談六道輪迴、來生後世。大乘更信仰佛菩薩有不可思議的神力,此則又非無神論。非有神論非無神論,這大概應是我們審視佛家學說時應持的中道吧。 第八節 佛家因果說的倫理學價值 佛教的業報因果說,作為一種倫理教化的思想體系,在有大多數以上人信仰佛教的國家和地區,對社會秩序的維持和國民、民族的道德品位、精神面貌,起過或還在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從倫理學的角度來看,這種學說有其不可否認的正麵價值。 道德信條、行為規範的依據,是諸家教化體系、倫理學說建立的根本問題。自古以來,所有的社會教化體系、宗教、哲學,都在用各種形式諄諄教誡人們:當行善,勿作惡;各家所說善惡准衡中的最重要內容,如猶太教、基督教的摩西十誡,儒家的五常,佛教、道教的五戒十戒,印度教、耆那教的五戒等,大抵多互相重合、相近相通。而人們為什麼必須用這些條條框框來約束自己,不可縱意隨心、無所顧忌地作惡呢?這是幾千年來一直困擾諸家學說的重大問題,僅僅把倫理軌範歸結為社會群體共同利益的反映,為社會契約公定,未免有社會強加於個人身上的枷鎖之嫌,對於不滿現實及反傳統主義者來說,毫無約束力。於是,便有種種理論的、宗教的論證,其論證方式大略可分為神學論證、玄學論證、人性論論證三說。 神學論證,乃基督教等一神論、多神論宗教所立,宣揚人的命運悉取決於神意安排,宗教經典中所示道德規範乃神意敕定的聖諭,神聖不可凌犯,違者不僅現世遭殃,死後還要受地獄火刑等的永罰。一方面利用神的無上權威進行威懾,一方面又利用人敬畏、順從強者的低層次宗教心理及對神的虔愛,威懾人服從神諭,按實際為社會需要的倫理信條約束言行,這就像大人嚇唬怕他愛他的小孩:要這樣作,不許那樣作,不聽話就打死你!這對低中層次的敬畏、依怙的宗教心理基礎深厚、深信神的人來說?自不無巨大約束力,但在尚理智、自信心強、不信神的人看來,至多不過「神道設教」,聰明人哄騙傻瓜而已。何況神意決定論和神建立的理論漏洞,正如佛典所批判,中西無神論者反駁之辭甚多,一般人也容易從社會現實的不公正懷疑其說。神意決定論對受過近代科學洗禮、認為「上帝死了」的現代人,越來越失去約束力。 玄學論證,是通過哲學思辨,給倫理規範安立哲學支撐點。如西哲黑格爾將倫理規範的依據歸諸於絕對精神、而絕對精神最終亦難免同歸於上帝,墮入神意論。康德在窮究理性極限後也不得不將道德歸結於不可證明的絕對命令(相當於儒家的「天命」)。中國儒道二家主要取法天道(自然界的法則)以建立人極(做人的根本準則),把中國封建社會的倫理規範三綱五常等說成天經地義的自然法則,法天象地合五行,只可從而不可違。這種理論的威懾力、普及性要比神意決定論小得多,而且其理論依據只是哲人們的玄學預設,不會沒有漏洞,也難於為一般平民百姓所把握捉摸,玄學論證還往往把特定社會的倫理規範(如三綱)神化為不變的天道,違背了倫理規範總是隨社會時代的變革而變革的實際,在一定時候會表現出反動性,被社會革命思潮所推翻。 人性論論證,是將倫理規範的根子安置於人性中,認為這是由人的本性所決定,若不按此倫理規範做,便是背戾人性.失去了做人的資格。如中國的孟子、王陽明,西方的葛華士、克拉克、羅哲等,都將道德上的善說成是人性或「良知」的本能,以良心反省為道德自律、道德教化之要。但人性、良知這種東西的有無,在理論上就一直有爭訟,難得共識;良心反省,反省到心靈深處,不但可能發現良心等善性,而且也往往會發現如弗洛伊德所揭示的粗劣情慾等道德上認為居於惡的東西。因此,以人性、良知為倫理基石,也是很脆弱的。即使承認有良心這種凡人必具的人性,會反問「良心值多少錢一斤」者,恐怕大有人在,商業社會中的拜金主義者,為了金錢,友誼、聲名、肉體、妻女都可出賣,甚至連命都不顧,還管什麼良心熱心。就算聖賢哲人們利用現代宣傳工具怒斥「不是人,不是人」,恐怕也收效甚微。 至於自然科學,更難為倫理規範提供依據。根據生物學上物競天擇的法則,還會導出反倫理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成為侵略者、殖民主義者、強盜殺手們的精神支柱,為他們弱肉強食、殺掠侵奪的罪惡行徑辯護。 比較一下佛家因果說和諸家倫理學說,則因果說所具有的優點,蓋不容否認: 1.佛家因果說的著眼點,是從個人的損益、苦樂的利害關係,推及於社會群體和生存環境的損益(增上果、與他增上果),這實際上是各種社會裡絕大多數人行為的基本出發點,現代人考慮當為不當為,更多從自身利害關係出發。從這一點來宣揚行為規範,只是作為一種合理生活的智慧提供於人,不借任何神意、社會力量等的威懾強加,容易被各種人所接受。 2.佛家因果說以簡明而不可證的的緣起法則為理論依據,非斷非常,推論邏輯嚴密,排除了神意論、宿命論、機運論等理論有誤、有消極作用而至今尚廣泛流行的偏見,從如實認識自己的角度,將業報因果強調為自然法則,極具理性色彩。善惡有報,因果有五種等定律,在現實生活中可發現大量例證,若以現代科學統計學的、定量的研究方法作社會調查,並通過心身醫學、行為科學、天人關係等進行論證,發展充實,升華為一種科學的倫理學提供給人們,大概會被大多數現代人所自覺接受。唯有報通三世,須依輪迴說建立,而輪迴說則可通過心靈學、人體科學的研究提供證據,縱然暫時尚不能全部證明,起碼也可作為一種有其依據的科學假說。 3.佛家因果說倡言自作自受,把行為的責任承擔者歸於行為者自身,肯定人的自由意志,其主旨在鼓勵人發揮主觀能動性,作自己的主人,行善積德,提高精神境界和生命層次,其精神頗為積極,避免了神意論、宿命論、機運論等的弊端,而且,佛家所設消除業障的操作技術懺悔、觀實相等,具有良好的心理治療、改造人格、幫助人卸下心理包袱、自鑄理想人格的效用。若予以現代化的發揮改造,可以廣泛運用於社會教育、改造罪犯、心理治療等方面。 4.佛家因果說所宣揚的倫理規範,如五戒、十善、慈悲喜舍、報答四恩(父母、眾生、國家、佛)等,多具時地的超越性,不像儒家所宣揚的三綱那樣隨時代推移而成為被人們拋棄的陳腐說教。而且佛家倫理規範的內涵頗為深廣,既有為一般人所設、簡易切實的生活藝術,又有至為嚴格廣大,堪令人精神升華到至高境界的「但為眾生求安樂」、「莊嚴地獄」、「不舍一眾生」等菩薩道倫理規範。 第四章 眾生相種種 現代漢語中常用的「眾生」一詞,本是佛典中梵文「薩埵」(Sattva)的意譯,正譯「有情」,《唯識述記》卷一釋為「有情識」——即所有具情(感情、情緒、性情等)和識(心識)的東西。用這個詞來概括同屬有情識的一切種類,要比現代通用的「生命」二字語義更為準確。本書中多處用「生命」,是不得已隨俗而已。眾生,梵語稱「膳那」,有眾多共生、五蘊和合而生、在眾多生死之中等釋義。實際上,人們大概都作「眾多生靈」理解,更近「有情」之原義。 佛典中所描述的眾生種類,要比古代諸家學說和現代自然科學所涉及者多得多,不僅包括肉眼可見的人和動物,而且數說了許多人肉眼不見的有情類,並對其生存狀態、形相、生活方式、壽量、業因等,作了頗為詳悉的介紹。瀏覽一下佛教對眾生種類和情狀的描述,起碼可以使人開拓眼界、放開思路,對生命科學的研究,大概會有所啟迪。 第一節 眾生的類別 佛典中將一切眾生按生存狀況,從不同角度分為各種類別,常見的類別有三界、四生、五道、六道、七道、九類、十二類、二十五有。 三界,是按性慾的有無和身體的物質形態所作的粗略劃分,界,乃界限、類別之義。一欲界,此界眾生的共同特徵具有有質礙的固定物質身體,有男女雌雄之性別,有飲食、男女、睡眠(食、色、睡)三種根本欲求或需要,故名欲界。欲界之「欲」,主要指性慾而言。欲界眾生包括六道中的人、畜生、餓鬼、地獄、阿修羅五道和天道中的六重欲界天。二色界,色乃形相質礙義,色界眾生的特徵,是無食、色、睡之欲,而有有形的身體,唯屬天道中的色界天,按其精神狀態分為四層禪天。三無色界,此界眾生不但無食、色、睡等欲,而且沒有有形有礙的固定身體,為天道中的無色界天,按其精神層次也分為四種。 四生,是從出生的方式,劃分所有眾生為四類:一胎生,如人及哺乳動物等,經在母胎中孕育而生;二卵生,由卵所孵化,如鳥類;三濕生,憑藉濕氣而生,如昆蟲等;四化生,由變化而有,「諸根頓具,無而(灸+欠)有」(《俱舍論》卷八),如諸天。 五道或五趣,是從眾生死後去處的角度,分為五類:天、人、餓鬼、畜生(傍生)、地獄,簡稱天人鬼畜獄。輪迴五道,乃早期佛典所說,《大智度論》卷十雲「佛亦不分明說五道,說五道者,是一切有部僧所說」。標明五道,當是說一切有部的僧人從佛經中所歸納。 六道或六趣,是在五道中加阿修羅《大智度論》卷十說:「婆磋佛妬路部(意譯犢子部)僧說有六道」,該論也主張立六道。六道中天、人、阿修羅稱「三善道」,鬼、畜、地獄稱「三惡道」,又名「三途」。 七道說唯見於《楞嚴》一經,是在六道末,加上神仙。因神仙並非生就,由人修鍊而成,故立為一道,為余經所不取。 九類眾生有二說。一指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有色、無色(無色界)、有想、無想(色界中的無想天)、非有想非無想(無色界中的非想非非想天)九類,見《金剛經》等。其中前四類從生的方式而觀,中間兩類就有無形色而言,後三類從有無想(觀念活動)來區分,實際上並非一種分類體系。二指天、人、阿修羅、鬼、畜、地獄、聲聞、緣覺、菩薩「九法界」,為中國天台宗所立十法界中的前九(除第十佛法界)。其中前六法界為未出三界生死輪迴的凡夫,稱「六凡法界」,後四法界為已出三界生死的聖人,稱「四聖法界」(佛家區分聖、凡,系從是否超出生死輪迴著眼)。四聖法界中的前三聲聞(羅漢)、緣覺、菩薩。雖已出三界生死,但尚未超出三界外的「變易生死」,故劃歸眾生陣營。十法界之「法界」,為類別義,既包括主體眾生,又包括所依止的世界。 十二類眾生,出《楞嚴經》卷七,為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色、非無色、非有想、非無想。其中有色類指「休咎精明」(被認為能示吉凶之兆者)等,有想類指神鬼精靈等,無想類指「精神化為土木金石」,非有色類指水母、蝦等(身體透明),非無色類指「咒詛厭生」等,非有想類指蒲盧等「異質相成」之類,非無想類指「附塊為八」"的土梟、「以毒樹果抱為其子」的破鏡鳥等」此經所說十二類眾生,包括未必有情識的精神所化的土木金石,與其它佛書中一般說法有所不同,關涉對生命(情識)與無生命之間界限的看法,值得注意。 二十五有,即二十五種生存形態,「有」,為生存、存在之義。將三界眾生作進一步細分,則總計有二十五種:欲界有十四有:四大部洲(佛經所說有人居作的四大洲)人,六欲天、阿修羅、鬼、畜生、地獄;色界七有:初禪天、二禪天、三禪天、四禪天及初禪中的大梵天、四禪天中的凈居天、無想天;無色界四有,即四無色界天。 第二節 皆依食住,皆有生死 一切種類眾生的共同特徵,按佛典說法,可總結為兩點:一、皆依食住,二、皆有生死。 佛經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皆依食住,謂必須*食物的資養以維持其生存。《增一阿含經》等說一切眾生進食的方式有四種:一段食(分段食),亦譯「摶食」,是從口鼻二門一點點或一段段(一頓頓)地攝入食物,所食之物在感官上起香(氣味)、味(味道)、觸(感覺)「三塵」(三種感覺),如人和多數動物的進食方式。另外,從冷熱、塗香、洗浴、撫摸、按摩等得到嗅覺和觸覺的滿足,也有滋養身心的作用,也被歸於段食一類。段食,唯是欲界凡夫眾生的進食方式,所食之物分粗細兩種,粗者如人畜所食,有渣滓糞尿排泄,細者如嬰孩食乳、「中有」食香(氣味)等。二觸食,亦譯「樂食」,指內心與外境接觸,生起悅意的感知,能使眾生感到快樂,獲得心靈上的補充與滿足,這種補充滿足也有滋養身心的作用,故名之為食。如人觀賞風景、藝術品,閱讀喜歡的書報,遊戲娛樂等,皆屬觸食。三思食,亦譯「意思食」、「念食」,不須口鼻攝入食物,也不須接觸外境,只在自己內心起分別、思慮,即「心理事成」獲得滿足,色界眾生唯以這種方式進食。人的理性思維、道德反省、藝術構思、宗教修養等精神生活,也有益養身心的作用,應屬思食。四識食,識指心識最根本的功能,這種功能產生生的意念,儲存和處理各種心識「種子」,是維繫眾生生存的根本因素,故亦名為食。 《成唯識論》卷四說:「四種食」能持有情身命,令不斷壞,故名食。」四食的「食」,是廣義的,包括了物質生活、精神生活和心識活動。從現代人體科學的概念,佛家四食說大概可作這樣的解釋:眾生的生命是多層次的開放系統,是攝取物質、心理、精神等各層次的良性信息,以維持自身穩定延續的過程。四食表示四個生命層次:生物層次、感性層次、精神層次、靈性層次。 眾生生命的另一重要特徵,是生死,這是「眾生」的含義所在。《般若燈論》解釋說:「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卷七:「多生相續,名曰眾生。」生了又死,死了又生,生死死生循環往複,因此叫做眾生。生死,在大乘教義中被分為兩種:一分段生死(階段性的生死),是三界六道的一切凡夫生死之方式,《成唯識論》卷八解釋:「三界粗異熟果,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意謂三界凡夫由宿業所成熟的生命形態,壽命有一定界限,如人的天年為120-180歲,狗的壽命為20歲等,命盡必死,然後再生為一新的個體,分大的階段生死,故名分段生死。變異生死,為已超出三界分段生死,但尚未證得佛果的阿羅漢、辟支佛(緣覺)、菩薩的生死方式,「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成唯識論》卷八),壽數沒有定限,只是身心有微細的生滅,或有如神通變化一樣的轉變,故亦名生死,或稱「不思議變異死「。實際上,受分段生死的凡夫,其身心亦恆常處於微細的生滅變異中,也可名變異生死。 在佛教看來,生死,即是無常,無常即是苦,因為無常變易是客觀的、外在的,不受眾生意志之主宰,與眾生本性中常樂(永恆幸福)的趨求相矛盾,此可謂眾生存在的根本矛盾。佛法,即以解決這根本矛盾(「了生死」)為自家的中心課題。 第三節 天界奇談 世界各種宗教,幾乎無不崇仰天神、天主,就連不少無宗教信仰的中國人,在遭遇厄難不平時,也往往禱祝老天爺,或埋怨老天不公、天公瞎眼,實際上內心深處還是有崇拜上天、相信天上有公平主宰、可靠依怙的朦朧宗教信仰。的確,仰望那浩渺蒼穹,深邃無底的宇宙,令人不能不懷神秘莫測之感,從理性深處升起團團疑云:天上有無智慧和能力比人類大的神明或高級智慧生物?有無比人間更美好的另一個世界?如果有,它又是如何?對此,佛家的問答十分明確肯定:不但有,而且有多種種類,多個層次,天外有天,難可窮盡。佛典中對天界描述之詳,在世間所有學說中,可謂首屈一指。乘著佛經文字之飛船,漫遊那茫茫蒼穹、離奇天界,就算是在想像中作星際旅遊吧,也是饒有趣味的事。 佛經所說天,為梵文提婆(Deva)或素羅(Sura)意譯,原義為光明、自然、清凈、自在、最勝,常被用為形容修飾語,作為六道之首的天道,被認為是六道中最佳最上者,《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解釋:「於諸趣中彼趣最勝、最樂、最善、最妙高故,名為天。」《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六釋云:「神用光潔自在名天。」佛經中說天道分三界,凡二十八重,總稱三界二十八天,有地居、空居之別,下劣上勝,壽量逐級倍增。其從上至下,名目如下表所列: ───┬─────────────┬─────┬───────── 界 │天名 │身長 │壽長 ───┼─────────────┼─────┼───────── 無色界│非想非非想處 │ │八萬大劫 │無所有處 │ │六萬大劫 │識處 │ │四萬大劫 │空處 │ │二萬大劫 ───┼─────────────┼─────┼───────── 色界 │四禪天 五不還天 色究竟天│十六千由旬│1.6萬大劫 │ 善現天 │八千由旬 │八千大劫 │ 善見天 │四千由旬 │四千大劫 │ 無熱天 │二千由旬 │二千大劫 │ 無煩天 │一千由旬 │一千大劫 │ 廣果天、無想天 │五百由旬 │五百大劫 │ 福生天 │二五零由旬│二五零大劫 │ 無雲天 │一二五由旬│一二五大劫 │三禪天 遍凈天 │六十四由旬│六十四大劫 │ 無量凈天 │三十二由旬│三十二大劫 │ 少凈天 │十六由旬 │十六大劫 │二禪天 光音天 │八由旬 │八大劫 │ 無量光天 │四由旬 │四大劫 │ 少光天 │二由旬 │二大劫 │初禪天 大梵天 │1.5由旬│1.5中劫 │ 梵輔天 │1由旬 │1中劫 │ 梵眾天 │0.5由旬│0.5中劫 ───┼─────────────┼─────┼───────── 欲界 │他化自在天 │3里 │16千天年(934400萬年) │化樂天 │2.5里 │8千天年(233600萬年) │兜率天 │2里 │4千天年(58400萬年) │夜摩天 │1.5里 │2千天年(14600萬年) │忉利天 │1里 │1千天年(3650萬年) │四天王天 │0.5里 │500天年(912.5萬年) ───┴─────────────┴─────┴───────── 欲明諸天的住處,須先略知佛教的世界說:一日月繞一須彌山,外圍四大部洲、八中部洲,須彌山下入香水海中,水面以上分上下兩段,下段分為四層,第一層名堅手天,第二層名持鬘天,第三層名恆憍(亦譯常放逸)天,為四天王所統帥之夜*神所居,屬於鬼類,非天道所攝,一說第三層之上還有日月星宿天,為日月星宿諸神所居;第四層為四天王天,與日月在一水平面上。須彌山頂為忉利天,此天與四天王天皆地居,忉利天以上為空居(天宮在虛空中),依次為夜摩、兜率、化樂、他化自在四天。六欲天之上覆一初禪天,與六欲天之下的人等五道眾生所居世界,為一「小世界」,乃宇宙中最小的世界單位。一千小世界之上覆一二禪天,為一「小千世界」;一千個小千世界之上覆一三禪天,為一「中千世界」;一千個中千世界之上覆一四禪天,為一「大千世界「,為宇宙世界海中基本的獨立世界單位。一大千世界為三個千數相乘,故稱「三千大千世界」,總計約有百億日月,亦即百億個小世界。小乘說一三千大千世界為「一佛土」(「一佛剎」),即一佛所教化的範圍、所居凈土。大乘則說大千世界之上還有「世界種」,為梯形,分二十層,每層皆有無量微塵數大千世界,無量微塵數世界種組成一「世界海」,為一佛凈土,在宇宙中有無量無數的世界海。 一大千世界中三界二十八天的概況大略如下。 1.欲界天,因共有六層,故稱「六欲天」。最下層四天王天,居須彌山腰,為六欲天中國土幅員最廣者。此天分東南西北四大天區,每天區各有一天王,故稱四天王天。四大天王,即佛寺中天王殿內的四位威武天神,俗稱「四大金剛」。他們是:東方持國天王,梵文名提頭羅吒(Dhrtarastra),手持琵琶,領乾闥婆、毗舍闍神將,護四大部洲中的東勝身洲;南方增長天王,梵文名毗樓勒*(Virudhaka),手持寶劍,領鳩槃荼、薛荔神將,護四大部洲中的南贍部洲(即我人所居);西方廣目天王,梵文名毗流博*(Varupaksa),手上纏龍,領龍及富單那神將,護四大部洲中的西牛賀洲;北方多聞天王,梵文名毗沙門(Vaisramana),右手持傘,左持銀鼠,領夜*、羅剎神將,護四大部洲中的北俱盧洲。四天王各有八大名將、九十一子,其職責是守護四大部洲,管理各種鬼神,不令侵損人類,維持天下太平。《金光明經》等說,若四天王失馭,鬼神作亂,則日月星宿失度,風雨不調,人間必有戰亂災荒。四天王所統人民眾多,除本天國土外,還散居於須彌山周圍的諸小山。四天王所居城池,莊嚴富麗,《長阿含經·四天王品》描述東方增長天王所居賢上城:」縱廣六千由旬(一由旬當10—15公里),其城七重,七重欄楯,七重羅網,七重行樹,周幣校飾以七寶成,乃至無數眾鳥,相和而鳴。……」四天王天的天眾,身高半里,衣重半兩,壽五百歲,其天中一日當於人間五十年,其天壽五百歲,合人間912.5萬年。 第二忉利天(Trayastrimsa),意譯「三十三天」,以有三十三個天國而得名。居須彌上頂巔,中央為主國帝釋天,為三十三天之主釋提桓因(帝釋)所居,八方各有八個天國,四角四峰,有帝釋天保護神金剛手居止。帝釋所居善現城,周長一萬由旬,中有殊勝宮殿,周千由旬,外有眾車、雜林、粗惡、喜林四苑,城外東北有圓生樹,花香熏百由旬,西南有善現堂。為帝釋之禮堂、會議廳。三十三天人身高一由旬,衣重六銖(約合2.4錢),壽一千歲,一日當人間百年,其天壽命合人間三千六百五十萬年。此天天主帝釋,為三十三天、四天王天之主,中國佛教徒多說他便是道教所奉玉皇大帝。 第三夜摩天,全稱蘇夜摩(Suyama),意譯「善分」、「時分」、「妙善」,在忉利天之上十六萬由旬的虛空中,該處「日月光明上照不及,是諸人等自有光明」(《楞嚴經》卷八)《正法念處經》說此天天人女多男少,《佛地經論》卷五說:「夜摩天者,謂此天中隨時受樂」,此天人身高一里半,衣重三銖(約合1.2錢),壽二千歲,一日當於人間二百年,其天壽合人間一億四千六百萬年。 第四兜率天(Tusita),亦譯「睹史多」、「兜率陀」等,意譯「妙足」、「知足」,在夜摩天之上三億二萬由旬處。此天天人身有光明,高二里,衣重二銖(約合0.8錢),壽四千歲,一日等於人間四百年,其天壽合人間五億八千四百萬年。此天宮殿分內、外兩院,內院是一生補處菩薩(候補佛)所居凈土,現由彌勒菩薩住持;外院為欲界天。佛教認為對修道者來說,兜率天是欲界天中最好的地方,尤其兜率內院,為不少佛教徒嚮往的歸宿。《涅槃經》說:「兜率陀天,欲界中勝,在下天者,其心放逸,在上天者,諸根暗鈍」,皆不及此天眾生清凈少欲,自在無為。上下界諸天,皆來此天聽佛菩薩說法。《楞嚴經》卷八稱此天「不接下界諸人天境,乃至劫壞,三災不及」,是個清靜安全的去處。 第五化樂天,梵文名尼摩羅(Nirmanarati),亦譯「樂變化天」、「化自樂天」、「妙變化天」,在兜率天之上十六億四萬由旬處。此天人身高二里半,衣重一銖(約合0.4錢),壽八千歲,一日當人間八百年,其天壽合人間二十三億三千六百萬年。名「化樂」者,謂此天人能隨意變化出種種悅意器物,隨意娛樂。 第六他化自在天,梵文婆令跋提(Paranirmitavasavartin),略稱「他化天」,在化樂天之上十二億八千由旬處。此天人身高三里,衣重半銖(約合0.2錢),壽一萬六千歲,一日合人間一千六百年,其天壽共合人間九十三億四千四百萬年。《大智度論》卷九說:「此天奪他所化而自娛樂,故言他化自在。」大概是享受別人變化的東西。其天主為常與佛作對的魔王波旬,《大智度論》卷五六說,波旬雖有福德,而懷諸邪見,「見欲界人皆往趣佛,不來歸已,失供養故,心生嫉妒,是以佛菩薩名為怨家」,又說波旬為六欲天之主。《瑜伽師地論》卷四等則說此天中別有魔天,處所高勝,乃魔王(波旬)所居。 六欲天人,不僅壽數甚長,而且享受諸樂,無病無苦,衣食自然,不勞而得,不憂生計。其相貌皆端嚴美麗,世人常喻美女美如天仙,佛經中則說人中最上佳麗,比起天女,猶如獼猴與人相比。欲天的宮殿園林器物,率皆清潔典麗。佛經中所描述的欲天勝妙五欲(色、聲、香、味、觸),完全是人間富貴者物質生活的理想化,如《瑜伽師地論》卷四說欲天們遊戲娛樂於雅潔可意的園林池館,「常聞種種歌舞音樂、鼓噪之聲、調戲言笑談謔之聲,常見種種可意之色,常嗅種種微妙之香,恆嘗種種美好之味,恆觸種種天諸婇女最勝之觸,恆為如是樂牽引其意,以度其時」這確是許多人,尤其是現代人艷羨的幸福生活。欲天還有凡人所無法企及的諸多自在,如《長阿含經》卷二十說欲天有十事:一飛去無限數,二飛來無限數,三去無礙,四來無礙,五其身無有皮膚骨體筋脈血肉,六身無臭穢的大小便,七身無疲累,八天女不產,九其目不眴(眨眼),十身色隨意,好青則青,好黃則黃,赤白等色,隨意而現。 六欲天的社會制度,大略也是人間階級社會的翻版。《大吉義經》說六欲天皆有君臣、尊卑、上下之分,有龍、象、孔雀等為其坐騎。《正法念處經》說忉利天以下,有貧富之別,夜摩天以上直至色界諸天,貧富皆等。 六欲天的家庭體制,諸經論皆說有夫妻、嫁娶之事,亦不乏一夫多妻的現象,據稱帝釋的姬妾多達億數。然其性生活的方式,與人間有別。《俱舍論》卷十一有偈概括此事:「六受欲交接,執手、笑、視淫」。意謂四王天、忉利天男女交合,與凡人無別,只不過不泄精液,只泄「風氣」而已,用道家丹功術語來講,這是「體交氣交」了。夜摩天男女擁抱即得性滿足、兜率天僅行握手、化樂天唯相對一笑,他化自在天更是互遞秋波便成欲事,這可謂「體隔神交」了。 六欲天的生育,與凡人不同,無懷胎接生之事,「隨彼諸天男女膝上,有童男童女(焱+欠)然化生,即說為彼天所生男女也。」(《俱舍論》卷十一)比人類胎生是要簡便乾淨多了。初生時的形貌,從四王天到他化天,依次如人中五、六、七、八、九、十歲孩童,生後不久即迅速長大成人。 六欲天的業因,共同者是行十善業、守戒、布施。《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說:「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欲天報:所謂具足修行增上十善。」依所修十善的品級而有上下天之別。其次是不同程度地節慾禁慾,如《楞嚴經》卷八說,人若未能離妻妾恩愛,只是「於邪淫中心不流逸」"一點也不想有婚外性關係,則能生四王天」;於已妻房淫愛微薄,於凈居時,不得全味」(獨居禁慾時還不能完全沒有性的想望),能生忉利天」,逢欲暫交,去無思憶,於人間世,動少靜多」,能生夜摩天(《正法念處經·觀天品》也說:「若能離婦女,則生夜摩天」);更進一步,「一切時靜,有應觸來,未能違戾」(雖堅持禁慾生活,但對送上門的美色不能力拒),能生兜率天,「我無欲心,應汝行事,於橫陳時,味如嚼臘」,能生化樂天;「無世間心,同世行事,於行事交,瞭然超越」,能生他化自在天。另外,兜率天以上,還須修禪達初級定,方得往生。《涅槃經》說:「修施、戒、定,得兜率身。」 2.色界天。色界十八天的共同業因,是行上品十善且修禪入定。《業報差別經》說,「修行有漏十善,與定相應」,能令眾生生色界天。依所入禪定的深淺,有初二三四禪天之階差。因以禪定伏欲界之欲,故雖有身體,而無男女之欲,無家庭,恆處於禪定中享受「禪悅」,可以想像,那是一個清凈離欲的禪定、瑜伽修行者們各自坐禪的社會,自然是安靜異常,超然世外,沒有人間和欲天的各種紛擾,是瑜伽行者生活的理想化。 初禪三天,為成就初禪者所生。第一梵眾天,為大梵天王治下的人民百姓,該天身高半由旬,壽命以中劫計算(一中劫略當三十二億年),為半劫。第二梵輔天,為大梵天王的輔弼臣僚,身高一由旬,壽一中劫。第三大梵天,所居為大梵天王,身高一由旬半,壽一中劫半。《楞嚴經》卷九說,修禪定者「但能執身不行淫慾,若行若坐,想念俱無,愛染不生,無留欲界,是人應念身為梵侶,如是一類,名梵眾天。欲習既除,離欲心現,於諸律儀(戒律)愛樂隨順,是人應時能行梵德,名梵輔天。身心妙圓,威儀不缺,清凈禁戒,加以明悟,是人應時能統梵眾,為大梵王,如是一類,名大梵天。」大梵天王的業因,除增上十善、禪定外,還有慈、悲、喜、舍「四無量心」。此王為一小世界主。道德高尚,清凈仁慈,但因生於天地萬物之先,自以為天地萬物是他所創造,以眾生之父、之主自居。《大日經》卷六說:「所謂大梵天,名我慢自然。」佛典中認為天父創造萬物的信仰,即出自大梵天。如晚近太虛法師《真現實論》說大梵天先天而生,超越陰陽,即是基督教等一神教信仰的上帝。 二禪三天,為成就二禪者所生,此天常受發自深心的禪定「喜」樂,超離了一切由外而來的感覺經驗,其壽數以大劫計算(一大劫略當一百二十八億年)。第一少光天,身長二由旬,壽二大劫。第二無量光天,身高四由旬,壽四大劫。第三光音天,身高八由旬,壽八大劫。《楞嚴經》卷九說:「統攝梵人,圓滿梵行,澄心不動,寂湛生光,如是一類,名少光天。光光相然,照耀無盡,映十方界,遍成琉璃,如是一類,名無量光天,吸持圓光,成就教體,發化請凈,應用無盡,如是一類,名光音天。」是則二禪天特以光明為著。光音天,即已離語言,以放光代音聲以交流信息之意,此天天王,為一小千世界主。 三禪三天,為成就三禪者所生,此天常受發自深心的禪「樂」,此樂自內源源而出,綿綿寂靜,被稱為三界中最上之樂。第一少凈天,身高十六由旬,壽十六大劫。第二無量凈天,身高三十二由旬,壽三十二大劫。第三遍凈天,身高六十四由旬,壽六十四大劫,此天天王,為一中千世界主。三禪天蓋由身心清凈為著,《楞嚴經》卷九稱此天眾生「身心安隱,得無量樂」。 四禪九天,分凡、聖二級,皆為成就四禪者所生。此天恆處於「舍」的定心中,苦樂雙亡,心如明鏡止水,無絲毫擾動。其中凡夫天有四:一無雲天,身高125由旬,壽125大劫;二福生天,身高250由旬,壽250大劫。第三層並列二天,一廣果天,是由三禪無量凈天中福德圓明而上升者所居;二名無想天,乃外道人雙厭苦樂,力舍一切念想,「身心俱滅,心虛灰凝」,生於此天,雖如廣果天,亦身高500由旬,壽500大劫,但因「既已生滅為因,不能發明不生滅性,初半劫滅,後半劫生。」(《楞嚴經》卷九),被佛教斥為因地不正的「無想外道」,其所入定稱「無想定」。 廣果天以上五重,為佛教中修證到第三「不還果」(阿那含),已斷欲界煩惱的聖者所居,稱「五不還天」(再不復返欲界受生),其名目為:無煩天,身長一千由旬,壽一千大劫;無熱天,身長二千由旬,壽二千大劫;善見天,身長四千由旬,壽四千大劫;善現天,身長八千由旬,壽八千大劫;色究竟天,梵文名阿吒尼迦(akanistha),身高一萬六千由旬,壽一萬六千大劫。此天為色界之頂巔,故名色究竟,又名魔醯首羅天,意譯「大自在天」,其天王摩醯首羅(Mahe svara),乃三千大千世界主,是諸神中最尊者,其形相為八臂三目,騎白牛,即婆羅門教信仰的至上神濕婆。佛經說釋迦牟尼佛的報身,亦居色究竟天,為諸十地菩薩恆常說法。 3.無色界。此界四天,依所入定而區分,皆恆處禪定中,連固定的形體亦消失,壽命甚為綿永。說無色,也非完全沒有物質身體,只不過其形質極為微細,如《俱舍論》卷二八所言:「由彼色微故名無色,如微黃物,亦名無黃。」據說此界眾生只有佛才能看見。第一空處,住「空無邊處定」,定中唯見一無邊虛空,壽二萬大劫;第二識處,住「識無邊處定」,定中唯見心識無量無邊,「唯留阿賴耶識,全於末那半分微細」(《楞嚴經》卷九),壽長四萬大劫;第三無所有處,住「無所有處定」中,「空色既亡,識心都滅,十方寂然,迥無攸往。」(《楞嚴經》卷九),唯見一無所有,壽長六萬大劫;第四非想非非想處,住「非想非非想定」,「於無盡中,發宣盡性,如存不存,若盡非盡」(《楞嚴經》卷九),沒有任何觀念,但還有分別無念無想的微細心存在(非非想),壽長八萬大劫,為三界中的長壽冠軍。非想非非想處為三界之頂顛,故名「有頂」。《楞嚴經》卷九說生四無色界天者有兩種人:一是從無想天等外道天繼續深入禪定而入,為凡夫,二是從五不還天上升,多住於超越三界的「受想滅盡定」中,而寄居於非想非非想處,為不迴向大乘的鈍根阿羅漢。關於四無色界天的住處,有二說:一說在色究竟天之上;一說無別住處,如元代帕思巴《彰所知論》說:「無色界者無別處所,若有生者,何處命終即彼生處,作無色定,故名無色。」 佛經中述說,人生之時。也有天神隨生。如《華嚴經》說:「如人生已,則有二天恆相隨逐,一曰同生,二曰同名。天常見人,人不見天。」此蓋即所謂記人善惡的善惡童子之類。 諸天雖然長壽快樂,神通自在,為世人艷羨,但也仍有其苦惱,欲界天下二天中,有宿世修福不多而相對貧窮者,或為人臣妾,受他所制,或神通未能如意,或受阿修羅作亂的戰禍威脅;而且不管壽命多長,福報多大,即貴為天主,也終有一死。六欲天臨死前有五種預兆出現:身光消失、不樂本座、花冠枯萎、天衣垢壞、身出汗臭,生平一起嬉戲玩樂的天女們,見到這種「五衰相現」,便皆遠離。又以天眼觀見將生何處,若是墮落,則更是凄惶恐怖,痛苦不堪,如地獄苦。《正法念處經》偈云:「如蜜和毒藥,是則不可食,天樂亦如是,退沒時大苦」。規誡眾生不可貪著天界之樂,應思出離三界。 第四節 似天非天——阿修羅 阿修羅(Asura),又譯「阿素洛」、「阿須倫」,略稱「修羅」,意譯「非天」、「不端正」、「無酒」等,意謂此道眾生雖然近似於天,而德行受用等不如諸天,故稱非天。《瑜伽師地論》卷四說:「又諸非天,當知天趣所攝,然由多懷詐偽,諂誑多故,不如諸天為凈法器,……且不受行諸天法故,說為非天。」《菩薩本緣經》卷下說:「阿修羅者,雖受天欲,與天無別,憍慢自高,無謙下心。」不端正,謂其因傲慢嗔嫉,感得相貌兇惡醜陋,然此僅指其男性而言,阿修羅女據稱極為美貌。無酒,謂其不飲酒,或無酒可飲。 阿修羅原為印度古代神話中的一種好戰的惡神。佛教所言阿修羅,實際上不應作為一道,而是幾道眾生中的一派或一類,《楞嚴經》卷九說阿修羅有四種,分別攝於天、人、鬼、畜四道。「若於鬼道,以護法力,乘通入空,此阿修羅從卵而生,鬼趣所攝;若於天中降德貶墜,其所卜居鄰於日月,此阿修羅從胎而生,人趣所攝;有修羅王,執持世界,力洞無畏,能與梵王及天帝釋、四天爭權,此阿修羅因變化有,天趣所攝;阿難,別有一分下劣修羅,生大海心,沉水穴口,旦游虛空,暮歸水宿,此阿修羅因濕氣有,畜生趣攝。」《正法念處經》說阿修羅住處有五:一在地上眾山之中,其力最劣,為修羅中的下等;二在須彌山北入海一萬二千由旬,有羅睺阿修羅王,統領無量阿修羅眾;再下二萬一千由旬,有修羅名勇健;再下二萬一千由旬,有修羅名毗摩質多。 阿修羅所居宮殿,壯麗高大,可比天宮,其衣食娛樂等,等同欲界天,但凡所食,最後一口,皆要變為青泥。《長阿含經》卷二十說,阿修羅雖然多時受樂,但「一日一夜,三時受苦,苦具自動來入宮中。」其受苦時要佔四分之一了。 阿修羅王以身體高大、神通自在著稱。《增一阿含經》說阿修羅王身高八萬四千由旬,其口縱廣六千由旬,變化時可增大一倍。羅睺阿修羅王站在大海中,海水不能過其膝,身高過須彌山,可據山頂俯視忉利天,能於欲界中隨意變大變小,舉起手來,可以遮掩日月,佛經稱日月蝕即為羅睺(彗星)阿修羅王所致。阿修羅的天壽,與忉利天相等。 阿修羅是一小世界主欲界天王、大梵天王的反對派,或政治上的在野派,「於上諸天常生噁心,繫念伺求諸天過失」(《菩薩本緣經》),專門挑諸天王們的毛病,待時機成熟時便發動阿修羅眾,與四天王、忉利天等展開激戰,佛經中描述其戰鬥場面,頗為神奇壯觀。 阿修羅與天爭權的原委,據稱有二:一是出於嫉妒,阿修羅王見日月、諸天在自已頭上,因而憤懣不平,發大嗔恚;二是為了爭奪忉利天的美食佳釀「須陀」和美麗的阿修羅女,與人間的戰爭沒有多大區別。雙方大戰的結果,多以阿修羅敗北告終,經載阿修羅王一次戰敗,無處躲藏,乃鑽入藕絲孔中但有時阿修羅也能取勝,奪得帝釋的寶座而稱天王,據說其時世人便會遭殃。《正法念處經·畜生品》說:「以阿修羅勝故雨澤不時,人民饑饉,兵刃數起。」《法華經》說.若無佛出世,無佛教流傳,或佛教衰微,世人便多作十惡,導致諸天減少、戰敗,阿修羅因增多而取勝。 阿修羅雖被列為常在佛前聽法的「天龍八部」中之一部,但對佛法難以生起深信、全盤接受,「雖見諸佛,心無敬信」(《菩薩本綠經》下),「常疑於佛,謂佛助天」(《大智度論》卷三五)。據稱阿修羅王在佛前聽法後,吸收佛法,以己意增刪,自張教幟,與佛法對抗。如佛說四諦,阿修羅王則改為五諦。 阿修羅是以驕慢、諂誑等不凈心修布施等善業的果報。因其布施,行不具足的十善,故感福報如天而有所不及。《正法念處經》說羅睺阿修羅王的前因,是布施一緣覺聖人,發願得神力自在。因為嫉妒、傲慢、懷疑佛法,德不如天,故形貌醜陋,常受嗔嫉不平、戰亂等苦。因其多邪見嗔嫉,較難接受佛法,故佛教將其列於人道之下,有的佛書還把它歸入惡道。 第五節 鬼神掠影 鬼的觀念深入人心,多數人都有下意識的怕鬼心理。鬼與神又常聯繫在一起。中國人所說的鬼神,佛教多歸於「餓鬼」一道,餓鬼,為梵文薛荔多(Preta)意譯,略稱「鬼」,但與中國傳統的「人死回歸」意義上的鬼有所不同。鬼道是一個比天道更為複雜的類別,其中形相之異多比畜類,苦樂受用有天淵之殊,業因亦各不同。總的說來,此道眾生的絕大多數,有兩個共同特點:一是希求,意謂希望他人施予飲食,因其本身不事生產,依他為食,「他作自受」。《立世阿毗曇論》云:「謂五趣中從他有情希望多者無過此故,由此因緣故名鬼趣。」二是虛怯多畏,《毗婆沙論》說:「鬼者畏也,謂虛怯多畏,故名為鬼。」據稱眾鬼晝伏夜出,活動於黑暗中,常害怕人,若遇到人,要避路私隱。人言:「鬼鬼祟崇」、「心懷鬼胎」,便是取鬼之隱於暗處、不光明正大為喻。 鬼的業因,如《正法念處經·餓鬼品》說:「一切餓鬼,皆為慳貪嫉妒因緣,生於彼處。」又說若邪佞諂曲、欺誑他人,或積財不施、慳吝貪婪,命終皆生餓鬼道。《大智度論》、《十地經論》等說於下品十惡業中,隨作其一,即墮餓鬼。《業報差別經》說生餓鬼道有十種業因:造輕的身口意惡業、慳吝多貪、起非分惡、諂曲嫉妒、邪見、愛著財產即便命終及因饑渴而死。總的來看,慳貪不施、嫉妒諂曲,其心險暗不直,是生於餓鬼的共同業因。慳貪故受饑渴逼迫之報,心地陰暗故受畏懼光明之報。又據諸經論說,造十惡等業墮於地獄的眾生,地獄罪畢後,即生為餓鬼。至於各種鬼的業因,則千差萬別。 關於鬼的種類,諸經論中有二種、三種、十種、三十六種等區分。 二種鬼:弊鬼、餓鬼,為《大智度論》等所說。弊鬼因生前布施,形相福報,皆比欲界天。如《婆沙論》言:「鬼中好看,如有威德,形容端正,諸天無異。又一切五嶽四瀆山海諸神,悉多端正,名為好(美貌)也。又有威德者,身或住山谷,或住空中,或住海邊,皆有宮殿,七寶莊嚴,首戴華鬘,身著天衣,受甘露食,猶如天子。乘象馬車,各各遊戲,果報過人。一切山河諸神,悉有舍宅依之而住。」此類鬼即弊鬼,俗稱為神,雖然福德如天,但大概有不如天之處,或壽命較短,或須食人香火,或常與餓鬼生活在同一社會,故歸於鬼趣。《大智度論》說弊鬼在餓鬼中住,即為餓鬼之主。餓鬼,多受饑渴所迫,大概因此類占鬼道中絕大多數,故鬼道以餓鬼命名。 三種鬼,出《順正理論》等,為多財、少財、無財三類,系從其貧富著眼,每類中又各有三種,合為九種。多財鬼(富鬼)以飲食充足為特點,分希祠(食人祭祠)、希棄(食人遺棄之物)、大勢(有權勢)三種,希祠、大勢二種,即《大智度論》所言弊鬼或神。少財鬼,雖有飲食而不充足,按其形相,分針毛(身毛如針)、臭毛、癭鬼(腹大如癭瘤)三種。無財鬼難得飲食,即使得到也難以享用,分炬口(口中出火)、臭口、針口(咽小如針)三種,其中炬口鬼即佛家焰口施食的對象「面燃餓鬼」。 十種鬼,見《楞嚴經》卷九,謂破戒作惡而墮於大小地獄的眾生,地獄罪畢,依本業因成為鬼類,凡十種: 1.若本由貪占財物作惡,罪畢「遇物成形」,名「怪鬼」。 2.若本由貪色作惡,罪畢遇風成形,名「魅鬼」。 3.若本因貪惑(迷惑他人)作惡,罪畢遇音成形,名「魅鬼」。 4.若本因仇恨而作惡,罪畢遇蟲成形,名「蠱毒鬼」。 5.若本因貪憶(憶念宿怨等)作惡,罪畢遇衰(衰敗之物)成形,名「厲鬼」。 6.若本因傲慢而作惡,罪畢遇氣成形,名「餓鬼」。 7.若本因貪罔(欺騙人)作惡,罪畢遇幽(幽暗之氣)成形,名「魘鬼」。 8.若本因貪明(自作聰明)作惡,罪畢遇精成形,名「魍魎鬼」(山精)。 9.若本因貪成(諂詐誘人以成已私)作惡,罪畢遇明(咒術)為形,名「役使鬼」。 10.若本因以結黨營私而作惡者,罪畢遇人(附人)為形,名「傳送鬼」。 三十六種鬼,出《正法念處經·餓鬼品》: 1.鑊身鬼(迦婆離),身高為人的兩倍,無面目,手足穿孔,有如鑊足,熱火滿中,焚燒其身。前世受人僱用,作殺生之業,及貪占別人寄存的物品者,死後受此惡報。 2.針口鬼(蘇支目佉)。咽喉細如針尖,腹大如山,滴水難進,常受饑渴,並受寒熱、蚊叮、熱病等苦。生前僱人殺生,及婦人誑夫惜財而不布施者,死後受此惡報,報盡生為遮吒迦鳥,唯食雨水,常不得飽。其後生於人中,亦常饑渴貧困。 3.食吐鬼(槃多婆*)。常求人嘔吐物為食,而多時不得,常被飢火焚燒,於曠野中四處奔走。女人誑騙其夫,憎惡其子,美味獨享,不與丈夫子女者,死後受此惡報、報盡受畜生身,亦常食嘔吐穢物,後生人中,多為乞丐之流。 4.食糞鬼(毗師他)。以人糞為食,求之不得。生前慳貪不施,或以不凈食物施僧道,得受此報。報盡生於人中,貧窮多病,身體臭穢,受人輕*。 5.無食鬼(阿婆*)。饑渴火燃,悲啼奔跑,才見泉池,水即枯竭,或見守水惡鬼毆打而不得飲。為人慳嫉妄語,誣陷好人,令其身陷囹圄,饑渴而死,由此惡業生為無食鬼,報盡生人,多難保胎,即令出生,也多短命多難、餓死獄中。 6.食氣鬼(犍陀)。唯得人祭神祭天的供品氣味為食,常不能多。生前獨食美味,不給妻子兒女,故受此報。報盡生於人中,亦貧窮多病。 7.食法鬼(達摩婆*)。尖發蓬亂,身毛甚長,身體贏瘦,唯皮包骨,爪甲長利,淚流如雨,常被饑渴所苦,唯於僧寺聽人說法及讚歎說法,得以活命。生前為活命求財而說法,心不敬重,所說不符佛法,得財慳吝不施,故受此報。報盡生人,多為天祠神廟的看管者,常*乞食活命。 8.食水鬼(婆利蘭)。形如焦木,常受饑渴,只能*渡河人足下遺落之餘水活命,若自己取水,守水鬼便以杖撾打。生前賣酒,摻水以騙人,不修福德,而得此報。報盡生人,亦貧窮困厄,生在乾旱之地,常受渴乏。 9.希望鬼(阿(貝+奈)迦)。麵包皺黑,雙淚常流,頭髮覆面,手足破裂,身色如黑雲,常受饑渴,唯能得世人祭祀亡靈之供品而食之。生前貪惡,買賣常欺誑人,故受此報。報盡生人,為下*僮僕。 l0.食唾鬼((口+企)吒)。常受饑渴,唯能食人唾沫以自活。生前以不凈食物說為凈食,施出家人,或以非所可食之物施持凈戒人,因得此報,報盡生人,貧窮下*,多病消瘦,作除糞事,或於僧寺乞殘食活命。 11.食鬘鬼(摩羅婆*)。生於寺廟中,有神通,能示祈神者以惡夢,唯能得人所祭供的花鬘為食。生前偷佛像前及師長的花鬘,故得此報。報盡生人,多守園種花,賣花活命。 12.食血鬼(啰訖吒)。即羅剎鬼,世人或名夜*神,以血塗泥而祭供,即以此血為食,能恐嚇信奉祈禱之人。生前嗜食血肉,殺生血食,不給妻子兒女,死受此報。報盡若人生中,為*民之類,啖食人肉。 13.食肉鬼(菩娑婆*)。夜*之一,生於巷陌寺廟,形狀醜惡,有神通,食肉。生前屠宰賣肉,斗秤不平,以*為貴,而能以肉設宴待客,故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為邊鄙之地蠻夷之屬,喜食人肉。 14.食香煙鬼(蘇犍陀)。夜*之一。身塗眾香,*樂自娛,並有神通,以世人所供香煙為食。生前以賣香為業,以劣為貴,而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家世貧寒,而身有香氣。 15.疾行鬼(阿毗遮多)。夜*之一。於不凈處啖食不凈,「其行迅疾,一念能至百千由旬」,能擾惱行不凈(淫穢等事)之人,現身恐嚇,或示惡夢,可用惡咒召來,作害人之事,被世間迷信者奉事供養。生前出家而破戒,遊走鄉鎮,欺誑求財,故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生巫覡家,守鬼神廟。 16.伺便鬼(蚩陀邏)。遍身毛孔自出火焰燒炙其身,常奔走悲號,求索飲食,唯能入逆塔而行、敬拜天神廟及淫穢人身中,食其精氣。常伺人之此類過錯,故名。生前誑騙取財,或伺人之隙勒索劫奪財物,受此惡報。若報盡生人,多遭厄難災禍。 17.地下鬼(波多羅)。身長二十里,頭髮蓬亂,身體贏瘦,風寒噤戰,常受饑渴,在地下黑暗之處受諸劇苦。生前枉法取財,誣陷人使坐黑牢,而得此報。報盡縱得生人,多目盲,常處幽暗,貧窮下*。 18.大力神通鬼(牟利提)。生於深山海渚,神力自在,常受諸樂,只是有無量苦惱餓鬼圍繞左右。生前非法取財,為圖私利,以不凈心布施(賄賂等),故受此報。若報盡生人,於饑荒之世為國王大臣。 19.熾燃鬼(闍婆利)。火從身出,號叫奔走。生前誑騙、搶劫他人財物,破人城郭,殺戮人民,掠得財寶,貢與國王大臣豪貴以求尊榮,死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常被人害,財物常被王、賊劫奪,登高顛墜而傷身失命。 20.伺嬰兒便鬼(蚩陀羅)。夜*之一,神力自在,常念宿世怨家,嗔恨含毒,見婦女生兒,便伺求其過失(如門中大小便等),殺害嬰兒,若不得便,則懷恨命終。生前因人殺其嬰兒而發惡誓報復,故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猶常懷怨恨。 21.欲色鬼(迦摩)。俗稱如意夜*。能隨心變形,欲美則美,欲丑則丑,能入人家盜食,化作婦女與男人交合。生前賣淫得財,施與凡人,死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多為戲子*女。 22.海渚鬼(牟陀羅提波)。生於海渚中,常受暑熱,瘦得皮包骨,不得水飲,唯食朝露。生前在曠野中趁機敲詐遠行病乏之人,死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亦在海渚,或僅一足,或短足。 23.執杖鬼。為閻羅王使者,形狀醜惡可怕,手持刀杖,頭髮蓬亂,長唇下垂,長耳大腹,受閻羅王(即俗稱閻王)派遣,捕捉罪人。唯以風氣為食。生前為國王大臣豪貴之爪牙,專行暴惡,心無慈愍,死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多在邊僻險難之處,為人作嚮導。 24.食小兒鬼(婆羅婆*)。偷取人家嬰兒為食。生前以巫術咒龍除雹等以誑惑病人,騙人錢財,墮地獄中,從地獄出,受此惡報。 25.食人精氣鬼(烏殊婆*)。常受饑渴,空中降刀,斬斫其身,奔走逃避。唯能伺惡人之便,入其身中食其精氣。生前巧言騙人,詐言為人親友,騙人投軍戰死,取其財物,死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常守祠廟,貧窮困厄。 26.婆羅門羅剎。常被饑渴逼,賓士急走,於空巷道路婆羅門(祭司)殺生祭神之處,伺機殺害人。生前殺生設宴,*買貴賣,貪嫉破壞,死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常好食人肉。 27.火爐燒食鬼(君茶)。為饑渴所逼,奔走求食,唯能得天祠神廟中火祭之殘食,帶火而食。生前貪吃僧食,死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多遭火燒。 28.不凈巷陌鬼(阿輸婆啰他)。生於廁所等污穢之處,以糞為食,然有惡鬼守糞,常不得食,一月半月方得一餐,若食飽,守糞惡鬼強打令吐。生前以不凈食施梵行清凈之人,死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多為淫女、婦女。 29.食風鬼(婆移婆*)。常被饑渴所逼,奔走四方,張口求食,風從口入,見為飲食,實則空無一物。生前許諾出家人、貧病者,答應施給飲食,及至其來,而不守諾,死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貧窮卑*,人有所許,終皆落空。 30.食火炭鬼(央伽啰婆*)。常至冢墓,以燒屍炭火為食。生前典主刑獄,虐待囚犯,令其饑渴,死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多在饑荒之處,所食粗惡。 31.食毒鬼(毗沙婆*)。生於山窟極寒極熱險惡之處,以毒藥丸為食,即後即死,死而又活,被鳥啄眼。生前以毒藥害人以貪取其財物,墮地獄中,從地獄出,受此惡報。報盡若生人中,猶喜以毒藥害人,復墮地獄。 32.曠野鬼(阿吒毗)。飢火燒身,奔走曠野,呼叫求水,遙望見水,近之則無,受荊棘刺足、雕鷲啄目等苦。生前為強盜,於曠野無水險難之處,破壞林木水源,以伺機劫人財物,死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常行山野險路。 33.冢間食熱灰土鬼((貝+奈)摩舍羅)。常饑渴熱惱,以燒屍處熱灰土為食,一月方得一餐,或不得。頭戴熱鐵鬘,燒炙頭面,並受多刺刀杖打斫。生前盜人供佛之花賣之,死受此報。報盡若生人中,為*民、屠兒、劊子手等。 34.樹中住鬼(毗利差)。生於樹中,受寒熱交迫、蟲蟻唼食等苦,唯得人棄於樹下之殘食而食之。生前砍伐人造林木或盜伐僧寺園林樹木,死受此報。報盡若得生人,多以賣藥草林花卉為業。 35.交道鬼(遮鬼波地)。住十字路口,自然有鐵鋸截身,唯得人於道口祭供之食而食之,常受饑渴。生前劫奪趕路人的乾糧而令其受餓,死得此報。報盡若得生人,貧窮下*,操屠宰之業。 36.殺身鬼(魔羅迦那)。為魔王所攝,憎嫉佛法中修行之人,於僧眾坐禪等時伺機擾亂其心,或發惡聲恐嚇。常有熱鐵槌從口而入,生前邪見迷信,不信正法,墮於地獄,多劫受苦,從地獄出,受此惡報。縱生為人,亦貧窮下*,多盲聾瘖啞。 三十六種鬼是否實有,姑且不論,僅就其作為業因而說的三十六種人來看,在現實社會中恐怕還是大有其人吧。 佛經中所說常來佛前聽說法的「天龍八部」中的乾闥婆、緊那羅、夜*、羅剎、摩呼羅伽,及四大天王所統之毗舍闍、鳩槃荼、富單那等,亦包括在鬼道中,多屬多財鬼。乾闥婆(Gandharva),意譯「香陰神」,擅長音樂,為天帝釋樂神,在雪山右有其城闕宮殿,受樂如天,據稱天帝釋以女嫁乾闥婆王。緊那羅(Kinnara),意譯「非人」、「歌人」,亦為樂神,形貌似人,而頭上有一角,無手足,故名非人。住須彌山北大黑山中,居七寶宮殿,壽命甚長。因前世懷恨斷人手足,但又行善布施,故受此報。佛經說有緊那羅王名頭婁摩,鼓琴歌唱贊佛,須彌山及諸樹林悉皆震動,迦葉大阿羅漢亦不能自安,五百飛行仙人聞聲狂醉,失其神通,一時墮地。摩呼(睺)羅伽(Mahoraga),意譯「大蟒神」、「非人」,人身蛇首,據說亦屬樂神。鳩槃荼(Kumbhanda),意譯「瓮形鬼」、「冬瓜鬼」,以其形如瓮,或說其陰囊大如冬瓜,一說名厭媚鬼、食人精氣鬼,即三十六鬼中之食人精氣鬼,為南方多聞天王所統。富單那(Putana),又譯「布怛那」等,意譯「臭餓鬼」,雖身形臭穢,而為餓鬼中之最有福報者,為西方廣目天王所統。毗舍闍(Pisaca),顛狂鬼或啖精鬼,為東方持國天王所統。《大智度論》卷十二說鳩槃荼等多財鬼的業因是:宰官剝削人民以取財布施,墮鳩鳩槃荼鬼中,能作種種變化,五欲自娛;多嗔狠戾、嗜酒肉而能布施,墮地行夜*鬼中,常得種種歡樂、音樂、飲食;剛愎強梁而能施車馬,墮飛行夜*中,有神通力,所至風;嫉妒好諍論而能以房舍、卧具、衣服、飲食布施,生宮觀飛行夜*中,有種種娛樂便身之物。此外,如《楞嚴經》卷九所言附坐禪人而令其入魔的鬼神,還有山林土地城隍川岳鬼神、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風精、河精、土精、一切草木積劫精魅、龍魅、日月薄蝕精氣、金玉芝草麟鳳龜鶴等精靈,各種精,蓋即屬該經所說遇物成形的「怪鬼」(俗言妖怪之類)。 鬼類的身形,如《五道經》所描述,極大者身長一由旬,頭如泰山,極小者如有知小兒,乃至僅長三寸。《大法炬陀羅尼經》說:「亦有多餓鬼全無名字,於一彈指頃轉變身體,作種種形。」真是千奇百怪,形類多端。 鬼類的壽命,一般皆說比人長。《長阿含經》卷二十說:「鬼以人間一月為一日,乘此成月歲,後壽五百年。」合人間一萬五千年之久。該經又說:「餓鬼壽十萬歲,多出少減。」《正法念處經》說三十六種鬼的壽命,多為鬼壽五百歲,以人間十年為一晝夜,其壽命達人間一百八十萬歲。 鬼類的住處,《正法念處經》說有人中及餓鬼界兩大處所。《婆沙論》分正住、邊住二類,正住即主要住處,名餓鬼世界,在我人所居閻浮提下五百由旬,長三萬六千由旬,由閻羅王統轄。邊住,即次要住處,其中有威德者住山谷、空中、海邊、忉利天、四王天等處,無威德者住在人間草木、冢墓、廁所、空舍、曠野等處。《長阿含經》卷二十載佛告比丘言: 「一切人民所居舍宅,皆有鬼神,無空過者。一切街巷四衢道中,屠兒市井及丘冢間,皆有鬼神,無有空者。凡諸鬼神,皆隨所依即以為名,依人名人,依村名村,依城名城,依國名國,依土名土,依山名山,依河名河……一切樹木極小如車軸者,皆有鬼神依止,無有空者。一切男子女人初始生時,皆有鬼神隨逐擁護,若其死時,彼守護鬼攝其精氣,其人則死。」 還說作十惡的惡人,若百若千,才有一鬼神守護,如群牛群羊,一人放牧;善人則一人有百千神護。由是之故,世人有被鬼神觸撓、附著而得病遇禍者,有不受鬼神觸擾者。又說人宅地的好壞,與封於該處的鬼神之大小相應,大神所封宅居之安樂熾盛,小神所封宅為下人所居,經載佛一日以天眼見無量鬼神在德里(時為曠野)分宅分地,預言不久後其地將興盛,後來果然被建成印度第一大城。 第六節 地獄漫遊 地獄,幾乎是各宗教一致給惡人安排的死後歸宿,酷刑重罰,悲嚎痛哭,令人毛骨悚然,被認為是人間監獄在宗教想像中反映。佛典中描述地獄,較鬼神更見詳盡。地獄,梵文為那洛迦(Naraka)或泥犁(Niraya),意譯還有不樂、可厭、苦器、苦具等,意謂六道中最苦之處。地獄眾生的共同業因,是在上品十惡中作一種以上。依生前所造惡業的輕重和性質,所入地獄的刑罰、苦痛有種種差別。諸經論中說有八大地獄、十大地獄、十六小地獄、十八地獄、三十地獄、一百三十六地獄等。《楞嚴經》卷八云:「若諸眾生,惡業同造,入阿鼻獄,受無量苦,經無數劫;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無間獄;身口意三,作殺盜淫,是人則入十八地獄;三業不兼,中間或為一殺一盜,是人則入三十六地獄;見見一根,單犯一業,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 《瑜伽師地論》卷四據地獄所在之處及刑苦輕重,分作三大類:一根本地獄,為最重罪業受報之處,即八大地獄、八寒地獄;二近邊地獄,為圍繞根本地獄的副獄,亦名「游增地獄";三孤獨地獄,在人間山中、曠野、樹下、空中等處。 根本地獄——八大地獄,又名「八熱地獄」,其處所有二說:一說在四大部洲之外的兩大金剛山之間——按佛經說,有人居住的東西南北四大部洲之外,有八千小洲圍繞,外有大海水周匝圍繞八千小洲,復有大金剛山圍繞大海水,金剛山外復有第二大金剛山,二山之間,黑暗窈冥,日月光照不及,八大地獄即在其中,每一地獄,皆有十六小地獄圍繞。(見《長阿含經》卷二十等)一說八大地獄在此南贍部洲地下五百由旬至四萬由旬處,作階梯式分布。(見《俱舍論》等)。 八大地獄從淺至深依次為:第一想地獄,又譯「等活地獄」(Samjiva)。其中眾生相殘殺,死已復甦,反覆受苦,故名「等活」(等於活著),「想」(反覆作已死想)。分十六小地獄:(1)黑沙地獄,熱風暴起,吹熱黑沙,燒皮徹骨;(2)沸屎地獄,有沸屎鐵丸燒灼罪人身體,咽下腹中,五內俱焚;(3)鐵釘地獄,罪人卧熱鐵上,以釘釘身;(4)飢地獄,卧熱鐵上,吞熱鐵丸,以填飢腸;(5)渴地獄,卧熱鐵上,以銅汁灌口,以解焦渴;(6)一銅釜地獄,罪人被倒投銅釜中,隨沸湯翻滾;(7)多銅釜地獄,從一銅釜沸湯出,又投入另外銅釜,往複無窮;(8)石磨地獄,有大熱石為磨盤,碾磨罪人;(9)膿血地獄,賓士於膿血沸涌中,遍身爛壞;(10)量火地獄,強迫罪人手執熱鐵斗以量大火;(11)灰河地獄,墮沸騰的熱灰河中,飽受熬煎;(12)鐵丸地獄,罪人被逼迫手捉熱鐵丸;(13)斤斧地獄,強迫罪人卧熱鐵上,以斧砍斫其身;(14)豺狼地獄,獄中豺狼成群,競來嚙食罪人;(15)劍樹地獄,驅罪人上劍樹,劍為樹葉,通刺其身,並有鐵鳥啄食其目;(16)寒冰地獄,寒風吹身,舉體凍傷,皮肉脫落。佛經稱身口意三皆造惡業的眾生死後墮想地獄,其慘酷情狀,確如《長阿含經》偈所言,令人聞之亦「怖懼衣毛豎」。 八大地獄之二黑繩地獄(Kalasutra)及其所屬十六小地獄,大略是捉罪人令撲於熱鐵上,以鐵繩纏身,刀斫鋸解等。其業因如《長阿含經《》偈所言:「惡意向父母、佛及諸聲聞(羅漢),則墮黑繩獄,苦痛不可稱。」 第三眾合地獄(Samghata),又譯「堆(石+甲)地獄」,獄中大石山兩兩相對,罪人被驅入山間.兩山自然相合,擠壓罪人,並有大鐵象踐踏、石磨碾壓等酷刑。亦分十六小獄。其業因是:「但造三惡業,不修三善行。」 第四叫喚地獄(Raurava),亦譯「號叫地獄」,與其所轄十六小獄,大略多以鑊湯熬煮罪人,或置於鐵籠中蒸、鐵鏊中煎烤,罪人號叫不止,慘不忍聞。其業因:「嗔恚懷毒害,殺生血污手,造諸雜惡行,墮叫喚地獄。」 第五大叫喚地獄(Maharaurava),亦以大鐵鑊等煎煮罪人,罪人痛苦比叫喚地獄更深,叫喚聲更大,其業因:「常習眾邪見,為愛網所覆,造此卑陋行,墮大叫喚獄。」 第六燒炙地獄(Tapana),又譯「炎熱地獄」,驅罪人入鐵城中,四圍火起,或於鐵室內、鐵樓上、鐵陶中受猛火燒炙之苦。《長阿含經》偈云:「常為燒炙行,燒炙諸眾生,墮燒炙地獄,長夜受燒炙。」 第七大燒炙獄(Pratapana),亦譯「大熱地獄」,獄卒用鐵*挑罪人置大火上燒,及推入大火坑等。《長阿含經》云:「為眾弊惡行,墮大燒炙燒。」 第八無間地獄,音譯「阿鼻」(Avici),以其中罪人晝夜受苦,無休息間歇之時而得名。有剝皮、火輪碾、鐵城火燒等酷刑,為犯五無間業、五逆等極重罪者所墮之處。《地藏十輪經》偈云:「恆多造作諸惡業,不曾發起一善心,是人直墮阿鼻獄,當受無量之苦惱;若說正法(佛法)為非法,說諸非法(非真理)為正法,既無增益於善事,彼人當入阿鼻獄。」 《長阿含經》卷十八還說,在兩大金剛山間,除八大地獄及其所攝十六小獄外,還有原雲、無雲、呵呵、奈何、羊鳴、須乾提、優缽羅、拘物頭、芬陀利、缽頭摩十大地獄,多與《涅槃經》卷十一等所說與八熱地獄相併的八大寒地獄重合,這些地獄皆以寒冷冰凍為刑罰:(1)皰地獄(頞部陀,Arbuda),凍得身上生皰;(2)胞皰獄(尼刺部陀,Nirarbuda)嚴寒更劇,凍得身體皰裂;(3)阿吒吒(Atata);(4)呵呵(Apapa);(5)虎虎婆(Hhabhara),皆因罪人被嚴寒逼迫,口中發出如是之聲而得名:(6)優缽羅(Utpala),意譯青蓮花;(7)缽頭摩(Padara),意譯紅蓮花;(8)摩訶缽頭摩(Mahapadma)大紅蓮花,此三獄皆以身體凍裂如各色蓮花而得名。 中國民間俗話常說「打入十八層地獄」的十八獄,出《十八泥犁經》,其名目為:(1)光就居,其中罪人自然手出兵器,互相殘殺;(2)居虛倅略,罪人被驅入火中,赤身相鬥,受苦為前光就居獄之二十倍;(3)桑居都,常被火燒;(4)樓,居大火鐵樓中被燒烤;(5)房卒,在大深谷猛火中,罪人被燒爛而不死;(6)草烏卑次,處火城中,焚燒而不死;(7)都盧雞蛋,有大火鐵穿透罪人身;(8)不盧半呼,常處火中燒炙;(9)烏競都,有寒冷逼迫;(10)泥盧都;(11)烏略;(12)烏滿;(13)烏藉;(14)烏呼;(15)須健居;(16)末都乾直呼;(17)區逋途;(18)陳莫。各有其苦刑,其名字古怪,不似梵文音譯,蓋出華人編造。《問地獄經》所說十八地獄為泥犁、刀山、沸沙、沸屎、黑耳、火車、鑊湯、鐵床、賹山、寒冰、剝皮、畜生、刀兵、鐵磨、冰、鐵笧、蛆蟲、烊銅、並各述其王之名。 八大地獄與其各屬十六小獄,合計136地獄,為佛書中列舉地獄總數之最。又在漢地佛教徒中廣為傳誦的《地藏菩薩本願經》亦廣說地獄,其《地獄名號品》載地藏菩薩說閻浮提東方鐵圍山間,有極無間、大阿鼻、四角、飛刀、火箭、夾山、通槍、鐵車、鐵床、鐵牛、鐵衣、千刃、鐵驢、烊銅、抱柱、流火、耕舌、剉首、燒腳、啖眼、鐵丸、諍論、鐵鈇、多嗔等大地獄,其數無限,還有叫喚、撥舌、糞尿、銅鎖、火象、火狗、火馬、火牛、火山、火石、火床、火梁、鋸牙、剝皮、飲血、燒手、燒腳、倒刺、火屋、鐵屋、火狼等地獄,其中又各有小地獄,名號各各不同,大略皆以刑具為名,所受刑罰可顧名思義,如經中說: 「或有地獄,取罪人舌,使牛耕之;或有地地獄,取罪人心,夜*食之;或有地獄,鑊湯盛沸,煮罪人身;或有地獄,赤燒銅柱,使罪人抱;或有地獄,使諸火燒,趁及罪人;或有地獄,一向寒冰;或有地獄,無限糞屎;或有地獄,純飛蒺藜;或有地獄,多攢火槍;或有地獄,唯撞胸背;或有地獄,但燒手腳;或有地獄,盤繳鐵蛇;或有地獄,馳逐鐵狗;或有地獄,盡駕鐵騾。仁者:如是等報,各各獄中,有百千種,業道之器,無非是銅是鐵,是石是火,此四種物,眾業行感。若廣說地獄罪報等事,一一獄中,更有百千種若楚,何況多獄!」 地獄的苦,還不僅在種種殘酷刑具的逼迫,且為時極長,易入難出。據佛經講,地獄眾生的壽命,可與諸天相比。如《起世經》說,八寒地獄中的紅蓮花獄,壽長一中劫,無間地獄壽長一大劫(整個大千世界成、住、壞、空一次),甚至劫盡,亦未必能出,還有移置他方世界地獄的。極長的壽命亦即極長的苦刑,這正好與人、天相反:人、天求長生不死而難得,地獄眾生則求短命夭亡而不得。而且,即便罪畢得出,也還要受增上果、等流果等余報。《楞嚴經》等諸經說,作重大惡業墮於地獄的眾生,從地獄出,按其所作業墮為十類餓鬼,鬼壽變極長,鬼壽盡後,生於畜類中,畜類命終,然後才有可能再生於人中,還要受余報,或償命還債,或貧窮厄難,並且由等流果,形成繼續作惡的習氣,導致再次墮入地獄,惡性循環,無有出期。 佛經把老、病、死三者,稱為警悟世人的三大「天使」。據稱作惡者命終墮於地獄,地獄之王先要問他:你是天使召來的吧?你見過第一天使嗎?那就是頭白齒落、雞皮鶴髮、佝僂而行的老人,你為何不早自思量:我將來也會變成這樣?還有那第二天使,即是困頓呻吟的病人;第三天使,即身壞命終、身體僵直有如枯木的死人。你為何不自思忖:我不久也難免會這樣?罪人答言:我是見過,但那時驕縱放逸,不自覺知,沒好好想過這個問題。獄王乃言:「如今當令你明白,你放縱作惡,今應自受惡報,此非父母兄弟、祖先、天公之過,而是你自己放逸,不自檢束的結果。」罪人無話可說,只有隨獄卒去受苦刑。據《瑜伽師地論》卷五八等說,人死墮於地獄者,多記得生前所作,只有少數極愚痴、極放逸、極邪見的眾生,神識昏昧,不憶生前,地獄王會以種種方法令其憶念,使其自識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地獄若是實有,則無疑是生靈的莫大恥辱。然而,那些作惡多端、害人禍世而在人間未受應得惡報的惡人,死後墮入地獄受罰,這也是善良正直的好人希望中的事。人們很容易把佛經對地獄的描繪看作人間的罪惡和監獄刑罰在宗教幻想中的反映,從這種角度看,地獄也確實提供了一面反觀人世陰暗面的鏡子。地獄即使虛構,而造成它的五逆十惡等業因在人世間卻是屢見不鮮的。而且,不論地獄有無,像地藏菩薩那樣,深入最黑暗污穢的罪惡深坑教化濟拔眾生,「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的宏願,及釋迦牟尼佛「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不但下地獄,而且莊嚴地獄」的精神,不愧為人心中最璀燦的善性光明之發射。 第七節 畜生種種 畜生,亦譯「傍生」、「旁生」,略當於現代漢語中的「動物」。因此類被人所蓄養,故名畜生,多為傍行(爬行),故名傍生。其種類極多,千差萬別。《樓炭經》分為魚、鳥、獸三大類,每一類中又有數千種。《正法念處經》說畜生種數多達四十億。其形狀、生存方式、壽命長短,差別多端,難以盡述。 畜生道的業因,是造中品十惡業。《業報差別經》說墮畜生有十種業因:身口意起惡業、從貪嗔痴起惡業,毀罵、惱害眾生,施不凈物、邪淫。而隨種類之別,業因各異,大略而言,以愚痴、殺生二業為主要的因。畜類的突出特點,便是愚痴,如《法華經》所言:「唯念水草,余無所知」,意識不發達,無自覺之明,多無自由,或被人類驅役屠宰,或互相食啖,弱肉強食,常懷驚畏。 生於畜類,大略有二途:一是愚痴業重者,人中命終,徑生畜類;二是從地獄生餓鬼,由餓鬼生為畜生,酬償宿債。《楞嚴經》卷八說,物怪之鬼,物消報盡,多生為梟類;風魅之鬼,風消報盡,多生為咎徴(被認為能預兆凶事的烏鴉、貓頭鷹等);畜魅之鬼,畜死報盡,多生為狐類;蟲蠱之鬼,蠱滅報盡,多生為毒類(蛇蠍蜈蚣等);衰厲之鬼,衰窮報盡,多生為蛔類;受氣之鬼(餓鬼),氣消報盡,多生為食類(豬羊雞鴨等);綿幽之鬼(魘鬼),幽消報盡,多生為服類(牛馬驢駝等為人服役者);和精之鬼(魍魎鬼),和消報盡,多生為應類(春燕秋鴻等季鳥);明靈之鬼(役使鬼),明滅報盡,多生為休徵(被認為能預示吉兆的麟鳳喜鵲等);依人之鬼(傳送鬼),人亡報盡,多生為循類(犬貓等順從人意的寵物)。 畜類多數為粗四大所成身,與人同一物質層次,是人肉眼能見到的唯一異己生命種類。《新婆沙論》說畜類最先皆在大海中,後來才散居各處。佛經中說有兩種畜生,為人肉眼所不見:一是極小畜生,經稱「微蟲」,分布極廣,經稱佛眼見一杯水中,有八萬四千微蟲,又說人身中有八萬四千蟲。八萬四千,是極言其數目之多。現代佛學家釋這類微蟲即在顯微鏡下觀察到的微生物、細菌。二是雜處於天、鬼、地獄等處的畜類,其身體由微細四大構成,人肉眼不見。這類畜生中最著名的是列於「天龍八部」中的龍、金翅鳥。 龍,梵文名那伽(Naga),是有鱗爬行動物的總稱。佛經中所說的龍,主要指如中國人自認為「龍之傳人」的龍,此龍有胎、卵、濕、化四種生類,及天龍、海龍、地龍三種之分,天龍在天上,為諸天坐騎守衛,海龍在海中,以四大龍王為統率,地龍在地下,其職責是守護伏藏(地下寶藏)。這幾種龍的福報,略比天神,海龍王尤以富有珍寶著稱。龍有神通變化,「龍力不可思議」,為佛經所說四不可思議之一。海龍王擅興雲致雨,為司雨之神,佛教密宗有禱龍王求雨之法。 龍的缺點是嗔恨多睡,發起脾氣來了不得,有五時不能隱身變化:生時、死時、淫時、嗔時、睡時。又有四種毒:聞聲、見形、氣噓、觸身,皆能毒害人。《佛說阿難四事經》說:「國中多有盜賊水火變異變生,毒氣流布,疾病縱橫,悉是海中龍神鬼王之所為也。」龍還有三種難以避免的苦:一、被熱風熱沙著身,燒其皮肉骨髄;二、惡風暴起,吹龍宮內,失寶飾衣,龍身自現;三、為金翅鳥所食,唯除阿耨達龍王能免此厄。(見《長阿含經》卷十八) 龍的業因,如《分別業報經》偈言:「修行大布施,急性多嗔怒,不依正憶念,後作大龍身。」或說僧尼修禪定而破戒,多生為龍。《長阿含經》云:「先多嗔恚,不曲不端,犯戒斗諍,故生龍中。」《佛說阿難四事經》謂「射獵、屠殺、魚網、中毒死者,其魂神或墮海中為龍。」因對殺害過它們的人類懷有宿怨,故能興起災厄疾病。 龍的剋星是金翅鳥,梵名迦樓羅(Garuda),是一種極大的神鳥,據說身高達四十里,亦有胎卵濕化四種生法,有如意寶珠為瓔珞,變化萬端,無事不辦。此鳥以龍為食,金翅鳥王日食一龍王及五百小龍。死時能令十寶山一齊火起,其心不壞,難陀龍王取為鎮宮之寶,名如意珠。金翅鳥的業因,如《業報差別經》偈:「能修大布施,高心陵蔑人,由斯業行生,大力金翅鳥。」 龍、金翅鳥皆有婚嫁,交合時二身相觸成欲,如欲界忉利天,其壽命皆為一劫,或有增減。 第八節 《楞嚴》十仙 中國人崇尚神仙,佛教一般不立神仙一道,《大智度論》卷五六說:「神仙有二種:或天或人。」天指天道,為世人所崇奉的天神,道教所謂的「天仙」,可攝於天道;人,為人中居山修道而得禪定、神通、長壽者,梵語稱哩師(VS),佛經中常提到,佛有時也被尊稱為「大仙」。道教則稱佛為「金仙」、「大覺大仙」。佛經中,唯有《楞嚴經》,別立神仙為一趣,加在六趣之後,成為七趣。該經所說神仙,是在人中「不依正覺修三摩地(禪定),別修妄念,存想固形」,隱居于山林人不到處的特殊人,略有十種仙: 1.地行仙,蓋當於道教所言行於陸地的「地仙」,由「堅固服餌而不休息」,「食道」(服食生長藥物)圓成而成就。 2.飛行仙,以能飛行於空中而得名,由「堅固草木而不休息」,「葯道」(服食草木類藥物)圓成而得成就。 3.遊行仙,蓋以能漫遊於仙山海島而得名,由「堅固金石(金石類丹藥)而不休息」,「化道」(以服丹而脫胎換骨)圓成而成就。 4.空行仙,亦以能飛行虛空而得名,由「堅固動止(動靜功)而不休息」,「氣精」圓成——煉化精氣而成就。 5.天行仙,蓋以能遊行於諸天、上謁天王玉帝而得名,由「堅固律液而不休息」,「潤德圓成」——即吞咽金精玉液而成就。 6.通行仙,由「堅固精色而不休息」,「吸粹圓成」——吸收天地日月人物等的精華而成就,通行,蓋謂其神通無礙。 7.道行仙,由「堅固咒禁而不休息,術法圓成」,即由持咒守戒而得道術,能以道術養身濟世者。 8.照行仙,由「堅固思念而不休息,思憶圓成」,即修觀想、存想一類道功,念力自在。 9.精行仙,由「堅固交媾而不休息,感應圓成」,即由男女雙修或坎離交媾而得成就。 10.絕行仙,由「堅固變化而不休息,覺悟圓成」,由修神通變化之道而覺悟天地萬物之性理。 經稱這十種仙雖然「別得生理,壽千萬歲,休止深山或大海島,絕於人境」,但因不依佛法正道修心以得正覺,故不能超出生死輪迴,還是要死,「報盡還來,散入諸趣」。 佛教密乘,亦多說修佛教密法,持咒加持藥物等服食,可成「持明仙「或「悉地持明仙」,這種仙人或住人間,或入仙山海島、修羅宮等處,其形像為結髮或披髮、長須,腰著鹿皮,與道教所描述的仙人形像相類,現在西藏的密乘瑜伽行者,尚頗有結髮挽髻或披髮,猶如道士者,此當為晚期印度佛教密乘瑜伽行者的常見裝束。 第九節 劫災與眾生之來源 漢語中常用的「浩劫」、「劫難「、「劫數「之「劫」,源出佛典,為梵文劫波(Kalpa)音譯之略,原意為極久遠的時間單位。佛經中稱世界眾生有大變化的周期為劫,有小劫、中劫、大劫三級。一般說人壽每百年增一歲,從十歲增至八萬四千歲後,復從八萬四千歲漸減至十歲,如是一增一減名一小劫,合一千六百八十萬年。如是增減十八反為一中劫,或言二十小劫為一中劫,合二億三千六百萬年。四中劫為一大劫,合十三億四千四百萬年。一大劫中,三千大千世界同時成壞,分為成、住、壞、空四中劫。成劫世界開始形成,住劫為形成後的相對穩定期,只有在此期間,三禪天以下的眾生才慚次出現、生存。壞劫世界破壞,眾生不存;空劫為從壞盡到再生成的間歇階段。 佛經中還說,三界眾生由共業所感,在輪迴程途中有共同的「三災」惡報。三災分小、大兩種,小三災主在人間,為疾疫、飢謹、刀兵。疾疫災起時,種種傳染病、瘟疫蔓延,人在七日之內死亡殆盡,地上處處白骨狼藉,無人收葬,唯留一萬人作種子。飢謹災起時,六七年間天不降雨,地上寸草不生,滴水難得,一日一夜死人無算,亦唯留一萬人為種子。刀兵災起時,人們自相殘殺,草木皆成兵器,七日之內,人類死亡殆盡。小三災發生的時間,《立世阿毗曇論》說疾疫災在住劫第一小劫人壽十歲時,饑饉災在第二小劫人壽十歲時,刀兵劫在第三小劫人壽十歲時。《優婆塞戒經》則說每一小劫中,有饑饉災三次,疾疫災三次,刀兵災一次。 大三災,為火、水、風三災,其破壞範圍廣及欲、色二界。火災起時,有七個太陽並出,草木土石、山河大地乃至須彌山、欲界諸天官,悉被燒毀,大火綿延曆一小劫,燒至光音天(一說二禪天)而止,壞盡初禪天、六欲天及人間、地獄、餓鬼界。水災起時,大水漂溺,歷時一小劫,淹至三禪天(一說遍凈天),毀盡三禪天以下。風災起時,有大猛風吹壞世界,「乃至極微亦無餘在。(《俱舍論》卷十二),亦歷時一小劫,壞至四禪天(一說廣果天),毀盡四禪天以下。大三災的發生規律,依《立世阿毗曇論》等說,是「七火次第過,然後一水災,七七火七水,復七火後風」,即七次火災過後有一水災,七次水災過後,再經七次火災,然後來一次風災。《優婆塞戒經》則說:「水火二災各五段過,有一風災,五風災過,名一大劫。」 三災到來時,世界毀壞,其中生活的眾生乃至諸天自然是在劫難逃。然而,按佛經之說,那時也是淪墮眾生上升解放之日。於火災到來之前,人們大概是受「天譴「的啟示警省,都是不再作惡,而齊修十善,三惡道眾生報盡後也都生於人間修十善行,劫災來臨時,人中有自然修禪定證初禪者,乃力宣初禪的寂靜安樂,教人修禪,人類皆依其法修行,死後都上生於初禪天。當大火快燒到初禪天時,初禪天中修得二禪者力宣二禪安穩快樂,諸天皆依其教修證二禪,上升於二禪光音天而躲過火災焚斃之苦。光音天,為佛經所說眾生的老家。 當火災壞盡初禪天,眾生皆回光音天老家後,「爾時無日月星辰,唯有大冥」(《長阿含經》卷七),宇宙中是一片死寂的黑暗,然後漸漸從黑暗虛空中興起大雲,降注大雨,依次生成風、金、水、地「四輪」,水輪中藏有一切物類的種子;然後再慢慢形成天宮、日月星辰、山河大地。其時光音天有人壽終,墮於初禪天,即為大梵天王。後來又有人從光音天相繼墮落,初墮者見之,便以為是自己所創造、變化,後墮者見先墮者,亦以為自已是他所創造,認為天父。此天父又見日月星辰、山河大地及各類眾生,都在他以後漸次出現,便以為這些也都是他的作品,這便是上帝創世說的出處。 佛經說,地上眾生,皆從光音天墮落,「眾共生世,故名眾生」。初時身有光明,飛行自在,衣食自然,後來貪染漸生,食地上物,身體沉重,失去光明與神通。然後漸漸有了私有觀念,貧富分化,貴賤有別,分疆立界,你爭我奪,刀杖斗訟,演出這人間善惡交爭、興衰成敗、悲歡離合的一幕幕活劇。佛家的這種人類起源說,屬以天為本位的球外智慧生命移植論;其劫初水輪中藏有一切物類種子及畜類本生存於大海中的生命起源說,則與近代生命科學的生命起源學說有所相近。 佛教所說六道眾生中,除人和畜生中有的大部分之外,其餘天、鬼、阿修羅、地獄及畜類中的龍、金翅鳥等,究竟實有,抑或是庄生寓言、神話想像,或古印度神話的承襲?若說實有,有何理由?如說天神住在天上,那麼如今人造飛船遨遊太空、登上月球,為何不見天宮天仙及佛教所說月天子?如說地獄在地底下,那麼如今地下鑽探、科學探測,為什麼只發現地下有水石岩漿等,不見有地獄存在?關於此類疑問,佛經中早有解答「此類眾生身,為由微細四大集成的「細身」與人身邊常住的鬼神相類,非人類肉眼所能見。故即至天宮地獄,若仍以肉眼觀之,則視而不見。 近人王思祥《佛學通譯》一書中,總結佛典諸說,列舉出五條理由論證天等界趣、細身眾生實有不虛:一、由聖言聞知故,應信實有,佛教千經萬論,皆一致說有天等細身眾生,這出自證得聖智的佛陀及其弟子們天眼智等超常智能的觀見,應予相信。如佛經說水中、人身中有微蟲,今已由科學證實,其餘未證實者亦可由此理推論而予相信。二、由因果不違法則,應信實有。據因果報應之定理,應有他生後世的因果相續,行善修禪之因,應有天道,作惡之因,應有地獄。三、「識之所緣有限,自界地亦有不見者」,何況他界。人天賦的感官感知能力有限,視聽嗅觸等皆有其閥閾,無理由據有限感知之所見,便否定感知閥閾之外的東西為子虛烏有。如X光、紫外線等,皆肉眼所不見,而科學已證明其為實有。以目前科學僅就人、動物之生命現象而得出的不究竟的認識,否定其它生命類型細身眾生的存在,理由並不充足,至多不過可能性而已。四、異類雖不相見,同類相見。如螞蟻雖有聲,人卻不聞,而蟻類互相能聞,人雖能了了見蚊,蟻卻未必能了了見人及承認人類的存在。依此類推,無理由否認人類雖不能見他,他卻能了了見人類的更高級文明生物的存在。無理由局定人類為生命進化的終極形態。昔以人不見有高於自己的生命存在,便以宇宙間最高文明生物、智慧生物自居,很可能是狂妄自大,如「螞蟻緣槐稱巨國」無異。五、「譬如多人一室共夢」,雖然各自在做自己的夢,有自己夢中的經驗世界,互相卻不見不知,無理由以自己經驗中沒有,便否認他人(如佛、羅漢、有天眼者等)經驗中也沒有。這五條理由中,第一條信聖人之言,只適用於信仰佛教者;後四條理由,可以否定斷言天等細身眾生為子虛烏有的論斷在邏輯上的錯誤或理由不充足,難以確證天等確實是有,只能證明可能是有。 第十節 「人身難得,佛法難聞」 佛家雖然談天說鬼,極為玄乎,但從其說法的底里,我們並不難看出:說六道九有,實質上都以現實的人類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離以人為中心的立場。不論是高高在上、快樂自在的諸天,還是黑暗恐怖的地獄、醜惡的鬼類,愚痴的畜生,都被作為人行善作惡的果報,作為人生前死後生命的轉換形態,亦即人生在時間上的廣延。盛說六道眾生及其生死輪迴、因果報應,終歸在於如實認識人自身,對現實人生作出冷靜的價值評判,旨歸終在現實社會的倫理教化和宗教實踐。其立場,可謂是「人本」的。因此,佛典於六道中說得最多的還是人。 人,梵語摩奴沙(Manusa),其詞根「man」譯為「意」,摩奴沙表明,意(意識、思維)是人類的突出特點。佛經中說一三千大千世界中的每一小世界,都有人居住,我們所生存的這個小世界,住人的「洲」共有四處(四大部洲),其所居人的形相、壽數、生活方式等,各有差別。東勝身洲地形如半月,人面亦如半月形,壽三百歲(一說二百歲);南贍部洲地如三角,人面亦三角形,壽百歲;西牛賀洲地形如滿月,人面亦滿月形,壽三百歲,以牛馬珠玉互相貿易;北拘盧洲地為正方形,人面亦近方,定壽千歲。現代佛學家有釋四大部洲為銀河系中四大住人行星者,有譯為地球上的南美、澳洲、亞洲南半、亞洲北半者,一般多說南贍部洲即地球,佛典中論述最多,以為人類代表者,亦指此洲人而言。 據佛經講,在四大部洲的所有人類中,屬此南洲人壽命最短,作惡最多,生活最為貧困。而且不論貧富貴*、人種族別,皆有不可避免的生、老、病、死、怨憎相會、恩愛別離、所求不得等苦,這些苦終歸為「五蘊熾盛」——能障蔽本性光明的身心活動過盛所導致,合前七苦,說為八苦。又有三苦:一苦苦,正受苦時的苦;二行苦,一切皆遷流變滅所生之苦;三壞苦,快樂壞滅所生的感傷追懷、失落寂寞等苦。還有生、老、病、死、愁、怨、苦受、憂病惱、生死流轉等十苦之說。最根本的苦,是人的存在,身心皆念念生滅變易不可常住,這與人本性趨求常樂的意欲相違,從本質上來說,「無常即苦」。數說人間諸苦,揭露人生缺陷,是佛家「四聖諦」之首「苦聖諦」的內容。其餘三洲,苦雖少於南洲人類,但也難免老、病、死等苦。 然而,佛家並非只是悲觀地否定人生、詛咒人生,而僅揭露人生缺陷及存在的根本矛盾,這只是佛家對人生價值評判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佛家又肯定人生尤南洲人的優勝,認為此南洲人是六道中最好的所在。《長阿含經》卷二十載佛言:此南洲人有三事勝過其餘三洲人及鬼道、欲界天:「一者勇猛強記,能造業行;二者勇猛強記,勤修梵行(清凈離欲之行);三者勇猛強記,佛出其土。」三點皆強調「勇猛強記」,意謂人以意志力的雄強和記憶力、思維能力的發達為突出特點,這使南洲人能不斷向上趨求,依*理性和創造力創造、發達自己的文化,力求改造和超越自然,其智慧成熟的結果,便是佛出此土,昭明了如實認識自己、超出生死輪迴之道。 《大毗婆沙論》總結人有止息、忍、摩奴沙三義,止息,謂具有很強的自我調製的能力,能自調其心令趨寂靜,乃至止息、消滅自心的煩惱,論云:「能寂靜義故名人,以五趣中能寂靜意無如人者。」忍,謂有意識地忍受困苦厄難,表現出強大的毅力、韌性和包容性、承受力。摩奴沙,謂「於工巧業處得善巧「,指人在工藝技術方面特別聰明,是其它部洲的人和諸天都比不上的。該論還說人具聰明、業果勝、意細微、能正覺、智慧增上、能別虛實、聖智正器、聰明業所生八大優點。晚近大虛法師總結說:「人之特性,具有造作、思想、覺悟之自由活動的能力。」 佛家如此高推人類,主要是從接受佛法、依法修持的角度著眼。按佛教之說,人所具有的這些長處,及苦樂間半、八苦交攻的生存現實,使人類員容易信受佛法、修學佛道。就此而言,人比快樂自在、長壽遠勝於人的諸天,要強得多。佛曾說:「人間於天則是善處」,又強調,「諸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增一阿含經·等見品》)因為諸天雖然也見佛聞法,但因為太快樂長壽,沒有苦和人生短暫的緊迫感的逼迫,反而較人難於修學佛道。至於常被嫉妒鬥爭所惱的阿修羅、饑寒交迫只知求索飲食的餓鬼、愚痴無智的畜生和苦刑逼迫無暇思索生死問題的地獄,修學佛法,障礙比人多得多。所以,佛經稱讚人為「能生一切諸善果」和賢聖道果的「福田」(種植幸福的田地)。 「人身難得.佛法難聞,中國(有佛教流傳的發達地區)難生,善友難逢。」於是便為佛教諸多經論所強調,佛經說,在無盡輪迴的長夜中,生於人間的機會極為難得,難於「盲龜值浮孔」——一隻瞎眼的烏龜在茫茫大海中碰到一根上面有藏身之洞的樹榦漂浮而來,籍以渡過大海。因為世人作惡時多,行善時少,命終多墮三惡道中,易入難出,能直接生於人間者甚罕。佛經中記載:佛曾以指甲從地上桃起一點點土,問弟子:佛指甲上土多,還是大地土多?回答當然是:大地土比世尊(佛的尊號之一)指甲上土,不知要多出多少倍。佛乃教誡他們:從人中命終還生人中者,從天中命終還生天中者,少如佛指甲上土,墮三惡道者,多如大地土。一墮三惡道,則壽數綿永,經劫難出,即使出頭再生為人,亦由宿世余習,易再作惡而再次墮三惡道。要得圓滿的、聰明智慧善良易於信受佛法的人身,是很難了。而即使得人身,能碰上有佛法流傳、有緣信受修學的機會,則更屬難得。佛經中說:佛陀出世,極為難逢。一大劫中,人間僅有千佛出世,佛出世住世及佛法流傳的時間,在茫茫劫海中,只如長夜中電光一閃,如極難開花,開花後又很快凋落的曇花。釋迦牟尼乃這一大劫(名「賢劫」)出世的第四佛,住世僅八十年,其正法流傳僅五百年,正法之後的「像法」(相似於正法)時期也早已過去,到了教法衰微的「末法」時代。將來佛法滅盡之後,要過56億年(錄入者註:人世5.6億年之說較為妥當),到人壽八萬歲時,第五佛彌勒佛才會出世成佛。生值佛法而有緣信受奉行,其難中之難,是更過於「盲龜值浮孔」了。 佛經這樣說的意旨當然是;若能生逢佛法,信受奉行,解脫生死輪迴或起碼植下解脫生死的種子,則此人生便是極富價值、最值得慶幸的。若非如此,不遇佛法或雖遭遇而無善根信受,只知追求無常的金錢與物質享受,甚至為此而作惡造業,則是浪費了難得可貴的人生,埋沒了人特具的長處,如此人生,不僅八苦交攻,而且成了造墮三惡道苦種、長劫沉溺生死苦海的「苦田」、「惡田」,在佛家看來是最為可悲、可惜、可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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