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性侵」學生頻現 教育部連發文件難遏不端行為...
05-26
教師「性侵」學生頻現教育部連發文件難遏不端行為2014-10-21 18:11:04 來源: 作者: 責任編輯:王永吉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個別教師「性侵」學生問題引發社會關注教育部日前發布了規範高校教師行為的「紅七條」,其中一條規定「高校教師不得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未曾想,規定剛發布,網上就接連爆出「觸碰紅線」的事件。分析人士指出,解決個別教師「性侵」學生問題,必須採取「嚴打」措施,包括運用司法、行政和輿論等多種手段,形成威懾,否則此類事件不斷發生,對社會風氣影響很壞。連連下發文件,難遏不端行為近幾年,個別教師「性侵」學生的案件時有發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2013年2月,中小學校校長和教師專業標準發布,進一步明確和規範教師專業素質要求,著力提高教師師德水平。同年9月,教育部出台了《關於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要求規範師德,對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然而,媒體報道顯示,2013年發生的教師「性侵」學生案件超過了25起,其中3起當事人涉及學校校長。今年10月9日,教育部再次發文,明文規定的「高校教師不得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但不到3天,四川美術學院教師王小箭在公開場合對女學生進行性騷擾。10月12日,四川美術學院決定禁止其參加學校任何教學、科研和學術活動,並根據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降低其退休待遇。10月14日,廈門大學公布了「博導誘姦門」事件的最新調查結果:給予當事教師吳春明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處分。紅頭文件年年下發,而教師「性侵」學生卻屢禁不絕。人們不禁要問,一道道的禁令,為何無法阻擋個別「色狼教師」的魔爪?「清新校園」是一項系統工程專家指出,遏制個別教師「性侵」學生的行為,不是發幾個文件就可以解決的。端正師生關係是一項系統工程,要營造風清氣正、和諧友愛的校園環境,需要多管齊下,從制度、法律和道德等層面進行治理。福建社會法學會會長湯黎虹認為,類似廈大「誘姦門」事件,反映了高校制度的某些缺陷。「在現行的教育體制下,從招生、做課題到論文開題、答辯等各個環節,導師都擁有很大權力,如果不對這種體制進行改革,只要漏洞存在,高校『性侵』事件還會發生。」業內人士認為,畸形的師生關係法理難容。由於我國法律尚無規範,很難對涉事教師進行法律制裁:「不論是性騷擾、脅迫還是語言暴力行為,甚至是不正當的兩性關係,如果當事教師堅持這是『師生戀』,或者受害女學生不能提供充分證據,很難對其進行犯罪界定。」專家建議,要加強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不少國家都通過法律、校規等保障學生的相關權益,如禁止有直接授業關係的師生發生『師生戀』,更不允許『不正當師生關係』等。一旦查實存在上述行為,涉事教師將立即『聲名掃地』並被開除。」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說。湯黎虹表示,對師德師風的教育也要落到實處,讓教師樹立正確的道德觀念,對違禁行為心存畏懼。據分析,對於中小學教師「性侵」案,一方面要從嚴處理,另一方面要加強對未成年人性知識、性觀念的教育和法律保護,這需要學校、家長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要像反腐一樣,嚴懲教師「性侵」海南萬寧校長帶小學生開房一案,被告人陳在鵬因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指導各級法院加大對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懲治力度,堅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護,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近年高校發生的師德失范事件中,由於雙方關係表面上你情我願,且侵害的對象為成年人,高校對當事教師的處理多以「取消教學資格」了事。對於廈大校方對吳春明的處理,作為受害人之一的「汀洋」在微博上回應道,廈門大學只是做出了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的小處分,這樣的處理結果「令人失望」。專家建議,要儘早開展相關立法,不能僅靠發文件規範教師行為。「有了相關法律,教師的這種不端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可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熊丙奇說。湯黎虹認為,個別教師以權謀色,實質上是教育領域的腐敗行為。「高校利用職務之便搞不正當兩性關係,和官員利用手中權力搞權色交易,性質上有相通之處。」專家建議,要像紀檢部門反腐敗一樣,對高校領域的違法違紀行為零容忍,既要打擊套取科研經費的行為,也要打擊以權謀色的行為。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對他們的道德要求自然要更高,一旦他們侵害學生的不端行為被發現,必須得到嚴厲懲處,同時在輿論上持續曝光,讓良好的師德師風成為每一位教師遵從的行為準則。(記者 張逸之、陳弘毅)【編輯:王永吉】http://www.chinanews.com/edu/2014/10-21/6702276.shtml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米脂學生遭襲事件中的悲憤
※北宋末年的那一次太學生上書
※蘋果新款iPad面向教育,性價比到底如何呢?
※告兩萬萬學生宣言
※孩子學習英語使用點讀筆究竟有多大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