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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改「十問」

    特首普選,這個困擾香港多年的問題,隨著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8月31日下午的定調,總算是暫告一段落。但,由於外界對香港普選問題認識的誤差,「假民主」、「北京關門」之類的說法在外媒上頗為流行。僑報網特盤點關於香港政改的十大問題,解讀香港政改,以正視聽。

 

香港為何要實行普選?

 

事實上,在英國殖民統治的156年里,香港沒有繼承任何英國的民主政治制度,更沒有普選。直到1990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基本法》第45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1997年回歸後,香港開始積極推動民主制度循序漸進地向前發展,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成員名單也不斷擴大,到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明確了在2017年實行行政長官普選的時間表。另外,香港作為第一個實施「一國兩制」的地區,其民主政治發展成果,也將為兩岸和平統一和內地的政治改革樹立標杆。

 

普選經過了哪些階段?

 

回歸不到十年,香港就啟動了政改。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05年提出2007年行政長官及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之改革建議,但建議得不到足夠的支持而在立法會流產。

新一輪香港政改在2007年掀起,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2012年不實行普選,普選行政長官的時間表定為2017年。

2010年4月14日,政府提出《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終被通過,香港能試著有小範圍的一人一票「普選」。

 

爭議核心問題是什麼?

 

    一段時間以來,香港社會關於行政長官普選問題的爭議激烈,實質上是對香港管治權的爭奪。

    有些人為了一己之私騎劫香港民意,不惜破壞香港法治傳統和社會秩序,損害香港同胞福祉和國家民族利益。其目的,就是要扮演攪局者和麻煩製造者的角色;其實質,無非是想把香港變成「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9月1日在香港表示,香港社會有少數人從香港過渡時期開始,直至香港回歸祖國17年後的今天,仍然不願意接受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的事實,不願意接受中央對香港的管治權,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對行政長官普選制度的核心問題,也是香港社會爭論最大的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說白了,就是要明確告訴香港的一些人,如果堅持與中央對抗的立場,無論是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都絕無可能擔任行政長官。

 

港人對普選是何態度?

 

    2017年香港特首由普選產生,是中國中央政府與香港社會的共識。民調顯示,67%的網民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政改的決定,86%的網民認為應以落實普選為目標,使500萬選民在2017年實現一人一票選特首。8月17日,香港社會各界逾19萬人參加了由「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發起的「和平普選大遊行」,表達了依法實行普選的願望和訴求。香港各大媒體普遍認為,中央的普選決定是「一國兩制」在實踐過程中的一個重大突破與飛躍。

    遺憾的是,少數人出於政治目的,刻意與中央、與多數香港市民唱反調,若中央不同意他們的訴求便要採取「佔領中環」的違法行為,形同綁架香港經濟社會發展。不過,香港市民也用實際行動表達了立場:繼反對派進行「佔中公投」收集到79萬個電子簽名後,反對「佔中」的香港市民很快彙集出實打實的手寫簽名近150萬個。這個結果足以說明民心向背。

 

中央在跟香港攤牌嗎?

 

    香港目前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少數人以普選為議題,不斷製造社會紛爭,把社會的主要精力吸引到政治爭拗上,阻礙了經濟發展,妨礙了民生改善。今天談論「一國兩制」,「一國」與「兩制」不可偏廢,但部分反對勢力只強調「兩制」,刻意忽略甚至妖魔化「一國」,混淆視聽,曲解基本法。

中央曾借各種場合對反對勢力進行敲打:香港決不能成為對抗的中心。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並非對香港政治發展施加限制,恰恰是對「一國兩制」概念的正本清源,剔除普選中的不安定因素,是對香港市民利益的保護。

 

特首普選哪一步最難?

 

   根據香港基本法和2004年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關於《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要修改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要經過五個步驟,這也被稱為香港政改「五步曲」:第一步,由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產生辦法是否需要進行修改;第二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否可就產生辦法進行修改;第三步,如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就產生辦法進行修改,則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產生辦法的議案,並經全體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第四步,行政長官同意經立法會通過的議案;第五步,行政長官將有關法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8月31日的《決定》走完了「五步曲」的第二步,按規定,第三步是政改方案必須在香港立法會獲得2/3的支持才能通過,而這將是最關鍵、最有難度的一步。

    一直以來,香港立法會的立法會議員中支持政府(建制派)的議員沒能超過2/3,港府很多政策由於反對派的阻撓,無法獲得2/3多數票通過。不僅僅是特首普選這種絕世關注的議題,連港府的年度財政預算案也幾次因反對派的「拉布」(用冗長演講、不參會讓表決人數不足等方式故意拖延時間)等招數而無法在最後限期內通過。

    中央政府與反對派之間在2017年前能取得哪種程度的共識,恐怕是2017年普選是否能夠實現的關鍵。

 

決定不能通過該如何?

     如果不能得到三分之二的立法會議員支持,2017年的行政長官選舉辦法就只能原地踏步,繼續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行政長官,500多萬本來可以投票的香港人就會失去投票權。

而且,如果本次政改方案被推翻,那不單2017年普選特首將落空,2020年立法會選舉也將因程序原因而同樣原地踏步,意味最快要到2024年,香港特首才能實現普選。如此一來,香港必然面臨更長時間的政治爭拗,牽扯特區政府處理經濟、民生問題的精力,割裂社群,更不用說香港社會部分人挑起違法激進活動可能對香港良好營商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了。

愛國愛港是政治篩選嗎?

 

   香港基本法規定的行政長官法律地位是雙首長、雙負責。所謂雙首長,就是行政長官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既要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也要對中央政府負責。所以,這就決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必須擁護中央政府,必須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如果香港的行政長官與中央對抗,不愛國愛港,那麼大家可以想像,在「一國」之下的「兩制」就行不通,「一國兩制」方針就要告吹。所以,愛國是在法律上必須履行的責任,而不是所謂的「政治篩選」。就像美國各州,也必然不可能選擇一位不愛美國的人士擔任州長。

 

美英如何干預普選?

 

   美英等西方國家一直對香港虎視眈眈。美國長期為香港反對派提供資金等支持。早在2011年8月,維基解密就披露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上千份秘密電文,其中渉及反對派頭面人物的超過半數。多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不時向美國駐港領事「彙報」最新的政治情況,有人更被美國視為「重點保護人物」。

    在今年8月,香港壹傳媒主席黎智英被披露接受美國資金,並向反對派政團和議員提供數千萬元的資金。而黎與接受其資金的反對派議員,一貫立場就是反對港府、特別是反對中央政府。

    另外,包括李柱銘、陳方安生等港英時期高官,極力向美英「求助」,鼓出讓美國與英國干涉香港事務,被媒體批為「賣港求榮」。

    在今年7月,英國曾欲藉機《中英聯合聲明》簽署30周年的時機插手香港問題。有英國媒體稱,英國決定對香港目前的政治局勢進行調查,對此,中國嚴辭指責英國干涉中國內部事務,並要求倫敦取消調查。

 

香港亂象根源是什麼?

 

   近十幾年來,香港經濟在全球化浪潮中日益邊緣化,香港大資本對社會的壟斷程度越來越嚴重,社會貧富懸殊日趨擴大,社會公平嚴重缺失。這些香港的社會矛盾原本植根於香港內部的經濟結構和政治亂象,但一些海外政治勢力和香港政客卻禍水東引,把香港社會內部的矛盾歪曲為內地與香港的矛盾,試圖把香港社會的內部矛盾和衝突轉移到中央政府和普通內地人身上,以此來煽動普通香港民眾對內地的不滿。

    近幾年香港炒作港陸矛盾的輿論一直在發酵,「城邦論」、「蝗蟲論」都是在刻意放大內地與香港的矛盾。如果不澄清香港社會矛盾的真相,不還原香港社會矛盾的本來面目,就很難找到解決香港問題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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