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婚姻(星、宮同參)
在八字推命術中,比較起來,婚姻算是比較好推斷一些,應驗率相對高一些。原因是配偶官、配偶星的認同比較一致,
未發現有原則分歧。即日干為我本人,日支為配偶官,男以財或才為妻星,女以官盛殺為夫星。
當然,婚姻是人生大事,也算是人際關係中比較複雜一些的問題,古人對婚姻的判斷也是政出多門。比如生肖婚配、宅命婚配、年柱婚配、神煞合婚等等。生肖、神煞拙作上中篇已多次論及,此篇不再重複。宅命婚配是筮法中的概念,即按八卦的八個方位把全人類分為東宅命、西宅命,說東宅命不宜配西宅命的人。有多少信這一套呢?世界上不知有多少東、西宅命相配的夫妻,不是大多數相安無事嗎?
年柱代表祖父母或父母官,怎麼與本人的婚姻扯上必然的關聯呢?香港有命理學者經過考證,發現年柱對現代人的影響越來越小,我看有道理。
當代多數人認為婚配主要看配偶官和配偶星,實踐證明,應驗率也比較高。我認為還要看兩人五行的互補和流通,互補性越強的夫妻,依賴性?強。相依為命的老年夫妻,死掉一個,另一個如果不再婚,五行突然失衡,很快也會死去。
我將大多數認同的觀點條理一下,便於大家參考。
一、看配偶宮——日支:
(1)宮為喜:——配偶官為日主的喜用神。
寓義配偶的條件、能力、家庭地位比較優秀,一般要優於命主。
(2)宮為忌:——配偶官為日主的忌神。與上面相反,條件、能力、地位不如命主。
(3)宮逢合:
命局本身合,即月支合日支,或時支合日支,多泛指配倡富有鵲巢鳩占的可能,或有第三者爭這個配偶官位置的可能性(還應參看配偶的八字)時間要歲運引發。
歲運來合配偶宮或性官(子女官),這是婚配的徵兆,尤其與夫妻宮(日柱)天合地合、合化為配偶星(官殺或財才)的應驗率高。如果已婚,就要參看婚外情(不能肯定是婚外情,因婚外情是有一定條件的)。
(4)宮逢沖:
命局本身沖,即月支沖日支或時支沖日支或月時夾沖日支,一般表示婚姻不穩定,會出現動蕩,尤其是夾沖或年月支聯沖日支,婚姻多為不美。碰上歲運再來一個沖,離婚的可能性大了,或者配偶有大病或死亡之慮(還要看天乾的配偶星是否也衝剋)。
如果歲運沖配偶官,夫妻關係會出現動蕩,是否家庭解體,要看沖的程度和時間的長短,要看後運五行的相互關係。
後運五行互補,夫妻鬧過一陣了就可能和好如初,如果五行衝突,維持下去沒有什麼好處。如果歲運聯合日支沖子女官,
有可能是生孩子,分娩是要流血的,不是壞事而是喜事。孩子大了,還重沖子女官,要參看孩子的八字,看是否孩子有災。
(5)宮逢刑、害:
刑必及六親,害也是指六親關係不太和諧。但刑和害不像沖很明顯,而是比較隱晦。夫妻官的刑和害有時外表看不出來,但夫妻是個同根體,有人比喻,婿姻像穿鞋子,合不合腳,舒不舒服,只有自己心裡最明白。
宮逢刑、害,夫妻關係不親密、有距離,各有各的小天地、甚至婚外情都有可能,但一般情況下往往婚姻關係不致破裂。
(6)天合地刑(害):
指夫妻日干相合,日支卻相刑(害),這叫關起門來鬧彆扭。這種刑害的感情再壞,也難以離婚。
(7)天克地衝:
兩夫妻日干相剋,日支相衝,這種情況較少,因為這種情況兩人很難相配,一旦相配,屬錯愛、孽緣、維持不下去的。
(8)宮藏星:
是指日支里藏著的就是配偶星,所以又叫星坐官。宮藏星或是坐官為正位,也表示緣分或親密度。當然也要分喜和忌,生活中不是沒有不是冤家不聚頭的事,也有距離是一種愛一種情的說法。
(9)宮藏剋星:
即宮中坐著的不是配偶星而是配偶星的剋星一比劫(克財才)或傷食(克官殺),一般是阻礙婚姻,因為剋星不讓配偶星人官。
當然不能一概而論,一要分喜忌,比如男命身弱,配偶官坐比劫不一定阻礙婚姻,比如女命身旺,配偶官坐傷食,月或時支有財才,也不會為難夫星。二是要看有無救星,尤其是月令藏有剋星的剋星,即男命月令藏官殺可以制日支的比劫,女命月令藏印星可以制日支的傷食,為有救,不會影響正常婚配。
二、看配偶星:
男命財或才為妻星,支命官或殺為夫星。有的書說命運中不見財才官殺,用神即為配偶星,我看恐怕不行。
(1)星為喜:
寓義婚後配偶對命主有幫助,不管能力大小。
(2)星為忌:
指婚後命主得不到配偶的助益,哪怕配偶條件好、能力強。
(3)星逢合:
如果命局本身合,即男女雙方的配偶星合另一方的日干或日支,或合另一方的配偶星,那叫緣分,容易婚配。如果合別的六親星,尤其是爭合,多半不是好事。如果合化成剋星就糟糕了,比如財星合化為比劫,官星合化為傷星,預兆婚姻難成。
例男命庚日干,乙為妻財星,乙庚若合化為比劫星,就會影響婚姻。女命辛日干,丙為官夫星,丙辛合化為傷食星,也不利婚姻。
如果歲運合配偶星,就是婚戀的徵兆。如果婚後再出現合,尤其是爭合,多半要提防第三者。
(4)星逢沖:
沖配偶星沒有沖配偶官那麼嚴重,沖配偶官危及到配偶的地位,容易動搖婚姻。配偶星受沖不一定危及婚姻,可能影響到朋友或配偶的感情或身體。要看沖的力度,如果是局沖局,後果嚴重些,不僅傷害配偶,也可能動搖婚姻。
(5)星逢刑、害:
也不及刑害官那麼嚴重,只表示與異性或配偶感情不和,或對方有什麼災害之類的事。
(6)星坐官:
與官藏星的意思是一樣的。
(7)無星:
即命局或歲運不現配偶星。這表示婚姻無緣分或緣分較差。命局無星,歲運出現,一樣可以婚配,運過緣分止,如果五行不互補,姻緣難以維繫。
(8)星被制克:命局有配偶星,或者命局無,歲運出現了,但星被夾克或夾沖,等天無星。
命例乾造(1961年)
辛 乙 辛 戊
丑 未 丑 戌
此造才星透,也有庫根,但天干兩辛夾克,地支兩辛夾沖,才星被制,雖有若無。
命例乾造(1961年)
辛 丁 辛 癸
丑 酉 酉 己
16-26歲乙未運
26-36歲甲午運
此造命中不現妻財星,乙未運才星出現,但天干兩辛克乙,地支比劫局克乙。甲午運財星又出現,本身財坐殺已化殺,天干兩星重克,地支甲無根。妻星出現等於沒有出現。
女命以官殺為天星,官殺又代表管束,如果女性命中無官殺夫星,表示此女無管束,放任自由,獨身的可能性極大。
命運都不出現配偶星。作為正常人不可能沒有生理要求:尤其是男命殺星旺,女命偏財星旺,或者命運歲形成三個以上的合局,這表明命主慾火難禁,又找不到異性或不喜歡異性,容易陷入同性戀。
(9)星多:
指命局中配偶星多而且根重,尤其是正偏財,正偏官混雜,不論身旺身弱都不是好事。試想,一個男人,女人太多;一個女人,男人太多,能有好事嗎?身旺還好解釋一點,一個男人,身旺正偏財也旺,既然有錢,財色兼收;一個女人,身旺官殺也旺,她可以承受,甚至用金錢或權力玩弄男性。身弱的人,慾望倒是不小,能力和條件不行,身體也不行,只能亂來,容易犯法或墮落。尤其是身弱殺旺的女人,任受男人糟蹋,也屬命運可悲。
(10)剋星:
克配偶星的剋星,男命以財才為妻星,比劫為其剋星,女命以官殺為夫星,傷食為其剋星。剋星坐配偶官,或不在宮中,但命中剋星多而重,也不容易婚配,剋星運結婚為錯愛,多不得善果。
(11)生剋星:
剋星逢生,即比劫逢印,傷食逢比劫,印和比劫為生剋星的星。剋星和生剋星的歲運一塊來,夫妻的緣分快到盡頭了,或者這一段運是沒有緣分了。
(12)生星:
生扶配偶星的十神星,比如男命以財為妻,傷食為其生星,女命以官殺為夫,財才為其生星。命中配偶星輕,運走生星運,即男走傷食運,女是財才運,也主緣分到。
(13)救星:
命局昀配偶星被克制住了,歲運可以解救。比如男命財星被比劫制住,運走官殺,官殺可以救財。女命官殺星被傷食制住,運走印,印可以救官殺。走救星運也主婚緣到。
(14)墓星:
指配偶星不出現在天乾和地支主氣中,卻藏在庫中的餘氣上,稱配偶星人墓。比如丙火男命,金為妻星,但命中只有丑,叫妻星人墓。戊土女命,官夫星為木,命中只有未,叫官星人墓。
配偶星人墓,多主遲婚或婚姻不順。
這其中有三點要特別說明:
第一,甲乙男命,以土為妻財星,墓庫本氣為土,不叫妻星人墓,稱妻星逢墓。壬癸女命,以土為官夫星,墓庫本氣為土,不叫夫星人墓,稱官星逢墓。逢墓並不太影響婚配。
第二,逢沖墓配偶星出墓,則又有利於婚配。沖有命局本身沖,比如丙火男命,妻星人墓丑中,但命局丑未沖,妻星出墓了。有的是歲運沖開庫門,主緣分到。但運過緣盡,露水姻緣。
第三,墓在地支,未被沖開,但歲運中的偶星出現在天干中,叫配偶星投墓。比如丙火男命,妻星人墓丑中,歲運中運干出現庚辛妻財星,叫妻星投墓。戊土女命,官夫星人墓未中,歲運中出現甲乙天干,叫夫星投墓。
配偶星投墓預兆配偶容易受到克害或傷病。
三、夫妻二人八字的五行流通或互補。
夫妻二人是同根體,婚前兩人大多互不相識:即便相識,長相也不會一樣。婚後因為男女五行互相滲透,夫妻生活時間越長,兩人相貌長得越像,有人稱之為夫妻相。各位讀者可以仔細觀察一下自己的父母或其他老年夫妻,看看是否很相象。
男女相配,配偶宮和配偶星相合是一種緣分。但兩人五行的流通和互補也是一種緣分。如果不流通不互補,就會衝突,沒有緣分,結合不到一塊。比如一個男人水太多缺火,另一個女人也是水多缺火,這兩個人在一起絕對不會放電,話不投機半句多,即便兩人青梅竹馬,老鄉老同學老同事,也不會有多少交流和友情,遑論愛情?這就是人的本能!
陰陽五行也很奇怪,彼此也能互相放電的。比如天干有五合,兩兩相合的五行人彼此有愛慕之心,一見鍾情,心中的白馬王子或白雪公主往往就是所合之人。
據有經驗的學者介紹:
甲命人天生喜歡己土人:豐滿、淳厚、有真才實學,但樸實無華、有內在美。
己土人也天生喜歡甲木人:高大、耿直、大方、仁慈、善良、工作能力強。
乙命人天生喜歡庚金人:剛強、正派、清秀、潔白、有男人味道(包括有男人味道的女人)。
庚金人也天生喜歡乙木人:溫馴、清秀、文靜、不卑不亢。
丙火人天生喜歡辛金人:秀麗、瀟洒脫俗、衣冠楚楚、矜持自重。
辛金人也天生喜歡丙火人:熱情大方、光明磊落、率直、見義勇為。
丁火人天生喜歡壬水人:熱情奔放、精力旺盛,足智多謀、多牙多藝、矯健、敏捷、四處都可以落地生根、可方可圓、可長可短。
壬水人也天生喜歡丁火人:溫柔體貼、富同情心和愛心,心思細、能力強、有理財的本事。
戊土人天生喜歡癸水人:小鳥依人、柔情似水、其情調和修養能滋潤心田。
癸水命也天生喜歡戊土人:老成持重、穩重可靠、默默奉獻。
當然,天乾的五合只是一種傾向,還要看整體五行的組合是否趨向中和平衡。絕對的中和平衡是沒有的,相對的也不太多,多數的八字陰陽五行是不大平衡的。人是父母生的、八字是先天註定的。但配偶的選擇是後天的,這給了人本身很大的機遇,人的確有這個本能去靠近適合自己陰陽五行需要的異性,來調節自身五行的旺衰。所謂不認識的人能一見鍾情,這是人(包括動物)的天性。
某人A五行過旺,B五行過弱,碰上另外一個人B五行過旺,A五行過弱。這兩個人天生就有緣分、談得來、相見恨晚,雙方主動交流、幫助、身心都感到愉悅。如果是未婚男女,很容易結緣,已婚男女也容易碰出火花。
兩人五行互補產生緣分的例子比比皆是,我曾經將我小學、中學、大學來往較多的人八字打開看過,都是五行互補較強,否則,即便是青梅竹馬,一塊長大,一塊讀書,一塊工作,也沒有多少來往(並無產生多大隔閡)。而一些從未唔面,但經常通訊,打電話的朋友的八字總有一、二項主要五行是互補的。各位讀者不妨自己試一下。
在婚姻關係上,不少官、星並不合適,甚至男克妻、女克夫的八字,如果兩人五行互補,配在一起也能白頭到老。
命例湖北胡先生
丙 庚 壬 辛
子 子 午 亥
身旺比劫過旺、妻官、妻星受衝剋嚴重,明顯克妻。
上例胡妻
戊 乙 己 丙
寅 丑 巳 寅
身旺,夫官夫星均為忌,婚姻不美。
從夫官夫妻星看,這兩人難以婚配,即便婚配,婚姻難以美滿。但這一對夫妻相濡以沫,過了近半個世紀,他們相處不打開夫妻的五行看看:
答案清楚了,這對夫妻之間全部五行互補,這比什麼都重要。
命例丈夫(1936年)
丙 庚 癸 庚
子 寅 未 申
命中印星太強,反克妻財星,財星之根也被化掉,或雖有若無。婚兆不好.
上例(妻子(1932年生)
壬 庚 丁 戊
申 戌 未 申
官夫星明透,根也強,但夫官坐剋星,婚兆不好。
這一對夫妻也是相濡以沫牽手走過了半個世紀。看看五行的情況:
丈夫金水旺為忌,妻子從財格,以金水為喜用,夫妻婚後五行流動有情,又一次證明,五行流動、互補對男女婚配十分重要。
再看看深圳凌志軒先生書中的一對硬配命例,
命例丈夫(1914年)
甲 甲 戊 甲
寅 戌 寅 寅
命中全是殺印比順生,無妻星,也不利妻星介入,難以婚配。
命例(76)妻子(1916年)
丙 丁 己 戊
辰 酉 酉 辰
命中全是印劫食順生,無官星.也不利官星介入,難嫁。
從官和星的角度看,這一對男女難以婚配。但丈夫的父親懂命理,他為兒子硬配,竟然成功,這一對夫妻白頭偕老。
看看五行:丈夫八字木土對峙,地支有火通關,但天干無火,通關不暢。妻子八字丙丁火明透,為丈夫木土通關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兩個人結合以後,木火土金水五行既互補又流通,這是婚姻的基礎。丈夫八字中弱金無水,妻子八字中金水根氣較強,有利歲運的介入。
四、宮、星、五行綜合判斷婚姻:
命運絕非簡單的喜與忌、好與壞,各種喜忌交錯布局,十分複雜,增加了判斷的難度。下面筆者就婚姻問題作一些歸納:
(1)宮、星皆喜,五行互補,這是好婚姻。
(2)宮、星皆忌,五行不互補,難以婚配。
(3)宮、星皆喜,五行不互補,能婚配,但夫妻子女身體狀況不被看好,可能生理有缺陷。
(4)宮、星皆忌,五行流通、互補,需要有人指導硬配,如果兩人碰不到一塊,容易失婚或陷入同性戀。
(5)宮喜星忌:
配偶的條件、地位、能力比較優秀,起碼優於命主本人,但不願意或不能夠幫助命主。
(6)宮忌星喜:
配偶的條件、地位、能力劣於命主,但能竭盡全力對命主有所幫助。
(7)宮沖星喜:
星為喜神,說明異性緣好,但配偶官受沖,配偶星到不了位置,即人不了洞房,可以考慮同居。一旦結婚可能又要離婚,為什麼?官被沖也!
化解的辦法,擇偶時選擇五行互補強的對象,或者找配偶與自己的官相合的對象,強有力的合可以解沖,至少緩解沖的程度。
選擇大運合住相衝的一方結婚,但運過照沖,還是會影響婚姻。
(8)宮或星暗合:
暗合就是暗中、悄悄的合,這有可能是不能公開的情人關係,與公開同居又不一樣。多半是金屋藏嬌(郎)。
(9)非宮非星的天地合:
指天合地合合的不是自己的配偶官或配偶星。如果是其它六親官,就要考慮其他六親的婚姻問題,比如月柱天地合或只有天合或只有地合,父母有可能重婚。如果是歲運來合非星的某一柱,也能表示一種婚戀緣,能否婚配,沒有合自己宮或星的可能性大。
五、斷婚期(包括離婚期)和婚外情:
在婚配年齡階段(18-40歲前後,古時有娃娃親,外國人婚俗又當別論),歲運只要出現配偶星,就表示異性緣來了。
如果歲運合官或星,尤其是天合地也合,婚配的可能性極大,要是化神不是配偶星,婚緣不到。
曾經錯判一例:
命例乾造(1974年生)
甲 戊 丙 甲
寅 辰 申 午
23-33歲辛未運,財坐傷,為異性緣到了。辛巳年與日柱天合地也合,我斷一定有婚配。結果那一年的確有人介紹女朋友,沒有談成。我百思不得其解,原來丙辛、巳申互化水,水為日主的殺星,乃化去了妻財星,故婚緣未到。
離婚是緣分盡了,星被克,宮被沖,婚姻會亮起紅燈,尤其是宮、星天克地又沖,有可能是配偶離了,有可能是因病因災走了。所以對大運出現剋星信號時要警惕,如果基本五行互補,過了這步大運的某一、二年就不會有了,懂命理的人士應該忠告人們不要隨意離婚。如果基本五行不互補,連續運勢都衝剋宮或星,與其苦苦維繫,不如乾脆分開,還可能造成另外二個新的家庭的好姻緣。
結婚、離婚期主要是看太歲(流年),但這當中有半年到一年左右時間的誤差。為什麼?任何事情都有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昨天不認識,今天就會同床共枕,在婚配的前一段時間會有戀愛徵兆。確定關係,結婚也有過準備過程。也不可能今天還是好好夫妻,明天就成陌路人,離婚分手也是有個過程的。
婚外情當然是指結婚成家以後的事。
食色性也,這是人的本能。但不可能每個人都會產生婚外情的,婚外情有內因、外因和時機。
內因有幾種情況:
一是配偶星混雜或多而根重,其性慾熾烈,本能地要向外發展、發泄。
二是異性星不透,但根重,那種急於冒出土、慾火難禁在內心煎熬、憋不住的感覺就是內因。
三是命局官星並不混雜衝剋,而是命局合太多,合多不講原則、不論條件,什麼人都交際、都合得來,什麼人都可能上床,猶如天生尤物,喜歡招惹人。
四是命局的星或宮有合或爭合,也是移情別戀或者第三者插足的基因。
外因當然是指迎合內因起作用的歲運,就是有什麼內因,外因可以引發。比如異性多而雜,歲運再來一個引誘;異性星根重,歲運透出,馬上像火山噴發一樣出來了;本身有合,歲運再加入一個爭合,感情就分叉了。
外因條件具備了,一般婚外情的時機就到了。但也不可能馬上下結論,還要看對方的文化素質、周圍的環境和本身的地位,甚至父母、子女都有影響。
從命局本身來講,也有例外。比如男人性慾強,但妻官坐官,官就是管,他有其心,無其膽,不敢偷情。女人夫宮坐傷食,傷食也能天然阻礙男入上床,傷食不在夫官,也能排斥異性,因為聰明、漂亮、名聲大、清高,使想她的男人也敬而遠之,望而卻步。
這種現象的維持也是有條件的,相對的,因為官殺、傷食本身也是一種慾望,慾望太強,有衝破束縛、任意胡非的內心衝動,一旦時機成熟也會越軌。比如男人走傷食運,把束縛他膽量的官殺克制住了,他得以放縱;女人走印運,印克傷食,她也顧不了名聲和自尊,這就是婚外情的時機。
有關婚姻的宮、星這麼多條條框框,看起來比較多而複雜,實際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就無須記這麼多。
現實生活中,有一些人並不遵守命理的條條、框框來結婚的,據有經驗的學者介紹,不合命理的婚配難以維繫長久,
尤其是走剋星運結婚,即男在比劫運,女在傷食運結婚,稱為錯愛,多不得善果。
下面分別舉一些命例進行分析:
一)配偶官逢沖的命例:
命例坤造(1968年生):
戊 乙 丁 丁
申 丑 未 未
此造地支全為異黨,且透天干,明顯身弱,為傷官佩印格,人倒是很聰明,但夫官沖,夫星的剋星——傷食重,嘴巴也厲害,男人見而避之,婚姻不妙。19-29癸亥運,為夫運,1996年丙子,亥子醜化殺,殺與食相對,難分上下,但夫宮為剋星所佔,機會錯過了。
29-39歲壬戌運,仍然是官夫運,但根畢竟很弱,直到2000年仍然未嫁,2003年壬午天合地合應有希望。此運一過,再無夫運了,如果沒人幫她硬配,怕是終身難嫁。
命例乾造(1968年生):
財戊 食戊 甲 殺庚
殺申 食午 印子 食午
此造才星多而根重,異性緣不錯,可惜妻官被夾沖,影響婚配。
庚申運丁卯年(1987),卯申暗合,開始談戀愛。但卯生午,丙午夾沖妻官,女朋友進不了洞房。經過五年漫長的戀愛,到1992年壬申,申合住妻官子而且透出,午沖不動妻官,女友才披上婚紗。
命例乾造(1961年)
辛 辛 辛 辛
丑 丑 未 卯
此造為假專旺格,個性有點霸氣,天生克女人,妻官被生剋星估住,而且被聯沖,女人進不了屋,抬不起頭,婚姻無望。
即便婚配,妻子的條件、地位肯定差。
1996年丙子,四比爭合,子丑合,子未害,子卯刑,卯為性官,天合地刑,這是滾浪桃花,與一女子苟合。這麼多男人爭著合而上床的女子,原來是一煙花女子,兩人私奔至今未歸。不管他們跑到哪裡,只能同居,一結婚就會離。
二)星多有外遇的命例:
命例坤造(1955年):
乙 庚 戊 甲
未 辰 午 寅
此造地支印劫比多,身旺。但命中官殺混雜,合也多,天生性慾強,她的丈夫滿足不了她,她總在外偷情。
三)剋星重、婚姻難的命例:
命例乾造(1956年)
丙 丁 庚 乙
申 酉 寅 酉
此造比劫太重,雖有官殺蓋頭,但虛浮無力,管不住,無約束力,放縱胡來。
庚子運丙寅年,殺坐才,殺星有力,稍能約束命主,子生寅,妻星有點根子,結婚了。但妻星未透出,軟弱無力。92年壬申,丁壬合絆,約束自己的官星被絆住,申沖妻宮寅,離婚。
95年乙亥,與日柱庚寅天合地合,又結婚。
辛丑運丙子年,丙辛合,子丑合,辛為劫,這回合到別人身上去了,妻子走了。
這年癸巳月,丙辛、巳申互化傷,傷生妻財,又結婚了。
此造結婚離婚,再結再離,比劫剋星太重了。
命例坤造(1962年)
壬 辛 辛 辛
寅 亥 亥 卯
命中無夫星,且剋星太重。戊申運丙寅年(1986),官星透且合日干,寅也合夫宮,這一年結婚。但天干爭合,夫官坐剋星(傷官),結婚預兆不好。己巳年(1989),巳沖夫宮亥,巳申合化傷,導致離婚。日主傷重合多,慾望重,嘴巴厲害,活動能力強,婚姻難得美滿。命中財根重,下二步運異性又透出,男朋友一定多。
四)錯愛的婚姻命例:
人有生理本能,他不完全依命理的邏輯去遵從天機戀愛結婚。在宮、星、五行不適當的時候結婚,稱為錯愛,錯愛的後果波折多,無果而終。
命例乾造(1940年)
庚 戊 甲 壬
辰 子 辰 申
命主在庚寅運、壬寅年(1962)癸丑月結婚。辛卯運、丁未年(1967)離婚。辛卯運、癸丑(1973)壬戌月再婚。此造金水旺又有合,人生得儀錶堂堂,但性慾旺,才根又為喜神,特別喜歡女人。水多思欲泛濫,行動像野馬一樣沒有約束。
18 --64歲未逢妻財運,他自然慾火難禁,他兩次婚姻都是印比剋星運,當然不利妻星的生存。命理上稱錯愛,錯愛維繫不了婚姻。
命例坤造(1957年)
丁 丁 乙 辛
酉 未 酉 巳
此造滿局異黨,為棄命從勢格,食才殺均為喜神。但天干食殺對峙,表示既喜歡男人,又克男人,預兆媚嫗環;美。第一次婚姻在癸亥年(1983),是沖性宮巳(傷)引起的,但癸亥為忌神年,豈會有好結果?丁卯年(1987),丁為食制殺,卯為比沖酉(殺),夫宮夫星同時受衝剋,離婚。
第二次婚姻在壬申年(1992),丁壬合絆,食不制殺,申為殺根,正走庚戌運,乙庚申酉戌互化官,命運歲官殺混雜,這次的婚姻表面上是一個男人,實際不那麼簡單,很難講不再離婚。例如辛亥運,巳亥沖,衝動性官。己卯年(1999),亥卯未合局沖夫官酉,婚姻又會亮起紅燈。
壬子運還可能破格。
以上是婚姻的大體規律,婚姻不是一個人的事,婚姻涉及到男女雙方,僅從一個人的八字下結論是不全面的,要參照夫妻雙方的八字判斷。最典型的例子是前文例胡先生的八字,明顯克妻,妻星難存,難以婚配,前文例的一對夫妻,根本無配偶星、也不利配偶星的介入,事實上他們不僅結婚,而且生兒育女、白頭到老。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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