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觀察】佛護法師: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 (三五) —— 回顧總結
今天和各位讀者一起回顧索達吉堪布整部《金剛經》釋最有特色的部分,即隔別二諦的套路——世俗諦有、勝義諦無,並用勝義諦無否定世俗諦有兩板斧。總結這些年急急來漢地弘法的各路藏地高人有些共性:
一、善於講故事而拙於剖析教理;二、高調倡修加行而罕見傳授正行;三、重視放生勝於踐行吃素;四、對發達城市弘法超過貧困地區(這一點,索達吉堪布最明顯,十年弘法,漢語傳講的內容是藏語傳講內容的十倍之多)等等。
言歸正傳,「善於講故事而拙於剖析教理」。《金剛經》前面的「序分」內容堪布當故事講,雖涉及到佛法常識,如僧制(三衣、托缽、乞食、長老等)方面也漏洞百出,但基本可以敷衍塞責過去。一旦到了破執思辨模式出現時,隔別二諦的明顯問題就來了。這始於正宗分,即《大乘正宗分第三》,堪布的「板斧」套路也正從這裡登場。
【經文之一】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索文:「雖然這樣度化無量無數無邊的眾生,但在實相中無有任何眾生滅度。」(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五》)
【經文之二】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索文:「凡夫人對物質有深重的實執,但在修布施度時,以理智觀察抉擇時,所謂的形色不過是因緣聚合的假立顯現法,安住諸法本來大空性中無任何色相存在。」(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六》)
【經文之三】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索文:「佛的智慧身分色身與法身……布施的福德將得到具有三十二相,八十隨好的莊嚴法相。在勝義中,由布施所生起的相好色身是否存在,佛提出此問。」(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六》)
【經文之四】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索文:《秘密不可思議經》云:「我成佛至今,未說一句法。」因此,究竟而言,佛陀宣說的法也是不存在的。所謂非法即無實方面的空性法,名言所立的諸法,本來就無生,故不可安立有無,不存在非法,任何戲論分別也不緣執,那時方是本來面目……因此我們應該知道如來所說的法既不可執取,也不可言說,依言語、分別假想安立,其本體從來就未曾生過,故真正的法與非法都不可得。」(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八》)
【經文之五】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索文:「因為福德本體為空性,而非實有存在,可以隨因緣增長變化的原故,如來說此人所得福德多。」(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九》)
【經文之六】「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索文:「以勝義諦解釋佛法即是非法,為什麼呢?佛身莊嚴色身、言行等,通過布施等因緣可得,但在勝義中這些法猶如兔角與石女兒,是本體空性。另一種理解方法:內道弟子共同承認佛法是滅除眾生痛苦的妙雨甘露,但以勝義理論深入細緻抉擇時,彼等僅僅是世俗中的假相,是引導眾生的方便法而已,真正的法是離一切戲論邊執的實相無為法。」(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九》)
【經文之七】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索文:「預流果者唯在名言中有獲得一個預流果的假相,但是在實際當中,所得的果位、能得者與所得者都是自相空。既然不成立實有的入流,就不可能有入於色、聲、香、味、觸、法者……如果分開二諦,在世俗中有如幻如夢的假相,以勝義諦觀察時,預流果本性無實故,不應有執著。」(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
【經文之八】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索文:「斯陀含在名義上可以說是一往來,在幻化中還要來一次欲界,但以勝義諦實相而言,二果的聖者已證得無來無去的智慧,無所往來,所以稱作是斯陀含。」(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
【經文之九】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索文:「雖然名言中阿那含不再來欲界,而在實相當中,阿那含並無來與不來的分別妄想,所以稱為不來果。……從名相上無來果可以有無來的概念,但從勝義諦的角度分析,無來的概念也是不存在的,何況恆常的果。」(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
【經文之十】實無有法名阿羅漢。索文:「因為勝義當中無任何自相實有堪忍的法存在,阿羅漢的概念也不成立,何況實有的果法。」(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一》)
【經文之十一】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索文:「以須菩提證悟實相,無行相執著,才稱須菩提是樂寂靜行者。……阿羅漢雖然有各種顯現,但已斷盡我與我所的實執。雖然在名言中佛為須菩提如此授記,但勝義實相中,阿羅漢本身絲毫不會有我是阿羅漢的執著。」(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一》)
【經文之十二】如來在燃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索文:「名言中雖然可以如是承認安立,但依勝義諦觀察,如來實際在燃燈佛前未得到任何法。……佛與須菩提從勝義諦方面進行問答。……名言中佛已得法,而勝義中一切法離四邊八戲,佛亦未得到任何法。……在名言中是真實不虛,但就勝義而言:菩薩如果有執著,認為自己已獲得授記,那他並未得到真正的授記,而是魔的授記。」(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二》)
【經文之十三】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索文:「因為所謂莊嚴佛土,非勝義中存在實有的莊嚴,而是名言中安立為莊嚴。故從勝義諦作了否定的回答:……以勝義理論抉擇法界本性時皆不存在。……總而言之,最究竟是清凈自心一切戲執,得到剎土清凈,此外,沒有其他任何清凈剎土。無論琉璃世界、極樂世界、娑婆世界,這些在名言凈見量或觀現世量中暫時成立,但在真正的本來實相中,這些清凈與不清凈的剎土都不成立。……而一切諸法以勝義理論抉擇,成立無有任何相狀、本空離根的無生大空性。以上抉擇了名言中菩薩要具備莊嚴的剎土,在勝義中並不成立,以下抉擇菩薩成佛後度化眾生所必須具備的有情世界。」(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二》)
【經文之十四】佛說非身,是名大身。索文:「因勝義中諸法皆是空性,佛說的並不是實有的身體,只是名言中的大身。……須菩提深明佛意,從名言與勝義兩方面作了回答:名言中有所謂的大身,真正觀察以五蘊假合所形成的身體時所謂的「大」也是不存在的。」(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二》)
【經文之十五】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如來有所說法不?如來無所說。索文:「因為佛陀所說的般若波羅蜜,並不是實有的般若波羅蜜,而在名相上稱之為般若波羅蜜。為根除對法相的實執,世尊又提問須菩提,有沒有如來所說的法?須菩提如實回答:勝義中如來並未說過任何法。」(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五》)
【經文之十六】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索文:「應當了知所有微塵,勝義中並非存在,只是名字上假立的微塵。如來也已經說過所謂的世界,並非實有世界,以不是世界的原故可以立名為世界。此處以微塵和世界之間的差別來抉擇諸法空性。……世尊說:從勝義中諦來觀察,無分微塵與眾生所見到的無數微塵一樣,都是名言假立,而非實質性具有微塵,無論無方微塵還是有方微塵都不成立。……以上抉擇了勝義中小到微塵,大到世界皆不存在,從而破除了眾生對大小事物的實有執著。以下破如來相之實有。」(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五》)
【經文之十七】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索文:「因為如來所說三十二相,以理觀察時,色法形成的肉身並不是如來的真相,只是在名言中以佛的頂髻、白毫等如來的色身標誌假名為三十二相。」(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五》)
【經文之十八】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索文:「實相在勝義中即不是相,因而如來說在名言中假名為實相。」(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六》)
【經文之十九】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索文:「因為諸法實相中我相不存在,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也不存在。」(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六》)
【經文之二十】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索文:「如來說第一波羅密(般若波羅密),實即並非實有的第一波羅密,只是名言假立的第一波羅密。」(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七》)
【經文之二十一】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索文:「所謂的忍辱波羅密,如來說並非實有的忍辱波羅密,只是名言假立的忍辱波羅密。世尊因地修道過程中確實修過忍辱波羅蜜,這是就凡夫所見而言。以勝義諦智慧觀察時,所謂菩薩所修的忍辱波羅蜜多非忍辱波羅蜜多。無能辱者、安忍對境怨敵,可忍之事、安忍的方式及嗔恨煩惱等等都是三輪體空的境界,因此說實相中即非安忍波羅蜜。」(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七》)
【經文之二十二】若心有住,即為非住。索文:「如果自心有一絲執著,就不是真實的境界。……唐代永嘉大師云:「恰恰用心時,恰恰不用心。」心正在專註時無可專註,恰恰發菩提心時,在勝義而言無有可發。」(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八》)
【經文之二十三】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索文:「以正理觀察時一切相不是相,一切眾生在勝義中也不是眾生。」(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八》)
【經文之二十四】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索文:「在能取、所取未消於法界中之前,諸法如幻如夢的顯現,業與因果也不會空耗;正在顯現的同時,以佛的智慧觀察,因果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存在,這就是佛所說萬法無實無虛的甚深教理。……世間角度諸法皆無欺存在,而以出世間真實智慧衡量時,聖者自身的五蘊亦不存在。」(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十八》)
【經文之二十五】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索文:「我應度化一切眾生得到佛的涅槃果位,世俗中滅度一切眾生,而在勝義中,能滅度者與所滅度的眾生都不存在。發菩提心的無上正等覺者實際並不存在。……本來智慧前,任何相狀也不成立,若實相中有相狀,則以勝義量抉擇時也應存在,諸佛菩薩應能見到,但他們未見,勝義量抉擇也不存在,實相中沒有發無上正等覺心的菩薩存在。同理,菩薩發的菩提心也不存在,以無實質發心存在稱為勝義菩提心。勝義中,有無一切法都不成立,發心者不存在……」(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一》)
【經文之二十六】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索文:「實相中如來沒有法得無上圓滿正等覺。……然而如來有形相存在全部是就世間而言,真正在勝義中如來什麼法都未得過。」(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一》)
【經文之二十七】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索文:「在實相上,佛從未得實有之法,以獲得圓滿正等覺之果。」(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一》)
【經文之二十八】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索文:「所說的一切法,並非實有,所以只是名言。……但在勝義實相中,諸法無有實存,世尊在金剛座成就菩提,獲得如來正等覺轉法輪等都不存在……在名言中八萬四千法門,都是為了斷除眾生的貪嗔痴,令其趣入菩提道而傳,但在勝義實相的角度,佛所說的法皆非法,唯是隨順眾生的名言習慣,而安立了一切法的名稱,實際理體中不著一塵,所謂的一切法非真正實有,能言所言全都不存在。」(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一》)
【經文之二九】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索文:「如來所言人身體長大,在實際並不是大身,而是在名言中稱做大身。」(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一》)
【經文之三十】實無有法名為菩薩。索文:「因為有相狀執著即不是菩薩,在實相中不執任何法叫做真實的菩薩。」(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一》)
【經文之三十一】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索文:「如來所說的莊嚴佛土,於實相中不是莊嚴,只是名言中假立謂之莊嚴。……因為經論所說的莊嚴剎土是名言中成立的。所謂的莊嚴剎土實際並不是真實中存在,而是通過修行以後,在暫時的凈現量前顯現的,勝義諦中菩薩清凈剎土的實執並不存在。世俗名言中暫時可以理解有莊嚴,但如果承認有一法本體實有存在,則不是真實莊嚴。猶如在鏡子中看見一個莊嚴佛國剎土,若此剎土實有存在,則不可能於鏡中顯現,以無實有故,鏡中可以有此顯現法。」(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一》)
【經文之三十二】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索文:「因為一切眾生心在實相中非真正的心,僅假名稱之為心。真正的眾生心是諸法之本性,其本體為本來無生的大空性,而佛智恆時安住於諸法本性中,故對一切眾生的心能無餘了知。在勝義中觀察或安住時,所謂眾生迷亂的心不存在,所謂明清覺心也不存在。心非是心,心的本性就是光明,是離一切戲論的法性本體。」(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二》)
【經文之三十三】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索文:「本段經文內容即是講福德資糧在名言中存在。……雖然心的本性不可得,但在名言現相中,通過布施積累的福德資糧乃至成佛亦不滅盡,一定會存在。凡是因緣所攝之法全部是空性,是空性之故說布施功德廣大無邊。」(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三》)
【經文之三十四】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索文:「因為如來在經中說:具足色身並非具足色身,假名而已。」(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四》)
【經文之三十五】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索文:「所謂的諸相具足,實相中並不成立,只是名言中隨順世間眾生而安立為諸相具足。」(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四》)
【經文之三十六】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索文:從一方面觀察,暫時迷亂眾生前佛確實顯現為眾生說法,佛陀本人也承認過去有無量如來出世,說過佛法……另一方面從諸法實相或究竟法性上可以明確,佛陀從未說過法,佛說法皆是名言假相。凡是依靠名言而宣說的佛法皆無實有,此是諸法的法性規律。……因此從最究竟的實相上來講佛從未說過任何法。(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五》)
【經文之三十七】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索文:「所謂的說法,實際中無有任何可說之法,唯是名言假立為說法。毗盧遮那佛、釋迦牟尼佛乃至十方三世諸佛世尊,一切弘傳住持正法者,於真實諦中皆不存在,所說之法與所化眾生皆非實有。無法可說在名言中可以稱為法,勝義中無可說,無說即是說法。」(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五》)
【經文之三十八】彼非眾生,非不眾生。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索文:「勝義中眾生的本性不可得,在世俗中可以有如幻如夢的所化眾生。眾因緣所生之眾生者,如來說過並非是眾生,名言中稱為眾生。」(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五》)
【經文之三十九】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索文:「我於無上圓滿正等覺果位,在實相中乃至無少法可得,在名言中假名為無上正等覺果。」 (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六》)
【經文之四十】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索文:「所謂的善法如來說不是善法,而假名為善法。雖然暫時在名言中,佛陀說了因果不虛的道理,但最究竟實相上所有基道果及輪涅所攝的一切諸法,都是無生的大空性。真正本體實有的佛果永遠不存在,因而也不可得,唯有認知此理,依見解修持才能得到無上圓滿的佛果。」(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六》)
【經文之四十一】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索文:「觀待迷亂眾生的顯法中,如來說有我,實際真實義中並非如是,而凡夫人錯誤地認為有我,生起各種執著。而這些所謂的凡夫,如來說並非真實存在的凡夫,假名安立為凡夫。」(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二七》)
【經文之四十二】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索文:「《六祖壇經》中云:真正所得的功德實際是一種空性。從名言顯現方面講積累福德資糧,顯現色身,但是究竟的勝義實相中一切都不存在。」(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三〇》)
【經文之四十三】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索文:「如是種種顯現在眾生眼識前現量成立,在世俗中毫無疑問應當承認。而從勝義實相分析,如來無來無去,上述承認完全是一種錯誤觀念,依現象判斷如來有來去,說明彼人沒有真正了解如來的實相。」(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三一》)
【經文之四十四】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索文:「如果微塵眾實有,世尊根本不可能說是微塵眾,為什麼呢?佛說所謂的微塵眾根本不是微塵眾,只是假名安立為微塵眾。」(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三二》)
【經文之四十五】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索文:「如來所說的三千大千世界實際非世界,只是假名。如來所說的一合相,並非實有,只是為其安立名稱,假名為一合相。……同樣器世界本來不存在,凡夫眾生迷亂分別感覺上實有諸法聚合為一體,人們以業惑對其形成一種總相的虛妄執著,這叫一合相,並非實相中真正存在。……所以如來說名言中的一合相,在實相中並非一合相,只是假名。」(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三二》)
【經文之四十六】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索文:「一合相,在實相中是不可說,但在名言中凡夫人貪執而安立。……對器世界有情世界的總合相狀執著,皆稱為一合相,究竟實相中無一法可立,因此一合相實際不可言說。」(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三二》)
【經文之四十七】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索文:「因為佛陀所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它們並不實存,只是在名言中安立為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三三》)
【經文之四十八】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索文:「所謂的法相,就實相勝義而言亦非法相,只是假名而已。……本經的教言主要為破相執,整部經前面破一切邊執邪見,此處破一切法相不存在,所以禪宗大德常稱此經為破相論。世俗凡夫所說的相,在勝義中並非法相,只是在名言中的假名。……不論相有多少,一切相在勝義中即是虛妄假立。」(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三三》)
【經文之四十九】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索文:「菩薩在出定時應觀一切法如夢如幻,凡是因緣所攝生滅法皆是有為法,而有為法全部是迷亂意識安立的雖有能取所取之法,其本性絲毫不能成立。」(見《索達吉堪布<金剛經釋>獻疑之三四》)
【按】第一次出現兩板斧,是因為堪布錯解了「降伏其心」。應如是降伏其心,即於菩薩應發的度眾生大願中,不著一切眾生相。堪布卻強調「實相中」無有任何眾生滅度,這和「降伏其心」的意思真是「牛頭不對馬嘴」。因為,勝義諦都無眾生,還談什麼降不降伏其心?到最後,堪布誤解了整個《金剛經》。
自始至終三十二分經文,只要出現這種破執的思辨模式,堪布都只用自己可憐的「二諦」說套路,誤了全經。堪布路數——世俗諦有,勝義諦無——似是而非,隔靴搔癢,反反覆復就是這個道道。
實際上,整部《金剛經》以破相(執著)為宗旨。正確的套路是一方面要積極發心和行動,一方面不要執著發心和行動,把對自我的執著逐漸捨棄,就是安心、伏心的方法。修行重在修心,重在消除我執、法執,因為有了我執,就會有人我對立,繼而有「人、眾生和壽者相。」漢地祖師教誡道:佛說一切法,為治種種心。若無種種心,何須一切法。望讀者用心體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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