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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臣民到公民

在國家產生前的部落時代,每個人是部落的成員,即部落民,或稱「族民」。國家產生之後,開始按地域關係組織國民,血緣關係退居次要位置。社會共同體不再是血緣的共同體,而是地域的共同體和政治共同體。歷史上的大部分時間,大多數國家實行君主專制制度,這時的國家成員稱為「臣民」。

在我們國家古代歷史上,對國民的稱呼主要有「臣民」、「子民」、「庶民」等。在古代,「臣」和「君」相對;「子」和「父」相對;「庶」則和「士大夫」(對古代擔任官職者的稱呼)相對,因此,臣民就意味著地位低下者、被動的服從者、受統治者,所以有時又被蔑稱為「草民」、「蟻民」等。

我們都知道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皇帝是秦始皇,他在公元前221年統一了中國,從此,中國人便沒有選擇地處於專制集權主義的統治之下。實際上,中國的君主專制統治早在公元前15--16世紀的商朝就開始了,如果傳說中的夏朝真實存在的話,那麼在公元前21世紀就開始了,只不過那時的專制沒有秦以後那麼極端。從(可能是傳說中的)夏朝到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建立共和政體,我們國家4,000多年的歷史都處於君主專制統治下(而後是沒有君主的專制統治),是世界上君主專制時間最長的國家。我們的先人已經做了4,000多年的臣民,我們可以說是世界是資格最老也最純正的臣民。

那時候,王或者皇帝作為國家最高的統治者,被認為是「天子」、「民**主」(民之主),擁有無限的權力。他的個人意志就是國家法律,可以決定臣民的一切。臣民沒有獨立的地位和自主的權利,只能服從和效忠於君主和朝廷;尤其是普通民眾,要擔負繁重的賦稅,忍受官吏殘酷的壓迫、剝削,常常連生命安全也沒有保障。

那時候的基本社會政治結構是「家天下」。國家的一切、包括臣民(國民)都是屬於君主個人及其家族的,所謂「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說的就是,天下的土地屬於君主,天下的人民也屬於君主。與部落時代不同的是,國家的權力已經是政治性的權力,是外在的強迫性權力,但這個權力往往掌握在一個家族手中,統治者將國家的權力與家長的權力合為一體,將公權與私權合為一體。國就是家,君主就是父親,官僚被稱作「父母官」,是君主的管家奴才,臣民們則是兒子、奴僕,是家奴。近代思想家梁啟超先生曾經感嘆說,一部二十四史,只不過是「二十四姓」的家譜而已。中國古代的歷史也就成為皇帝們「家天下」的歷史。

在這種國家,只有皇帝一人是主人,其餘都是臣僕。在君主面前,即使貴為宰相,也是皇帝的奴僕,他不過是奴僕的領班。君主對臣民有生殺予奪的權力,所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當然,歷史上也有一些「賢君」,出現過漢朝「文景之治」、唐朝「貞觀之治」、清朝的「康乾盛世」等。在這種情況下,君主較為開明,百姓生活較為安定。但即使在這種情況,老百姓作為君主臣民的身份也沒有變化。即使在最開明的統治下,臣民仍然是純粹的被統治者,沒有平等身份,必須聽命於專制君主的意志。所謂的安定生活,只是「坐穩了奴隸」的狀態。「寧做太平犬,不做亂離人」,這是臣民心態的寫照。在最好的情況下,他也沒有人的尊嚴;在大多數場合,由於臣民沒有權力,其命運掌握在統治者手中,受皇帝和官吏們任性權力的支配,連起碼的安定生活都享受不到,也就是說,連想做「太平犬」的可憐願望都實現不了。

古書《禮記》上說:一次,孔子經過泰山,看見一個婦人在墓邊哀傷地痛哭,於是就讓學生子路去問為什麼。婦人回答說,先前公公被老虎咬死,後來丈夫也被老虎咬死,現在自己的兒子也被老虎咬死了。孔子問她:你為什麼不離開這裡呢?婦人回答說:因為這裡沒有苛政。孔子對子路說:你要記住,苛政比老虎還要可怕啊。

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苛政猛於虎」的故事,基本上是專制社會下臣民悲慘生活的真實寫照。

在專制的時代,臣民的這種地位也被普遍內化為臣民意識。

海瑞是歷史上最有名的忠臣,而他侍奉的皇帝嘉靖是歷史上有名的昏君。嘉靖十五年,海瑞因為忠言直諫而觸怒了嘉靖,被關進大牢,等待被處死。海瑞事先就做好準備:他送回了家眷,遣散了僕役,還備好了棺材,坦然聽候處決。忽然一天,獄主事(管理監獄的官吏)設酒宴招待海瑞,他以為這是臨刑前的送別餐,痛痛快快地大吃了一頓。不料吃完飯後,主事附在耳邊告訴他一個驚人的消息:「剛才皇帝駕崩,先生可以免罪獲釋,受到重用了。」沒有想到海瑞聽完這個消息,不但沒有高興,反而失聲痛哭,如喪考妣,以至將酒飯全都吐了出來,栽倒在地,昏厥不醒。

今天的人聽了這個故事,會以為海瑞是在作秀,因為我們這些生活在現代社會具有現代政治觀念的人對海瑞的表現已經難以理解了。但海瑞是真誠的,他的行為在古代專制社會是很自然的。海瑞的意識就是典型的臣民意識。他沒有獨立的人格,甘心居於皇帝忠實奴僕的地位。皇帝冤枉了他,他沒有怨言;皇帝要無理地處死他,他就等著做屈死鬼。而昏庸的皇帝死了,使他有了生的希望,他不是為自己的命運而高興,反而為皇帝的死而哀傷。

海瑞生活在臣民社會,臣民社會的社會結構內化為他的政治意識,塑造了他的政治人格,那就是臣民意識,就是權威主義政治人格。

臣民的首要特徵是其處於不平等的地位。臣民社會的共同體是等級共同體,在臣民社會中,君臣、父子、夫妻、男女、長幼、尊卑、主奴等各種等級關係是社會關係的基本結構,每個人都被鑲嵌於這種等級結構之中,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一定的禮法,即符合自己的身份地位,否則就會被人鄙視甚至招致懲罰。不平等的突出表現,是君臣關係的不平等。臣民社會本質上是君臣關係的共同體,是君的絕對權力和臣民的絕對從屬與服從,是君的高高在上和臣民的屈辱地位。

青年時代的馬克思曾經尖銳地批判過封建專制制度的「非人」性質,他說,專制制度的唯一原則就是「輕視人類,使人不成其為人」,皇帝等專制君主「總是把人看得很下賤」。而臣民意識就在於,將專制統治者對臣民的蔑視、侮辱內化為臣民自己的觀念。所以,他們見到皇帝或權貴就膝蓋發軟,本能地想跪下去;面對悲慘的命運和對自己的侵犯、侮辱,他們或麻木地順從忍耐,或選擇逃避,而不會頑強地抗爭。如果在無法忍耐和無處逃避的情況下他們走上了反抗的道路,其目的不是要獲得平等與尊嚴,而是要「翻身」、「取而代之」,即使自己成為主人或權貴,從而能夠欺侮他人。

不平等的社會結構內化為臣民意識,使臣民們認同這種不平等,安於被壓迫的屈辱地位,習慣於單方面的服從和效忠。他們沒有獨立意識,沒有平等要求。如果他們成為統治者或在上者,也會同樣壓迫其它臣民。也就是說,他們或者做奴才,或者做主子,但不會做共同體中平等的一員。做奴僕的時候,是沒有人格地服從主子;做主子的時候,則不允許臣下有獨立的人格和尊嚴。如果臣下表現出獨立的人格、維護做人的尊嚴,那就被視為對主子尊嚴的侵犯。

由於統治者的權力是任性的權力、不負責任的權力、絕對的權力,不受制約、不受監督、沒有規範,臣民只能任其擺布。所以,在這樣的社會裡,臣民養成屈從於外在權威的習慣,以順從、忠誠、忍耐為美德。這是臣民的道德。人們普遍消極被動、逆來順受、怯懦畏縮、性格內向、謹言慎行,卑賤地生活,不知尊嚴為何物,這就是臣民性格的特徵。

對於臣民而言,國家權力表現為外在權力。第一,國家權力不屬於他們,對國家事務他們無權參與;第二,國家權力服務於統治集團的利益,他們總是犧牲者、被壓迫者、被剝奪者。因此,臣民對國家必然是疏遠、冷漠的心態。他們只關心自己的事務,不關心國家的事務;他們只會消極地服從,不會積極地參與。他們沒有對國家的義務感,為國家所做的事情只是出於被迫與無奈。

臣民意識代表著歷史上的一個時代,但是在政治現代化比較落後的國家,這樣的臣民意識仍然以不同的形式在公民中廣泛存在。它成為我們培育現代公民文化的主要障礙。

人類社會的發展也是人的發展。由於人的能力的發展,社會越來越平等。而人們的政治身份也由臣民轉向公民。

公民身份最早出現在二千多年前的古代希臘和羅馬城邦中。那時候的城邦被視為公民的自治團體,每個公民都是城邦中平等的一員,是城邦的主人,有權參與城邦的治理。城邦的重大事務,像宣戰媾和、制定法律、選舉政府官員等,都是公民集體決定的。但那個時代的公民身份還只是一種特權,只有城邦中很少一部分人才享有。

1994年4月26—29日,南非舉行首次多種族全民大選。大選有二千多萬人參加,其中70%的選民是第一次獲得選舉權的非洲人。「許多黑人選民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在凌晨2時就趕到投票站,在瑟瑟秋風中裏著毛毯,排隊等候7時開始的投票。」南非《星報》這樣描寫從空中俯視索韋托黑人投票的情景:「排隊投票的黑人群眾站成了一條長龍,它蜿蜒曲折,尤如舉世聞名的中國萬里長城。」

南非的黑人對選舉如此積極和熱情,是因為他們經過長期不屈不撓的鬥爭,終於獲得了公民的政治權利。這意味著他們從此不再是二等國民。他們與白人一樣,是國家的主人,享受平等的政治權利。

現代意義上的公民概念是在17—18世紀西方民**主革命中才開始出現的,並經過19世紀和20世紀的改革而逐漸發展和完善起來。

以往,人們只是盲目地服從國家權力,把國家權力視為神的安排或天然的秩序,甘心做國王的臣民。從17—18世紀開始,一些思想家不再滿足於這種狀態,他們開始思考和追問:

我們為什麼要服從國家權力?

君主是根據什麼權利統治我們的?

什麼樣的社會政治秩序才是合乎理性的?

這樣思考的結果,是對傳統政治秩序的否定。

根據這些思想家的觀點,每個人生來就是獨立、自由和平等的,沒有高下尊卑之別,也沒有人是天然的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為什麼人們要建立和服從國家呢?因為在沒有國家的情況下,人們的生活與交往產生許多問題,社會沒有和平與秩序,人們的權利得不到保障。於是,人們出於自已的慾望和需要,權衡利弊得失後,經過大家的協商,才建立了國家的公共權力,以實現社會的和平秩序,從而也使自己的權利得到充分的保障。一般來說,建立國家總是比無政府狀態好。但是,要真正實現建立國家的目的,就必須將國家權力控制在公民的手裡,保證它服務於公共的目的。所以,國家的權力源於人民的授予,也屬於人民所有,其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各種基本權利。這種思想確認了一種新型的公民與國家和政府的關係,以及公民之間的關係。

關於現代國家的特點,人們經常引用美國南北戰爭時期美國總統林肯的一句名言來表達,那就是「民有,民治,民享」,即國家由人民所有、由人民治理、為人民服務。這是一種現代的國家觀念,它的具體含義是:第一,國家是平等的公民的集合體,國家屬於公民所有,公民是國家的主人。第二,國家是公民的自治團體,其權力由全體公民掌握,他們通過不同的途徑,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國家的管理,把國家的權力控制在自己手中。第三,國家是保障公民權利和自由、為公民謀利益的工具。

這些思想在歷史上第一次出現時,極大地啟發了人們的權利意識,使得大家忽然發現:原來自己才是國家的主人,而不應該像以前那樣甘心被專制統治者所奴役;國家和政府不過是為了自己的權利和幸福才設立的,它應該為每個公民服務;為了使自己真正成為國家主人,保證國家為公民服務,就要把國家權力控制在公民集體手中。現代公民的權利觀念便由此而真正產生了。具有這種公民觀念並實際享有這些權利的人,就是真正意義上的公民。有了這種公民觀念的人,就不能再忍受臣民的地位。

當然,現代公民觀念誕生後,臣民社會向公民社會的演進仍然經歷了很長時間。最初,在很多國家,公民身份依然要受到經濟狀況、性別、身份等條件的制約。

在1814年的法國,只有繳納300法郎的國民才具有選舉權,而要想有被選舉權則要繳納1000法郎。當時的執政者甚至公開宣稱:「先生,你發了財,你就成為選民!」在美國,直到1924年才經由立法程序把公民的範圍擴大到土生土長的印第安人。在多數西方國家,婦女是上個世紀初才通過不懈的解放運動獲得了選舉權。在南非,直到20世紀90年代,黑人才獲得了和白人一樣的權利。

在我們國家漫長的君主專制時代和臣民社會裡,沒有產生過「公民」觀念。一直到20世紀初期推翻清政府統治建立現代共和國的過程中,「公民」觀念才開始從西方傳入我國。清政府被推翻,君主制度被廢除,意味著我們永遠擺脫了臣民的身份,但是,數千年的臣民文化卻不像政權更疊那樣容易被新的公民文化所代替。1949年新中國成立,確立了共和制度,從而為公民社會的建立奠定了法理的基礎。所謂共和國,其原意即為「人民的事務」,共和國意味著屬於人民的國家。但是在我國,公民法律上權利的獲得超前於公民意識的形成,所以,雖然在法律上我們國家是共和國,每個國民都是公民,但很少有公民具備現代的公民意識,結果是我們雖有公民身份,但卻名不副實。此後經過一次次殘酷的階級鬥爭和政治運動,專橫的權力肆行無忌,公民權利橫遭踐踏,共和國的真實含義也被人淡忘了。

改革開放以來,公民意識重獲生機。但是由於專制傳統悠久,民主意識淡薄,政治體制改革滯後、市場經濟不完善等原因,我們國家無論在制度上還是觀念上,都留有嚴重的「臣民社會」的痕迹。我們一般人的政治觀念,仍然是傳統的臣民意識與現代的公民意識的混合體,甚至經常將臣民意識解釋為公民意識,或以臣民意識混淆和冒充公民意識。

為了將我國建設成為真正民***主和法**治的國家,培育高度發達的政治文明,需要使公民具有真正的公民意識,形成現代的政治人格。


本文選自叢日雲編著的《中國公民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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