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曆和農曆都是在中國起源的嗎?
05-26
[儒略曆]要知道格列歷這個名稱的來歷,得從儒略曆說起。公元前46年,羅馬皇帝儒略·愷撒聘請埃及天文學家索西尼斯來研究曆法,經索西尼斯推算,一年應有365.25天。於是這個皇帝就規定一年為365天,餘下的四分之一天用每4年增加1天即「4年1閏」的辦法來解決,閏年366天。他又規定一年為12個月,單月為大31天,雙月為小30天,這樣全年共366天,剛好是閏年的天數,而平年必須要減去1天。那麼從哪一個月減去1天呢?傳說古羅馬時代全國的死刑都集中在2月份執行,古羅馬人普遍認為2月是個「凶月」,希望這不吉利的日子越少越好,於是決定從2月減去1天,2月便剩下了29天,閏年才為30天。這位皇帝在制定曆法的同時,也塞進了一點私心,因他生於7月,就把7月命名為儒略月,如今英語中的「July(七月)」就是由此演化而來。這就是早期的陽曆,稱為儒略曆。儒略·愷撒大帝死後,其義子奧古斯都·屋大維繼位,這位新皇帝發現愷撒大帝生於7月,是大月,而自己生於8月,卻是小月,相比之下,有失尊嚴,於是他下令把8月也改為大月,並命名為奧古斯都月,如今英語中的「August(八月)」就是由此演化而來。經他這樣一改,全年多出了1天。為此,按照先帝的辦法,再從不吉利的2月中減去1天,致使平年的2月份只剩下28天,閏年為29天。而且從9月份開始,把雙月改成了大月,原本是單月大雙月小的規律因此也被打亂了。後來不知是誰發明了「拳頭記憶法」:拳背骨骼凸起處是大月,凹下處是小月。從此,全年大小月的順序和每個月的天數被固定下來,並一直沿用至今。經過奧古斯都·屋大維修改後的儒略曆使用了很長一段時間,但後來發現仍有缺陷。1576年,根據一名義大利天文學家的精確計算,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的確切時間應為365天5小時48分46秒(365.2422天)。若每年按365天計算,4年累積起來才多出23小時15分04秒,不足24小時。而儒略曆採用的是「4年1閏」法,即每4年要增加1天(24小時),比實際多加了44分56秒,平均每年要多加11分14秒,每過400年要多加3.12天,從使用儒略曆到16世紀末,將會產生約10天的誤差。[格列歷]為了提高曆法精度,消除累積誤差,羅馬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於公元1582年組織一批天文學家,專門研究如何對儒略曆進行修訂。根據研究結果,最後確定修訂的內容主要有兩點:一是將1582年10月4日的次日(應該是10月5日)定為10月15日,以消除從使用儒略曆以來至1582年間的累積誤差10天。這就是有的文章中提到的「歷史上的10天為何不翼而飛?」的原因。二是修改置閏規則,除了保留儒略曆原規定的「凡能被4整除的年份為閏年」外,對世紀年(即末兩位數是「00」的年份)作了補充規定,即只有能被400整除的年份才是閏年,如2000年、2100年、2200年和2300年中,只有2000年才是閏年,其餘3年均不是,這樣400年中少了3個閏年,實際設置了97個閏年。新規則可使今後不再產生原來那種累積誤差。後來又規定公元4000年不算閏年,這樣4000年中剛好設置969個閏年。修訂後的儒略曆精度大大提高了。這一成果應歸功于格列高利十三世,故把儒略曆改稱為格列高利歷,簡稱格列歷。格列歷一年的長度為365天5小時49分12秒,與回歸年平均長度只差26秒,3320多年才會產生1天誤差。正因為格列歷有如此高的精度,後來逐漸被許多國家所採用,成了通用的曆法,故稱為公曆。但公曆也有不夠理想的地方,一是每個月的天數不一致,且分布不勻,下半年與上半年相差3天左右;二是日期與星期之間沒有確定的對應關係,紀日不便。農曆並非陰曆有人說,「農曆就是陰曆,陰曆又稱農曆」,還有人認為「二十四節氣是與陰曆相對應的」,其實這些都是誤解。[陰曆]陰曆是根據月亮的運動周期來紀月和紀年的。古代,人們每天看到太陽從東邊出來,西邊下去,用於紀日很方便很清楚;而更長一些的時段又如何紀時呢?人們看到對不少現象有影響的月亮,其圓缺晦明有明顯的周期變化,於是把月亮圓缺晦明一次定為一個月,因為月亮圓缺一個周期平均為29天12小時44分03秒(29.5306天),便把小月定為29天,大月定為30天,12個月為1年。因為月亮又叫太陰,所以把以月相變化為依據的曆法叫陰曆。古代埃及就使用這種曆法。由於陰曆年的長度是354.3672天,要比回歸年少10.875天,如此下去,原來代表寒冷的一月份,17年後就可能出現在炎熱的夏季。產生這種冷暖顛倒現象的原因,就是在曆法中沒有考慮太陽運動。[農曆]而農曆是我國長期採用的一種傳統曆法,又叫夏曆、中歷、舊曆。它不僅考慮了月亮圓缺晦明的變化,而且考慮了太陽對地球的相對位置。它是以朔望(「朔」是指月球運行到地球和太陽之間,與太陽同時出沒,在地球上看不到月亮,這一時刻叫「朔」,這時的月亮叫新月,出現新月的這一天叫做朔日。「望」是指地球處在太陽和月球的中間,月球朝地球的一面照滿陽光,月亮是圓形的,故叫滿月或望,出現滿月的這一天叫做望日)周期來定月,稱「朔望月」,其平均長度同陰曆月,就是月亮連續兩次呈現同樣的月相所經歷的時間,即29.5306天。農曆又用設置閏月的辦法,來調整月份與季節變化的關係,從而克服陰曆存在的缺陷,並使農曆年的平均長度接近於回歸年。農曆還把能很好反映太陽位置的二十四節氣恰當地分配在各月里,從而強化了該曆法的季節性,使之有穩定的季節特徵,二十四節氣也就成為農曆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曆在曆日推算方面強調逐日、逐月推算,不像陽曆那樣可以人為規定哪個月大、哪個月小或一個月有幾天,而必須遵循「以月相定日序」的原則,即把日月合朔(出現新月的時刻)的這一天定為每月的初一,但該月是大月還是小月,須經推算後再確定。如今日5時30分日月合朔,則今日為第一月的初一,明日為初二,後日為初三,依此類推;如果第二次日月合朔在第30天,則該日為第二月的初一,第一月則定為小月(29天);如果第三次日月合朔在第60天,則該日為第三月的初一,第二月就定為大月(30天)。由於太陽、月球、地球三者在運動中相互影響,它們之間的距離時遠時近,日月合朔的時刻有遲有早,致使朔望月的長度也有長有短(冬長夏短),這就有可能出現連續兩三個小月或者連續三四個大月的情況,所以,有些農曆年沒有年三十,臘月二十九過除夕也就不足為怪了。二十四節氣是我國制歷家的傑出創作,為中國所獨有。早在春秋時代,我們的祖先已運用圭表(古老的天文儀器)測日影的方法定出「兩分」(即春分和秋分)、「兩至」(即夏至和冬至)四大節氣,然後又定出「四立」(即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到秦漢時代,已經形成完整的二十四節氣,並成為安排農事活動的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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