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新婚姻法減輕了男人們的壓力!

如今社會的發展趨勢,讓男人們越來越覺得壓力重重有苦難言。面對現實,面對工作,面對找對象結婚,面對買房買車等等。如今的男士們剛剛工作不久就開始計劃著買房,還沒找對象就已經考慮買房的問題了,如果沒有房要想找對象都難,更別提結婚了。可是剛開始工作,每個月只有那麼兩三千元的工資,每個月還貸少則一兩千元,這樣一來生活費也就所剩無幾了。

  結婚的天天有,離婚的也天天有,在這離婚率一年比一年高的年代裡。誰又有十足的信心和把握自己的婚姻可以始終不變呢?辛苦攢錢買房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辛苦買下房,結了婚,最終離婚這房子卻成了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平均分配了,也或者為了爭的房子的所有而爭得面紅耳赤,兩敗俱傷豈不是更悲哀?

  女人們常常嘆息活得很累很辛苦,其實男人們也好不到哪裡去,只不過男人們總是把壓力放在心裡,不善於表達而已。如今已經不再是過去式,過去多數都是結了婚後兩個人才考慮買房的問題。而現在,現實的殘酷讓男人們苦不堪言,但還得默默承擔起一切,誰讓自己是男人呢!

  過去的婚姻法,如果兩個人離婚,雙方的共同財產都是平均分配,而如今最高法公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明確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這一婚姻法,相信會得到更多男士們的歡迎。這顯然讓男士們減輕了不少壓力,讓男士們鬆了一口氣。保護了男人們的合法權益。

  因為,自己或者家人為自己買的房不管到什麼時候都是屬於自己的,最起碼不會到了婚姻破裂的時候,連自己辛苦買下的房子也沒有了。在這樣的婚姻法下,也許女方更願意與男方共同來承擔買房的責任。只有共同買房承擔房費,將來才能屬於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如果兩個人共同分擔買房,男方相對壓力會少很多。另外,如果女方有能力願意來承擔買房也未嘗不可,因為那是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即使婚姻不再,房子依然還在。這樣一來,男士們豈不是就更輕鬆了嗎。這樣的婚姻法相對更公平些。而不存在所謂的房子必須是由男方買的說法了。而是界限分明是誰的就是誰的,誰也改變不了的事實。

  法律會越來越健全,考慮越來越全面,隨著時代的進步,願帶給人們的壓力越來越少,生活的越來越輕鬆幸福。願我們都生活在一個和諧的公平的社會中,享受著每天溫暖的陽光和雨露。

新解讓某些女人痛失救命稻草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其重點內容包括六個方面的內容,其中第四點特別引起了天空永遠蔚藍的關註:明確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人們常說「幹得好不如嫁得好」,而今天剛剛發布的《婚姻法解釋(三)》不但給了某些女人最為沉重的一擊,同時也從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許多既定俗語和婚戀模式。特別是在物慾橫流的當今社會裡,可謂是給現代婚姻注入了更富有正義積極力量的時代內涵。

從今天起,我們要改變對孩子的教育,讓他們明白婚姻已經不是鍍金的捷徑,我們不能窮養兒子富養女,因為女兒的格調再高,也只能眼高手低,因為在再大的財富面前,婚姻最多只能給你一個使用權,卻無法給你一個合法的所有權。

說心裡話,這樣一種新解的發布該會讓多少心懷嫁入豪門夢想的女人心寒啊,同時又會讓多少以女兒為投資對象的父母血本無歸。

說心裡話,天空永遠蔚藍一直認為,妻隨夫貴,女人只要嫁得好,本身就是對男女平等最為嚴重的踴躍。任何權力和義務都是相互的,當人們習慣於接受女人憑藉婚姻脫貧和改變窮苦出身的時候,同時也意味著人們對女性在婚姻中享有平等權的漠視。女人要想真正和男人平等分享社會,那就一定要從真正意義上自立自強起來。而與此同時,作為女人的父母,也要打破那種重男輕女的思想,把財產留給兒子,女兒就出潑出去的水,如此以來女人便沒有了活路。所以,這也恰恰是該新解的社會實際性的障礙所在。但所幸的是,幾十年的計劃生育成果,已經讓大部分家庭都是獨生子女了,各有各父母,各有各財產,只是多與少的問題。

然而,這從現有法律層面是不是也讓計劃生育工作有了另一番推進的空間呢?

總之,社會的發展在於公平正義,無論是男方借著婚姻之名向女方要財產,還是女方向男方要財產,新解的發布都給予了我們一個更加公平的監督作用。這是一種進步的力量,也許實施起來會有這樣那樣的障礙,但卻是中國婚姻觀念發展上的一個里程碑事件,它讓某些女人(也有一些男人)丟失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在這裡,天空永遠蔚藍說的只是積極方面的影響。 

再說說消極的影響吧。人們會重新審視婚姻是什麼?妻子和小三的距離小了,甚至從某種角度上來說,有些女人會更傾向於做小三,小三可以不為婚姻所累,不必天天困在一起,可以讓距離和年齡差距產生美,而這一切作為妻子的卻難於做到。所以小三總可以更加優越於讓男人開心,從而從男人獲得物質上的利益。反正在財產所有權上,小三和妻子一樣,都要靠兩個人在日後的相處中「賺」取,好不好,給不給,全在男人的興趣和心情。

再有,男人(更準確點說是家裡有錢的男人)可以繼續在婚後保持自己無比的優越性了,女人始終戰戰兢兢不敢懈怠,沉默縱容是更加不得的選擇,如此以來讓壞男人更壞,好女人難好……即更加以正式法律的形式解釋了:幹得好和嫁得好都不如生得好!!!

如此以來,勢必使婚前公證行業火熱起來。接個吻,你得答應給我一輛車,做次愛你得同意給我一套房,咱們醜話說在前,明碼標價,不要到婚後再爭執。反正你現在高興了嘛,試著高興緊,就趕緊給我把字簽了,趁著同居前去公證處把證給公了……總之,婚前的麻煩事多了,愛情反倒更加沒有以前純正了。以前嘛,啥都不說,我就說我愛你,把你感動了,值到你娶了我,只要一娶我,我就不用擔心,該是我的都是我的。而現在不一樣了,含蓄不起來了,也素質高不起來了,在你碰我之前,咱就得象嫖客和妓女一樣,事前把價給談好了……想著這又是一件多麼悲哀的事情啊!

世界上從來不缺乏政策,每一個政策出台的後面總會有成千上萬個對策在等著,政策是積極向善向著公平的,但對策卻又讓政策事實上反而倒退了一大步……說到底,人性的悲哀。但我們決不能因此而停止尋求進步的腳步,我們應該相信隨著政策法規的不斷完善,陰暗的東西絕對會越來越少,正如我們越來越紅火的日子。

不再多說了,趕時間出文,最後一點:新解的出台,至少是給了我們想真正經營婚姻的人一份更加公平和正義的力量,這一點是最主要的,比任何東西都重要。正如再好的鎖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一樣。為婚姻法新解叫好啊~~~~~~~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釋是法制社會的一大進步

        最高人民法院於12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有關情況,並於13日正式實施。解釋明確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相關鏈接:http://news.qq.com/a/20110812/001069.htm

 

        看完相關內容,我有一種舉雙手贊成的衝動。這不是說明我有什麼私心,或是什麼見不人的意圖。而是從一個普通民眾的角度看到了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釋的一些好處。讓我們看到了法制社會中相關法律的完善,不管這種純法律意義上的完善是否對實際事件有多大的幫助,至少有了法律的依據。更重要的是此次司法解釋對於處理親情、道德與法律等之間的關係有了較大改進。不但兼顧了中國幾千年以來的人情道德觀念,同時讓法律在法制社會得到應有的尊重。可以說,這不但是法制社會的一大進步,更有助於整個社會文明的進步,同時還有利於一些社會問題的解決。

 

        首先就此條解釋的表面意義來看,體現了對父母的尊敬。父母只對自己的子女有撫養和照顧的義務和責任,而沒有對子女家庭及其成員照顧的義務和責任。現在的社會是,子女結婚以後如果沒有房子,雙方父母也跟著著急,都希望自己的子女早日擁有一個安穩的住所。在子女一時沒有能力買房的時候,往往都是條件較好的一方父母主動拿出積蓄來幫助子女,條件差一些的更是雙方父母都一起來幫助子女完成買房。此時的很多父母都是頃其所有,拿出所有養老的錢,卻不一定能換來一個安穩的晚年生活。此時此刻,能明確父母在子女不動產中所付出的份額及共有權利,也是對父母晚年的一種保障。

 

        明確的法律依據讓夫婦雙方乃至雙方父母,少了對自身及子女財產一些不必要的擔心。有利於減少家庭生活中對一些大件財產的顧慮,同時也減少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增加家庭成員相互之間的信任。少了財產的糾紛,也更利於婚姻的穩定與長久,讓家庭更加和睦。

       

        明確的財產分配,對「啃老」象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以前在沒有明確父母在為子女置辦財產時的份額和共有權利時,子女因為沒有財產共有分配的壓力,而總是把父母的幫助當作理所當然。反正父母幫沒幫自己只有天知,地知,我知,父母知,子女很容易就把父母給自己的幫助當作自己應得的。久而久之,父母幫自己的事也就完全忘記了,當作從來都沒有發生過一樣。而在明確了父母對子女財產的份額和共有權利之後,子女時刻都會提醒自己這財產不完全屬於自己所有,時刻會有一種心理上的壓力。這種壓力和提醒會變成對父母的一種愧疚,最終讓我們明白,還是我們以自己的能力所置辦的一切才會讓我們安穩和安心。

 

        明確後有利於房價的穩定甚至是下跌。反正房子也不再是夫妻任何一方實實在在的保障,買不買房子與是否結婚的關係已經不再那麼明顯。就算對方有好多房子,我去與他結婚那房子也不一定是屬於我的。在這種不公平的心理壓力下,共同出資買房結婚或是乾脆租房結婚,會更讓對財產沒有實際擁有權的一方心理更加踏實。如此以來,房子也將不再是結婚的一個硬性條件,延後買房或不買房的人將越來越多。

 

         明確後更利於夫妻婚後同甘共苦、一同創造美好未來。因為婚前的一切,不一定屬於婚後的雙方,那婚後的雙方更願意在結婚以後一同努力地創造一切。夫妻雙方只有盡量保持家庭中一切的共有權利,只有共同享受了家庭中所有一切的義務,才能真正體現夫妻的共同體,體現家庭的完整性。

 

         明確後有利於維護婚姻的真實意義,它讓婚姻不再過多地摻雜著物質婚姻的原素在裡面。從而使得以感情為重的婚姻越來越多,以物質為重的婚姻越來越少。當然,物質是維持一個人,一個婚姻,一個家庭最重要最不可缺少的東西,任何人都不得忽略。只是「寧願坐在寶馬上哭,也不坐在單車後笑」的言論,不再成為婚姻社會的主流。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還是,這個明確讓我們的社會真正去逐漸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男女平等。其實,我們平時經常喊出的所謂男女平等,只是多了一些對婦女的尊重。而實際是,大多的婦女在結婚之後還是走上了家庭主婦、相夫教子之路。這樣一來,很多婦女便在結婚後依然失去了較多的話語權、主動權以及經濟權。很大程度上,女人仍然在依靠著男人生活,家庭中依然是一片男主外女主內的遠古場景。這樣的場景何來真正的男女平等之說。

 

         真正的男女平等,應該是夫妻享有共同的家庭主導權,享有共同的家庭義務和責任。比如掙錢養家不再是男人一個人的事,養育孩子也不再是女人天經地義的責任;男人也有相婦教子的責任,女人也有工作賺錢的權利。。。。。。 離婚新物語:誰的地盤誰做主  

相關搜索詞: 城市建設 婚姻法 玩弄女性 司法解釋 夫妻雙方

 

  [導讀]最高法今天公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首次明確婚前貸款購買不動產歸產權登記方所有,婚後父母為子女購房屬個人財產,同時取消婚外同居約定補償條文。

  在離婚案中,房產糾紛讓那些婚姻決絕者望而卻步,不僅僅是因為心有不甘,而是想既撇了一段感情又不想讓對方得到自己名份之下的房產才是婚姻背叛者的全部,也因為房產的糾紛令許多已經不存在情感相連的婚姻苦苦不能理清頭緒,牽強地生活在陽謀陰謀之中。而財產之糾紛又是公案之中最難以梳理的案子,而如今這一切都將會迎刃而解,原因在於最高法公布了關於婚姻中房產所有權的新規,即「誰的地盤誰做主」!其意在於無論婚姻堅持多少年,只要雙方離婚,房子永遠是屬於板凳釘釘上的那位!而夫妻兩者之間的關係,歷來都是清官難斷家務事,不過這個傳道千年的格局終於得到改變,最高法這一「誰的地盤誰做主」的婚姻新物語後,所有有關於房產糾紛的案例都將快刀斬亂麻,藕斷而絲不蓮,讓痛者更痛,讓恨者更恨!

  所謂痛者更痛恨者更恨,間接地可以表明該離婚新物語乏善可陳,顯得生硬和冰冷,把婚姻的矛盾過度格式化、簡單化,缺乏人情常理的考慮,導致夫妻雙方婚姻加速解體。因為在該新物語中,可以片面地將此理解為有錢就擁有發言權,有房就擁有決定性的勝利。或許該婚姻新物語的面世,迎合了那些既有房又有錢者的心理,他們更可肆無忌憚地打著走向婚姻的名義用房產來誘騙愛情,待激情一逝即可提出離婚再覓佳人。此新物語表明,不是房產所有者,無論對婚姻表現的多麼忠貞、無論在共同生活的時間段里付出多大的犧牲,包括青春、歲月、生兒育女,只要在後來的日子裡由於感情不合離婚之後就得凈身出戶!這,豈不是那些打著婚姻的幌子卻不必擔憂自己房產被分割的玩弄女性者的最好保護傘?它似乎為那些豈憚房產被分割又想拋棄婚姻者張開了婀娜的身姿。

  從婚姻的角度而言,首先必須明確一點的在於,誰首先背叛了愛情,誰在這場婚姻的長河中首先做了潛水者,而後根據此情節來做出房產歸屬的分割判決才是。否則根據當今新物語之下的「誰的地盤誰作主的」的規則,地盤的外來建設者再付出自己的青春和熱情之後,卻無法以主人的身份來表明自己存在的重要性,就如同當今為城市建設付出辛勤勞動汗水的外來務工者無法享有融入城市的權利和發言的權利。在城市擴大和建設的過程中才會想到他們的存在,而當建設完畢則如流水一去而無人去反思他們存在的重要性。而今天新物語之下的規定豈不是重複著外來建設者驚人相似的一幕?當你容顏老去、青春不再,婚姻雙方的激情早已成為一杯白開水時,地盤的主人對無味的開水再也沒有興緻用心去品的時候,就將被輕易地倒掉,卻沒有什麼話語權為自己的付出維護權利,留下的只是一地被淚水浸染的痕迹。

  如果說封建傳統意識之下的影子是重男輕女,進入新時代倡導的是男女平等,整個社會風尚都在朝著男女平等的方向努力的時候,這一新物語的生成又使男女平等的概念打回了千年以前。雖然在這婚姻新物語之中看似為不分男女而說實話,只要是誰的地盤誰就可以做主,但實則生活的規則絕大多數前提之下是由男人來提供共享的地盤,而此物語實則是為男尊女卑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讓男人更強讓女人更謙卑。那麼整個社會為之努力的男女平等之現象又將付之東流。按此思維繼續延綿思緒,是否可能理解為,總有一方在此一刻成為了婚姻的犧牲品?那麼當婚姻破碎的雙方無法在現有法規之下確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規則,顯然是一條失敗的物語!它只在為強勢者說話,誰的地盤誰做主豈可得人心!

 

房產以後會越來越比老婆值錢關搜索詞: 左鄰右舍 結婚年齡 陌生人 自己人 不懂女人

房產以後會越來越比老婆值錢

文、丁銳

    在我們貴州農村,男人花錢買房子、娶老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坊間還有一個說法和不成文的規定:嫁出去的姑娘,潑出的米湯。

    道理不言而喻,一個姑娘被嫁出去以後,就意味著她從此與父母、兄弟姐妹不但不再同處一室,而且連娘家的土地、財產等都得不到「瓜分」了。

    年幼的時候看見姑娘出嫁,一般要啼啼哭哭三天三夜,而且還不能進食,第一個哭的就是自己的父母,然後是長輩、左鄰右舍、兄弟姐妹、親朋好友,甚至連參加婚禮的陌生人都要哭個夠。

    那種纏綿至今讓我記憶猶新,出嫁的姑娘們,平時歡歡喜喜,水靈靈的姑娘們在出嫁的時候卻哭得死去活來,哭得肝腸斷裂,哭得昏天黑地,哭得奄奄一息。

    小的時候見到哭嫁的場面感覺非常好玩,隨著歲月的流逝,閱歷的增長,才猛然間發現,原來我們這些臭男人真的不懂女人,一點都不懂女人。

    作為男人的我們,可以順順利利的呆在父母身邊,可以大搖大擺的繼承父母的財產,而作為女人的她們,在達到結婚年齡的時候,絕大多數不得不被趕出家門,從一個地方遷徙到另外一個陌生的地方打發餘生。

    其實,這已經非常不公平的了。

    從娘家到婆家以後,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由於你還不是「自己人」,你的言行和舉動稍有不如人意的地方,輕則被指指點點,重則被趕出婆家,成了真正的「無家可歸」的人。

    因此,你得必須拿出吃奶的力氣,學會孝敬自己的公婆,尊重自己的長輩,愛護丈夫的親友等等;你得學會做家務,干臟活,干苦活,乾重活,干累活;最後你必須要做的是,你得給你的丈夫生一個白白胖胖的兒子。

    科學上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生男生女其實最大的責任在男人一方,由於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很多人都把生育不生育,生男生女的棒子一棍打在女人身上,讓她們千百年來承受了莫名的痛苦和冤情。

    現在的情況變得更糟糕了,就在今天,就在2011年的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敞開大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有關情況。解釋明確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我在想,隨著該新聞發布會的召開,隨著新法規的執行,女人會越來越變成男人的一種附屬物,除了自覺擔當起保姆、性奴的角色以外,男人一旦在婚前擁有了一套或多套房產,這些東西和作為妻子、愛人、老婆、賤內的她們一點都不相干,房產會越來越變得比老婆值錢。

    因此,男人們會更加對自己的女人頤指氣使,因為分手以後,該凈身出門的不是作為強人、地頭蛇一方的男人,而是本來就弱不禁風的女人們。

婚姻法最新解釋:一套房子傷了兩個人的愛情相關搜索詞: 婚姻法 解釋三 離婚 最高法 婚前協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選擇在第26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開幕的這一天,公布了婚姻法的司法最新解釋三。在這個解釋三里,可以看到中國式婚姻的兩大問題:一,是離婚率越來越高;二,是夫妻財產糾紛越來越多。

哪怕是樂山市中區,一個三線城市的核心城區,離婚登記室的工作人員介紹,2010年1月1日至11月23日,樂山市中區共有4800對新人領證結婚,同時也有2040對夫妻辦理離婚。而在2009年,市中區共有5759對新人領證結婚,1900對夫妻離婚。從數據上來看,這還未到年末,離婚人數就比上一年增加了100多對。二線、一線城市就更不用說了。

越是離婚,越是有夫妻財產糾紛。而這財產糾紛里,一般家庭,除了現錢,最大宗的財產恐怕就是家裡的那套房子了。這次最高法關於婚姻法的司法最新解釋,關於房子問題的處理,簡單說來就是三點:首先,婚前個人按揭的房,離婚時歸個人;其次,給兒子買的房,兒媳沒有份;另外,丈夫送老婆房子未過戶前可反悔。

婚姻法最新解釋界定婚房歸屬

我們的法律看來越來越公正合理,實際上卻是越來越傷害人們的感情。結婚成為夫婦,果真要如此計較,那當初結婚還有什麼意義?反倒是一套房子傷了兩個人真摯的愛情。婚姻也就在司法面前變得惡俗不堪了。

我以前有一個學生,父母要離婚,一開始因為顧忌孩子的感受,都一拖再拖。後來這孩子理解了,同意了,夫妻倆還是久久不能離婚。倒不是和好如初了,而是家裡那唯一的一套房子你分多少錢我分多少錢一直沒有談妥。丈夫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進而要求房子歸他所有,因為他和孩子需要住房;妻子說房子首付是我給的,丈夫說我後來還幫著還房貸呢,妻子又說那是你自願我又沒逼著你。兩人經常為了這事吵吵鬧鬧,孩子在高考前情緒上受不了,一次深夜聽到父母又一次吵架之後,摔門而出。兩人沒轍,電話都打到我這裡來了,說幫他們找找孩子,我怒斥一套房子不僅傷了你們夫妻倆的感情,還傷了孩子的心,還讓不讓孩子高考了啊。對方在電話那頭沉默了許久。(孩子後來找回家了)

我是男人,雖不是女權主義者也不是女權主義的支持者,但我倡導男女平等。這裡仍然要說,此次婚姻法的最新解釋,在這個男權社會裡還是解決了很多男人的問題,比如正妻都沒得賺了,小三不可能有房分。也許女同胞們因此而寧可選擇同居而不結婚,不生孩子。畢竟大家都食人間煙火,誰敢保證一定不會離婚?然而社會的現實就是男人的經濟地位優於女人,女人再生了孩子,買房的主動權更弱了。一旦離婚,帶著孩子怎麼過? 解釋三在婚房問題明顯的傾向男人。女人嫁過去,還給男人生孩子,孩子還跟他爹姓,離婚了不僅失去的是房產權還有子女撫養權!男人呢再也不用擔心離婚得分家產了,女人也可以不待在家裡幹家務帶孩子了,因為萬一老公不要你你會一無所有!女人也不必找「三有」男士了,因為人家有錢有車有房也不關你的事!婚姻法最新解釋保障有錢花心的人,這彷彿在建議大家:結婚不如同居!

我們的婚姻生活要變成這樣?

進一步說,婚姻法最新解釋三,表面上保護了個人財產,實際上卻摧殘了婚姻。婚姻本是兩個人有了真感情,為了固定這份感情而組建家庭共同生活並延續彼此生命的一種人類活動形式。它的核心是感情,條件之一是有一定的財產包括房產做生活的保證。現在有法可依,夫妻之間也要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這樣的婚姻法最新解釋解決了誰的問題?我看只解決了司法部門的問題,因為那麼多人要離婚,有了最新解釋三,節約了他們更多時間不用在離婚糾紛中為財產所屬糾結許久劃分不清啦!

以前是禮教啊民俗啊所謂的封建道德禁錮著真正的愛情,現在又有房子啊車子啊物質來傷害兩個人的愛情。以前的人們愚昧,愛傷了甚至家庭破裂了也很少想到法律;現在的人們似乎終於開化了,婚前就先拿出婚姻法最新解釋三分清財產,以備不測!如果離婚就是為了證明曾經結了婚,那讓結婚的我們情何以堪?如果離婚就是為了分割感情和財產,那讓相信愛情的我們又情何以堪?

難道,一本結婚證就是為了換一本離婚證?

有人會說,婚姻就是愛情的墳墓。其實再細細一想,婚姻不是愛情的證明么?這年頭,逢場作戲的多,傾心相愛的少,男戀女色,女貪男財,群魔亂舞,怎麼會沒有財產房產的糾紛?結婚若是為了很快離婚分那在物價日益飛漲之下迅速貶值的可憐家產,那就用婚前協議和婚姻法最新解釋保底吧;結婚若是為了白頭偕老、相親相愛,那婚姻生活中財產房產歸屬模糊一點又何妨?婚姻法最新解釋的設定對有所企圖的婚姻一方是個打擊,對真愛的夫妻形同虛設。

但願天下的夫妻,不要為了一套房子傷了兩個人的愛情。在物慾橫流、小三橫行的今天,愛情已經傷不起了!

女人:嫁得好不如自己幹得好 導讀: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有關情況。解釋明確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文/苦澀的美麗

    人們常說「幹得好不如嫁得好」,而今天剛剛發布的《婚姻法解釋(三)》無疑給當今某些女性以沉重一擊,同時也極大衝擊了當代人的既定思維和婚戀觀念。隨著最高法的解釋沉埃落定,「幹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時代似乎已經一去不復返。對於我們某些人,特別是在婚戀關係中處於相對劣勢的女性而言,嫁得好還不如自己幹得好。

 

    那麼我們應該怎樣才能幹得好,以維持這來之不易的婚姻呢?

 

    其一,眼力功夫要幹得好。在談戀愛,在找另一半的時候,除了看他有沒有房,更要看是不是人。如果這個連人都不是,整體只知道泡吧喝酒養小三,胡作非為,花心的不得了,還不如分手快樂,以免婚後之斗。

 

    其二,生子功夫要幹得好。娶妻生子,對於男方,對於男女方都是極其重要的事情,如果通過自己高超的生子技術,將丈夫和整個家庭的氣氛穩定下來,並以孩子為籌碼保住自己在這個家庭中的位置,不僅防止丈夫將來離婚,也很大程度上規避了自己凈身出戶的風險。孩子是自己的未來,一點不假。生子功夫的高低,或許直接決定著夫妻婚姻的走勢和女方在家裡的地位甚至是命運。養兒或許可以防老。

 

    其三,床上功夫要幹得好。男人都是好色的,這一點毋庸置疑,在批判男人花心,對自己不負責任的時候,我們的女同胞也需要從自身找找原因,為啥自己的男人出去找小三,除了他賤,小三賤,自己就沒有原因嗎?男人喜歡女人的身體,而女人則喜好男人的財和權,一拍即合,自然就出現這麼多賤人。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提高和丈夫性生活的水準,給予老公足夠的性福就很重要了。如果連最起碼的性福都沒有,幸福也就可想而知了。老公對你冷落了,婚姻還會有好嗎?婚姻沒好,房子還會美好嗎?

 

    其四,賺錢功夫要幹得好。這是最關鍵的一點。俗語曰,「男兒當自強」。這句話很混蛋,不僅給無數男同胞以巨大的壓力,亞歷山大之下,抬不起頭來,也誤導了無數女同胞,使得她們自然的認為,為人妻母,家庭主婦,相夫教子,理所應當。只要自己嫁得男人好。但是現在嫁的好,乾的好,也並不意味著將來你的男人會一帆風順啊?再者,萬一,你一心一意的對您的男人好,他變心了,讓你滾蛋怎麼辦?除非你有良好的家世背景,要不,在現在的法律下,真可就一無所有了。因此,「女兒也當自強」。最基本的就是要有自己的職業,自己的工作,並為之奮鬥和努力。在平常,做好一定的儲蓄,以防不時之需。自己有了資本,如果在婚前再進行了財產公證,即便是你的另一半不想和你廝守終生也不怕婚後悲劇。

   

    其五,婆媳關係要幹得好。提高處理婆媳關係,以及處理家務的能力是女人婚後面臨的重要課題。在當今,大多數同志們都不再啃樹皮,而去啃老的時候,婆婆就成了房子爭奪戰的關鍵人物。把婆婆服侍的舒舒服服的,讓她和自己成為一個戰壕的同志,即便是兒子要離婚了,自己也不至於凈身出戶。

 

    有個親戚,和自己老父母爭奪房產,自己和媳婦都去鬧,把老父母都弄的相當崩潰,不僅把老父親弄出了心臟病,把老母親氣出了氣管炎,更是硬生生的奪來了房產證。可見,房子,就是票子,就是銀子,就是維持婚姻的棋子。

 

    為了房子,為了自己的票子,更是為了自己的孩子和未來,我們的女同胞一定要幹得好,畢竟,嫁得好,不如自己幹得好,有了經濟基礎,還怕決定不了上層建築!

    

    婚姻大事,又豈是這幾平方房子,幾兩銀子能左右終生的?

   

   

推薦閱讀:

結婚必須要男人承擔住房責任嗎?
女人要的安全感,就是讓她們確信自己被愛
女人在婚姻中該如何做一個好妻子?
結婚當天,你是什麼樣的感覺呢?
「想知道合不合適,就去旅遊一次」的說法靠譜嗎?

TAG: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