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都資訊網 文章來源:海峽都市報社 N欄目主持呂蘊嵐
昨天上午,省婦聯婚姻家庭指導中心4位專家———閩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曹衛、佘春香,省醫科所二級心理諮詢師劉英雅及二級心理諮詢師範功森前來本報接聽婚姻熱線。在2個小時里,僅專家接聽到的16條熱線中,就有10條反映配偶外遇問題,同時還有2位女士前來諮詢此類問題。讀者為婚姻變質痛苦的同時,也詢問專家如何尋找配偶的「外遇證據」,以備離婚時作為分割財產的依據。專家指出,法律上並未明文規定「外遇證據」的概念,其採集過程是否合法很關鍵,最後能否被法院採信也無法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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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知道老公有外遇後,28歲的阿麗(化名)這心裡,煩得整夜整夜睡不著。
昨天,她特意請了假,跑到朋友家給本報熱線968111打電話,諮詢專家。 「他最近越來越少回家,也默認自己出軌了,這段婚姻能維持多久,心裡也沒有底,我已經用照相機拍下了他的曖昧簡訊,這能不能算證據?其實有時候我被逼急了,真想請個私家偵探。」 電話那頭,阿麗一口氣說完這一通話,深深吐了口氣。
阿麗說,丈夫阿城(化名)很喜歡到娛樂場所玩,婚前婚後都這樣,「很多時候我不清楚他在哪裡,在幹嗎,他只是每個月給家裡錢,我們像AA制過日子。」阿麗說,自己心裡很苦,但是看著女兒,又決定守著這個家。
去年夏天,一位密友偷偷告訴阿麗,看到阿城摟著一個年輕女子出現在商場,神情很曖昧,阿麗當下氣得就想離婚。可密友卻提醒她,「要離婚可不能這麼便宜他,一定要搜集他的外遇證據,到時候上法院多分割財產」。 於是,阿麗開始留意阿城的行蹤。她偷偷翻看阿城的手機,發現收件箱被刪除空了,但卻在已發信息里看到,自己的丈夫居然稱呼另一個女人「親愛的老婆」,與她有關的簡訊都很親熱、曖昧。阿麗氣炸了,將簡訊拍照,在網路上備份。隨後,她又列印出丈夫的通話清單比對,證實那個號碼與丈夫聯繫非常頻繁。「我當面質問他,他發怒了摔門就走。」阿麗回憶說,幾天後丈夫回家,默認有外遇,對方是一名離異的服裝店老闆娘,「他說他們有熱戀的感覺。」 阿麗想著丈夫可能與另外的女人在一起,既心酸又憤怒,讓娘家幾位親友輪流盯著丈夫的公司大門,跟蹤了解到那家服裝店地址。此外,表弟也用手機拍到一些阿城與老闆娘的親密照片。 「我很迷茫,看著這些證據更心痛。一旦離婚,這些照片與通話清單能作為證據嗎?」阿麗問道。
佘春香點評:對於外遇行為,目前存在取證難的現實,有以下辦法可以參考:
一、搜集雙方
來往書信、郵件等資料;二、搜集其他家庭成員或者鄰里能夠證明對方有第三者的證言;三、搜集視聽資料等。以上行為必須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為前提。同時,以上證據都不能直接證明,只能相互輔助,由法院最終判斷是否採信。阿麗所拍的手機簡訊照片,可能無法認定該手機為阿城所有,而阿城與第三者的親密照片需要視情況而定。既然阿城仍然支付家用,建議阿麗花時間挽回這段婚姻。
我來支招
老公剛寫保證書又和別人玩曖昧
3年前,陳女士的丈夫下海經商後,她聽說老公和公司里的一個女員工關係曖昧,有一次,被陳女士意外撞到了。丈夫回家後痛哭流涕,還寫下保證書,發誓自己會和那個女人斷絕關係。想著兩家的老人還有孩子,陳女士原諒了他。「可現在我發現他變了,和外頭女人說話都挺曖昧,常常遲回家。萬一我們離婚,那張保證書有用嗎?」
曹衛點評:這張保證書能有力證明丈夫在婚姻里存在過錯,萬一離婚分割財產,法律會照顧無過錯的一方。陳女士出示這張保證書可以要求多分割財產。當然,離婚對雙方以及家人的傷害很大,需要謹慎行事。婚姻妙語 劉英雅:婚姻也要有「防火」意識,首先是防止後院起火,其次在「救火」時冷靜處事,最後不要讓災情影響未來生活。
(呂蘊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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