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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袁崇煥的死看崇禎 袁崇煥為什麼必須死

崇禎三年,薊遼督師袁崇煥被朝廷以「謀叛」大罪論死。「八月,遂磔崇煥於市,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崇煥無子,家亦無餘貲,天下冤之。」磔,便是凌遲,又稱千刀萬剮,是當時對犯人對嚴酷的刑罰,令後人更不可思議的是,當時北京城的老百姓都相信袁崇煥通敵,對他的死紛紛拍手叫好,對朝廷如此處置這個勾結後金軍為禍京師的元兇大呼英明,不能不說是一件十分悲哀的事。袁崇煥伏刑時,「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袁崇煥死後,義僕佘氏為其收斂骸骨,葬於北京廣渠門內廣東義園,並從此世代為袁守墓。史載「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崇煥無子,家亦無餘貲,天下冤之。」

後世有人評價崇禎並不是「亡國之君」,只不過趕上了「亡國之時」,我們在之前的敘述中也曾講到,崇禎既不荒淫,也不懈怠,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一位少有的勤奮之君,處置魏忠賢一黨更是雷霆萬鈞滿朝叫好,但就是這樣一個皇帝,為什麼會做出這等自毀國家棟樑之事呢?

袁崇煥為什麼必須死

我們可以試著從崇禎的性格和心理上去分析這些問題。明朝太子皆立長,太子之外的皇子既不被允許參政,也不能像正常人那樣生活,只能生活在王府里,不納稅、不辦事,也可以不讀書,一切皆由國家養著,到了明朝中後期已經成了國家的巨大累贅。太子的生活則更加嚴格刻板,我們知道,一個人如果被壓抑圈禁太久,就會產生嚴重的偏執、多疑、剛愎、凡事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一旦給他足夠大的權力和空間去支配別的人和事,他就會做出許多匪夷所思的決定;這些決定又往往帶有嚴重的反抗和戲謔成分在內。

天啟在位時,朝廷被魏忠賢和他的閹黨所把持,身為信王的崇禎為了保全自己避免引起魏忠賢的猜忌和迫害,便整日躲在王府中稱病。這種壓抑、擔驚受怕、被人監視的環境使年輕的崇禎具備了超強的忍耐力和警覺的神經,並逐漸成為他性格中的主導因子。

崇禎繼位時,大明王朝已是積重難返,而對自己委派的封疆大吏,往往是寄予極大期望、給予極大權力、許以極大承諾,一旦大臣的表現無法讓他滿意,或者說崇禎多疑的性格註定了他比較容易懷疑大臣,那麼就會變得非常痛恨大臣,非殺之不能解皇帝信任之心。所以在崇禎在位的十七年間,共處死總督七人、巡撫十一人,內閣重臣更是先後起用了近五十人。直到自殺前,他還把亡國之咎歸於「士大夫誤國家」。

從這一點入手,我們或許能給袁崇煥的冤獄做一個比較合理的註解:崇禎起初十分器重和信任袁崇煥,但袁崇煥在平台應對時為了寬皇帝的心,聲稱「五年平遼」,就連許多不知兵事的言官都認為這在當時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可崇禎皇帝卻信以為真,繼而對袁崇煥寄予厚望。而崇禎皇帝一直對大臣的夸夸其談十分反感,袁崇煥的無心「海口」,給他和皇帝之間的第一個隱患。

在隨後的應對中,袁崇煥為了彌補之前的「大話」,又擔心皇帝對自己的信任有所反覆,所以又向皇帝請了「臨機專斷」之權。此時的崇禎覺得這樣還不足以顯示「天恩」,便賜予袁崇煥尚方寶劍,可以說,他對袁崇煥可謂下足了血本,因此對這位身擔重任的薊遼督師也變得異常挑剔。所以當後來發生的事讓崇禎產生不滿時,皇帝就覺得虧了本,認為袁崇煥辜負了自己,這是君臣之間的第二個隱患。

袁崇煥出鎮遼東後不久,就借故將東江總兵毛文龍斬于軍前,既是為自己樹立威望,也是對皇帝的一次小小試探——雖然這次試探的代價大了些。用今天的話來說,毛文龍相當於東江地區的土皇帝,雖然實力有限,但自天啟朝以來,朝廷就比較他對後金所起到的牽製作用(袁崇煥殺毛文龍之事我們會在下面的文章中具體講述)所以儘管毛文龍存在貪功、冒餉、不肯受節制、難以調遣等問題,但袁崇煥因此就將他斬殺,除了給自己立威之外,並沒有給整個遼東地區帶來什麼好的影響,反而產生了一系列嚴重的後果。毛文龍被斬,崇禎皇帝並沒有處分袁崇煥,反而寫信表示理解,他的舉措與其說是基於用人不疑的策略,不如說是他對袁崇煥不滿的有一次隱忍,對於性格偏執剛愎的來說,隱忍越多,也就意味著將來清算起來的手段越重,這是第三個隱患,也是最明顯的隱患。

明人以南宋為恥,對「議和」二字也相當的敏感,所以袁崇煥「以和備戰」在戰略上完全正確,但卻沒有顧及到以「氣節」為立身之本的明代朝廷的特有氛圍。雖然袁崇煥後來迫於壓力也不敢多言議和,但他以個人名義私下與皇太極往來書信本來就很容易被人誤會和利用,加上崇禎本人對議和的態度表面看似存在商量的餘地,但內心卻十分反感(這點從崇禎在當政最後一年裡的種種決斷也能得到佐證)。這種反感,就是基於明朝特有的「氣節」氛圍和崇禎本人的極要面子。當後金軍兵臨北京城下,袁崇煥議和之事被有心人曝光之後,朝廷的面子和皇帝自己的面子,就成為決定袁崇煥命運的第四個隱患。

當後金軍在北京城外大肆擄掠之際,儘管袁崇煥已經抱著必死之心千里來援,但京城百姓和朝中一些官員都認為既然皇帝派了你袁崇煥戍邊,那麼敵軍打到都城的責任便是你的過錯,甚至有人放言是袁崇煥為了逼朝廷議和才故意放皇太極入關,加上袁崇煥確實有「議和」之實,便使得北京城從朝野到庶民都把他當成了罪魁禍首。從這裡開始,隱患已然成了必殺袁崇煥的理由。

最後一點,便是皇太極的反間計。然而即便是反間計,卻未必能坐定袁崇煥死罪。袁崇煥下獄是在崇禎二年十二月,處斬是在三年八月,中間隔了近九個月,如果是正常審訊,就不難看出這是皇太極的反間計。正所謂積少成多,偏激剛愎的人一旦認定一件事,就往往會做出十分極端的行為,當時的崇禎就是處在這樣一種心態下——袁崇煥戍邊以來,儘管穩定了遼東局面,但一仗未打就耗去國家大批錢糧,還讓後金軍繞過山海關打到了天子腳下,五年平遼顯然是不實之辭,這是對大臣高要求嚴標準的崇禎所不能容忍的。擅殺毛文龍、擅自議和、庶民憤慨、通敵之嫌……這些讓朝廷和皇帝丟面子的事都需要一個人出來承擔責任。因此,皇太極的反間計雖然是最後一個理由,也是最不重要的一個理由。

把這些因素疊加起來,袁崇煥便不得不死了。

所以說,袁崇煥的死,並非死於後金軍之突襲北京,也非死於皇太極的反間計,而是死於他和崇禎皇帝之間兩種永遠不可調和的性格矛盾。歷史的真相,很多時候並非表面那般冠冕堂皇,也非野史軼聞所載那般離奇怪誕,一個很小的事件,一次人性的衝突,便足以改變一個時代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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