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離婚之後要回彩禮,受法律保護嗎?

什麼是彩禮?

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雖然在新中國成立之後的一段時間,彩禮和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但在民間始終頑強存在。

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彩禮」的表述並非一個規範的法律用語,人民法院審理的彩禮糾紛案件的案由按照有關規定被定為「婚約財產糾紛」。

法律怎麼規定的?

2004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這其中,「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因此,不要以為彩禮是為結婚而給付的,離婚了就應返還。必須要符合以上三條,才能予以法律的支持。

遇到法律問題腫么辦?找羅爺!

羅爺幫你解決問題,也就分分鐘的事兒!

點擊下面圖片,獲得免費諮詢!

推薦閱讀:

是否有人如同我一樣在看《辯護人》的時候有讓人不適的感覺?
無良公司逼瘋花季少女,法治光芒何時普照大地
美國佬為了逃避陪審團可以干出什麼操蛋的事
cma在中國有用嗎?
如何看待「辱母殺人案」?

TAG: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