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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中國古代的天文與占星術

 無可否認的,占星術似乎皆存在於世界各民族的原始文化之中。而所謂占星術皆不離根據星數方位變化、隱見而占未來將會發生的事;或是將自然界日月星辰的變化與人的生死興衰連接起來。

  西方的占星術似乎與巴比倫的古代文明,(位於兩河流域地區,古稱美索不達米亞),脫不了關係。歐洲各博物館中如今已收藏了數以千計的出土星占學楔形文字泥板即可視為證據。

  而古代文明的另一大支——古埃及。在現今所見的古埃及紙草書與考古文物中,星占學的材料都可見到。不過,與可以上溯到5000B.C.之遙的古埃及文明歷史相比,這些材料在年代上似乎顯得太晚近了。這些材料中所見的兩類星占學,卻也被認為都是從巴比倫輸入的。

  而中國的占星術歷史也十分久遠,根據殷代甲古考古的分析,可以斷定我國占星活動在遠古的原始社會裏已經十分活躍了。史書中關於占星的紀錄最早記載見於《易經。繫辭上傳》:「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而迄今所發現的古代中國星占學文獻中年代最早的一種,長沙子彈庫出土楚帛書甲篇云:

       「帝曰:鯀敬之哉!毋弗或敬。惟天作福,神則格之;惟天作妖,神則惠之。欽敬惟備,天像是則,鹹惟天口,下民之戒,敬之毋忒!」

      《史記》卷二七天官書:

       「日變修德,月變省刑,星變結和。……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正下無之。夫常星之變希見,而三光之占亟用。日月暈適,雲風,此天之客氣,其發見亦有六運。然其與政事俯仰,最近天人之符。此五者,天之感動。為天數者,必通三五。終始古令,深觀時變,察其精粗,則天官備矣。」

  又《晉書》卷十一天文志上云:

       「昔在庖犠,觀象察法,以通神明之德,以類天地之情,可以藏往知來,開物成務。故《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此則觀乎天文以示變者也;《尚書》曰「天聰明自我人聰明」,此則觀乎人文以成化者也。是故政教兆於人理,祥變應乎天文,得失雖微,罔不昭著。」

  其後殷商以至周代春秋戰國、秦漢以來,莫不以星象變化記載或預測事情,尤其是國家大事。

「昔武王代殷,歲在鶉火,月在天駟,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黿。」(《國語》卷三周語下)

       「武王代紂,東面而迎歲,至汜而水,至共頭而墜,彗星出而授殷人其柄。」(《淮南子·兵略訓》)

       「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於征代紂。」(《漢書》卷二一律曆志下引《周書·武成》)

  文辭雖簡,內容甚豐,包括了當時日、月和行星的位置,還有當時出現的一顆彗星及其方向,後兩則記載了武王起兵之前一日和戮紂之日的月相。

以後又出現過不少關於改朝換代時的天象記載,顯然是仿自武王伐紂天象記錄的,其中所記年代古遠者多係後人附會。也稍舉幾例如下:

       「元年冬十月,五星聚於東井,沛公至霸上。」(《漢書》卷一高帝紀)

       「齊桓公將霸諸侯,五星聚於箕。」(《宋書》卷二十五天文志三)

       「禹時星累累若貫珠,炳煥如連璧,帝命驗曰:有人雄起,戴玉英,履赤矛。」(《太平禦覽》卷七引《孝經緯鉤命訣》)

       「孟春六旬,五緯聚房。後有鳳凰銜書,游文王之都。書又曰:殷帝無道,虐亂天下,星命已移,不得複久。靈祇遠離,百神吹去。五星聚房,昭理四海。」(今本《竹書紀年》卷七)

……………..等,不勝枚舉。

  嚴格來說古代中國天學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其一為星占,其二為曆法。《呂氏春秋》十二紀之首章、《禮記·月令》以及《淮南子·時則訓》中所論的那套學說,就屬於古代曆法之學的範疇。而這套學說又是古代術數、占星學的理論基礎。

       現今所能見的各種古代術數之學、在先秦時主要由被稱為「陰陽家」者所講論。這在當時是非常顯赫重要的一派,司馬淡「論六家之要指」,即置陰陽家於首位,以下依次為儒、墨、名、法、道家。據《史記》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所載,司馬談之論陰陽家有云:

       「嘗竊觀陰陽之術,大祥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先秦時的陰陽家,又可分為兩途,其一即司馬談所論,仍離不開星占曆法之天學;另一種是以齊魯稷下學子鄒衍、鄒奭等人代表的"五德終始"之說,它實際上是按往舊造說,仍然是脫胎於術數之學,只不過是把原始存在的術數之學哲學化了,提高為類似儒道等家的體系,《漢書·藝文志》把它列為"諸子略"陰陽類。

  但無論如何,中國人因為觀察天時、星象的變化,而衍生的曆法與占星術,似乎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從史書中所載的資料顯示,雖然中國的先祖們對於日月星辰與人間對應的人事有深根蒂固牢不可分的信仰,但卻都以國家大是為紀錄方向;例如:國家社稷的興亡、帝王將相、天候收成、災難預測等。

  所以我們可以做如此的推論,占星術自古以來其主要的作用不在於其具體的斷語細則,而是天地相對應觀念裡之總法與觀念;古代中國天文學家就提出一種所謂的「分野」理論。

  所謂「分野」,就是將地面上的州、國、區域等與天上的星辰相對映來判斷人間的吉凶禍福;古人的建立分野的目的在觀察天象,以占卜地上所配州國的吉凶。《論衡》中談到熒惑守心時就說:「熒惑,天罰也;心,宋分野也。視當君。」對野有了瞭解,就可以知道古代作家在寫到某地區時會連寫到這個地區相配的星宿。如庚信《衷哀江南賦》:以鶉首而賜秦,天何為而此醉,王勃《滕王閣序》,「星分翼軫」,李白《蜀道難》「捫參曆井」。指的就是所描繪的地方的星宿分野。      古代是把天象的變化和人事的吉凶聯繫到一起的。如日蝕是老天對當政者的警告,彗星的出現象徵關兵災。歲星正常運行到某某星宿,則地上與之相配的州國就會五穀豐登,而熒惑運行到某一星配,這個地區就會有災禍等。古人還認為,一些天象的變化還是水旱、饑饉、疾疫、盜賊等自然、社會現象的預兆。

「分野」理論出現頗早,《周禮·春官宗伯》所載職官有保章氏,其職掌為:

       「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吉凶。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觀妖祥。以十有二歲之相觀天下之妖祥。……」

  故知「分野」大致來說有以下幾中方法:

1、                干支說:把地域的劃分與干、支與月令相對應,包括十干分野、十二之分野和十二月分野三種模式。

2、                星土說:把地域的劃分與星陳相對應,包括單興芬也、五星分野、北斗分野、十二次分野、二十八宿分野等四種模式。

3、                九宮說:把地域的劃分與九宮相對應,就是屬於九宮分野方式。

這三種學說皆被歷代術士用來勘與、占卜、占星或是論命所用。

 

  對於以農立國的中國人而言,日月星辰的分布與運行,對於時間的判別、季節的變換、方位的確定尤其顯的十分的重要;所以我國遠古時代的先祖們,從畜牧時代進入農業社會,都必然伴隨著天文的觀測。如先秦時,祖先們已經能比較準確地描述行星的變化和恆星的位置,而且還根據星位的變化發明了最早的紀年法~星歲紀年~。這些古代天文知識構成了中國數術一大理論基礎,中國數術的神祕也來自這種變化多端的天文現象,占星術自然也不例外。以下幾種古代天文學說對於中國數術包括風水、地理、命理、占卜等,都有莫大的影響,占星術自無例外。

一、                宇宙結構說:就是把宇宙天地視為一整體,再來討論天與地的關係;從漢代以來,關於這種理論就有六大類:蓋天、渾天、宣夜、昕天、穹天、安天等。其中對於中國歷史影響最鉅的,應以蓋天說為最。蓋天說最造出現於殷末周初,住要觀點是:天在上,地在下,天為一個半球形的大罩子,所謂「天似穹廬,籠蓋四野」。具體的說,就是「天圓地方」的概念,《晉書。天文志》:「周髀家云:『天員如張蓋,地方如棋局。』」。

二、                五緯與七曜:古人把實際觀測到的金、木、水、火、土五個行星合起來稱作五緯。緯為織物的橫線。這五顆行星在天空上,象緯線一樣由東向西穿梭行進,故稱作五緯。亦稱作五曜。古人又把日月同五星合起來,稱為日月五星,謂之七政。《尚書·堯典》中記載道「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宋蔡沈傳:「七政,日月五星也。七者,運行於天,有遲有速,猶人之有政事也。」日月五星又稱作七緯。這是古人錯把日月也當成了行星。實際上,日為恆星,月為衛星。亦稱作七曜。

中國古代的甲骨文中已有了關於木星的記載,戰國時期就有了五星的說法。這五顆星最初分別叫辰星、太白、熒感、歲星、鎮星,這也是古代對這五顆星的通常稱法。把這五顆星叫金木水火土,是把地上的五原素配上天上的五顆行星而產生的。《史記·天官書》中記載道,「天有五星,地有五行。」

(1) 金星:

    古名明星、大囂、太白。光色銀白,亮度特別強。除了太陽和月亮外,是天空看起來最亮的天體。最亮時比著名的天狼星還要亮十度。金星於黎明見於東方叫啟明,黃昏見於西方叫長庚。《詩·小雅·大東》中說,「東有啟明,西有長庚。」古人認為啟明與長庚是兩顆星,所以給它起了兩個名字。其實它們都是金星,所不同的是出現的時間和位置不一樣罷了。因為金星是內行星,運行比地球快。有時太陽還沒有出地平,它已比太陽先出地平,因此能在早晨看到。因為它一出現,天就要亮了,所以叫啟明星。漢時避景帝劉啟諱,又把金星稱為開明。有時太陽已經下山了,金星還出現在西方天空上,所以能在黃昏看到。大約過一小時後才下地平,這時的金星叫長庚。金星在下合日前36日光度最亮,在白天也能看到它,所以古書上有「太白晝見」的記載。

(2) 木星:

    古名歲星或歲,有人認為甲骨文中的歲字即指歲星。《史記·天官書》中提到的攝提、重華、應星、紀星等,都是歲星的別名。五星之中,古人特別注意對木星的觀測。《淮南子·天文訓》中記載道,「歲星之所居,五穀豐昌。其對為沖,歲乃有殃……故三歲而一饑,六歲而一衰,十二一康。」古人把木星的週期與農事聯繫起來,可能因為木星和太陽活動週期相近。木星十二年繞天一周,每年居十二次的一次,故名歲星。並用歲星所在的次名作為紀年的標準(另述)。

(3) 水星:

    古名辰星,離太陽最近,看上去總是在太陽兩邊擺動,離開太陽最遠不超過三十度。我國古代把一周天分為十二辰,每辰約三十度,故稱水星為辰星。在新出土的《五星占》中,水星還有一個為其他書所沒有用過的名稱「小白」。應該注意的是,先秦古籍中談到天象時所說的水,並不是指行星中的水星,而是指恆星中的定星。《左傳·莊公二十九年》:「水昏正百載。」這裡的水指營室。

(4) 火星:

    古名熒惑。以其紅光熒熒似火而得名。火星在天上的視運動,時而由西往東,時而由東往西,很迷惑人,故名熒惑。應該注意的是,古書上所說的火,指的是恆星中的大火,即心宿(特指心宿二)。《詩·七月》「七月流火」裏的火,就是指心宿說的。《史記·天官書》中所說的火,才是指行星中的火星。火星又名罰星、執法。《廣雅·釋天》中記載道,「營惑謂之罰星,或謂之執法。

(5) 土星:

    古名鎮星。土星每約二十八年繞天一周,每年進入二十八宿中的一宿,叫歲鎮一宿,好象輪流坐著二十八宿一樣,故名鎮星。也寫作填星(鎮與填為通假字)。

三、                三垣、北斗、四象、二十八宿:

(1)    三垣:三垣只紫薇垣、太薇垣及天市垣。

A、紫微垣為三垣的中垣,位於北天中央位置,故稱中宮,以北極為中樞。有十五星,分為左垣與右垣兩列,宋史天文志: 『紫微垣在北斗北,左右環列,翊衛之象也。 』紫微垣之內是天帝居住的地方,是皇帝內院,除了皇帝之外,皇后、太子、宮女都在此居住。

B、   太微垣,三垣之一,太微垣為三垣的上垣。

  太微垣又名天庭,是政府的意思,也是貴族及大臣們居住的地方。

 C、  天市垣,三垣之一,天市垣為三垣的下垣。

          天市垣是天上的市集,是平民百姓居住的地方。

(2) 北斗:

  北斗是由天樞、天璇、天璣、天權、玉衡、開陽、搖光七星組成,如稱北斗七星。這七顆星根據觀測後相聯接,其形狀恰似掏酒的斗形,固古代天文學家將之稱作北斗。北斗通常是用於辨方向、定季節之用;先人認為北斗七星各有所指,《晉書;天文志》說北斗七星在太微北,樞為天,璿為地,璣為人,權為時,衡為音,開陽為律,瑤光為星。 道教則稱北斗七星為七元解厄星君,居北斗七宮,即:天樞宮貪狼星君、天璿宮巨門星君、天璣宮祿存星君、天權宮文曲星君、玉衡宮廉貞星君、開陽宮武曲星君、搖光宮破軍星君。

  "北斗七星"在古代被認為是極星,指向正北,位於天空中心,在星宿中屬紫微垣。古代常以星象變化預測人事吉凶,紫微垣對應的是人間帝王,是帝星所在。所以極星北斗又被認為是天帝居住的地方。中國人對北斗的崇拜,在星辰崇拜中的地位尤為突出。早於先秦時代,孔子便曾說:「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漢代《春秋繁露"奉本篇》曰:「星莫大於北辰」,可知北斗在星辰的地位是甚高的,古人甚至將之示為治政仁德的模範。有關北斗七星的記載,最遲在西漢已出現,《史記"天官書》曰:「北斗七星,(索隱引《春秋運斗樞》:斗,第一天樞,第二旋,第三璣,第四權,第五衡,第六開陽,第七搖光) 所謂『旋、璣、玉衡以齊七政』。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繫於斗。」

  《淮南子。天文訓》又將斗星分為男女性別:「北斗之神有雌雄……雄左行,雌右行……」而北斗主人間之官祿、壽夭的說法,在漢代已流傳著,《河圖帝覽嬉》載:「斗七星,富貴之官也。其旁有二星,主爵祿。共中一星,主壽夭。」

(3) 四象及二十八宿:

   四象與二十八宿通常是被一起論述的,中國早在戰國時代起就把黃道上的恆星分為二十八個星座,再配以四隻守護聖獸組成一套完整的星相學說,二十八宿以北鬥鬥柄所指的角宿為起點,自西向東排列。分別為:

  A、東方七宿為角、亢、氐、房、心、尾、箕,包括四十六個星座,三百餘顆星,組成的形象好似一條蒼龍。不少學者認為,《易經》乾坤「潛龍勿用」、「見龍在田」、「或躍在淵」、「飛龍在天」、「亢龍有悔」,正是描述的蒼龍七宿在春天時的天象。《石氏星經》稱:「角為蒼龍之首,實主春生之權,亦即蒼龍之角也。」《說文》稱「亢人頸也」,因此亢宿是蒼龍的脖子。氐宿又名天根,它是蒼龍的胸。房宿為蒼龍之腹,由於龍為天馬,所以房宿又稱為天駟或馬祖。心宿即大火星。尾宿是蒼龍之尾,按古代分野說(天上的星星各自對應著地上的某一區域),尾宿和箕宿對應著九江口,因此尾宿又名九江,它附近有天江星、魚星、龜星。箕宿也是蒼龍之尾,它附近還有糠星和杵星。

  B、北方七宿為斗、牛、女、虛、危、室、壁,共六十五個星座,八百餘顆星,它們組成了蛇與龜的形象,故稱為玄武七宿。鬥宿為北方玄武元龜之首,由六顆星組成,狀亦如斗,一般稱其為南斗,它與北斗一起掌管著生死大權,又稱為天廟。牛宿六星,狀如牛角。女宿四星,形狀亦象箕。虛宿主星即堯典四星之一的虛星,又名天節,頗有不祥之意,遠古虛星主秋,含有肅殺之象,萬物枯落,實可悲泣也。危宿內有墳墓星座、虛粱、蓋屋星座,亦不祥,反映了古人在深秋臨冬之季節的內心不安。室宿又名玄宮、清廟、玄冥(水神),它的出現告訴人們要加固屋室,以過嚴冬。壁宿與室宿相類,可能含有加固院牆之意。北方玄武星宿地位甚高,台灣供奉的真武大帝即是;北京舊有真武廟(復興門外),亦供奉玄武大帝。

    C、西方七宿為奎、婁、胃、昴、畢、觜、參,計有五十四個星座,七百餘顆星,它們組成了白虎圖案。奎宿由十六顆不太亮的星組成,狀如鞋底,它算是白虎之神的尾巴。婁宿三星,附近有左更、右更、天倉、天大將軍等星座。胃宿三星緊靠在一起,附近有天廩、天船、積屍、積水等星座,看來胃口太小難以消化如此多的食物,有點消化不良。昴宿即著名的昴星團,有關它的神話傳說特別多,昴宿內有捲舌、天讒之星,似乎是禍從口出的意思。畢宿八星,狀如叉爪,古代將網小而柄長者稱為畢,畢星又號稱雨師(箕星為雨伯),又名屏翳、號屏、玄冥(與室宿相同);我國以畢宿為雨星。觜宿三星幾乎完全靠在一起,實在是櫻桃小口一點點。參宿七星,中間三星排成一排,兩側各有兩顆星,七顆星均很亮,在天空中非常顯眼,它與大火星正好相對,我們今天稱意見不同為意見參商,以及兄弟不和為參商不相見,皆源於此。

    D、南方七宿是井、鬼、柳、星、張、翼、軫,計有四十二個星座,五百多顆星,它的形象是一隻展翅飛翔的朱雀。井宿八星如井,西方稱為雙子,附近有北河、南河(即小犬星座)、積水、水府等星座。鬼宿四星,據說一管積聚馬匹、一管積聚兵士、一管積聚布帛、一管積聚金玉,附近還有天狗、天社、外廚等星座。柳宿八星,狀如垂柳,它是朱雀的口。星宿七星,是朱雀的頸,附近是軒轅十七星。張宿六星為朱雀的嗉子,附近有天廟十四星。翼宿二十二星,算是朱雀的翅膀和尾巴。軫宿四星又名天車,四星居中,旁有左轄、右轄兩星,「車之象也」。

  其中龍,虎,雀,龜,蛇(玄武為龜蛇合體),均是原始圖騰中的聖獸靈物,這四個聖獸後來被神話為道教的四個守護神君。 漢張衡《靈憲》:「蒼龍連蜷於左,白虎猛據於右,朱雀奮翼於前,靈龜圈首於後。」《書。堯典》「日中星鳥」唐孔穎達疏:「四方皆有七宿,各成一形,東方成龍形,西方成虎形,皆南首而北尾;南方成鳥形,北方成龜形,皆西首而尾。」元黃鎮成《尚書通考》:「東方蒼龍三十二星,佔七十五度;北方玄武三十五星,佔九十八度四分度之一;西方白虎五十一星,佔八十度;南方朱雀六十四星,佔百十二度。

    二十八宿又名二十八舍或二十八星。最初是古人為比較日、月、五星的運動而選擇的二十八個星官,作為觀測時的標誌。「宿」或「舍」,有「停留」的意思。《史記·律書》說:「舍者,日、月所舍。」在《步天歌》中二十八宿也成為二十八個天區的主體。這些天區也仍以二十八宿的名稱為名稱。不過和三垣的情況不同,作為天區,二十八宿主要是區劃星官的歸屬。而在天象記錄中,大量使用的"入×宿"的字樣,這裡的「宿」所包括的範圍,同二十八宿所指的天區是有區別的。

 

  另外二十八宿,個個都有一段精彩的故事,比如考生最喜歡的奎宿,他被附會成「魁」字,形如其字,被描繪成一個赤發藍面的厲鬼立於鰲頭之上,一腳高高蹺起,一手捧頭,一手用筆點上中試者的名字,所謂「魁星點斗,獨占鰲頭」便是由此而來。

 

 

 

四、                十二辰、十二次、星歲紀年:

  太陽一周天為一歲。所謂太陽一周天,實際就是太陽過春分點,循黃道東行,復回到春分點的時間,古人所謂歲,即今日的回歸年,《書經。堯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期」就是一周歲的意思,三百六旬有六日說的是一個整數,中國曆法上叫歲實。

歲為陽曆,年為陰曆也。

歲的意義來源於歲星,歲星就是木星,中國古代很早就認識到木星約12年運行一周天,古人把黃道附近一周天由西向東分為十二星次,歲星每年行一星次,十二次的名稱是:星紀、玄枵、諏訾、降婁、大樑、實沈、鶉首、鶉火、鶉尾、壽星、大火、析木。這種紀年法被稱為歲星紀年法。《左傳.襄公二十八年》有"歲在星紀",《襄公三十年》有"歲在降婁",都是以歲星紀年。

  春秋、戰國之交歲星紀年很盛行。除了12次之外,天上又有十二辰的分劃(用子、醜、寅 、卯 、辰 、巳 、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地支來稱呼)。其順序與十二次正相反,這個順序在應用上並不方便,於是古人設想一個假歲星,叫太歲,讓它由東向西,仍用子丑寅卯十二辰,於是從寅開始,寅在析木(歲在星紀),卯在大火(歲在玄枵)等,又為十二辰造了一些別名,即攝提格(寅),單閼(卯),執徐(辰)、大荒落(巳)、敦牂(午),協洽(未)、涒灘(申)、作噩(酉)、閹茂(戌)、大淵縣(亥)、困敦(子)、赤奮若(丑)。 當歲星和太歲的初始位置關係規定後,就可以從任何一年歲星的位置推出太歲所在的辰,因而就能以十二辰的順序來紀年。

  木星繞天一周,實際上不是十二年,而是11.86年,所以每隔八十二年就會有一個星次的誤差,叫做「超辰」或是「超次」。(西漢末劉歆提出歲星每144年超一次的演演算法 ,但實際上未在紀年法中應用)。由於超辰的關係,漢以後的歲星紀年法逐漸與實際情況不同,誤差越來越大。關於誤差《清史稿 卷四百八十一·列傳二百六十八》中講朱駿聲論述太歲在寅、歲星在亥原因即在於秦始皇元年及太初元年各超一次辰的關係。

  漢太初以後,歲星紀年法與後世的干支紀年法相連接,到東漢改用《四分曆》時,廢止了歲星紀年法,沿用干支紀年法。

  為了方便理解,把十二辰,十二次,二十八宿對應關系列下表:

十二次

十二辰

十二辰別名

 二十八宿

星紀

赤奮若

斗12牽牛須女7

玄枵

困敦

須女8虛危15

諏訾

大淵縣

危16室壁奎4

降婁

閹茂

奎5婁胃6

大梁

作噩

胃7昴畢11

實沈

涒灘

畢12觜參東井16

鶉首

協洽

東井16輿鬼柳8

鶉火

敦牂

柳9七星張16

鶉尾

大荒落

張17冀軫11

壽星

執徐

軫12角亢氐4

大火

單閼

氐5房心尾9

析木

攝提格

尾10箕斗11

二十八宿現在通常都用單字表示,但有幾宿古代習慣用兩字名稱,上表中出現兩字名稱的宿有五個:牽牛(牛)、須女(女)、東井(井)、輿鬼(鬼)、七星(星)。此外室宿古書常作「營室」,壁宿常作「東壁」。斗宿又作「南斗」,觜宿又作「觜觹」,參宿有時又作「三伐」。

 

自古以來,這些古代天文學是歷代中國占星者所應具備的知識,通常還須配合曆法,如:二十四節氣、七十二侯或是干支等運用之。

然而,古代的天文占星,因為受限於統治者的禁錮而通常多用於國家大事、農事豐歉、戰爭、朝廷、、、等重要事件。不過,從歷代天文占星家的文獻裡,可知被斌予星占學意義的天象極多。茲按天象之具體內容,分為七大類,依次考述如下:

    一 、 太陽

       日蝕本身

       「蝕列宿占」(太陽運行至二十八宿中不同宿時而發生日蝕,其意義各不相同)日面狀況(包括光明、變色、無光、有雜雲氣、生齒牙、刺、暈、冠、珥、戴、抱、背、璚、直、交、提、格、承以及若干種實際不可能發生的想像或幻象共約五十種)

     二、 月亮

       月蝕本身 「蝕列宿占」(與日食相仿)「月蝕五星」(不是指月掩行星,而是指月與五大行星中某星處於同一宿時而發生月蝕,依行星之不同,其星占學意義亦各異)

 月運動狀況(運行速度及黃緯變化)

       月面狀況(包括光明、變色、無光、有雜雲氣、生齒牙爪足、角、芒、刺、暈、冠、珥、戴、背、璚、晝見、當盈不盈、當朔不朔以及想像或幻象共數十種)

       月犯列宿(月球接近或掩食二十八宿之不同宿,其意義不同)

       月犯中外星官(月球接近或掩食二十八宿之外的星官,也各有不同意義)

       月暈列宿及中外星官(與上兩則相仿,但同時月又生暈,則意義又各不同)

      三、 行星類

       各行星之亮度、顏色、大小、形狀

       行星經過或接近星宿星官

       行星自身運行狀況(順、留、逆、伏及黃緯變化等)

       諸行星之相互位置

      四、 恆星類

       恆星本身所呈亮度及顏色

       客星出現(新星或超新星爆發,有時亦將其他天象誤為客星)

       五、 彗流隕類

       彗星顏色及形狀

       彗星接近日、月、星宿星官

       數彗俱出

       流星

       隕星

      六、 瑞星妖星類

       瑞星(共六種,無法準確斷定為何種天象)

       妖星(有八十餘種之多,亦很難準確斷定為何種天象)

      七、 大氣現象類

       雲、氣(頗為玄虛,有許多為大氣光象)、虹、風、雷、霧、霾、霜、霄、雹、霰、露

  古人賦與星占學意義的天象既有如此之多,再考慮到諸種天象的不同組合,數量更多,因此一年中任何一天夜晚,都必能看到許多種有星占學意義的天象。諸天象之意義又各不相同,究競如何取捨、平衡、解釋及調和,實為神秘玄奧之事。由於其間上下其手、靈活運用的餘地極大,便得星占家們常能左右逢源——關健即在其占論之法高明與否。

 

  古人占論之法,大有高下。星占學著作中的占辭,作為占論的理論根據,固然必須熟讀。但如果僅能就已出現的天象,依據有關占辭而論其吉凶,那只是最初級的水準。而此道高手,除了熟讀、博覽各家占辭占例,同時又精通曆法,善於預推天象之外,還必須輔之以歷史經驗、社會心理、政治軍事情報(因所論皆軍國大事),並能巧妙地加以綜合、解釋甚至穿鑿附會。故占論之法,各憑妙用,並無一定之規,唯一必須遵行的一點是:所作推論應能在星占學理論中找到依據。

 

  中國人敬天、敬時的觀念,被古代封建社會傳統思想統治者"受命於天"的想法,將天文、星象的學問攬為私用。一般平民百姓而言,天文學是一門被嚴厲禁錮的學問,對於民間私藏、私習天文學書籍,歷朝頒布過許多嚴厲的禁令。關於這些禁令,有些學者也曾偶有述及,但往往僅限於《萬曆野獲編》之片言隻語。其實史籍中關於此類禁令之記載甚多,下面姑列其較重要者若干條:

       「(泰始三年)禁星氣讖緯之學。」(《晉書》卷三武帝紀)

       「諸玄象器物、天文圖書、讖書、兵書、七曜曆、太一、雷公式,私家不得有,違者徒二年。私習天文者亦同。」(《唐律疏議》卷九)

       「諸道所送知天文相術等人凡三百五十有一,(太平興國二年)十二月丁巳朔,詔以六十有八人隸司天臺,餘悉黥面流海島。」(《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八十)

       「(景德元年春)詔:圖緯推步之書,舊章所禁,私習尚多,其申嚴之。自今民間應有天象器物、讖侯禁書,並令首納,所在焚毀。匿而不言者論以死,募告者賞錢十萬。星算伎術人並送闕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六)

       「(至元二十一年)括天下私藏天文圖讖、太乙、雷公式、七曜曆、推背圖、苗太監曆。有私習及收匿者罪之。」(《元史》卷十三世祖紀之十)

       「(洪武六年詔:欽天監)人員永不許遷動,子孫只習學天文曆算,不許習他業;其不習學者發南海充軍。」(《大明會典》卷二二三)

       觀以上各條,其禁令之嚴酷程度,以現代人的常識來看,完全是不可思議、無法理解的。而明太祖的嚴酷更是變本加厲:竟強迫天學家的子孫世襲其業。是而可知,用於民間習俗之各種生活上的運用斷吉凶者,皆無有流傳,或是乏善可陳。

  無論如何,當今台灣社會,卻出現各種所謂的占星術充斥於人心,隱然成為生活上不可或缺的條件之一,與之古人相比,實已有過之、不及之別,應有氾濫之虞矣!惟筆者所憂者卻是其斷言之所憑?學問乎?迷信乎?也或許西洋占星術簡單易學,比起我國之占星術過於深奧難懂以致於在此講究"速食"的時代裏難以被社會所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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