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男命婚姻與女命婚姻之不同
男命婚姻,尤其較女命婚姻容易分析, 主要原因是男命婚姻是以 「財」 為夫妻星, 而財處於弱身陣營, 是弱身陣營的堅決擁護者,此點不比女命,女命以」官殺」為用神,而官殺為弱身陣營中的邊緣十神,會生強身陣營中的 「印」,所以官殺有時侯會幫助強身陣營,這就有了矛盾,不夠乾脆, 所以多變化; 再加 「官殺」會同時與弱身陣營中的 「食傷」 戰鬥,而發生內部矛盾,此點也可能被日干所利用,所以女命論婚姻,尤其較男命複雜, 不可妄下斷語,以免誤人.
男命婚姻的看法,主要看
一、日干與夫妻星的強弱平衡度
二、八字內妻星及其他十神的組合對婚姻的影響
三、夫妻宮的看法
下面細論:
一.日干與夫妻星的強弱平衡度
男命以財為夫妻星,所以看婚姻的關鍵,包含看婚姻的應期及婚姻質量,主要看的方法,就是:「看日干與財的平衡度,及財能否發揮作用.」
所謂日干與財的平衡度, 分為兩個方面,
其一:為日干需要有一定的旺度, 則有力量可以擔財;
其二:為夫妻星財需要有一定的旺度, 則有力量可以發揮作用.
兩者均有一定程度的旺度,然後旺度有一定的平衡, 即放在天平的兩端, 需要差不多力量, 則最完美.
無論身太旺克財、還是財太旺耗身,均非完美,婚姻也就有不吉之處。
比如身太旺而克妻,則往往導致妻子身體健康差、或者社會地位低、但是一般妻子均表現的比較賢惠、至於能力是否強,則主要看財的旺度。
說是克妻,而妻之本身八字,也當會有配合之表現形式, 比如說身體健康差, 一般妻本身八字,也當有身體健康不好的表現,而天地作合,乃使兩人成為夫妻; 當然,男命也自然會對女命會有一定程度影響,也不能完全排除責任.
比如
男,1940年出生
乾造:庚辰 戊寅 丙午 己亥
4個月起運
大運: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1 11 21 31 41 51 61
此造月日為強身陣營,且半合火,寅長生而午刃專氣,故氣勢很強, 身很旺.
再分析財,處於年干,坐下辰土生,但是辰土被寅印所克,所以總體財氣勢較弱.
再結合大運來看, 大運又一路走木火比劫運,加強日干與財的失衡度, 所以命主直到 40歲左右遇到申酉財之年流年加強財氣才得以結婚。
身旺而印比年離婚
陽曆:1973年 2005年預測
比肩 偏印 日元 正官
乾造:癸丑 辛酉 癸丑 戊午 (寅卯空)
起運:命主於出生後2年1個月又16天12小時起運
交運:命主於公曆1975年10月31日0時交運
正印 偏官 正官 偏財 正財 食神 傷官
大運: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02歲 12歲 22歲 32歲 42歲 52歲 62歲
此造顯然印比太旺,用在火土財官。
大運一路行火運不錯。
1999年己卯年食傷生財而結婚;
一到2000年庚辰,印比來幫身,身太旺,而離婚;
2001年辛巳,巳火出現,又有女子出現戀愛,而前妻又想復婚,但是本人又捨不得女友,所以一直拖著到2005年預測時候。
由於身旺可以擔財,所以遇到財旺之運年,如果沒有結婚,往往可以擔很多財,就是可以和兩個或以上女子同時戀愛。
如果結婚,再看八字里有沒有桃花信息,有桃花信息則會外遇;沒有的話則婚姻穩定夫妻和美。
男命身太旺固然不宜,而身太弱也非吉兆,身太弱不能擔財,往往在婚前容易理想主義而難尋妻子,婚後對妻子過分謙讓而導致妻子比較囂張跋扈,婚姻也多不美。
再看此造:
性別:男 出身地點:遼寧 1977年出生 2005年預測
偏印 劫財 日元 偏官
乾造:丁巳 戊申 己酉 乙亥 (寅卯空)
庚傷官 戊劫財 辛食神 甲正官
丙正印 壬正財 壬正財
戊劫財 庚傷官
起運:命主於出生後4年3個月又25天16小時起運
交運:命主於公曆1981年12月16日14時交運
偏印 正印 偏官 正官 偏財 正財 食神
大運: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04歲 14歲 24歲 34歲 44歲 54歲 64歲
始於:1981 1991 2001 2011 2021 2031 2041
此造年支為強身陣營而幹頭不逆反,得一支而不從弱,所以以印比為喜用神;食傷財為忌神。
八字明顯失衡。
身弱用印比,最適合在印比年結婚,則後天會有些補救婚姻,而此造在2005年乙酉年、因為酉為食傷慾望星引動、且酉感應日支引動夫妻宮而草草結婚,所以一到此年冬季遇到水旺沖印,身不能擔財,而當年離婚。婚姻只有半年。
此八字失衡導致婚姻不吉也。
身弱讓妻而妻子囂張跋扈例
2005年電視報道,電視採訪此某男,此男表示妻子要賣淫,而且自己勸阻不聽,妻子跑到深圳,來電話說:「我就是要賣,要賣。」口氣很囂張,丈夫很無奈。
妻子還經常打丈夫,手胳膊上全是妻的牙齒咬痕迹。
丈夫自己有過牢獄。開過店,但又關門。
結婚5年離婚,生一女判給母親,但母親對女兒不好,經常打,電視台採訪女兒,女兒表示希望不要再見自己媽媽。
2001年2月改判給父親,過幾個月妻子就要求復婚,丈夫同意。但之後妻偷走丈夫幾萬元又出走,花完錢後回家,此年6月3日晚上又偷走丈夫幾千元連同女兒幾年來的壓歲錢幾千元又離家,之後一直出走回家偷錢出走,循環往複,不滿三年,推測差不多03年底04年初的樣子再離婚。為女方提出,男表示還錢,女方帶著四個流氓表示一定要離,男子同意,離婚後也會常回家,破門而入偷錢。
當時推測男子當為身弱財為忌旺,女子當為傷官旺。
由離婚及女兒判決書看到男女生日。排八字如上,果然不出所料。如下:
出身地點:上海市 性別:男
陽曆:1962年
偏財 正印 日元
乾造:壬寅 丁未 戊申
起運:命主於出生後10年1個月又12天20小時起運
交運:命主於公曆1972年8月21日20時交運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偏官
大運: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10歲 20歲 30歲 40歲 50歲 60歲 70歲
始於:1972 1982 1992 2002 2012 2022 2032
分析原因,男子自然身弱無疑,只要不是火旺時間,一定身弱,按事實也不會火旺時間,所以戌運幫身還不錯,開過店,有些錢,也有能力結婚了。
身太弱,所以結婚晚,分析當為 94年甲戌,戌歲運並臨而結婚,報道結婚五年,所以為 99年木旺克身,或2000年辰沖戌水旺離婚,2001年巳火幫身可擔財又復婚。01-03年火旺年有婚姻,而水在干,原局身弱,所以有妻為忌則不斷耗費自己錢財,當然,如果在外人看來,可能還看不出如此嚴重,所以斷八字之反饋,也是以本人為好。而如果沒有報道採訪,或許命主也不會說,此部分也是需要留意的。
妻為忌而旺,所以有耗費錢財,打罵丈夫,嚴重不受管束之事情,而很離譜。
男命之牢獄,推斷為92年申年,八字申隔位沖寅,寅為官,而有犯官之事情,而 92年申年,當有感應。
所以男命身弱而財太旺,多為妻子所累,有婚不如無婚。
再看其妻子六字:
性別:女陽曆:1975年
食神 正官 日元
坤造:乙卯 戊子 癸卯
起運:命主於出生後4年10個月又4天22小時起運
交運:命主於公曆1980年10月27日22時交運
偏官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大運: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05歲 15歲 25歲 35歲 45歲 55歲 65歲
始於:1980 1990 2000 2010 2020 2030 2040
女命的月令比劫,身弱不從,以食傷旺而為忌,所以把丈夫放在一邊,自然不在話下,而食傷主子女,食傷為忌神,與自己緣分也淺,自然不喜歡子女,所以打罵孩子,與子女無感情,為「無夫無子之命」。
而孩子判還丈夫後,由於沒有食傷的六親刺激,反而要求與丈夫複合。有孩子則更加引旺食傷之氣。
由於本身食傷旺克官,所以不斷打罵丈夫,家庭暴力。
且食傷旺為忌神,性本好淫又好吃懶做,所以不能賣淫為生。
此上面為八字日乾和財星平衡度的問題,還需要論八字內妻星及其他十神的組合對婚姻的影響、夫妻宮的看法、桃花星的看法、桃花宮的看法,還有很多方面,比如八字本身格局、氣勢,喜忌神是否判斷準確等等,涉及內容很多,非一時所能全部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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