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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論斷的重要主題

婚姻論斷的重要主題

  

  洪能平著

  

  一、早婚和晚婚的論斷

  

  一般來說,所謂的早婚或晚婚,通常是以廿八歲來作為分界線。以「次要推運」 (Second Progression) 來說,廿八歲 ( 足歲 ) 差不多是月亮繞行黃道十二宮一周,代表著個人對於家庭生活 ( 月亮是家庭的象徵 ) 的另一個起點。因此,儘管占星學家並不會去評估早婚和晚婚的利弊,可是占星學家卻認為:婚姻關係的穩定性,或者說個人對於自己所建立的新的家庭關係,時常是要在廿八歲以後,才能夠凸顯適應的能力。

  

  換言之,如果是在廿八歲以前結婚的話,則代表著月亮在走完她的第一個黃道周期之前,就已經發生新的變化了;而如果是在廿八歲以後結婚的話,則代表著月亮已經走完她的黃道周期,此象徵著她已經經過了十二星座的歷練,比較能夠適應於各種心境變化的考驗,有助於婚姻關係的穩定與和諧。

  

  當然,如果是要作更仔細的區隔的話,則所謂的早婚,應該算是在廿五歲半 ( 足歲 ) 以前,因為此時月亮的次要推運,很可能還沒有進入本命盤上月亮所在星座位置的最後一個星座 ( 比如說,如果月亮是落在金牛座的話,那麼在廿五歲半以前,月亮的次要推運很可能還沒有進入白羊座內 ) 。而古時候的人們,由於生命期比較短,所以女人是以十四歲來作為早晚婚的分界線,這等於是把廿八歲的周期性減半,以月亮的至少繞行過六個星座來作為生命歷程的象徵。

  

  其實,以現代的社會形態和價值觀念來看,早晚婚的論斷已經失去其應有的參考價值了。因為婚姻生活的重點,乃是在於夫妻雙方的相互協調與合作,而這可以說是與早晚婚無關。不管是早婚或晚婚,如果在婚姻生活中無法取得基本的協調性和互助性,則都會潛藏著離婚的可能性。況且,現代占星學的論斷相當講求個人的自主性,所以如果你或你認為對方是一位很不錯的結婚伴侶的話,則占星學家會鼓勵你去主動把握住機會,因為這畢竟是你自己的選擇,而沒有必要去探討是否命中注定你倆將會結為夫妻的問題。於是,以下所談及的有關早晚婚的徵象顯示,比較適合於古代社會 ( 或者說是廿世紀以前的社會 ) ,而我所採用的判斷原則,也是偏向於傳統的說法。

  

  ( 一 ) 早婚的徵象

  

  在傳統的論法上,如果男人的本命盤上有以下的徵象顯示的話,則代表著他會有早婚的可能。

  

  第一,如果他是在月盈 ( 從新月到滿月 ) 的時段內出生,而且月亮又正好是落在第四宮、第五宮、第六宮、第十宮、第十一宮或第十二宮內的話。

  

  第二,如果大部份的行星,是落在東半球上的話。

  

  第三,如果月亮或金星是落在金牛座、巨蟹座、天蠍座或雙魚座內,並且與其他的行星形成兩個以上的主吉相,而且又正好是落在始宮內的話。

  

  第四,如果月亮或金星是落在第五宮或第七宮內的話。這代表著對於愛情和婚姻關係有著比較早的認知與需求。

  

  第五,如果第五宮或第七宮的宮頭位置,是落在金牛座、巨蟹座、天蠍座或雙魚座的話。

  

  第六,如果金星和火星同時是入垣或入廟,並且具有兩個以上的主吉相的話。

  

  第七,如果金星或木星是落入第七宮內,並且具有兩個以上的主吉相的話。

  

  以上各種徵象的條件顯示,如果呈現得越多的話,就表示早婚的可能性越高。

  

  在傳統的論法上,如果女人的本命盤上有以下的徵象顯示的話,則代表著她會有早婚的可能。

  

  第一,如果她是在月盈 ( 從新月到滿月 ) 的時段內出生,而且太陽又正好是落在第四宮、第五宮、第六宮、第十宮、第十一宮或第十二宮內的話。

  

  第二,如果大部份的行星,是落在東半球上的話。

  

  第三,如果太陽或金星是落在金牛座、巨蟹座、天蠍座或雙魚座內,並且與其他的行星形成兩個以上的主吉相的話。

  

  第四,如果太陽、金星或火星是落在第五宮或第七宮內,並且具有兩個以上的主吉相的話。這代表著對於愛情和婚姻關係有著比較早的認知與需求。

  

  第五,如果第五宮或第七宮的宮頭位置,是落在金牛座、巨蟹座、天蠍座或雙魚座的話。

  

  第六,如果太陽、金星和火星同時是入垣或入廟,並且具有兩個以上的主吉相的話。

  

  第七,如果金星或木星是落入第七宮內,並且具有兩個以上的主吉相的話。

  

  以上各種徵象的條件顯示,如果呈現得越多的話,就表示早婚的可能性越高。

  

  ( 二 ) 晚婚的徵象

  

  在有關晚婚的論斷上,可以依循兩條線索來作思考:一是,如果本命盤上所呈現出來的愛情和婚姻徵象,有阻礙、困難和延遲的現象的話,則表示可能會因為戀愛或結婚過程的有所波折,而導致於晚婚;二是,如果本命盤上所呈現出來的整體徵象,訴說著在人生的旅程中,婚姻關係並不是生活的重心,則表示可能會因為並不在意何時結婚,而導致於晚婚,或者是根本不想結婚。此外,個人的理想主義傾向 ( 亦即對於配偶條件的要求水平比較高 ) ,以及早年的生活情況,也都會對於晚婚產生影響。

  

  在傳統的論法上,如果男人的本命盤上有以下的徵象顯示的話,則代表著他會有晚婚的可能。

  

  第一,如果他是在月虧 ( 從滿月到新月 ) 的時段內出生,而且月亮又正好是落在第一宮、第二宮、第三宮、第七宮、第八宮或第九宮內的話。

  

  第二,如果月亮或金星被火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或冥王星所刑克到,特別是如果這些行星又正好是落在第五宮或第七宮內的話。

  

  第三,如果火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或冥王星是落入第五宮或第七宮內,並且具有兇相位的話。

  

  第四,如果月亮或金星,與木星形成主兇相的話,則時常會因為戀愛過程的比較不順利,而造成婚姻延遲的現象。

  

  第五,如果第五宮或第七宮宮主星是落在白羊座、雙子座、獅子座、處女座或摩羯座內,而且又具有兇相位的話。

  

  第六,如果第五宮或第七宮的宮頭位置,是落在白羊座、獅子座、處女座或摩羯座的話。

  

  第七,如果土星是落入天蠍座,或者是月亮落入天蠍座,而與土星形成平行相位、合相或主兇相的話,則時常會因為缺乏性激情 ( 或者說是異性相吸力 ) ,而造成婚姻延遲,甚至於是不結婚的現象。

  

  第八,如果月亮或金星是落入摩羯座,而且被刑克到,特別是如果被土星所刑克到的話,則時常也會具有延遲婚姻的現象。

  

  第九,如果月亮與太陽形成主兇相,而且月亮又正好是落在第一宮、第二宮、第三宮、第七宮、第八宮或第九宮內的話,則時常會因為缺乏決斷力,而導致於婚姻有所延遲。

  

  第十,如果月亮正好是落在星座的最後度數上 (28 度~ 30 度 ) ,並且又缺乏相位關係的話,則時常會因為缺乏異性吸引力,而導致於婚姻有所延遲。

  

  以上各種徵象的條件顯示,如果呈現得越多的話,就表示晚婚的可能性越高。

  

  在傳統的論法上,如果女人的本命盤上有以下的徵象顯示的話,則代表著她會有晚婚的可能。

  

  第一,如果她是在月虧 ( 從滿月到新月 ) 的時段內出生,而且太陽又正好是落在第一宮、第二宮、第三宮、第七宮、第八宮或第九宮內的話。

  

  第二,如果太陽或金星被火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或冥王星所刑克到,特別是如果這些行星又正好是落在第五宮或第七宮內的話。

  

  第三,如果火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或冥王星是落入第五宮或第七宮內,並且具有兇相位的話。

  

  第四,如果月亮與金星,或者月亮與木星,形成主兇相的話,則時常會因為戀愛過程的比較不順利,而造成婚姻延遲的現象。

  

  第五,如果月亮與金星或天王星,形成平行相位、合相或主兇相的話,則時常也會具有延遲婚姻的現象。

  

  第六,如果第五宮或第七宮宮主星是落在白羊座、雙子座、獅子座、處女座或摩羯座內,而且又具有兇相位的話。

  

  第七,如果第五宮或第七宮的宮頭位置,是落在白羊座、獅子座、處女座或摩羯座的話。

  

  第八,如果土星是落入天蠍座,或者是太陽落入天蠍座,而與土星形成平行相位、合相或主兇相的話,則時常會因為缺乏性激情 ( 或者說是異性相吸力 ) ,而造成婚姻延遲,甚至於是不結婚的現象。

  

  第九,如果太陽或金星是落入摩羯座,而且被刑克到,特別是如果被土星所刑克到的話,則時常也會具有延遲婚姻的現象。

  

  第十,如果月亮與太陽形成主兇相,而且太陽又正好是落在第一宮、第二宮、第三宮、第七宮、第八宮或第九宮內的話,則時常會因為缺乏決斷力,而導致於婚姻有所延遲。

  

  第十一,如果太陽在離開它所落入的星座以前,缺乏與其他的行星形成相位關係的話,則時常會因為缺乏異性吸引力,而導致於婚姻有所延遲。

  

  以上各種徵象的條件顯示,如果呈現得越多的話,就表示晚婚的可能性越高。

  

  此外,有必要特別說明的是,土星除了具有延遲的徵象以外,也具有老的意思。所以,當土星落入第七宮內,除非是入弱或入陷,或者是具有兇相位 ( 特別是與第一宮宮主星或第七宮宮主星形成兇相位 ) ,否則未必就是一定會晚婚。於是,如果土星雖然是落入第七宮內,但是卻具有不錯的吉相位的話,則可能會是與一位較年長者結婚 ( 即對男人來說,是太太的年齡大於先生;對女人來說,先生的年齡大於太太八歲以上 ) ,或者是與一位再婚者、學術研究者或個性較隱退的人結婚。

  

  二、離婚的論斷

  

  有關離婚之可能性的論斷重點,乃是在於解說可能會造成離婚的原因為何,而不是在於說明是否一定會離婚。換言之,離婚絕對不是上天所註定的,而是人為因素所使然的。也因此,占星學上的離婚論斷,主要是在於透過本命盤上的徵象顯示,來了解個人之所以會離婚,可能是因為那些個性因素所造成的,以此來作個性上的自我調整,減少走上離婚結局的可能,或者是在離婚之後能夠了解到離婚的真正原因,而不再重踏覆徹。

  

  於是,以下所提示的各種有關離婚的徵象顯示,只能說是會影響離婚的個性因素,而不是先驗式的、註定式的離婚要件。

  

  第一,如果第一宮或第七宮的宮頭位置,是落在雙子座或射手座的話。其中,宮頭落在雙子座上,乃表示對於婚姻觀念比較淡薄,或者是因為彼此認識不深,就貿然地結婚,然後因了解而分開;宮頭落在射手座上,乃表示對於婚姻關係有著過多的期待或太過於理想化,或者是因為難以忍受婚姻的束縛而決定分手。

  

  第二,如果第七宮內有兩顆以上的凶星落入,並且太陽或月亮是落入雙子座、巨蟹座、天蠍座、射手座或雙魚座的話。這種情況的離婚原因,可能是因為對於配偶的要求太高,以致於引發對方的不滿情緒;或者是因為對方讓自己感覺到承受著太大的壓力,而引發自己的不滿情緒。

  

  第三,如果第七宮內有兩顆以上的凶星落入,其中有一顆是土星,而且第七宮的宮頭位置並不是落在固定宮上的話。這種情況的離婚原因,與第二項類似。

  

  第四,如果在女人的本命盤上,太陽與天王星或冥王星形成主兇相的話;如果在男人的本命盤上,月亮與天王星或冥王星形成主兇相的話。其中, 90 度比 180 度來得更為嚴重。這種情況的離婚原因,比較具有神秘性的感應因素,可分別從天王星和冥王星來看:如果是太陽或月亮與天王星形成主兇相的話,乃表示偏偏會與一位不願意受婚姻生活所束縛的配偶結婚;如果是太陽或月亮與冥王星形成主兇相的話,乃表示偏偏會與一位喜歡掌控自己的配偶結婚。兩者之間的差異乃是在於:天王星會主動地訴求分開,而冥王星則是會因為感受到被壓迫而離婚。

  

  第五,如果太陽或月亮,與落在雙子座、射手座或雙魚座內的行星形成兇相位,特別是如果此時的雙子座、射手座或雙魚座是第七宮宮頭所在位置的話。這種情況的離婚原因,往往是因為婚前對於彼此的認識不深,而且自己本身又比較少受到傳統道德因素的制約,不會將離婚看成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

  

  第六,如果第七宮內的某一顆行星有超過兩個以上的主兇相,特別是此顆行星又正好是木星、天王星或冥王星的話。這種情況的離婚原因,要視該顆具有主兇相之行星的特性來作判斷,然而多少會有第三者介入的可能。

  

  第七,如果第七宮宮主星有兩個以上的主兇相,特別是第七宮宮主星又正好是落入雙子座、射手座或雙魚座的話。這種情況的離婚原因,有可能是因為第三者的介入,或者是因為配偶發生意外而不得不分開。

  

  第八,如果第一宮宮主星落入第七宮,並且又正好是落在雙子座、射手座或雙魚座內的話。這種情況的離婚原因,有可能是因為自己發現所嫁或所娶之人並不適合自己,覺得很難白頭偕老,所以決定另尋伴侶。

  

  以上各種徵象的條件顯示,如果呈現得越多的話,就表示離婚的可能性越高。

  

  三、同居的論斷

  

  有關同居關係的論斷重點,乃是在於判斷同居關係的後續演變。於是,我們可以簡單地將同居關係分成三種類型:一是,先同居再結婚,此時的同居關係已經是幾乎等同於婚姻關係了,這當然也包括了試婚的關係;二是,先同居然後分手,此時的同居關係是只有開花而沒有結果,也就是所謂的「有緣無份」;三是,婚外的同居關係,這指的是金屋藏嬌或紅杏出牆,然而外遇或所謂的「偷吃」,並不能被包括在內,因為婚外的同居關係至少必須持續一年以上,而且要有一定的同居場所 ( 賓館不算 ) 。前兩者並沒有涉及到違法的問題,而後者則可能會引發法律糾紛或家庭風波。

  

  首先,以第一種類型來說,在論斷上應該是以第七宮為主,而以第五宮為輔。如果本命盤上之第七宮所呈現出來的徵象顯示,並沒有太多的離婚徵兆 ( 請參見前面所提之有關離婚的徵象說明 ) ,而且第五宮內的行星又沒有太多的兇相位的話,則一般來說是可以有所結局的。

  

  其次,以第二種類型來說,在論斷上應該是以第五宮為主,而以第七宮為輔。如果第五宮內有太多的凶星落入,或者是第五宮內的行星有太多的兇相位,而且第七宮的徵象顯示又具有離婚的可能性,則一般來說分手的可能性蠻高的。

  

  其三,以第三種類型來說,在論斷上應該是以第十二宮為主,而以第七宮和第五宮為輔。如果本命盤上的月亮、金星、第四宮宮主星或第五宮宮主星,是落入第十二宮之中,而且第七宮有離婚的徵象顯示,或者是第五宮有太多的桃花顯示,則一般來說是比較容易具有隱密的婚外關係。

  

  四、結婚年齡的論斷

  

  由於占星學上的流年論斷系統相當多,所以往往會產生一種情況:以某一種流年系統來看,流年盤上有呈現出結婚的徵象;然而,如果以另一種流年系統來看,則卻又沒有呈現出明顯的結婚徵象。因此,如果想要比較精確地觀察出結婚的可能年齡的話,則最好是能夠以兩種流年論斷系統來合看,其中又以「流運盤」 (Solar return) 和「次要推運盤」 (Secondary

  

  Progressions) 最為重要。而如果是想要直接從本命盤上來看出某些結婚年齡的徵象的話,則可以採用簡便的「一度等於一年」的推運方法來作觀察。

  

  一般來說,如果流運盤和次要推運盤上的徵象,有呈現出以下的情況的話,則該年結婚的可能性會比較高。

  

  第一,如果月亮、金星、第五宮宮主星或第七宮宮主星等,是落在第四宮、第五宮、第七宮內,或者是落在巨蟹座、天蠍座或雙魚座內,而且又沒有與土星、天王星或海王星形成兇相位的話。這些情況如果越多的話,則表示結婚的可能性越高。

  

  第二,如果第一宮和第七宮的宮頭位置是落在巨蟹座或雙魚座的位置上,而且第一宮和第七宮內的行星沒有兇相位;特別是如果第一宮宮主星或第七宮宮主星,或者是第一宮的宮頭 (Asc) 或第七宮的宮頭 (Des) 也沒有兇相位的話,則結婚的可能性會增加。

  

  第三,如果火星、金星和木星彼此之間有形成主相位關係的話,則往往也指示著結婚的可能,而且兇相位的結婚可能性大于吉相位。

  

  以上所列的三項原則,只能說是基本的觀察指標,或者說是判斷結婚的基本要件,還不能說是用來決定結婚與否的全部涉及因素。因為每一種流年系統,都各有其優缺點,所以當我們在應用流年系統來論斷婚姻的時候,必須考量到流年系統本身在婚姻論斷上的局限性,如此才能夠得到比較精確的論斷。有關流年系統的論斷說明,留待以後專門探討流年系統時,再來作細詳的解說。

  

  五、配偶的類型

  

  有關配偶之個性特質的論斷,一般是以太陽和月亮來作為判斷的主軸。以男人來說,本命盤上之月亮所在的星座位置,往往可以呈現出太太的某些個性特徵;而以女人來說,本命盤上之太陽所在的星座位置,往往可以呈現出先生的某些個性特徵。於是由此可知,太陽星座所談及的以太陽來作為判斷結婚對象之適合度的講法,簡直就是男女不分。

  

  此外,從比較專業性的角度來說,以太陽星座和月亮星座來作為判斷配偶特徵的指標,還只能算是相當粗淺的。一般而言,占星學家還時常藉由太陽和月亮的推運,來更詳細地論斷結婚配偶的特徵。以男人來說,在個人出生之後的推運上,與月亮形成第一個「正相位」的行星 ( 不管該相位是吉相位或兇相位,然而是以主相位為主 ) ,相當具有配偶之特徵的顯現;亦即該顆行星所落入的星座位置,以及與該顆行星形成相位關係的行星所代表的個性特質,時常可以呈現出吸引此男人的女人特質,以及他們倆人的某些共同特質;同時,該顆行星所落入的宮位位置,也時常可以呈現出他們倆人的相識途徑或環境。

  

  例如,以我的本命盤來看,月亮落在白羊座 24 度,第一個推運的正相位,乃是落在獅子座的天王星 (29 度 ) ,此時的月亮與天王星是形成 120 度。於是,如果要判斷我的配偶的個性特徵,則可以應用以下的線索:一是白羊座,這是月亮所在的星座位置;二是天王星,與月亮最具有親密關係的行星;三是獅子座,這是天王星所落入的星座位置;四是土星,與天王星形成次兇相 (150 度,影響力較弱 ) 。由此可知,我太太的基本個性乃是:以火象星座為主,具有白羊座的衝動特性,也具有獅子座的虛華與高貴特質,同時更具有喜歡獨來獨往,不願意受束縛的個性,還有相當頑固並略帶反叛的特性 ( 天王星加上土星 ) 。此時,如果再配合上我的第七宮和第五宮來看 ( 這代表著我對待配偶和異性的基本態度 ) ,則很不幸的是土星落入第七宮 ( 懼內 ) ,海王星落入第五宮 ( 缺乏反抗力 ) ,所以我太太的基本氣勢比我強,有點 「男主內,女主外」的味道。再者,由於天王星是落入第二宮,所以我與我太太的結識過程,很可能是會與錢財事物有關,或者是與合作關係有關 ( 第七宮宮主星落入第七宮 ) 。

  

  以女人來說,在個人出生之後的推運上,與太陽形成第一個「正相位」的行星 ( 不管該相位是吉相位或兇相位,然而是以主相位為主 ) ,相當具有配偶之特徵的顯現;亦即該顆行星所落入的星座位置,以及與該顆行星形成相位關係的行星所代表的個性特質,時常可以呈現出吸引此女人的男人特質,以及她們倆人的某些共同特質;同時,該顆行星所落入的宮位位置,也時常可以呈現出她們倆人的相識途徑或環境。

  

  然而,有必要作特別說明的是,如果該顆與太陽或月亮形成第一個推運之正相位的行星,是逆行 ( 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的逆行不算 ) ,或入弱或入陷的話,則該顆行星的吸引力會減弱,甚至於會減弱到不足以構成結婚配偶的程度,而只能說是蠻喜歡這種個性特質的異性而已。此時的論斷線索,應該轉而是以太陽或月亮所在的星座位置,以及太陽和月亮的相位關係,還有第七宮的情況等來作判斷。

  

  六、婚姻生活的甘與苦

  

  由於太陽和月亮,分別代表著女人的先生與男人的太太,所以在論斷婚姻生活情況的時候,可以先從太陽和月亮的相位關係來著手。而且,這種基於太陽和月亮之相位關係所導致的婚姻生活之和諧與否,是與自己在幼兒時期的父母相處情況,以及父母對待自己的態度等,有著相當密切的關係;亦即,自己在幼兒時期 ( 特別是指六歲以前 ) 的父母相處情況,往往會呈現在自己的本命盤上,進而影響到自己在結婚之後與配偶的相處情況。

  

  例如,如果本命盤上的太陽與月亮形成主兇相的話,則往往指示著幼兒時期的父母相處情況並不十分融洽,可能時常有所爭吵,進而影響到結婚之後,可能會因為與配偶在個性上差異較大,以致於時常會有意見相左的情況發生。又例如,如果女人本命盤上的太陽與木星形成 180 度的話,則時常指示著在幼兒時期可能會是受到父親的寵愛,以致於在結婚之後,同樣地會對於先生多所要求,小時候藉撒嬌來索求某些東西的習性被保留下來,只是對象從老爸轉變成老公。由此可知,兒女婚姻生活的諧調與否,為人父母者是應該承擔某些責任的。

  

  於是,如果太陽與月亮彼此形成吉相位,或者是與金星或木星形成吉相位的話,則時常是代表著比較愉快、美滿與諧調的婚姻生活,特別是當這些行星是落入第七宮內的話,則更可以顯現婚姻生活的和諧情趣。相對地,如果在女人本命盤上的太陽,是被火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或冥王星所刑克到的話 (90 度比 180 度更為嚴重 ) ,則往往是指示著婚姻生活的比較有所爭執,特別是當這些行星是落入第七宮內的話,則更容易顯現婚姻生活上的困擾與麻煩;而在男人本命盤上的月亮,如果是被火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或冥王星所刑克到的話,同樣地也是指示著婚姻生活上的爭執、困擾與麻煩。當然,在判斷婚姻生活狀況的時候,仍然必須配合著第七宮、第四宮和第五宮等各種因素,才能夠得到更為明確的指示。

  

  此外,有不少的占星學家在論斷婚姻生活的時候,喜歡參考「婚姻盤」--這是一種卜卦占星學的概念,在西方是以聲稱:「你或你是我的先生或太太」,並戴上結婚戒指的時間,來作為婚姻盤的誕生時間,而婚姻盤的誕生地點,即是舉行婚禮的地點 ( 有關婚姻盤之確立的某些爭議,可參考我所著作的《擇日佔星學》 ) 。

  

  以目前占星學的發展情況來說,婚姻盤的重要性正在逐漸地加強,特別是婚姻盤除了可以用來論斷婚姻生活情況以外,也可以用來預測孩子的誕生時間,同時對於離婚的判斷也相當具有參考價值。尤其是目前的占星學電腦軟體,可以將男人的本命盤、女人的本命盤和婚姻盤等三種盤組合在一起,形成一種三輪型的組合盤 ( 一般是將婚姻盤放在中間 ) ,然後再藉由次要推運和過運的論斷技巧,來預測整個結婚之後的家庭生活情況。而在婚姻盤的論斷上,第一宮是代表著先生,第七宮是代表著太太 ( 有關婚姻盤的論斷技巧,我將會在《占星學看愛情與婚姻》一書中來作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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