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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禮物的禮儀

拒收禮物的禮儀

 

當你不能接受送禮人給你的禮品時,你可以禮貌地拒收禮品,但是必須注意禮節。

    符合社交禮儀的拒收禮品的方法因人因事而異,一般常見的有如下方式:

    婉言相告法:

    婉言相告法,即採用委婉的、不失禮貌的語言,向贈送者暗示自己難以接受對方的禮品。比如,當對方向自己贈送手機時,可告之:「我已經有一台了。」當一位男士送舞票給一位小姐,而對方打算回絕時,則可以說:「真不好意思,我男朋友也要請我跳舞,而且我們已經有約在先了。

直言緣由法:

    直言緣由法,即直截了當而又所言不虛地向贈送者說明自己之所以難以接受禮品的原因。在公務交往中拒絕禮品時,此法尤其適用。例如:拒絕他人所贈的大額現金時,可以這樣講:「我們有規定,接受現金要算受賄的。」拒絕他人所贈的貴重禮品時,可以說:「按照有關規定,你送我的這件東西,必須登記上繳。

事後退還法:

    有時拒絕他人所送的禮品,若是在大庭廣眾之前進行,往往會使受贈者有口難張,使贈送者尷尬異常。遇到這種情況,可採用事後退還法加以處理。即當時接受下來禮品,但不拆啟其包裝。事後,要儘快,通常情況下不超過24小時把禮品退還給贈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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