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這7條刑法乾貨總結,你都複習到了嗎?
給大家找了蔡雅奇老師的7條刑法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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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假幣罪名的四個總結
1、行為人趁人不注意秘密使用假幣「換取」他人真幣的,對真幣成立盜竊罪。
2、行為人明知是假幣而竊取,事後又持有該假幣的,僅成立盜竊罪,事後的持有假幣行為被吸收。
3、行為人在盜竊其他財物的同時竊取了假幣(事前並無竊取假幣的故意),事後又持有該假幣的,成立盜竊罪與持有假幣罪的數罪併罰。
4、行為人盜竊假幣後又使用該假幣的,應以盜竊罪和使用假幣罪實行數罪併罰。
信用卡犯罪的四個總結
1、偽造空白的信用卡後又持有、運輸、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成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2、非法購買他人真實的信用卡後又持有該信用卡的,成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3、非法購買他人盜竊所得信用卡後又持有該信用卡的,成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4、偽造信用卡後又持有、運輸、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成立偽造金融票證罪。
對竊回欠條的行為該如何處理,歸納總結如下:
1、入戶盜竊、扒竊或者攜帶兇器盜竊以及多次盜竊欠條,但被害人的財產沒有遭受損失的,應認定為盜竊罪,適用最低檔法定刑。
2、以普通方法竊回欠條,被害人的財產沒有遭受損失的,不以財產犯罪論處。 3、以任何方式竊回欠條,並且導致被害人沒有實現債權因而造成財產損失的,應認定為對欠條本身的盜竊罪,並且按欠條本身的經濟價值(即欠條記載的欠款數額)計算盜竊數額。關於走私的三個總結
1、走私假幣罪的對象只能是偽造的貨幣,走私變造的貨幣,成立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
2、走私文物罪和故意損毀文物罪的「文物」,都應作擴大解釋,即包括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
3、走私文物罪和走私貴重金屬罪都是單向走私犯罪,即禁止出口,反之則成立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可參見2015/2/61之A項。
關於偽造貨幣的三個總結
(1)以真貨幣為材料,製作成喪失了真貨幣外觀的假幣的行為,成立偽造貨幣罪。
(2)變造偽造的貨幣的,或者同時採用偽造和變造手段製造真偽拼湊的貨幣的,屬於偽造貨幣。
(3)使用偽造的貨幣的,系詐騙罪與使用假幣罪的想像競合。但使用變造的貨幣的,則只觸犯詐騙罪。
關於毀壞他人財物的三個總結
(1)以毀壞他人財物的意圖取出財物,隨後毀壞該財物的,成立故意毀壞財物罪。
(2)以毀壞的意思取得他人財物後,沒有毀壞財物而是單純予以放置的,成立故意毀壞財物罪。因為該行為導致被害人喪失了財物的效用。
(3)以毀壞的意思取得他人財物後,又使用該財物的,成立侵占罪。
關於強姦罪與故意殺人罪,按階段總結三句話:
(1)如果行為人先故意殺害被害婦女,然後另起犯意再實施奸屍或者其他侮辱行為的,成立故意殺人罪與侮辱屍體罪,且應實行數罪併罰。
(2)如果行為人為了強姦而以殺人的故意對婦女實施足以致人死亡的暴力,在婦女死亡後實施奸屍或者對屍體實施其他侮辱行為,那麼,前行為是故意殺人罪與強姦罪(未遂)的想像競合犯,後行為成立侮辱屍體罪,應實行數罪併罰。
(3)如果行為人為了強姦而以殺人的故意對婦女實施足以致人死亡的暴力,在婦女昏迷期間姦淫該婦女,無論婦女事後是否死亡,都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與強姦罪的想像競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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