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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強大的秘密:寬恕與諷刺|強大

西方強大的秘密:寬恕與諷刺作者:羅傑·斯克魯頓 吳萬偉譯    發表日期:2009-02-22   文章來源:譯者來稿    字型大小:大 中 小   [查看和發表評論]    閱讀指數: 269內容提要:無論在哪裡,只要西方的政治秩序有了立腳之地,我們就能發現言論自由:不僅有公開表達不同於他人的信仰和道德觀點的自由而且有諷刺莊重嘲笑荒謬的自由,包括上帝的莊重和荒謬在內。這種心靈上的自由要求世俗政府,但世俗政府怎樣才能擁有合法性呢?吳萬偉專欄無論在哪裡,只要西方的政治秩序有了立腳之地,我們就能發現言論自由:不僅有公開表達不同於他人的信仰和道德觀點的自由而且有諷刺莊重嘲笑荒謬的自由,包括上帝的莊重和荒謬在內。這種心靈上的自由要求世俗政府,但世俗政府怎樣才能擁有合法性呢?這個問題是西方政治哲學的起點,現代思想家們的共識是至高無上的權利和法律是通過得到必須尊重這些的人的認可而獲得合法性。人們表達這種認可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真正的或者隱含的「社會契約」,每個人都相互同意政府管理原則,另一種是人人都參與制訂和實施法律的政治過程。參與的權利和義務是我們所說的「公民身份」的內涵。我們可以這樣總結政治社會和宗教社會的區別:政治社會由公民組成,宗教社會由「聽任擺布」的臣民組成。如果我們想要一個當今對西方的簡單定義,公民概念是個很好的起點。這是千百萬移民滿世界尋找的理想:用同意權交換能為他帶來安全和自由的秩序。這是人人都想要的東西,但它不能保證讓人獲得幸福。純粹建立在認同以及與鄰居禮貌地交往的基礎上的生活總缺少一些東西,那些穆斯林通過古蘭經的話語而保留的力量強大的東西。這種缺失的東西有很多名字,比如意識、意義、目的、信仰、兄弟情、服從等等。人們需要自由,但也需要寧願放棄自由而得到的其他目標。這是「伊斯蘭」這個詞包含的思想:即不求回報、心甘情願的服從。當然,這個詞的隱含意義對於說阿拉伯語、土耳其語、馬來語或孟加拉語的人來說,含義是不同的。生活在來源於後拿破崙歐洲法制體系的世俗法律下的土耳其人很少願意承認,他們作為穆斯林必須生活在仍然控制社會和政治生活各個方面的神聖法律統治下。但是說阿拉伯語的20%的穆斯林覺得遵循古蘭經的節奏是不容質疑的強制性規定,他們傾向於從字面上理解「伊斯蘭」。對他們來說,服從的行為本身就意味著不僅放棄自由而且放棄公民身份的想法。它可能涉及到人們從世俗秩序所依賴的公開對話中退出,進入「古蘭經的庇護」所,正如賽義德·庫特布(SayyidQutb)在一本讓人擔憂的激發成立穆斯林兄弟社的書中說的。公民身份恰恰不是兄弟情的形式,不是出於真心服從而採取的共同行動,而是陌生人之間的關係,是相互獨立的個體的集合,滿足感和意義只局限在私人領域。創造這種可以更新的孤獨的形式是西方文明的偉大成就。我對它的描述產生了一個問題:公民身份是否值得捍衛?如果值得,如何捍衛?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它值得捍衛,但是必須承認我們當今與伊斯蘭的衝突讓這我們更加清楚地認識到如下的真理:僅有公民身份是不夠的,要想持久就必須賦予它新的意義,新一代人可以把自己的希望和對身份的探索附著在上面。毫無疑問,當基督教為世俗秩序和意義探索提供仁慈的支持時,兩者是非常和諧地共存的。但是如今(尤其是歐洲)基督教已經從公共生活中退出,而且正退出私人生活。對於我這一代人來說,曾經有段時間我們似乎可以從文化中重新找到生活的意義。西方文明的藝術、音樂、文學、哲學傳統在改變世界方面留下這麼多痕迹,我們覺得把這些東西傳遞下去已經足夠了。每一代人都可以從這些傳統中繼承他們所需要的精神資源。但是我們沒有考慮到兩個非常重要的事實:第一,熱力學第二法則告訴我們如果沒有新能量進入,所有秩序都會衰弱。第二,我所說的「排斥一切的文化」的興起。本來應該提供新能源的東西在執行任務時已經被文化行李壓得踉踉蹌蹌,越來越力不從心,最終只能把它們扔掉。這種排斥一切的文化通過媒體、學校轉播到西方文明的每個精神領地,讓人們普遍產生一種空虛感和失敗感,產生一種除了相信沒有任何東西值得信任或者贊同的自由外什麼都沒有的意識。但這種自由信仰既不是自由也不是信仰,它鼓勵人們在該做出決定時猶豫不決,在該做出選擇時縮頭縮腦。難怪我們城市裡的這麼多穆斯林認為他們周圍的文明註定要衰亡了,即使這個文明給予他們自由、寬容、世俗的法治等,這些都是他們自己的宗教佔主導地位的社會裡無法得到的東西。因為他們是在具有確定性的社會中長大,如今卻到處遭遇懷疑和不確定性。如果西方文明所能提供的東西只是拒絕自己的歷史和身份,那它是不能生存下去的:必將被那些能夠為年輕人提供希望和安慰以實現他們心底的渴望,即社會成員身份的人類需要的其他未來文明所取代。正如我已經描述的,公民身份並不能滿足這個需要,這就是為什麼這麼多穆斯林排斥它,反而從「精誠兄弟社」(ikhwan)那裡尋求精神安慰。這常常是伊斯蘭競爭者的目標。但是如果現代世界要想生存下去的話,公民身份是我們無法放棄的成就:我們的繁榮、我們的和平與穩定就建立在它上面,它是我們的定義,即使它不能提供幸福。放棄公民身份,我們就無法存在了。現在需要的不是拒絕作為社會秩序基礎的公民身份而是為它提供一個心靈。我們在尋找心靈的時候,應該擺脫具有道歉意味的多元文化主義,重新回到猶太教基督教傳統的饋贈,因為多元文化主義給西方的自信心造成了毀滅性的影響。第一個禮物是寬恕。懷著一顆寬恕的心生活,我們不僅堅持了公民身份的核心價值而且找到所需要的社會成員身份的道路。幸福不是來自對快樂的追求,也不能靠自由來保證。它來自犧牲:這是西方文化所有值得紀念的著作所傳播的最重大信息。這種信息在排斥一切的噪音中消失了,但是如果我們投入精力重新復興它的話,能夠再次聽見它的召喚。在猶太教基督教傳統中,犧牲的第一個行為就是寬恕。寬恕別人的人獻出了怨恨,因此放棄了曾經對他來說非常寶貴的東西。古蘭經在任何時候都激發出神的仁慈、同情、和正義,但是古蘭經的真主不是寬厚的神。在古蘭經文獻中,真主很少寬恕,即使寬恕時也非常地不情願。他顯然對人類的愚蠢和軟弱感到惱火,實際上他不覺得有什麼可笑的事。和希伯來聖經或者《新約全書》不同,古蘭經里根本沒有笑話。這讓我們再看西方文明的另外一個禮物:諷刺。在希伯來聖經中已經有了越來越強烈的諷刺味道,《塔木德經》中有明顯的表現。但是耶穌基督的判斷和寓言中的新型諷刺是最重要的,這種諷刺揭露了人類的愚蠢,並用挖苦的口吻向我們展示如何忍受這種愚蠢。一個很能說明問題的例子是耶穌對於被控犯了通姦罪的婦女的審判:「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譯者註:請參閱約翰福音第8節)。換句話說「忘了它吧,難道你沒有想過她做的事嗎?至少在心中已經做過了?」有人曾認為這個故事是後來添加上去的,即早期基督徒在救世主死後收集的表現其智慧的許多故事之一。但即使這是真實的,仍然證明了基督教把諷刺作為傳播福音的核心的觀點。指出諷刺是把蘇格拉底和耶穌結合起來的美德的人是後啟蒙時代的麻煩不斷的基督徒克爾凱郭爾(Kierkegaard)。過世的理查德·羅蒂(RichardRorty)認為諷刺是與後現代世界觀密切相關的思想狀態,一種從旨在達成共識的判斷的退卻,或一種不做判斷的新共識。但是諷刺的性格最好被理解為美德,一種追求切實可行的成就和道德成功的習性。為了給這種美德下定義,我要把它描述為承認包括自身在內的任何事物的他異性的習慣。不管你多麼堅信自己行為的正義性或自己觀點的真理性,都能把它們看作別人的行為或觀點,並因此對其重新描述。這樣定義後,諷刺和嘲諷的區別就非常明顯了:它是接受而不是拒絕。這定義也指出了兩種方法:通過諷刺,我學會接受被凝視的他人也接受正在凝視他人的自己。按照羅蒂的說法,諷刺不是不做出判斷,而是簡單地承認進行判斷的人也被他人判斷,被自己判斷。我認為西方的民主遺產來自寬恕他人的習慣。寬恕他人就是在心中給予他人未來的自由。因此承認個人對自己生活的主權,可以自由地做正確和錯誤的事情。因此,為寬恕提供永久空間的社會將自動走向民主,因為在這個社會裡,所有影響他的決定在做出的時候都能聽到其他人的聲音。承認和接受他人的諷刺放大了這種民主傾向,也幫助消融民主文化中的平庸和趨同性等負面因素。寬恕和諷刺位於西方文明的核心。它們是我們必須最自豪的東西,是讓敵人繳械的最主要手段,構成了建立在同意基礎上的公民權概念的基礎。寬恕和諷刺在我們的法律概念中的表現是通過發現衝突的公正處理方法而解決衝突的手段。人們常常沒有認識到這種法律概念和穆斯林的教法(沙里亞)(sharia)之間的根本區別。沙里亞被認為是真主發出的法令體系,是不能夠也不需要被進一步證明的。上帝的命令對於基督徒或者猶太教徒也是重要的,但是人們認為依靠它們來對人類社會進行良好的管理是不夠的。必須引進另外一種法律來補充,這種法律可根據不同形式的人類衝突採取不同的反應。捐獻錢財的寓言說得很清楚:(讓愷撒的事歸愷撒,讓上帝的事歸上帝)正如兩把劍的教皇原則,好政府也依賴兩種法律,人類的法律和上帝的法律。我們的法院執行的法律要求當事人只「屈服」於世俗的裁決,它把任何一方都當作自由採取行動的負責的個人。法律的這個特徵特別清楚地體現在說英語國家的人心中,他們的不成文法體制包括了法院必須堅持的自由(公民從國家那裡爭取到的)。沙里亞包括了法院必須堅持真主提出的義務。正如在古蘭經和《聖行》(theSunna)中顯示的,它是確保「服從」真主意志的手段。這些思想對我們現在的情形有什麼意義呢?特別是,我們求助於猶太教基督教遺產的這些深層內容怎麼幫助我們應對伊斯蘭恐怖主義造成的威脅,怎麼幫助我們既獲得迫切需要的與伊斯蘭的和解又保證我們的政治遺產安全無虞呢?在大眾的心裡,恐怖主義和伊斯蘭是聯繫在一起的,作為回應,好心的評論家寬慰我們說恐怖主義中沒有新東西,容易導致支持者走向恐怖主義的伊斯蘭教也沒有新東西。難道不是法國大革命中的雅各賓派把野獸從籠子里放出來了嗎?恐怖主義難道不是在19世紀的俄羅斯民粹派找到的政治武器,後來又被20世紀的激進運動採用的嗎?這種反應是有道理的,它同時也促使我們思考更深刻的動機問題。究竟是什麼因素驅使人們使用恐怖手段?它是否如辯護者暗示的那樣是被作為戰術措施使用的還是當作目的本身呢?從某種意義上看,把現代恐怖主義的起源追溯到啟蒙運動、人類平等的觀念、尼採在現代社會中辨別出來的無名怨憤(ressentiment)態度等是有道理的,這種怨憤就是一種迫切想摧毀別人手裡擁有的自己得不到的東西的慾望。但是這種診斷忽略了一個事實,就像以俄羅斯民粹派為代表的恐怖主義(名字的來源)那樣的明顯與任何目標都沒有關係的動機。不錯,有時候恐怖分子如布爾什維克或愛爾蘭共和軍(IRA)、或巴斯克分離主義組織「埃塔」(ETA)會為自己貼上事業的標籤,讓人們相信隨著「無產階級專政」的成功、統一的愛爾蘭、或巴斯克民族國家的實現,在達到目的後,他們就會放下武器。但是這些運動背後的目標往往是模糊的和烏托邦的,是根本無法實現的空想。而無法達到的目標似乎是他們事業的組成部分,是一種為他們不斷出現的暴力進行辯護的方式。恐怖分子要麼完全沒有目標,要麼投身於非常模糊的具有形而上學特徵的事業,沒有人(至少他們自己)相信這種目標是可以實現的,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和屠格涅夫描述的那種俄羅斯民粹派。我年輕時候的義大利紅色旅(BrigateRosse)和德國巴德爾·邁因霍夫集團(Baader-Meinhof)也是如此。邁克爾·伯利(MichaelBurleigh)在他的權威著作《鮮血和憤怒》中說現代恐怖主義感興趣的是暴力而不是靠暴力達到的任何目標。約瑟夫·康拉德(JosephConrad)在《秘密特工》中描述的對任何破壞都興高采烈的教授就是這樣的典型。因此,恐怖主義事業的模糊性和烏托邦特徵是它的吸引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這意味著事業無法定義或者限制行動,它在等待尋求改變自己而不是改變世界的恐怖分子往裡面填充意義。你要殺害既沒有得罪你又無正當理由受到懲罰的人,就必須相信自己是代表正義的天使,接著要開始把殺戮看作展現你是真正的天使的方法。你的存在得到了最終的本體論證明。恐怖分子追求道德上的狂喜,這是一種超越普通人判斷能力之外的意識,是只有上帝才享受的那種自信的許可。換句話說,這種恐怖主義是在尋找意義,一種抽象術語下的公民身份所無法提供的意義。即使最世俗的恐怖主義也有一種宗教上的饑渴。把無辜的準備去購物的斯密斯太太和她的孩子殺死是非常困難的事,因此這種塑造自我的策略不能簡單地從殺戮的慾望,斯密斯太太必須成為別的內容,一種抽象條件的象徵和全球敵人的化身。因此,現代的恐怖分子依靠一種學說來除掉目標對象的人性。馬克思的理論能非常好地服務於這個目的,因為它創造了資產階級這個「階級敵人」的概念。在布爾什維克意識形態里它的功能等同於納粹意識形態中猶太人的功能。斯密斯太太和孩子站在抽象的資產階級家庭的目標後面。當炸彈擊中這個虛構出來的目標後,彈片碰巧很容易地進入了斯密斯太太的身體。讓斯密斯一家感到悲哀的是,你常常聽到恐怖分子抽象的道歉,他們說斯密斯太太被炸飛不是他們的錯,人們不應該以那樣的方式站在目標後面。在某種程度上,伊斯蘭恐怖分子也同樣受到尋找意義的艱難過程所驅使,同樣需要站在受害者之上擺出形而上學原則為自己洗刷罪名。自由、平等或者歷史權利等概念對他們的思維沒有影響,他們對襲擊的目標所享受的權力和特權不感興趣。現實世界的東西對他們來說沒有真正價值,如果說他們有時候瞄準權力,那是因為權力能幫助他們建立神的國家。他們像其他人一樣知道這個目標是不可能實現的,所以能在屢屢失敗後不斷重新開始。他們對於他人的性命採取滿不在乎的態度,實際上他們對自己的性命同樣不當回事。對於他們來說,生活沒有特殊的價值,死亡經常在視野的地平線盡頭召喚他們。只有在死亡中,他們才看到真正重要的唯一意義。那樣的話,他們就可以最終超越這個世界以及世界要求我們履行的對其他人的義務。受到排斥一切的文化所熏陶的人不大願意承認尋找意義是人類的普遍現象,他們傾向於認為所有衝突都是政治性的,關心的都是誰對誰享有控制權。他們傾向於相信造成伊斯蘭恐怖主義的原因是恐怖分子所抗議的「社會不公」,因為所有其他尋求糾正的嘗試都失敗了,這使得恐怖分子這些讓人遺憾的方法變得不可避免。在我看來,這種看法完全錯誤地解釋了籠統的恐怖主義和具體的伊斯蘭主義的動機。像歐洲民粹派一樣,伊斯蘭恐怖分子首先感興趣的是自己的精神狀況,他們才不在乎真的去改變塵世里的小事。他們想進入神的世界而不是人的世界,這意味著他們要摧毀包括自己的身體在內的擋在前進道路上的所有障礙來見證神的法律,進入神的王國。死亡是服從的最後行動,通過死亡,他融化成為新的不朽的兄弟情。他的死亡所造成的恐怖不僅提升兄弟情的世界而且給予下面激烈競爭的陌生人世界帶來破壞性打擊(這個世界的組合原則是公民身份而不是兄弟情誼)。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應該認識到面臨的新威脅,它沒有局限性也沒有可以協商的目標,我們無法輕易地採用軍事手段,其他常用手段也根本不起作用。我們不能給伊斯蘭分子提供任何讓他們能夠說達到了自己目標的東西。如果他們成功地用核導彈摧毀了一座西方的城市或者用致命病毒消滅了某個區域的人,他們將認為這是個巨大勝利,雖然它不會帶來任何物質的、政治的、宗教的、或別的什麼利益。當然,普通穆斯林民眾會對這樣的暴行驚駭不已,會認為像基地組織實施的那種濫殺無辜是真主的法律絕對不允許的罪惡。有些讓人鼓舞的跡象顯示善於思考的穆斯林在企圖找到辦法公開承諾與其他兩個亞伯拉罕諸教派別和睦共處,要堅持愛鄰居的原則,即使鄰居的信仰與自己不同。2007年還有140名傑出穆斯林學者簽名的對西方宗教領袖的公開信,呼籲不同信仰者的對話,以相互尊重作為共存的基礎。但我們應該注意到兩個重要的事實。第一,伊斯蘭從來沒有成功地建立宗教權威的任何決定性資源。每個宗教領袖都是自封的,像霍梅尼(AyatollahKhomeini)在自己的追隨者圈子之外並沒有多大的影響力。人們常常說伊斯蘭沒有自己的新教改革是多麼大的遺憾啊。實際上,它是個沒有終結的新教改革系列,每個派別都宣稱自己是服從真主問題上的唯一真理。第二,(我認為與第一條有聯繫)穆斯林在無視他們以信仰的名義下犯下的種種罪行方面表現驚人,而且攻擊任何貶低它的人。臭名昭著的丹麥漫畫引起穆斯林的憤怒,把各個地方的穆斯林團結起來採取破壞行動並呼籲報復。幾天後,什葉派穆斯林最聖潔的地方之一薩馬拉的阿斯卡里清真寺被伊斯蘭分子炸掉了。但伊拉克之外的抗議者在哪裡呢?伊斯蘭恐怖分子殺死的穆斯林比非穆斯林多得多。但是那些宣稱為穆斯林講話的人什麼時候提到這些統計數字了呢?因此,糟糕的漫畫的整個問題讓我們看到的是在先知名義下犯下的罪行。他贊同不贊同這樣做呢?穆斯林必須面對這個問題。但是根深蒂固的雙重標準常常阻礙他們把針對信仰的敵人的義憤轉向穆斯林同胞。這種雙重標準正是缺乏諷刺能力的直接後果。它們來源於不能接受任何事情的他異性,即站在自己的觀點甚至自己的信仰之外把它們當作別人的信仰來看。我不是說在這個方面伊斯蘭總缺乏諷刺能力,蘇非(Sufi)大師的著作中就充滿了諷刺,但蘇非大師(我特別想到詩人魯米(Rumi)和哈菲茲(Hafiz))屬於那個被伊斯蘭分子拋棄的偉大的認識自己的伊斯蘭文化,相反擁抱了阿布德阿·瓦哈卜·布哈里(IbnAbd-al-Wahhab)的狹隘種族偏見或者穆斯林兄弟社和賽義德·庫特布自我欺騙的懷舊情結。因此,西方與穆斯林的對抗不是政治上的或經濟上的,它不是走向協商或者要求解釋的第一步,而是生存的對抗。人家提出的問題是:「你有什麼權利存在?」作為回答,我們可能說「什麼權利也沒有」,同時期待對方接著說「我想也是。」一個回答只有直面問題才能轉移威脅,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徹底說服他們,我們確實存在的權利,我們也願意承認對方同樣有存在的權利,妥協必須是相互的,其他任何策略都沒有成功的機會。基地組織可能很弱小,摧毀西方的整個陰謀在新保守主義者的頭腦里不過是異想天開的幻想而已,這些保守派在自由派的頭腦里同樣是異想天開的人。但是威脅確實並非來自陰謀或者某個組織,而是來自我們不完全明白的經受傷痛經歷的個人,那些沒有寬恕和諷刺兩個天賦的穆斯林移民遭遇現代世界的經歷。這樣的人是無法預測和無法理解的環境下出現的無法預測的副產品,到現在為止我們對他的動機的了解表明沒有任何政策能震懾恐怖襲擊。那麼,在生存對抗中我們的立場應該是什麼呢?我認為,我們應該強調從祖先那裡繼承下來寬容美德和成就,表現出批評和糾正所有罪惡的意願,我們知道需要改善的空間很大。我們應該復興洛克對自由和許可的區分。我們應該讓孩子們徹底明白自由是一種秩序,不是無政府主義或者自我放任的許可。我們應該停止嘲笑父母或者祖父母看重的東西,應該自豪於他們取得的成就。這不是傲慢而是對於我們基本權利的公正認可。我們也應該放棄造成西方公共生活困惑的所有多元文化主義的模稜兩可,重新確認西方傳統中社會成員的核心價值,即公民權的觀點。我們要發出相信自己所擁有的東西的信號,我們願意與人分享,但不願意讓它遭到破壞。這是我們所能做的唯一可以化解當今衝突的事。因為寬恕是西方文化的核心,發出這個信號已經足夠了,即使我們用諷刺的精神表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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