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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要的是小而康,富人要的是大而豪

其實洛克菲勒與克拉克並非志同道合的人,克拉克是來自英國威爾士的移民,年紀比洛克菲勒大11歲。兩個人無論從民族、血統、性格、年齡上都存在著很大的差異。由於那時英國非常強大,號稱「日不落帝國」,克拉克本人也因為自己曾經是英國人而高傲自大,喜歡擺老資格,做事剛愎自用並且好為人師,張口就是大英帝國如何優秀,閉口就是歐洲怎樣先進,根本不把窮小子洛克菲勒放在眼裡。克拉克那種天生貴族的性格誰都受不了,更不要說精明的洛克菲勒了。可是,洛克菲勒並沒有因此和克拉克散夥,因為他知道自己在資金上並不佔優勢,再加上創業初始,如果與克拉克分開自己更加薄弱,什麼事都做不成。於是他就忍了下來,甘願在公司里充當老二。他們的公司並不大,與其叫做公司,不如叫小店,實際上也是小店。由於人員少,資金弱,只能做些小本生意賺些小錢。當然,洛克菲勒並不滿足於此,更不甘心聽克拉克瞎指揮。他在尋找機會,想讓克拉克真正明白,他才是最有資格做老大的人。洛克菲勒用事實證明了這一點。(前面提到了向漢迪貸款,給農民做抵押金,以收購來年的穀物。)合夥開公司做生意的人很多,但做得好的卻比較少,能夠做大的更是寥寥無幾。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取決於不同的人。兩個窮人是不能合夥的,窮人都有窮人的心理,自私、猜疑、陰損、狹隘是窮人心理的主要特徵。兩個窮人無論以前多麼要好,只要有了利益之爭,就會不顧一切地拆台、下黑手、內鬨、甚至對簿公堂。不但做不了生意,連朋友也做不成了。窮人顯著的特點就是寧可讓陌生人富,也不能讓自己的親戚、朋友、合伙人比自己富。為了不讓這些人賺到錢,自己可以出賣良心、朋友、機密,反正什麼招損就使什麼招。損人利己的事做,損人不利己的事也做。什麼事都能接受,就是不能接受熟悉的人比自己富。

窮人都認為自己最聰明,最有本事。人中充老大,手中要有權。為了手裡那點權力,嫉賢妒能,剛愎自用。寧可不賺錢,也要維護手中權。聽不得半點不同的意見,與自己合不來的人哪怕再有本事,哪怕他給公司創造天大的利潤,也要殺之而後快。窮人是做不了生意的,更做不了大生意。如果賺到了錢,就不擇手段地往自己手裡撈。如果虧了本,就拚命地推卸責任。功勞都是自己的,錯誤都是他人的。窮人自己的毛病很多很多,這也是其受窮的根本原因所在。洛克菲勒是個富人,他雖然看不起克拉克,也就做個心知肚明算了。但是他沒有隨波逐流,洛克菲勒知道自己如果讓克拉克一個人說了算,那麼公司除了虧本倒閉就再沒有別的路可走了。他沒有拆台、搗亂,而是發揮出了他的聰明才智,利用自己的實力,做出了漂亮的事情,讓事實告訴克拉克該退居二位了,他才是真正的老大。老大不僅僅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更多的是一種責任。洛克菲勒是位出色的富人,這樣富人的鼻子能嗅到十公里以外黃金的味道。由於他研究政治,關心政治,預感南北戰爭即將開始,便立即付諸行動,要向銀行大量貸款,囤積貨物。克拉克當然看不到這一點,他僅看到市面蕭條,經濟疲軟。在他看來,這時候還向銀行貸款購物的人,不是瘋了就是神經分裂,因為誰也不會買你的貨,除非你把貨賣給鬼,到時候恐怕連鬼都沒錢。洛克菲勒手中握有公司的決定權,果斷地運用權力向銀行辦理貸款。老朋友漢迪也知道洛克菲勒是個商業奇才,這樣的人不會錯過任何一個賺大錢的機會,更不會做虧本的生意,所以又一次把錢借給了他。有了錢,洛克菲勒親自督戰,馬不停蹄地進行瘋狂的採購,把市面行情低落的鹽、高級火腿、鐵礦石、穀物糧食、棉花等戰爭必用品,盡全力統統吃進。洛克菲勒如戰爭指揮家,指揮著他的購物大軍分秒必爭地利用手裡的資金瘋狂地囤積貨物。當他的貨物全部到位之後,戰爭也隨即打響。戰爭的範圍越來越大。歐洲正好發生了寒災,農產品價格一下子提高了許多。老天又助洛克菲勒,原打算可以賺三倍的利潤又多出了一倍。窮人做生意,富人也做生意,二者都想賺錢。窮人有窮人辦法,富人有富人的主意,二者的手法有著本質上的不同。窮人做生意,眼睛盯著的是手裡的算盤和手裡的銀子。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念金錢經,這樣的人在商場里只能算得上是菜鳥級別的,在棋局中只能是臭棋簍子。只在乎一兵一卒的得失,只盤算腳下的一步,想殺對手又怕傷自己,患得患失。富人做生意,眼睛盯的是全國甚至是全世界,考慮的是時局發展之必然。胸裝天下事,一葉知春秋。這樣的人運籌帷幄,決勝千里,不在乎一車一炮的得失,搶時機,佔有利地勢,控制全局,要的是結果的勝利。做生意,首先做一個富人,然後再去做生意才行。洛克菲勒了解克拉克,知道他並不是一個真正的富人,他缺少富人應具有的魅力和魄力,更沒有富人的頭腦和胸懷。這樣的人,只能適合做些倒買倒賣的小本生意,過撐不死餓不著的日子。即使這樣,洛克菲勒還是沒有與克拉克分手,他在等待時機。1895年8月27日,位於賓洲西北部產油河邊上的泰塔斯維爾鎮傳出了驚人的消息,在這個距克利夫蘭不遠的鎮上鑽出了石油,這個發現實在是太重要了。不過當時的人們好像還沒有注意到它會給人類社會歷史帶來多麼巨大的影響。在那個年代裡,人們用的主要照明工具是蠟燭,原料來源取自於海中的鯨魚。但由於長時間的濫殺濫捕,鯨魚的數量開始一天天地減少,到最後已經很難捕到了。人們從歐洲傳來的知識中知道了石油可能精鍊成照明用油取代蠟燭,而泰塔斯維爾鎮鑽到了石油的喜訊給了人們極大的鼓舞。當時的移民人猶如當今中國的民工,一旦嗅到什麼地方有發財的機會,便不分青紅皂白地蜂湧而至,泰塔斯維爾鎮的石油使得千千萬萬的人,爭先恐後地向賓州擠來。一向做事喜歡先發制人的洛克菲勒也感受到了石油開採給美國帶來的震撼。在其後爆發的南北戰爭中,洛克菲勒不失時機地大發其財。但就眼前的情況而言,儘管洛克菲勒深切地知道,又一次發財的機會已經來臨,但他更明白,發財的時機尚未成熟。洛克菲勒不是一個趕潮流的人,於是決定還是冷眼旁觀一段時間方為上策。安德魯斯是個化學家,他在聽說泰塔斯維爾鎮鑽出了石油以後,馬上取了原油樣品,開始進行各種實驗。功夫不負有心人,安德魯斯的實驗終於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實驗結果告訴他:從石油里提煉出來的燈油,遠勝過煤炭液化油,用亞硫酸氣來精鍊石油,更成為他獨創的秘密武器。安德魯斯有技術,但沒有資金。沒有資金,任何發財的機會都會擦肩而過。他想到了克拉克,想與他合作。克拉克充其量也就是個有錢的窮人,想掙錢又害怕賠本,一時間猶豫不決。安德魯斯後來聽說洛克菲勒才是公司的決策人,便想找洛克菲勒,克拉克又擔心自己錯過這個發財的機會,萬不得已表示他和洛克菲勒出資250元給安德魯斯。250元能解決什麼問題?安德魯斯直接找到了洛克菲勒。洛克菲勒早就把目光盯上了石油,但他知道現在並不是直接參与的最好時機,他又知道安德魯斯絕對是他的搖錢樹。於是他就想出了一個折中的辦法,答應出資4000美元給他成立「安德魯斯·克拉克公司」。安德魯斯也因此了解了洛克菲勒,覺得洛克菲勒與克拉克相比,前者才是真正的活財神,更具有帝王的氣質,是他日後更好的合作夥伴。洛克菲勒儘管沒有加入到石油行列,但他更加關注石油。他親自奔往產油地,進行實地考察,作了多次悄無聲息的調查,得到很多真實可靠的數據,對石油的前景有了更明確的估計。由於人們都盲目地大量開採石油,造成供大於求,石油市場價格下跌。對此,克拉克沒有想到,一時間不知如何是好,惶惶不可終日。富人總是該出手時就出手。洛克菲勒預料到石油工業騰飛的時刻即將來臨,於是便以72500美元的價錢,買下了他當初花4000美元開辦的公司,並把不能成大事的克拉克逐了出去。一個窮人和一個富人不可能長期合作,這是由於他們之間存在著不可彌補的差距決定的。窮人可能和富人共患難,但絕對不能與富人有福同享。窮人追求的是小而康,他們對財富的承載能力是極其有限的,窮人的氣質使他走不出窮人的樊籬,不會有更大的發展和更高的追求。這樣的人在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時,就會給公司增加不必要的麻煩,他的地位和財富已經讓他不能過正常人的生活。富人追求的是大而豪,他對財富的承載能力是不可估計的。當他的財富積累到一定程度、一定數量時,他就會點燃財富的引信,財富就會爆發出更大的威力。洛克菲勒知道他的事業少不了合作,但這時他對合作夥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想起了佛拉格勒。佛拉格勒是一個經商奇才,可以說與洛克菲勒志同道合,二人都看出了石油不可估量的前景。判斷相同,魄力相當,兩個人一拍即合,立刻成立了「洛克菲勒·安德魯斯·佛拉格勒」公司,開始了石油帝國的創建。佛拉格勒是一個眼光敏銳,看事入木三分的人,而洛克菲勒作風穩健,思考周密,雷厲風行,二者相輔相成,合作起來如魚得水。他們的公司在二人的運作之下迅速擴張壯大,成為了石油業執牛耳者。1879年底,洛克菲勒的標準石油控制了90%的全美煉油業,他也搬進了豪華莊園,真正地成為控制一國自然資源的億萬富翁。洛克菲勒用25年的時間,從一個打工的窮小子成為名副其實的億萬富翁。對他來說,一個窮人和一個富人的距離只有25年。25年,洛克菲勒改寫了自己的命運。不,不是改寫,而是證明。他本身就是富人,億萬資產只能證明他是真正的富人。在羨慕洛克菲勒的同時,再想想窮人,做個富人是窮人最大的願望。窮人也為實現這個願望在堅持不懈地努力奮鬥奔波著。但是,也許窮人弄錯了一個概念——富人和有錢人的概念,窮人可能追求的是有錢人而不是富人。有錢人與富人是有很大差別的,有錢人可能是個窮人,富人可能沒有錢。洛克菲勒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即使把我的衣服脫光,再放到沒有人煙的沙漠中,只要有一個商隊經過,我又會成為百萬富翁。這就是有錢人和富人的差別。有錢人只能擁有裝錢的口袋,富人有賺錢的辦法和頭腦。有錢人看中的是錢,富人則看中賺錢的辦法。當然,富人總會使用錢,更了解錢最應用在什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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