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知乎用戶@懷念小黑警長狀告校園欺凌者勝訴?

以及之後發生的一系列事情。


案件勝訴的案由是蔣某16年在知乎上的言論。

所謂十年網路暴力,笑話而已。

定性:一場釣魚十年,妄圖一次性洗白並帶動網店銷量博關注的炒作事件。

不服來私。歡迎理智網友。噴子繞道。腦c繞道。


蔣某等誹謗者罪有應得。被大家嘲諷是她自作自受。也別說我站著說話不腰疼,因為我不可能總是高調的發布奇葩言論導致被扒皮,被嘲諷了還不知悔改,過去了還總是自揭傷疤。當然並不是說施暴者正確的,就應該施暴。在被互聯網弱化道德和法律約束的情況下,大家都應該考慮到並且承擔自己言行所帶來的後果。


行了行了,你們不想質疑就別質疑吧。過來讓我放證據是怎麼回事?以為誰都這麼閑。說了就事論事,只說勝訴後續行為,是掛人無實錘,還是網友看都不看一通亂罵沒有實錘?要和我扯以前的證據,是關於她自己發帖說炫富,睡同桌沒有實錘?還是說她發帖說網友女兒丑的可以辟邪沒有實錘?隨便一翻也不少吧,但是反正你們也看不懂聽不見,只要稍有質疑都會被罵,永遠叫不醒裝睡的人。關評論了,不想和您們糾結,愛看看,不愛看返回啊。

。。。。。。。。原回答。。。。。。。。

當年的事不了解不說了。

就現在來看,現在這幫自詡正義的網友,我不知道和當年的那群人有何不同?

當年的人或許是道聽途說,開始流傳不好的言論,他們也認為自己是對的,是正義的,然後發表了不堪入耳的言論。而現在的人也憑藉著單方陳述和證據斷定當年如何如何,然後自以為正義的以同樣不堪入耳的言論抨擊當年的人。

不好意思,我真不知道哪裡不同。不是說抨擊壞人不可以不應該,而是,在抨擊的時候小心別把自己也變成那樣的人。

最後,這位女士後續的掛人行為也讓我看不懂,現在掛的大部分不過是質疑真實性,或者提出異議的,即便是維護母校的言辭,我認為只要不是侮辱.暴力的,都並無不妥啊。你不能要求每個人都感同身受,設身處地為你著想,每個人有自己的定位。但是王女士在明知現在輿論很偏激的情況下,掛了人,轉眼又說你們別去傷害我掛的一些人,他們有的也很無辜。如果是真的想讓網友寬恕這些人,邏輯我也不懂。如果想以自己的大度換取網友更多的心疼和憤怒,然後群起而攻之,我只能感嘆確實有套路。


另一個回答也說了,法院判的是蔣某16年在知乎上的言論。

蔣某16年誹謗王女士,無可爭議。

但蔣某是否參與了十年前的校園霸凌,尚不可知。

而媒體及網友們,都已經坐實了蔣某是十年前的帶頭者,並將霸凌延續了十年。

好像法院的判決下來,新聞里關於十年前的一切都被坐實。

再次強調,法院認定的是蔣某16年的行為。

如果大家仔細翻一翻目前能找到的所有資料,圖片。會發現,最早的時間是2010年。(如果我沒看漏的話)。

但是,據新聞里的描述,事件發酵是在2009年。

那麼,2009年到底發生了什麼?

目前沒有找到資料,全憑那條新聞所述。

概括一下,就是同學開玩笑說當事人炫富,然後在學校貼吧以UC體發帖說當事人炫富,生活糜爛,然後……然後當事人就被千人圍觀(當事人微博自述)了。

「這教室門口真大,幾千人……」

那麼,為什麼當事人會被千人圍觀呢?

搜了一下「xx中學霸凌事件」

發現另一個關鍵詞「xx事件」

是2009年發生在貼吧的事件,找不到2009年的帖子。

根據在本次事件發酵前的一些信息,理了理,好像是因為當時該校學生炫富的帖子火了……火了……

然後當事人成了網紅一樣的存在。「知乎另一個關於葉良辰的問題,有一個2015年的回答把他們放在一起,可見當時應該是挺火的」。

當事人的同學發了300w杯子的帖子應該是真的,該校校友也沒有反對。

而當事人自己也炫過富,比如舅舅4個億(這一點當事人也在微博承認,但是否是在貼吧發的,我也不知道,有沒有其他行為也不清楚)。

綜合一下各方信息,當年當事人應該也是有玩貼吧的,但是當事人有沒有自己發帖推動xx事件,你們自己考慮……

就這樣,才有了所謂千人圍觀事件。

感慨,九年前(2009年2月到2018年4月是九年吧),在貼吧捧紅了當事人,致使當事人被圍觀的是網友,九年後,幫著當事人罵校園霸凌的,還是網友。

當年在學校圍觀當事人的人,確實討厭。但我更傾向於將這一事件歸為網路暴力,畢竟是因為當事人在網路上火了,才有的圍觀事件。並且,從各方信息觀察,圍觀的也不僅僅是當事人學校的人。

當事人被學姐扇耳光,以及被造謠賣淫,如果屬實,肯定屬於校園霸凌。這一點,我站當事人,希望能看到當事人將霸凌者繩之以法。

至於蔣某,如果他真的是當年的帶頭者,那三個月有點輕了。如果他只是在16年對當事人進行誹謗,那跟校園霸凌沒關係。而媒體在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蔣某是當年帶頭者的情況下,僅僅因為蔣某是當事人校友,就將輿論往校園霸凌引導,搞了個大新聞。

玻璃心,怕被罵,關評論,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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