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因滴滴事件微博盛行的「只教女孩子保護自己,不教男孩子不要傷害別人」的言論?
這個跟「怕擱腳又不願買鞋,指望世界鋪滿地毯」有什麼區別?
相關鏡像題:按照某些女權「教育男性不要強姦」的邏輯,是否也可以提出「教育女性不要賣淫」「教育女性不要讓人喜當爹」?
我隱約覺得這事兒十分不對。空姐遇害的新聞剛爆出來的時候,知乎上的討論大多集中在滴滴作為網約車平台在此事中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網約車和順風車的區別,滴滴在順風車業務中收取金錢卻缺乏審查等等,有大量高贊的普法優秀回答湧現。而幾乎一天之內,這些討論就被大量性別對立話題淹沒了,熱度躥升極快,真的讓人心生懷疑。今天推送到我tl上的回答,都已經無一提及滴滴了。
就這件事而言,主要還是大企業和普通消費者之間的矛盾,是企業攫取利潤和社會責任感之間的矛盾,是治安管理機構和企業之間責任劃分的矛盾,無論如何也排不上男女性別矛盾。如果順風車司機是想逞凶搶劫,瘦弱點的男性乘客難道就不會受害了?這本來是個無論男女消費者都應該關注的巨大社會隱患,為什麼關於這個案件的討論,如今變得這麼焦點模糊?
只願各位一腔義憤是真的用在了刀刃上,別被人當槍使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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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各位多多關注滴滴的整改問題,
如何評價「滴滴順風車整改措施:下線個性化標籤,深夜暫停接單」??www.zhihu.com評價就是:轉移得一手好矛盾。
滴滴事件應該帶來的最深刻教訓,既不是什麼「女孩子要保護自己」,也不是什麼「男孩子不要傷害別人」,而是企業應該承擔他X的法律責任。
世界不是絕對安全,與其指望別人遵紀守法,不如自己規避風險,而且這兩點並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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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不用說也不會去做,
壞人說了也沒個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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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都是防得了君子,防不了小人。
有些是善意提醒,對任何人都一樣,非得把男人女人分開說,這是製造矛盾沒事找事。
如果暴力可以被說教征服,那要法律幹什麼?
這個說法是完全錯誤的。社會當然教男人不強姦啊,而且力度巨大。
不信?把公檢法司四家每年用於辦理強姦案的全部支出,加上一直在各個院校開展的刑法普法教育成本,就是「教男人不要強姦」的真實力度了。
社會層面的治安優化、打擊犯罪,和個人層面的注意安全、迴避風險從來不矛盾,不僅不矛盾,而且是相輔相成、並行不悖的。強行把宏觀和微觀拿來「比較」一下,並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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