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簡史(十八)聯邦篇——圍繞奴隸制問題的爭執
儘管憲法中沒有提到「奴隸」一詞,但在第一條第二款中明確提到出於眾議員名額和直接稅稅額為目的,對每個奴隸(即涉及與自由人相比較的所有其他人)計為五分之三個自由人。在1808年以前,奴隸貿易受到憲法第一條第九款的保護,且逃跑的奴隸返回受到憲法第四條第二款的保障。
自從奴隸製得到了憲法的認可和保護,奴隸制的問題就未被提起,直到1818年針對密蘇里州而引起的州地位問題,才將奴隸制問題再次擺上檯面。傑斐遜形容這一鏗鏘主張乃「夜空中出現的火球」。要是來自紐約州的眾議員詹姆士?塔爾米奇沒有提出一條修正案以禁止更多的奴隸進入密蘇里州,並在密蘇里州加入聯邦後,要求所有奴隸出身的孩子,當他們達到二十五歲年紀時就給予他們自由,那麼有可能很快就會通過一部法案允許密蘇里加入聯邦。圍繞著這條修正案的爭議,地區間情感上的衝突愈益劇烈。
國會當時沒法解決密蘇里地區的州地位問題,直至緬因地區脫離馬薩諸塞州,並要求加入聯邦。於是到了1820年,在這個問題上才達成妥協。根據條約,承認緬因州作為自由州加入聯邦,密蘇里州則作為蓄奴州。在緯度3630??劃勘定一條虛線,此線穿過路易安那州地域,此線以南允許存在奴隸制,以北禁止蓄奴。關於奴隸制問題的爭議暫時得到了平息,但到了十九世紀三十年代,隨著廢奴運動的興起,爭執再次爆發。
廢奴運動
廢奴主義者所參與的那場廣泛的改革運動,於十九世紀三十年代至四十年代幾乎觸及了美國人生活中的每一方面。儘管在新英格蘭地區反奴隸制的傳統歷史悠久,但在威廉?勞埃德?加里森的《解放者》出版之前,廢奴主義運動並未引起全國性的關注。加里森在《解放者》的創刊號上吹響了號角,他寫道:「我知道有許多人對我嚴厲的言辭感到不滿;但其中就沒有原因嗎?我的嚴厲是真誠的,我的強硬也是公正的。在這個問題上我無意以溫和的方式去想、去說、去寫。我要做到真誠——我不會模稜兩可——我不會找借口——我不會退怯,哪怕一英寸——人們會聽到我的聲音。人們的冷漠足以逼得神像從基座上跳起,急得死者從墳墓中復活。」
加里森大聲疾呼的行動喚醒了許許多多的男人和女人參與了廢奴主義運動。像約翰?格林利夫、惠蒂爾和拉爾夫?沃爾多?愛默森等作家共同支持了這場事業,西奧多?維爾德則通過幾百場演講的方式來支持這場運動。像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和哈里特?塔布曼等前奴隸則力圖培養黑人的參與感。甚至一些南方人也加入了這場事業。南卡羅萊納州的莎拉及安吉麗娜?格里姆克和阿拉巴馬州的詹姆士?伯尼等人解放了他們的奴隸,並成為廢奴主義運動活躍的演說家和組織者。但由於害怕奴隸反抗,針對反奴運動倡導者們的反對力量也普遍存在,從而導致了十九世紀三十年代南方廢奴主義運動的衰落。
廢奴主義者並沒有爭取南方支持者參與他們的事業,反而導致的結果是刺激南方極端分子的憤怒反擊。南方人譴責是加里森和廢奴主義者們引起了1831年特納奴隸的叛亂。地下鐵路組織試圖幫助奴隸擺脫南方種植園逃離北方,又使得南方人相信此類行動是一個巨大的陰謀,且絕大多數北方人都是廢奴主義者。
在梅森-狄克遜一線的以北地區,廢奴主義者也經常遭到跟在此線以南地區一樣強烈的反對,原因在於僱傭勞動者害怕同獲得自由的黑人展開競爭,商人們擔心廢奴主義者們的行動會損害南北之間的貿易關係。加里森曾在某個場合中談到,他認為「新英格蘭地區比起南方地區,人們的蔑視更為不滿,反對更為固執,冷漠更為冰冷」,而且在舊西北地區,廢奴主義者們也遭到強烈的反對,因為有許多南方人為尋求更加肥沃的農田,都遷移到了那邊。
儘管遭受了反對,但廢奴主義的宣傳家們還是讓許多北方人相信了奴隸制是一個道德上的謬誤,南方人正在密謀企圖接管並掌控聯邦政府。1852年哈里特?比徹?斯托的宣傳廢奴主義的小說《湯姆叔叔的小屋》的問世,是國內反奴隸制氣氛發生變化的標誌。僅在一年內,該書的銷售量就達到了一百萬冊,根據小說改編的戲劇也產生了巨大影響。受人尊敬的林肯在內戰時期接見斯托夫人時說過這樣一句話,「就是這個小女子,她寫的這本書引起了這場大戰。」
奴隸制的擴張
直到十九世紀五十年代,才就奴隸制擴張的地域範圍達成了三點妥協意見:1、新加入聯邦的蓄奴州和自由州,在數量上保持相等;2、那條虛線通過的新版圖,該線以北禁止蓄奴,以南允許蓄奴;3、在奴隸制問題上達成妥協乃為維護國家的統一。
十九世紀四十年代增加了西部廣袤的土地,比如通過墨西哥戰爭吞併了德克薩斯,以及簽定俄勒岡條約等這些舉措,從而再次引起了關於奴隸制地域範圍問題的爭論。許多北方人反對吞併德克薩斯,因為它會變成又一個蓄奴州。1846年,為了從墨西哥那裡購買領土,政府要求撥款兩百萬美元,法案遞交到了眾議院,當時來自賓夕法尼亞州的大衛?威爾莫特就提出了一條修正案,這項《威爾莫特限制性條款》聲稱應該將奴隸制排斥於一切已獲得的領土之外。雖然《威爾莫特限制性條款》沒有提交到參議院,但在後來的領土立法上,北方人試圖將其中的原則包括進去,與此同時,南方人對於蓄奴州領土範圍的一切限制都予以堅決地抵制。
【1850年協議】
奴隸制擴張的問題在1850年達到了極點,當時加利福尼亞要求作為自由州加入聯邦。
經過了持久激烈而又充滿譴責和控訴的論戰後,於1850年通過了五份不同的提案:1、承認加利福尼亞州作為自由州;2、建立的新墨西哥州地區不禁制其實行奴隸制;3、建立的猶他州地區不禁止其實行奴隸制;4、頒布一部更具效力的關於逃亡奴隸的法律;5、廢除哥倫比亞特區的奴隸貿易。
但奴隸制的問題仍未得到解決。建立新墨西哥州和猶他州地區的提案內容包括一份「民眾主權」條款,該條款聲明「該地區或該地區的任何部分,若被接納為一個州時,應按其憲法在其加入時所規定的那樣,被接納為聯邦成員,而不論是否實行奴隸制。」最終達成妥協將取決於在那些地區內因實行民眾主權而獲益最多的一方。
【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 】
儘管達成了1850年的妥協,但奴隸制問題非常敏感而且棘手,到了1854年又出現了爭議,當時,參議員斯蒂芬?道格拉斯提出一部法案,建立凱薩斯州和內布拉斯州地區,且在兩地區內不禁止實行奴隸制。這兩片地區位於緯線36?30?以北,根據《密蘇里協議》,該線以北禁止奴隸制。而最終形成的道格拉斯法案顯然否定了《密蘇里協議》。
儘管這份提案得到整個南方的支持,但唯有在富蘭克林?皮爾斯總統力爭到了民主黨的北方派加入其陣營以支持此項舉措後,這份提案才獲得通過,且期間經歷了三個月時間的爭執。但支持這份提案的42名北方民主黨派的眾議員,其中有35人在1856年的選舉中失去了席位,那場選戰主要關注的問題是「流血的堪薩斯」。
【流血的堪薩斯】
早在1854年堪薩斯就出現了麻煩。《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沒有明確提到這片地區該何時及如何選擇究竟是實行奴隸制還是禁止奴隸制。與此同時,堪薩斯地區向移民開放,這就導致反對奴隸制的移民和支持奴隸制的移民在那裡爆發了一系列的武裝衝突。1855年3月,該州舉行了議會選舉。來自密蘇里州的五千名武裝的煽動分子通過欺詐及恐嚇等手段迫使選民讓支持奴隸制的代表當選。幾個月後,自由州的代表會集於托皮卡召開了一場大會,準備制定一部法規以禁止堪薩斯地區實行奴隸制(與此同時禁止自由黑人遷入該州)。皮爾斯總統譴責了托皮卡大會無視州議會,並承認位於雷克姆頓的奴隸制支持者所組成的議會。
1856年5月,當奴隸制支持者焚燒並搶劫勞倫斯鎮時,分歧最終爆發為內部衝突,從而導致持續了好幾個月的游擊戰。當聯邦軍隊於9月份介入時,堪薩斯地區已經恢復和平。但接下來的兩年,堪薩斯處於了分裂狀態。各方都試圖爭取民眾的支持,而國會批准的一份法案反映了其支持奴隸制的立場。
最終,在1858年,當詹姆士?布坎南總統通過國會推出了一部行政法案,才算終結了僵局。這部法案顯然意欲操縱堪薩斯地區的民眾投票以支持位於雷克姆頓的奴隸制支持者的議會所制定的州憲法。根據布坎南的法案,要是批准雷克姆頓憲法,將確保堪薩斯居民擁有400,000英畝的公共土地;可一旦被否決,就會在時間上推遲堪薩斯地區享有州地位,直至它擁有90,000名居民。堪薩斯拓荒者們針對那部奴隸制支持者所制定的憲法的投票,結果為11,812比1,926,但直到1861年2月堪薩斯地區出現了脫離聯邦的危機時,它才取得州地位。
【德雷德·斯科特訴桑福德案】
在那段充斥了暴力與敵意的時期,1857年3月最高法院作出的一項判決加劇了南北之間的分裂。那場德雷德·斯科特訴桑福德案起因於一位叫德雷德·斯科特的黑人奴隸所採取的一項行動,他為爭取自己在密蘇里州的自由權而提起了訴訟,因為他在伊利諾斯和威斯康星那兩個自由州居住過,因此他認為自己算是自由人。當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後,法院作出判決,根據密蘇里州的法律,斯科特無權享有自由,因此仍被視為奴隸。
然而首席大法官羅格.R.托尼不僅僅局限於這一判決,他聲稱奴隸不是美國公民,因此無權上訴聯邦法院,而且,托尼寫道,在他看來《密蘇里協議》屬於違憲,因為它未經司法程序就剝奪了這個國家的某些地區的公民擁有財產的權利,而此乃受到修正案第十五條保護的。因此判決逾越了《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中的民眾主權條款——其宣稱國會無權在某些地區禁止奴隸制。
北方人在法庭上對判決進行了抗議,他們語言粗暴,痛斥法院腐敗,甚至指控布坎南總統操縱了判決。南方人則以為對德雷德·斯科特訴桑福德案的判決算是徹底解決了奴隸制的問題,而且期待把1860年的大選當作一場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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