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的死法,將決定我們的活法

鴻茅藥酒的死法,將決定我們的活法

來自專欄 實習律師的搓火球日記

隨著網路的關注,中國醫師協會的聲明、最高檢、公安部接連官宣,譚秦東醫生昨日晚終於取保出來,甚至涼城縣公安也要「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了,即便一直關著評。

我們知道,大勢之下,涼城縣的鴻茅藥酒,要涼了。

一家屢屢違法、渾身黑點的無良企業藥丸了,我們該歡欣雀躍嗎?我想,是的,畢竟爽文裡面,不都是邪不勝正作為結局,來大快人心的嗎?

但生活不似小說般簡單。

鴻茅藥酒案之所以能引起輿論共鳴,其實不同的視角,有不同的G點,以目前了解的信息來看,「公器私用」、「跨省執法」、「中藥偽科學」、「虛假廣告的定性與整改」、「企業生存與言論邊界」…都是不錯的方向。

而每一次對公共議題的深究與發問,都能讓我們在制度建設與改良上找對方向,發揮一些力量。

「涼城公安前往廣東緝拿譚秦東醫生時,是否有鴻茅藥酒的人員隨行?」,將叩問公安,規範執法行為,至少下一次,中產階級可以活得更有安全感,不必因為打擊報復而被迫訴諸於網路。

「鴻茅藥酒是葯還是酒,處方葯還是非處方葯?」,將叩問藥品監管部門,規範保健品的准入門檻與廣告宣傳,至少下一次,父母對保健品的執迷,不再局限於「吃不死就沒問題」的調侃。

「損害商譽罪與評價商品好壞的區別?」,將叩問司法機關,言論自由的尺度以及對於證據的實質審查,至少下一次,我們消費者,不必為抱怨淘寶上買的商品是假貨,恐懼遭受牢獄之災,而吞聲不敢言了。至少良心企業,可以踏踏實實,為自己的商譽而理直氣壯的,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了。

我想,普遍性違法,通過輿論選擇性執法,用來平息民憤的正義,並不是我們所需要的,並且未來還會繼續遲到。

鴻茅藥酒之死,可以重於泰山,振聾發聵,也可輕於鴻毛,悄然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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