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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式老賴"引關注 輿情處置別被動

"教科書式老賴"引關注 輿情處置別被動

12月1日,遭遇「教科書式的耍賴」的網友@認真的趙先森發微博稱遭遇車禍的父親已去世,引起人們同情。

此前,11月22日,微博用戶「認真的趙先森」,發布一條維權視頻《久等了!請看看什麼是教科書式的耍賴》,稱自己父親2015年車禍重傷,而肇事者卻至今耍賴不肯賠錢。視頻近日在網路上火爆,引起不少人圍觀。

【事件梳理】2015年10月,駕車的黃某芬與騎車的趙香斌發生交通事故。事後,趙香斌被送往醫院搶救,輾轉多地治療。唐山警方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認定,黃某芬違反「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規定,承擔事故主要責任,趙承擔次要責任。

事故發生兩年來,趙香斌治療花費巨大,一家人還賣掉房子用於他的治療。趙香斌的兒子趙勇多次找黃某芬討賠償,但只拿到2.6萬元。

2017年6月,唐山豐潤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黃某芬承擔事故主要責任,趙香斌承擔次要責任。黃某芬賠償趙香斌各項損失約93.6萬元,除去保險公司的理賠和兩年來支取的2.6萬元,需賠償餘下的86萬元。

不過,法院判決後,黃某芬一直未履行賠償,趙勇多次聯繫黃某芬未果,無奈之下,在網上以「教科書式耍賴」為題,公開曝光其行為。

趙勇還指出,黃某芬不僅不賠償,為了轉移財產,在事故發生後一兩個月內,還以她女兒的名義,買了一套房、一輛車。

對於買新房一事,其女兒說,房子不是交通事故後買的,是2014年買的,她從2012年、2013年就開始攢錢買房,還出示了購房首付款憑證,日期顯示是2014年8月。不過,該房子是從2015年12月,也就是在事故發生兩個月後開始還的貸,每月還貸6600多元。

至於買車一事,回應說,因為事故車在扣留期間,她要做兼職,每天要去很多地方上課,晚上回家較晚,為了安全,她姨給她添錢買了車。

在視頻曝光引來輿論關注後,事態似乎有了轉機。在相關部門重視下,黃某芬最近已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成為真正的老賴。

11月26日,唐山中級人民法院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為由,決定對黃某芬拘留15日。

【專家觀點】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表示,必須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和「不放過」的原則,對未能自動履行的判決結果,及時啟動強制執行程序,讓「教科書式耍賴」付出代價,維護司法公平和彰顯法律權威,不能在輿論追蹤下被動作為。

【網民觀點】有網民開始曝光肇事者家庭背景情況,家境殷實卻完全丟掉所有的道德、義務引來網友痛批。

部分網民希望法院還家屬一個公道,強制執行,對法院的處理結果表示觀望。

還有部分網民認為這種情況並非個例,由於懲戒措施不夠嚴厲才會導致「老賴」如此霸道。

【輿情觀察】本次輿情事件中,之所以引來網民熱議,根本原因在於肇事者耍賴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其表示「判幾年也中,咋地都中,反正我判幾年,最起碼這點錢我不用還了,就是躲著你,你愛把我怎麼著怎麼著」的強勢語氣直接激怒網民,被千夫所指。其次,當事人完全有能力支付賠償款但拒不賠償,過著新房、新車的生活,基於人道主義的思想,這種極不公平的現象直刺人心,令網民憤慨。

隨著該事件的發酵,有網民指責法院拘留黃某芬是迫於輿論壓力,對法院公正執法提出質疑。此時,法院強有力的執法顯得尤為重要,對「教科書式耍賴」應該有更有力的治賴手段,消除輿論質疑。其次,法院還需提高對輿情風險的認知,對將發生的輿情風險不重視,工作被動,導致延誤未有效管控,某些負面言論則會引起大範圍的輿情風險。

同時,維護法律威嚴,提高司法部門公信力,絕非法院一家的事情,需要各個職能部門積極配合,在互相溝通的前提下協助工作,尊重司法權威,從而避免輿情風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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