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同樣是甲狀腺癌,我卻不需要放射性碘治療?
摘自「華克杯」獲獎作品 雷霄 海軍總醫院
門診每天都有很多甲狀腺癌術後的患者來諮詢,因為經過外科醫生的術後評估,面對的工作多數也都是忙著安排預約床位、講解碘治療安排和各種注意事項。可是,偶爾也會碰到這樣的門診經歷:
—「您這個手術做的挺不錯啊。手術醫生推薦您來做碘治療么?」
—「沒有啊。但一起手術的病友都來做碘治療了,為什麼醫生就沒提醒我呢?不會是忘了吧?您這兒床位好預約么?我現在才趕來,會不會耽誤了?」
—「您這個手術醫生我們挺了解,手術做的特別好。您這個情況,其實不是必須要做碘治療的,可不是醫生給忘了。」
—「可我也是甲狀腺癌啊?」
其實,這個問題是這樣的……
甲狀腺癌其實分為幾種。最常見的是乳頭狀癌,約80%患者都是這個類型;其次是濾泡狀癌,約11%患者是這個類型;這兩種佔了90%,也叫分化型甲狀腺癌(DTC),通俗說就是腫瘤
細胞擁有很多正常甲狀腺細胞的特徵,多數擁有攝取碘的能力,所以可以用I131碘做放射性治療。其他的如髓樣癌、未分化癌等就並不適合碘治療了,外科醫生手術後也會給出其他的治療方案,我們暫且不論這個問題。
大部分的分化型甲狀腺癌(DTC)進展緩慢,近似良性病程,10年生存率很高;特別是比例最大的乳頭狀癌,被譽為「最善良的癌」,也流傳著「如果一定逃不掉會得一種癌症,我希望是甲狀腺乳頭狀癌」的網路名句;多數DTC患者經合理的手術及術後的規範治療(碘治療、TSH抑制治療)及隨訪,甚至可以達到接近「臨床治癒」的效果。
手術後,經驗豐富的外科醫生會根據患者年齡、術中所見、術後病理結果、有無遠處轉移、切除程度等因素,對疾病進行術後分期及複發風險分層。對於複發風險較高的患者,醫生會推薦進行碘治療清除殘餘甲狀腺及可能轉移、侵犯出去的腫瘤細胞。但對於腫瘤較小(≤1 cm),沒有周圍組織的明顯侵犯、淋巴結轉
移及其他侵襲性特徵者,會被納入「複發低危」組,就不是必須推薦行131碘治療了,通過手術及術後的TSH抑制治療,就可以達到良好的治療效果。如果您正好處於這個低風險的範圍,手術醫生沒有推薦您進行碘治療,其實是避免過度治療的負責任的好醫生哦。
也有患者會問,我們風險低不推薦碘治療就肯定不會複發了么?答案也是否定的,複發率很低不代表肯定不會複發。但是因為DTC病程進展很慢、生存預期比較好,所以術後通過系統隨訪、複查,一旦發現複發的可疑徵象,再處理也不晚。
但是,在是否需要碘治療的問題上,也有一個尊重患者意願的問題。如果患者比較在意術後因為殘餘甲狀腺或者遺漏的少量難以發現的腫瘤細胞導致複發
的問題,並主動要求積極進行碘治療,我們也是支持的;畢竟經過碘治療,不僅可以排除殘餘甲狀腺對隨訪時觀察甲狀腺球蛋白的干擾,而且對於進一步減低複發幾率,也有一定好處。
總之,對於甲狀腺DTC患者,規範的手術及術後治療很重要,我們不提倡過度的治療,但也希望能將患者複發風險降到最低,要以患者是否能獲益為預期,不管是從身體方面,還是從心理方面獲益,都要綜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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