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只想吃炸魚薯條

今天只想吃炸魚薯條

1. 彷彿又回到了昨天

第一次見夢媛是在海淀黃庄地鐵站。我一眼就認出了她。不是因為她身材高挑還穿了一件長款檸檬黃棉服,露出一雙筆直的小腿肚子,而是加了微信之後我立刻翻了她的朋友圈。廢話。

然後我們像失聯多年的朋友一樣互相睜大驚喜的眼睛熱烈而剋制的側身擁抱。我們這麼默契而「大膽」地歡迎對方,除了親爹們牽線搭橋之外,身上都或多或少習染了一些西方的禮儀。隨後我們在附近找了家南京大排檔,一邊喝著美齡粥一邊聊起她澳洲留學、我英國工作的種種。

「哎!你喜不喜歡吃炸魚薯條?」夢媛問我。

「……我如果說我喜歡呢……」,我咽了一口烤鴨包,腦子裡一下子全是金光閃閃的鱈魚和薯棍兒。

「真的?!我也喜歡!尤其是那樣的薯條,吃起來才叫爽!」

我們馬上表達了對黑暗料理的渴望,我又矯情的回到了兩年前。古人說得沒錯,環境真的可以影響一個人的吃喝拉撒。

2. 其實並沒有那麼差

我第一次吃炸魚薯條的時候,嘴巴和身體都很誠實,那就是非常非常的倒胃口。看著眼前滿滿一盤兒直接洗凈去皮油炸而不添加任何佐料和精細烹飪工序的魚塊和粗壯的薯條棍子,我很肯定英國人對食物的審美一定被上帝惡狠狠地屏蔽了。即使被全世界黑出天際,能把這種沒有任何技術含量的吃法吃得這麼有歷史氣息、有理有據,還普及到了澳洲和美國,甚至讓百度百科給出了「雅俗共賞」「喜聞樂見」這種詞,除了日不落民族,地球上恐怕再也找不出第二名了。我記得當時看到「炸魚薯條」長長的百度詞條後,第一反應是英國人真的可以把它拿去申遺了。畢竟人家對「炸魚薯條」的謎之自信可要比韓國的端午節高級多了。

後來每次提起或看到「fish&chips」的字眼我都會不加掩飾地嗤之以鼻。但我對炸魚薯條的印象很快就有了改觀。重大轉折發生在一次趴體之後,我和Jean走出club正打算分道揚鑣,她看到旁邊一家人滿為患的炸魚薯條外賣店,決定買幾份給在家裡開另一趴的先生和朋友,她問我要不要買。我說了「要」。10分鐘後我拿著外賣盒歡天喜地地坐上了計程車,那個狀態應該很像中了頭彩。回到公寓以後,我趁著等紅茶的時間冷靜了下來,餐盒裡擺放著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以來飲食歷史上最簡單粗暴的國民料理,我當時認為這一定是被「動次打次」沖昏了頭之後的一次衝動性消費。

我抱著「買都買了跪著也要把它吃完」的決心(實際上是沒有別的選擇外加餓死鬼附身)打開了番茄醬。入口的一瞬間我覺得完全可以用「感動」來形容:當熱騰騰、厚墩墩、加粗版的英國薯條佔滿口腔原來還可以這麼爽快,當撥開炸掉的表層夾起白嫩的魚肉體原來還可以這麼新鮮(雖然裹著麵粉炸過的魚皮還是很膩)!為了確認我的味蕾不是酒後作亂,我向朋友反覆確認我們第一次吃的炸魚薯條確實很假之後,從此便再也沒有抗拒甚至接受了它可以被分等級被評選的事實。

3. 好像開始喜歡上了

「星期六要不要早一點來?我和John打算叫外賣,一起吃嗎?」 Jean打電話問我,我們約好了到她家小聚。

「好啊,吃什麼?」

「炸魚薯條,我比較喜歡吃這一家的,你嘗嘗看。」

「嗯。」我沒有絲毫猶豫,因為同胞的口味值得信賴,再說我確實對「好吃的」炸魚薯條十分好奇。果不其然,我不但吃到了口感不錯的炸魚薯條,還在Jean的指導下學會了「炸魚要沾醋、薯條可以沾芝士醬」的正確打開方式。對於炸魚沾醋的奇怪吃法,Jean解釋給我說「因為醋可以用來解膩啊,你試試看還蠻好吃的。」於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把一整條炸魚都吃光了,薯棍兒也有了新吃法。從此以後,不但炸魚對我來說再也不膩了,我還開始到超市囤起了各種醬。沒過多久我就徹底被「炸魚薯條」帶來的暢快感和飽腹感征服,而買外賣的次數直線上升到了每月一次。

兩個月後學校放假,我一個人去德國旅行,在柏林的第三天我終於深刻認識到德國菜比德國人還無聊的事實。於是自帶速食麵消耗得很快。我不得已跑進一家商場的美食廣場,打算隨便吃點什麼填飽肚子,卻沒想到發現了炸魚薯條!你無法想像當時的我就跟現在見了「大同刀削麵」一樣無法自持。而那一頓炸魚薯條不知道比柏林大教堂高大偉岸出多少倍。我興奮到給遠隔萬里的范范發微信說「今天居然饑渴到吃了炸魚薯條」。就在我等待無情的嘲笑的時候,范范回復我「我在德國的時候也吃了!好吃!」

我們誰也沒想到有一天炸魚薯條還可以「救命」。

4. 臨走再來一次

快回國的前一個月,我和晶晶去abroath找小倩。她很早就計劃好了我們每天的行程和飲食,她說「我們最後一天中午去海邊吃炸魚薯條,曉婉不是一直都想吃嗎」。那還是在很久之前閑聊的時候,我隨口說想在回國之前再吃一頓好吃的炸魚薯條。我沒想到小倩一直惦記著,後來每當我無意中表達喜歡吃小寶栗子、饞煎餅果子、「回家以後我也買康師傅蛋卷」的時候,小倩都會默默地記在心裡,然後一一幫我實現。

儘管假期的前幾日大吃大喝到胃要爆炸,但這一次的炸魚薯條,尤其是當日打撈加工的魚,讓我甘願冒著消化不良的風險大快朵頤。儘管如此,我們三個人誰都沒能吃完。而小鎮的這一次炸魚薯條體驗無疑讓這次短聚達到了巔峰。

5. 巔峰過後終有遺憾

回國以後有一次去麥當勞,正好趕上新出的薯條(xx羅勒來著名字太拗口沒記住)買一送一,我點了一份,想了一下,反正也沒有炸魚就沒再要別的。薯條端上來的時候我才意識到這裡供應的是長得跟鉛筆一樣細的法式薯條,雖然很熟悉,但看起來就覺得像發育不良,而且兩袋的分量加起來也比不上一份薯棍來得實在,口感更是抹殺了咀嚼炸土豆的快感。那一刻,我突然很想坐在院子里來一份炸魚薯條。更氣人的是,聽曾經在格拉斯哥學習的朋友說,在high street附近就有一家性價比極高的炸魚薯條店。我沒辦法忘記他形容時的語氣和表情,更沒辦法原諒自己就這麼錯過曾經位於家門口的國民料理。

今天只想吃fish&ch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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