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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意薦書 | 田飛龍:香港政改觀察

法意薦書

本書以香港政改中的特首普選議題為核心展開,以民主與法治視角的理論分析與制度分析為主要進路,對香港政改的歷史淵源、主要爭議、佔中運動的來龍去脈、央港關係的憲制基礎與互動規律、白皮書的國家主義邏輯、基本法法理學的二元衝突、香港法治的第一核心價值地位、基本法的均衡制約結構、後佔中管治與香港的「繼續民主」命題等關涉香港基本法與一國兩制的焦點問題,提供了較為全面系統的理論論述和政策建議。本書融合歷史與現實、學理與實踐、民主與法治、國家與社會、政治與政策、文本與行動、國家立場與本土視角等諸多二元互動維度,是香港政改主題的一次極為精彩的過程分析與理論呈現。

作者是內地優秀青年憲法學者,「政治憲法學」流派青年學術代表,香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同時還是傑出的公共事務評論家與政府諮詢專家,有著紮實的公法理論基礎和政務分析經驗。全書十餘萬字,主題聚焦,分門別類,層次清晰,視野開闊,進路得宜,適合國家對港政策與學術部門、香港智庫與公務員、香港學者與青年學生,以及普通公民作為融合研究與通識雙重需求的法政類學術作品加以閱讀和參考。

作 者 簡 介

田飛龍,1983年生,江蘇漣水人,現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副教授、院長助理、碩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2012)、香港大學法律學院Leslie Wright Fellow(2014-2015)。兼任一國兩製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專家委員、鄭州大學邊沁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法學會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台灣法律問題研究所研究員、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主要研究方向為憲法與政治理論、行政程序法、公共治理、港澳基本法。內地優秀青年憲法學者,「政治憲法學」流派青年學術代表,傑出的公共事務評論家和政府諮詢專家。代表性專著為《現代中國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觀察》和《中國憲制轉型的政治憲法原理》。代表性譯著為《聯邦制導論》、《人的權利》、《憲法為何重要》、《美國革命的憲法觀》等7部。另有核心期刊論文十餘篇,法律與社評論百餘篇。

陳 弘 毅 教 授 序 文

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普選問題是香港回歸祖國以來最重大的政治爭議,在2014年9月下旬到12月中旬的「佔領」(「佔中」或「雨傘」)運動又是「一國兩制」實施以來面對的最嚴峻考驗。如何理解這些現象,對於研究社會科學的學者來說,是富有挑戰性的課題。

本書便是田飛龍博士就這個課題的研究成果。田博士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現在任教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田博士是在中國研究「政治憲法學」的知名學者,由於我自己也十分關注中國內地的政治憲法學研究,所以有機會在研討會中認識田博士,並邀請他來港大法律學院當Leslie Wright基金訪問學者,這是我的榮幸。

田博士學貫中西,他的研究具有深度、廣度、歷史及文化維度和跨學科的學術視野,而且堅持學術研究的理性、客觀性和獨立精神,超越一般政治話語,這是我特別欣賞和敬佩的。雖然田博士是內地學者,但他對於香港社會及其文化和價值觀有一種「同情的了解」;此外,他不單研究香港,更把在香港實施的「一國兩制」置於整個中國的現代化事業來思考。本書中包含田博士對於「一國兩制」和香港的民主發展的睿見,讀者若能仔細閱讀,必有豐富的收穫。

田博士在本書中提出的不少觀點,都是我十分欣賞和認同的。田博士一針見血地指出,雖然人大「八三一決定」所提出的並「不是理想民主方案」,但如獲立法會通過,將會是「香港歷史上最重大的普選時刻」。其後,「在限制性框架下的特首普選中,最打動選民心理的競選策略,是承諾帶領香港人民『繼續民主』起來,接力追求『真普選』」。中央將「繼續作為香港民主發展『循序漸進』的主導與調控性力量,但香港民主在民意推動下的『繼續民主』之路不可逆轉。」港人應「勇敢而理智地實現『視角內轉』,重建與中央的政治互信,在信任增加的條件下進一步爭取更優普選框架,這一前景不僅是可能的,也是唯一可欲的。」

反過來說,田博士語重心長地寫道:如立法會否決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將是香港政改的重大挫折,導致政改『原地踏步』。實際上不存在『原地踏步』,而是『不進則退』,若退下陣來,則香港社會將可能長期無法走出『過度政治化』漩渦,無法通過『視角內轉』重建中央信任以獲取更寬鬆的普選框架,更無法從容適應中國對新一輪區域經濟整合的布局和安排,從而導致香港加速『二線城市化』。果真如此,則香港作為『東方之珠』勢必黯淡無光,繁榮穩定成為過去時,一國兩制之典範意義完全落空,僅靠澳門個案不足證明。如此前景,只是中國人內部的相互消耗和雙輸局面,央港雙方應共同極力避免之。」 「央港雙方的內耗與對峙所造成的只能是『雙輸』格局,是整體中國人的悲劇與災難。」

作為生於斯、長於斯的香港人,我特別欣賞田博士關於香港對中國可能作出的貢獻的觀點:在「『一國兩制』憲制框架下」,香港的民主化乃「具有『政治特區』屬性的自治民主試驗。其制度過程既是香港基本法秩序的民主改進,同時也是中國整體國家建構和政治民主轉型的先導與示範。在此意義上,香港民主便具有了超越一城一地治理的普遍歷史意義,而匯合入中國長時段的立憲民主進程之中,同時又在深圳河一側構成與『經濟特區』之國家試驗具有互補性的『政治特區』優勢。」 「今日中央看待香港,除了繼續鞏固其金融中心和自由貿易港的經濟地位之外,更應看到香港是一個高度發達和成熟的法治社會,以及一個在民主化進程上先於內地的政治社會,賦予香港民主法治更高程度發展以國家試驗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宏闊意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更長周期里,….內地法治建設進程需要進一步汲取香港法治成熟經驗,而內地民主建設進程亦需要認真對待和借鑒香港民主的可能經驗。」

田博士的這段文字令我想到,在鄧小平當年的宏觀構想中,「一國兩制」不但有利於中國(包括港澳和台灣地區)的和平統一,而且有助於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到了今天,我仍然相信,「一國兩制」的成功實施——包括香港社會的穩定、經濟的繁榮、民生的改善和民主的發展,將是港人對中國的現代化和走向富強和民主的一點貢獻。港人與內地的同胞是一個命運共同體,榮辱與共。香港在「一國兩制」下逐步實現政制的民主化,實現《基本法》所規定的「普選」的最終目標,不單是香港的事,也是整個中國的事;不單對港人有意義,對整個中華民族也有意義。如果在香港實現行政長官由全體永久性居民一人一票普選產生,這無疑將是中國境內的一個壯舉,香港將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管轄範圍內第一個實現普選行政首長的城市。 

但願港人能求同存異,攜手建設一個更民主的香港!

陳弘毅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

2015年2月1日

作 者 後 記

香港是一本很複雜的書,看懂它著實不易。這本《香港政改觀察》是本人擔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Leslie Wright Fellow(2014-2015)期間全程現場觀摩政改博弈與佔中運動過程的產物。對於一個成長及受教於內地體制的青年學者而言,這也是一次難得親身體驗「兩制」差異的機會。本書側重於對香港政改與佔中運動進行民主與法治層面的聚焦觀察,由此形成相對集中的問題意識和分析進路,因此不可能面面俱到地呈現香港社會的全貌。

儘管如此,在一年的訪問研究周期里,對於香港社會還是有了較為深入的體察和認知,感受到了這個社會獨特的歷史、價值觀及公民社會力量,感受到了「兩制」因政治傳統與制度進程原因而產生的結構性張力。這本書未曾敢言窮盡了香港社會法政層面的全部問題,但卻鉤玄提要地抓住「政改」和「佔中」,試圖揭示一國兩制與基本法之香港經驗,正在遭受的艱難挑戰及其可能出路。而為了使本書更易閱讀和理解,需要先就香港政改問題之背景與演變略作交代。

01

香港政改問題之背景

普選未見於英國150餘年的殖民史,亦未見於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而英國在1976年加入《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時還專門為避免香港政制適用普選「國際標準」而做出了對第25條b款的明確保留。恰恰是1990年制定的香港基本法明確規定了香港的普選目標。如今,這一條約保留在基本法下的具體效力問題,在央港雙方的法理博弈中依然聚說紛紜。1976年的香港尚處於麥理浩總督治理的「黃金時代」,香港廉政公署創製未久,而中國大陸剛剛結束文革,尚處於改革前的複雜思想與政治鬥爭之中,前途未明,但無論從英國政府還是香港殖民政府來看,1997年香港回歸都是排除在政治想像與政策議程之外的,而1976年之條約保留亦是為了維持英國對香港的殖民總督制長期不變。弔詭的是,當英國政府與中國官方接觸並確認了1997年主權回歸的必然前途之後,卻大大加速了香港政制的民主化進程,包括1984年的政制改革白皮書。這一進程在1992年彭定康督港之後更是快馬加鞭,只爭朝夕。  

回歸過渡期內的「民主福利」不是英國政府的良心發現或政治饋贈,也不是香港民主運動的壓力所致,而是大英帝國撤退戰略的核心戰術內容。在直通車方案因英國方面單方違約擱置而導致中方「另起爐灶」之後,事實上香港政制發展的主導權已經早於1997年已掌握於中國政府之手,且以基本法框架為唯一法律準據。因為無論彭定康的快速民主進程如何,1997年是一個主權回歸和治權「歸零」的憲政時刻,是香港歷史上「新憲法秩序」的嚴格法律起點。大致與彭定康督港時間相仿,香港本土的政黨政治開始形成,各自確定政策議程和目標,由此日益清晰化為「建制派」與「泛民主派」的二元格局,延續至今。而隨著英國的大撤退以及英國自身實力的進一步衰落,美國同期接手了香港事務的「干預」責任,以1992年美國國會通過《香港政策法》為標誌。所謂此輪政改中頻繁出現的「外國勢力」,蓋以英美為主,而美國更為突出。由此,香港政改早已超出地方自治民主範疇,夾雜著中英關係、中美關係、央港關係等多重因素,更是被中央高調定性為「國家安全」事件。當作為地方民主目標的普選掛載上國家安全重負時,制度框架顯然不可能過分寬鬆。 

2017年普選特首明確記載於基本法第45條,而所遵循之法定程序「五部曲」記載於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解釋之中,具體路線圖與時間表則規定於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決定之中,亦即香港回歸十年之際,中央即確定了特首普選的具體進程,由此不可認為中央對特首普選沒有誠意。不過,中央的顧慮確實是存在的,這不僅因為13年的回歸過渡期(1984-1997)中,中方經歷了與英方極其殘酷艱難的政治與法律鬥爭,雙方政治互信一度跌至冰點,而英國撤退戰略的種種遺痕,又使中央對持有反對立場的香港泛民主派抱持一種「不信任推定」,在無法確證反對派之國外聯繫與背景的情況下從嚴把握。1997年回歸之後本應是央港雙方重建政治互信的最佳關口,1997-2003年本應是完成基本法下相關本地關鍵立法以及完善國民教育體系的良機,但這一時期中央政府的「無為而治」,以及對回歸之初香港社會的某種「因補償而放任」之心理,導致了互信建構機會錯失。2003年7月的反23條安全立法大遊行開啟了央港關係新時代,即廣泛政治對抗與中央選擇性干預的時代。基本法設計高度依賴行政主導和特首忠誠,而放任了特區立法權和司法權的高度自治,這在回歸初期亦產生了一定的問題,即香港地方司法權挑戰中央權威的「釋法」憲制危機。2003年安全立法的失敗、2005年董建華辭職、2012年國民教育科推進失敗,其間還有立法會拉布的惡質化、香港本土族羣對內地人的排斥、圍繞2012年特首選舉與立法會產生辦法的複雜鬥爭、反對派與外國勢力的密切互動等,這一系列事件增加了中央對香港政制發展的疑慮和對香港反對派的忌憚。而香港反對派亦從未在內心真正認同回歸事實或中央權威,即使就基本法本身亦秉持著自身一貫的「普通法自由主義」解釋傳統,而基本不可能顧及中央關切的「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2014年6月的中央白皮書系統總結並闡述了一種「國家主義基本法法理學」,與香港反對派之基本法規範圖景大異其趣,雙方之政治信任進一步降低,並引發了一系列的政治誤判和強硬碰撞,妥協機會不斷流失,最終導致8.31決定的出台,直接引爆長達兩個多月的佔中運動。

這是一場可以避免的運動嗎?答案大致是否定的。儘管很多人會將運動肇因或者歸咎於中央存有「心魔」,缺乏普選誠意,或者歸結於香港反對派政治上過於幼稚,「公民抗命」運動導致物極必反,刺激中央更保守應對。作為中立觀察者,希望說明︰第一,在中國整體未民主化的約束性體制之下,兩制之實質差異性是受限的,能夠給出有一定限制的普選框架已是最大讓步,而香港社會若能機智承接落實普選,則於中國整體體制亦構成一種極富歷史意義的結構性突破,比之在一個相對獨立之憲制條件下發生的台灣普選,港式普選自然意義非凡而有別;第二,香港反對派的「公民抗命」策略就其本身而言有自然而然之處,是由其對中央之極度不信任以及長期接受西方民主教育的必然結果,而經此佔中運動,反對派對不合作策略當有某種理性反思與調整的機會,以便更好地實現「視角內轉」,真正熟悉中國政治體制與慣例,為央港政治互動的理性化和成熟預作準備。

02

反對派策略的根本缺陷

不過,此次反對派之行動策略仍有兩大根本缺陷︰一為學生羣體「坦率而直白」的「港獨」論述(港大《學苑》和城大《城大月報》),反對派議員與本港政治家至少是放任的,而沒有充分估計到這一論述對中央、內地人民乃至於本港愛國愛港力量的過度刺激與負面效果;二是反對派政治家「坦率而直白」的國際求援,如陳方安生和李柱銘的英美政治求援之旅、劉慧卿的聯合國人權之旅,以及在本港範圍內與英美總領事館及涉國家安全之外國基金會的密切聯繫,從而主動尋求將香港普選問題「國際化」,這在中央的主權與安全之優先關切之下,很容易獲得反面定性,亦難以得到內地人民之心理認同與支持,此與6-4 運動時兩地相互支持之往事判若兩景。

這是一場力量懸殊、高度互不信任而又充滿歷史宿怨和戰略誤判的政治對抗,也是回歸17年來央港關係各種深層次矛盾衝突的總爆發。儘管如此,佔中運動之過程堅持了真正的「和平非暴力」原則,這是運動一方信守「公民抗命」基本美德法則,以及警方合乎本港法例與國際慣例之專業執法行動相互促成的結果。設若任何一方在運動中的任何一個時間點跨越和平非暴力邊界,且無任何機制予以補救,則香港街頭早已暴力成災,血雨腥風。整體觀察,佔中運動和平轉型的關鍵在於法治與民意兩端,前者為香港社會第一核心價值,激進民主訴求無法根本撼動之,後者為香港社會之自由開放屬性,民意成為高高凌駕並「監察」警民雙方廣場行為,以及指示運動轉型方向的超體制力量,一種神秘的人民「在場」。而中央政府在運動全程亦嚴守一國兩制邊界,在申明原則立場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和信任香港特區政府和警方處置本地事件的權力與能力。隨著2014年12月15日最後清場完成,佔中運動告終,但香港政改未竟,將在短暫調整之後進入2015年1月開始的第二輪政改諮詢,以及進一步的政改方案在立法會的「闖關」。

03

立法會政改方案「闖關」的關鍵

立法會「闖關」會成為香港歷史上最重大的普選時刻。通過,或者不通過,這是個問題。若法案遭遇反對派集體封殺,或者由於反對派過度拉布及修正導致法案最終偏離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框架,並遭到行政長官否決,都將是香港政改的重大挫折,導致政改「原地踏步」。實際上不存在「原地踏步」,而是「不進則退」,若退下陣來,則香港社會將可能長期無法走出「過度政治化」漩渦,無法通過「視角內轉」重建中央信任以獲取更寬鬆的普選框架,更無法從容適應中國對新一輪區域經濟整合的布局和安排,從而導致香港加速「二線城市化」。果真如此,則香港作為「東方之珠」勢必黯淡無光,繁榮穩定成為過去時,一國兩制之典範意義完全落空,僅靠澳門個案不足證明。如此前景,只是中國人內部的相互消耗和雙輸局面,央港雙方應共同極力避免之。

特區政府在10月21日首輪對話中的「四點倡議」表明,2017年普選框架並非終極方案,香港存在「繼續民主」命題,但需要遵循基本法和「五部曲程序」繼續完善。中央支持香港普選的立場及其顧慮皆已明確,則立法會「闖關」的關鍵就在於反對派議員的「責任倫理」,即政治家應不僅對個人或團體之「信念」負責,還應對共同體之整體利益負責。這裡再次出現2010年政改法案立法會「闖關」的類似情境,也就是所謂的「司徒華轉向」問題 —— 儘管遭遇反對派激烈非議,但他是香港真正的民主政治家。2015年立法會「闖關」時是否會出現「司徒華第二」,似乎成了香港普選福音和一國兩製成敗的最要害問題。司徒華現象表明,香港社會存在高度理智化和不懈追求民主的建設性政治家,他們於歷史關鍵時刻固然表面上忤逆了部分選民或本黨同志的意見,但卻抓住了歷史機遇,推進了民主進步,在本質意義上對全體選民和香港整體利益負責。 

04

內地以香港為學習對象

香港社會於現代性基礎組件上高度成熟,即使民主一環,除普選之外,亦十分發達,無論是政團組織還是自由媒體。而以法治為底線的公民社會秩序,亦讓人實際感受到一個文明有序社會的軟實力。這一切在內地尚不夠完備或處於進程之中,故對香港之學習空間猶存。而香港歷史獨特,移民豐富,市政設施與服務優良,市民溫和理性,加之自然風光迤邐,氣候宜人,也常有朋友飲酒清談,一年之中亦天涯明月,雖有離愁,並不悲苦。普選是香港人追求更完備治理體系的真切理想,雖裹挾少數人「港獨」想像和國際勢力背景,但內里之民主屬性應予以充分肯定尊重。「顏色革命」乃運動期間中央拔高定調,政治層面或有特別原由,但清場後的「後佔中時代」,中央應由積極的「重建思維」取代單調的「鬥爭思維」,對回歸歷程的鬥爭技藝及其政治遺產之運用要保持適度節制,以充分自信與開放之心態面對第二輪政改諮詢,和2017年之後香港的「繼續民主」命題,讓香港民主匯流入中國整體國家建構與民主轉型的宏大進程之中,與香港人民一起共同謀劃國家未來優良秩序。當然,這也需要香港反對派作出重大的反思和調整,視角內轉,徹底摒棄「港獨」想像和國際干預依賴症,逐步演變成忠誠反對派,也只有這樣調整,才能真正贏得香港民意和中央基礎性的政治信任。

香港政改未完待續。中央在戰略上宜更加明確香港的「治理特區」定位,以香港「循序漸進」的民主經驗補益內地的「治理現代化」,而不僅僅將香港經驗理解為純粹的經濟範疇。香港則需要拋卻不切實際的港獨論述和國際干預依賴症,勇敢而理智地實現「視角內轉」,重建與中央的政治互信,在信任增加的條件下進一步爭取更優普選框架,這一前景不僅是可能的,也是唯一可欲的。舍此,則央港雙方的內耗與對峙所造成的只能是「雙輸」格局,是整體中國人的悲劇與災難。我們期待著後佔中時代雙方的相互調整與適應能夠開創一個央港關係的新格局,能夠為一個更富競爭力、公平性與長期幸福願景的「新香港」的出現奠定紮實的精神基礎與制度架構。

05

本書布局

本書正文凡九章布局。第一章從殖民史與回歸史角度縱向考察香港普選的歷史淵源與制度演化過程,為理解香港政改提供相對長距離時空背景。第二章解析基本法模式下的央港關係,說明中央調控香港對行政權的過度依賴及其法治轉型的結構性困局,這亦可解釋為何此輪政改中央緊抓特首忠誠問題不放。第三章專題討論香港立法會的惡性拉布問題及其治理進路,而立法會內反對派議員從來都是香港政治生態的成熟領導力量,是佔中運動的另一個「廣場」,也是立法會政改方案闖關的否決權主體。政改成敗或許不在學生現場佔領,而恰恰在反對派議員的集體否決或超限度修正。前三章提供了理解香港政改格局的背景性知識,相當於本書「總論」,在此基礎上即可深入本輪政改與佔中運動的分論細節。從第四章到第九章分別討論了「提名權之爭」、「愛國愛港」、「白皮書與基本法法理學二元衝突」、「民意爭奪戰」、「佔中過程分析」、「後佔中管治與繼續民主」等香港政改涉及的關鍵性主題。序言由筆者在香港大學的合作導師陳弘毅教授撰寫,後記為筆者對全書的簡要背景說明與總結提升。同時為便於讀者理解佔中運動,作者專門製作了「佔中運動大事記」,作為本書附錄。

香港政改五部曲未竟,筆者有幸在最關鍵時期實地體驗與觀察。《香港政改觀察》在本質上是獻給包括香港人民在內的中國人民的一份答卷,是新生代憲法學人在自由價值與國家利益間的平衡而客觀論述的積極理論嘗試,但憑良知,不懼非議。香港政改未完待續,即使立法會闖關成功,亦有2017年之後的「繼續民主」命題。作為深度接觸過這一進程的觀察者,跟進關注和分析,似乎不僅是興趣,也是責任。而作者最關切之處,則在於是否能夠為建立一種超越中央立場之國家主義,與本港立場之普通法自由主義之共和主義取向的「共識型基本法法理學」,略盡綿薄之力?當然,這肯定是一樁集體學術事業,本人當樂於其中矣。

06

致謝與說明

作為內地青年憲法學者,一年來的「港是港非」已然讓自己大大開拓了政治觀察的經驗和視野,對一國兩制與基本法有了更加深切的理解,甚至也不斷提出並形成自身相對獨立的,關於香港政改與佔中運動的命題及看法。本書就是這一年實地觀察與理論反思的結晶,其中個別篇章曾以評論或論文形式發表於《大公報》、《法制日報》、《法治周末》、《新產經》、《財經》、《中國評論》、中國法學會內參等刊物之上,但作為系統的觀察與理論論述,本書具有大大超出上述單篇簡單結合的篇幅規模與深廣度。

一年之訪問研究源起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陳弘毅教授的訪問邀請。他是一個博學而熱情的憲法學教授,幫助聯繫成功申請了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中心的訪問學者基金,獲聘為Leslie Wright Fellow,本書亦成為該訪問基金項目的成果之一。筆者曾就書中涉及有關問題多次求教於陳教授,他每每誨人不倦,更可貴者,推薦本書至香港的商務印書館出版並熱情作序。如果沒有他的前後聯繫、鼓勵與實質性幫助,本書是不可能面世的。作為訪學研究的合作導師,本書也算是獻給他的一個成果或禮物。另外,本人的北大博士師弟曹旭東就職於中山大學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受其邀請和安排,亦有幸參與其中心資助的課題「香港立法會運作研究」,並有諸多機會相互討論切磋,在此特别致謝。此外,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傅華伶教授與趙雲教授、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朱國斌教授與林峰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陳端洪教授、北航高研院高全喜教授、深圳大學法學院鄒平學教授、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劉迺強委員、中國法學會陳詠華副研究員、京港學術交流中心總裁助理陳錦雲先生,以及因研討原因接觸的香港中聯辦法律部以及香港社會其他機構諸位朋友,都在一國兩制與基本法題域內,給予重大鼓勵、支持與啟發,對本書之順利成稿與成熟幫助很大。

這一年於個人亦是一大挑戰,第一次離家在天涯,在最自由的時刻也感受到了最孤獨。成家如同立憲,不比青春爛漫,獨步天下,自由不羈。於此,確實感受到任何青年運動都有其璀璨和質地空乏之雙面形象。這一年中,妻子王又平女士獨自照顧小兒皓軒,工作之餘處理家務以及本人在北航的各種雜務,同時還需體貼照顧父母,協調孩子養育教訓的各種安排,箇中辛苦,讓人常感慚愧遺憾,無以相對。唯每每勤奮寫作,以不廢時光、學術精進而承擔一個父親、一個丈夫在此天涯海角的遠距離責任。 

田飛龍

2015年1月8日

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

著 作 目 錄

序 / 陳弘毅

第一章 / 香港普選的歷史淵源與制度演化

一、引言︰殖民史的背景影響

二、殖民史中的法治與民主

三、回歸史中的普選議題︰民主逸出法治

四、結語︰普選陣痛與民主未來

第二章 / 基本法模式下的中央與地方關係

一、導論︰吳嘉玲案與央港憲制危機

二、 基本法的文本閱讀︰中央與地方在權力面上的 對應與缺失

三、基本法的模式定位及主權規範理論的考察

四、結語︰作為嚴格結構問題的基本法問題

第三章 / 不規範議會︰惡意拉布及其治理

一、引言︰香港立法會的「拉布」現象

二、特權、程序與民主拉布史

三、「議場—廣場」互動效應與香港拉布的惡質化

四、香港立法會的拉布治理  

第四章 / 政改死結︰預選式提名與行政主導制

一、引言︰ 8.31 落閘?

二、篩選、預選和普選︰國際標準問題

三、人大決定確立「預選式提名」框架

四、從行政主導制到權力制衡體制

五、結語︰香港普選與管治的前途

第五章 / 政改漩渦中的「愛國愛港」難題

一、「鄧公之問」與普選中的「愛國愛港」難題

二、「愛國」與「愛港」︰基本法的差異化安排

三、宣誓儀式與政治認同

四、結語︰回歸公民教育

第六章 / 白皮書波瀾與兩種基本法法理學

一、白皮書預示中央責任的「就位」

二、特區政府與建制派持歡迎態度

三、泛民主派的激烈反彈

四、香港大律師公會的理性反駁  

五、共同基礎論︰追求一種共識型基本法法理學

第七章 / 政改民意爭奪戰︰佔中vs. 反佔中

一、假公投與真民意

二、「公投周」︰民意許可證的競逐遊戲

三、反佔中︰精緻模仿與對等升級

第八章 / 佔中進行時︰過程、對話與清場

一、8.31 決定︰政改新基礎與公民抗命真正目標

二、佔中預熱期的「高度激進主義」

三、反佔中利器︰理性民意與法治權威

四、對話兩難與首輪對話的意義

五、運動失敗與清場行動

第九章 / 後佔中管治與香港的「繼續民主」命題

一、運動轉型的「兩個基本點」︰法治與民意

二、後佔中管治優先策略之一︰接力政改

三、後佔中管治優先策略之二︰社會關係修復

四、後佔中時代香港的「繼續民主」命題

後記 / 香港政改未完待續  

附錄 / 香港佔中運動大事記


編輯  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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