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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古籍註解之《子平真詮》之四

四、論十干配合性情

合化之義,以十干陰陽相配而成。河圖之數,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九十,先天之道也。故始於太陰之水,而終於沖氣之土,以氣而語其生之序也。蓋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陰陽老少,而後沖氣,故生以土。終之既有五行,則萬物又生於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質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則化為土;土則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義也。

(合化的意思就是十天干陰陽相配而成的。河圖之數,一二三四五配五六七八九十這是先天。所以開始於太陰之水,而終結於沖氣的土,就是用氣來表達五行相生的順序。所以沒有五行之前就有了陰陽老少,然後餘氣聚集,就生出了土。總起來說這些五行,萬物又從土中生長,而金木水火只是表現五行的形質的,所以土最先。這樣就從甲己合開始,合化為土;土生金,所以乙庚合化金次之;金生水,所以丙辛合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所以丁壬合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所以戊癸合化火又次之,這樣五行就全了。先從土開始,連續相生的順序,自然就是這樣了。這就是十干合化的意思)

其性情何也?蓋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財,己與別位之甲作合,而財非其財。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財,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無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財,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與是也。甲用丙食與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無用者也。

(合化的結果是什麼呢?既然有配合,就會有傾向或者離背。比如甲木用辛金為正官,透出丙火作合,正官的性情就不是正官了;甲木用癸水為正印,透出戊土作合,正印的性質就不是正印了;甲木用己土為正財,己土與其它天乾的甲木作合,這個正財就不是日主的正財了,性質就變了。比如年干是己土月干是甲木,甲己合,則日干為甲乙木的時候這個財日主就分不到了,被月乾的甲木劫了;年上甲木,月干己土,月上的財被甲木合去,而日乾的甲乙木就得不到了。甲木以丙火為食神,透出辛金作合,這個食神就不是食神的性質了,這就是四個喜神因為被合而沒用了。)

  又如甲逢庚為煞,與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為劫財,甲逢丁為傷,與壬作合,而丁不為傷官;甲逢壬為梟,與丁作合,而壬不奪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又比如甲木見庚金為七殺,與乙木相合,庚金七殺就不能克身了;甲木見乙木是劫財,甲木見丁火為傷官,與壬水作合,丁火就不是傷官的性質了,甲木見壬水為梟神,與丁火作合,而壬水就不克奪食神了。這是四忌神因為相合而變成吉神了。)

 蓋有所合則有所忌,逢吉不為吉,逢凶不為凶。即以六親言之,如男以財為妻,而被別干合去,財妻豈能親其夫乎?女以官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豈能愛其妻乎?此謂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大概有所合就有所忌,見吉神不一定就是好事,見了凶神不一定就是壞事。拿六親來說,比如男的以財星為妻子,而被別的天干合去,那麼妻子能親近自己的丈夫嗎?女命以官星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星丈夫能愛他的妻子嗎?這就是配合的情形,因為向背而不同了。)

 這篇的意思就是說天干五合,被合的十神性質就發生變化了。我的實踐經驗和理論是,被合的一方的性質可以用另一方來表示,來說明。

 

 李玄易於易緣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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