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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層次和教育方法

佛教的層次和教育方法

 

  釋迦世尊成道之後,說法四十九年,談經三百餘會,普度眾生。惟以眾生根器不同,如果只說一乘法,將使小根小智之流,不能獲得法益。故說種種權巧方便法門,適應種種根基。佛法中有了世間、出世間不同的法門,綜略言之,可以五乘佛法概括之。

  所謂五乘佛法,是人乘、天乘、聲聞乘、辟支佛乘、菩薩乘,這五乘的修持和所證的果位如下所示:

  人乘:乘五戒以生人中。

  天乘:乘十善以升天道。

  聲聞乘:乘四諦而證聲聞果。

  緣覺乘:乘十二因緣而證辟支佛果。(緣覺乘)

  菩薩乘:乘六度而證佛果。

  以上五乘佛法,人天二乘是世間法;聲聞、辟支佛、菩薩三乘是出世間法,出世三乘中聲聞、辟支佛是小乘,菩薩是大乘。

  聲聞乘修四諦,證聲聞四果。聲聞是親聞佛之聲教,徹悟四諦真理,漸次斷見思二惑,因而脫出世間生死苦海者,謂之聲聞。聲聞四果是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

  辟支佛修十二因緣,證辟支佛果。辟支佛譯為緣覺或獨覺,眾生聞佛說十二因緣之理,因而覺悟者,名曰緣覺。能於諸法生因覺悟者,名曰獨覺。若於無佛之世,眾生無從聞法,但因宿世福德因緣故,能於諸法生滅的演變中,悟世間無常,或睹飛花落葉而感悟無常之相,因而豁破無明者,皆名獨覺。

  聲聞和緣覺為出世二乘,此外,釋迦世尊為因機說教,廣攝眾生,尚說有人天二乘。

  人天二乘非究竟法,本不是世尊說法的本懷,但為憐憫眾生,使不墮惡道去受劇苦,才說此保持人身和超升天道的權巧法門。

  (一) 乘五戒以生人中

  六道眾生,生死輪迴,六道者,天、人、阿修羅、畜、鬼地獄,畜、鬼、地獄為三惡道。惡道有苦無樂,天道樂多苦少,修羅多嗔恚,人道苦多樂少,思求出離,所以六道中適於修行者,惟有人道,故佛經中常說:「人身難得意思是今生以過去的善根福德,獲得人身,但來生是否仍然獲得人身,則以今生的善惡業力以為決定。

  學佛修道的人,倘能保持人身,縱今生修道無有成就,來生仍可繼續修持,倘一失人身,何時才能脫離惡道,就很難預料了,所以佛說此守五戒以保人身的方便法門。

  欲來生保持人身,今生要遵守幾個條件,這幾個條件就是佛門五戒。

  五戒,是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這五戒,是佛門四眾弟子的基本戒,不論出家在家皆應遵守的。

  一、殺生戒:佛教的基本觀念是眾生平等。佛說眾生皆具佛性,皆可成佛。佛所說的眾生,不單是指人,而是胎卵濕化,四生之屬皆包括在內。因此殺生戒不單是不傷害人的性命,進而亦不得傷害畜生蟲蟻的性命。不但戒直接的殺害,並戒殺因殺緣;如漁獵者為直接殺害,而販賣獵具魚網者亦為間接的助殺。

  二、偷盜戒:社會上的偷盜,有直接、有間接,有有形、有無形,例如小偷竊取,強盜搶劫,是直接的盜,貪官污吏的貪污舞弊是間接的盜,勒索詐欺,抵賴債務,是有形的盜,假公濟私,混水摸魚是無形的盜。總之,不與而取,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獲得的財物,都叫做盜。

  三、邪淫戒:佛門四眾弟子,有出家在家之分,出家者根本戒淫,在家者只是戒邪淫。所謂邪淫,是指正式配偶之外的交合,及非時、非處的交合。此外凡足以為邪淫因緣的如舞榭歌場、娼寮妓院亦禁止涉足。

  四、妄語戒:未見言見,見言不見,虛偽誇張,藉辭掩飾,皆為妄語。妄語不但欺人,而且自欺。

   五、飲酒戒:有人以為以凈財沽酒而飲,無損於人,為何也列為戒條?殊不知酒能亂性,人間許多罪惡。莫不以酒為媒介。四分律載飲酒有十過三十六失,如壞顏色、無威儀、損名譽、失智慧、致病、耗財、無恥、不敬、墜車、落水等等。智者舉一而反三,由此可知酒之為害了。

  佛門五戒,與我國五常之義相近。五常者,仁義禮智信。而五戒中的不亂殺近於仁,不偷盜近於義,不邪淫近於禮,不妄語近於信,而不飲酒理智清醒,則近於智。儒家以五常為做人的標準,佛門以五戒為未來獲得人身的條件。然而守五戒,只是消極的戒惡。消極的戒 惡不是佛法的究竟義,所以進一步鼓勵人積極的為善。

 (二)  乘十善以升天道

  在六道眾生之中,人道雖優於畜生、餓鬼、地獄三惡道,惟人生濁世,八苦交煎。比不上天道樂多苦少,所以釋迦世尊說此乘十善以升天道的法門。

  天的梵語為提婆,含有光明、自然、清凈、妙高之義。佛經中言天的名數有二十八層,分為欲界、色界、無色三界。欲界有六天。色界有十八天,無色界有四天。

  欲界諸天,有男女飲食之欲,宮殿苑囿之好,故稱欲界。色界諸天為離男女飲食之欲的有情所居,惟尚有身相宮殿,故曰色界。無色界諸天無色無物,無身體宮殿國土,惟以心識住於深妙之禪定,故稱無色界。1、欲界。欲指財、色、名、食、睡五欲。主要指男女色慾。「男女參居,多諸染欲,故曰欲界。」欲界有五趣十二處。趣,義為趣向,五趣指有情生死,有五個去處,即地獄,畜生、餓鬼、人及六欲天,所以又稱五趣雜居地。又有佛、菩薩來此度生及有修行成聖果者,又稱凡聖同居地。其中地獄有等活、黑繩、眾合、號叫、大叫、炎熱、大熱、無間等八處,加上畜生、餓鬼為十惡趣。人有南贍部洲、東勝身洲、西牛貨洲、北俱盧洲等四處。天有四天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睹史多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等六處。人天合為十善趣。此立足平均值,地獄在下,最底層是無間地獄;天在上,他化自天位居最上。2、色界。位於欲界之上,為離欲的眾生所居。色,義為物質。「宮殿高大,是色化生,故名色界。」色界有四靜慮十七天。靜慮即平靜思慮的禪定境界,四靜慮天即有情依成就禪定的深淺所感的不同果報,有四級處所。初靜慮三天(梵眾、梵輔、大梵),二靜慮三天(少光、天量光、極光凈),三靜慮三天(少凈、無量凈、遍凈),四靜慮八天(無雲、福生、廣果、無煩、無熱、善現、善見、色究竟)。此憑證在中前三天是凡夫所居,次五天為聖者所居,聖者煩惱清凈,又稱五凈居天。是為凡聖分居地。3、無色界。在色界之上。為無形色眾生所居。「但有四心,無色形質,故名無色界。」無色界有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此四皆以不同定心境界立名。無色界無處所,有情在某地修某空定成就,舍色身後,即於是處入某空處。由於無物質形態,又名四空天。此三界總為一個世界。大乘佛教認為宇宙之中有無數這樣的世界。

  天上光明清凈,樂多苦少,是以世人多希望升天。其他外道也多主張升天,唯升天有升天之條件,那就是行十善。

  十善是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言、不兩舌、不綺語、不惡口、不貪、不嗔、不痴。不殺不盜不淫是身業清凈;妄言不兩舌不綺語不惡口是口業清凈;不貪不嗔不痴是意業清凈。身、口、意,三業清凈,謂之十善業道。

  關於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四業,已於五戒中述及,不再贅述。不兩舌即不挑撥離間,不惡口即不盛氣辱罵,不綺語即不穢雜戲語,這三者是由不妄語一戒開展而成的。

  至於貪、嗔、痴三者,佛法上稱為三毒,這是一切惡業的根本。蓋內心若無貪、嗔、痴之意念,語言上不至有惡口妄語,行為上亦不至有殺盜淫之惡行也!

  貪嗔痴,殺盜淫,妄語惡口兩舌綺語等是十惡,不行此十惡,是為十善。但進一步說,身業不殺不盜不淫,進一步更作放生、布施、凈行。語言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進一步更作誠實語、質直語、柔軟語、和諍語。意業不貪不嗔不痴,進一步更作不凈觀、慈悲觀、因緣觀。這十善才稱圓滿。

  五戒是行為上消極的制止為惡,是外在的,十善是心理上積極的自發為善,是內心的。守五戒,行十善,只是世間法。

  雖不墮入三惡道,但並沒有了生死。脫輪迴。所以這是不究竟法。佛法的究竟義,是要眾生了生脫死,超出三界。所以世間法只是權假,出世間法才是 究竟。

  

三、乘四諦而證聲聞果

「諦」就是如是不顛倒,既是真理。「聖諦」是聖人所知之絕對正確的真理。「四聖諦」說四種真理:一、苦聖諦;二、集聖諦;三、滅聖諦;四、道聖諦。佛陀闡釋四聖諦的目的,是要告訴我們世間的因果以及出世間的因果。「苦」是指世間的苦果;「集」是苦升起的原因--世間因;「滅」是苦熄滅的果--出世間的果;「道」是滅苦的方法,通往涅盤的道路--出世間的因。在經典中有這樣的比喻:眾生的身心有種種的生死業以及煩惱,既是有各種的心病,佛陀將此病情,以及病情之所在處,告訴眾生,並且指出那些解脫的聖人,沒有病苦而得到的愉悅,以及解脫病苦的方法。

四聖諦的次序:

㈠、苦諦:說明世間是苦果。我們要知道苦有如病,應該遍知,這是世間的苦果,也是生死的流轉。我們要知道所有的病,才能醫治它。

  ㈡、集諦:說明業與煩惱是苦的根源。我們要知道病苦的原因,將之斷除。這是世間的因果,也是生死的流轉,但是它指出我們生死流轉的原因。

  ㈢、滅諦:說明解脫與證果。眾生無時無刻不在病苦中,我們要知道沒病苦的快樂是怎樣的?要認識怎樣的人是沒有病苦的?要證知怎樣才是沒有病?這是指出世間的果,就是解脫、清凈的境界--涅盤。

㈣、道諦:說明離苦的道路。我們要知道修道的方法有如良藥,應該修學。這是指出世間的因,我們應該學習、掌握一些修道的方法,努力不懈地修行,最後就可解脫生死。

 

  四、修十二因緣的辟支佛乘 

  十二因緣是佛教的基本道理,初學佛者要學習佛法,首先就得認識三寶、四聖諦及十二因緣。根據經典的記載,佛陀在菩提樹下覺悟時,就是觀這十二因緣。十二因緣說明有情流轉生死的前因後果,在此流轉中唯是煩惱、業行及苦果(即惑、業、苦);它們相依,因緣生滅的相續流轉,使到我們感受到有個人生的過程,有一個生命在生死輪迴;實際上這其中無有主宰者、沒有作者、也沒有受者。

  佛說十二因緣是一大苦聚,我們學習十二因緣就是要明白苦在哪裡?要從十二因緣當中怎樣得到解脫。

  十二因緣又稱為十二緣起支。此十二支互相為因果,因為一個因緣升起,而造成另一個因緣也生起,故佛經中常說:「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這句話的意思是:有這樣的東西生起,所以另外一樣東西也跟著生起;有這樣的東西消滅,另外一樣東西也跟著消滅。

  一、十二因緣三世二重因果:

  第一重因果:過去因到現在果。

  過去因:無明是過去迷惑。

  行是過去造業。

  ⑴、無明:我們迷惑無知,對善惡因果不明白,於佛、法、僧三寶不明白,也不知不覺,這就稱為「無明」。在十二因緣中的「無明」是過去世煩惱的總稱。

  ⑵、行:因為無明使我們迷惑,發動心驅使身,口,意造業,此稱為「行」。此造作產生將來的果報,既是我們今世所受的善惡諸業的果報,所以「行」就是業報,使我們投胎輪迴生死。

  現在果:識、名色、六入、觸、受是現在苦果。

  ⑶、識:眾生前生死時,名色(精神與物質)的活動散滅,而轉成另一系列的精神活動。好像前世是人,死後轉生為烏龜,那做人的精神活動就滅,轉變成為烏龜的精神活動。因惑業導致,此「識」重新入胎。此「識」與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不同,在此處特別指入胎的「識」。在南傳佛教只說為「識」,但大成佛教的唯識宗說是第八識--阿賴耶識。我們死後,生前的名色散掉,心識繼續活動,形成意生身,也就是中陰身,它能夠入胎。

  ⑷、名色:名者心也,「色」者身也。「識」入胎後,身軀及精神組成胞胎。胞胎漸漸長成,物質的身軀慢慢的形成,就有六根;精神活動也慢慢產生知覺。在這成長的過程中,當它六根還沒圓滿生成時,精神活動成為「名」,身軀的生長稱為「色」。實際上現在我們也有「名色」,既是眼前身心的精神稱為「名」,身軀稱為「色」;但當胎兒生長時,六根未具,精神與物質的活動,稱之為「名色」。這是為了區別它們之間的不同,而特別給予的名稱。

  ⑸、六入:名色慢慢生長,六根生出來後,就有「六入」。因為我們從此得到消息,知道外境,故稱為「六入」。「六入」又名「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因為「六識」從此生起,像樹根能長出樹木,故稱為「六根」。六根成長依胞胎,成長圓滿之後胎兒就從母胎中出來,此時六根就完全具足。

  ⑹、觸:根、塵、識和合的心理作用,成為「觸」。此事一個心理作用,成為「心所」,並非兩個東西接觸之意。胎兒從母胎中出來後,六根就接觸到外境。胎兒一出世,第一個接觸外境的是身觸,而第一個受是苦受。同樣的,眼、耳、鼻、意,與外境接觸時,也產生眼觸,耳觸、鼻觸、舌觸和意觸。由識至受皆由過去業力引起、不自在故是苦果。

  ⑺、受:有了這個觸後,就可感受外界的事物,而生起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舍受。十二因緣從「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一直到「受」,這些都不是我們所需所要,是因為過去無明造業,現在承受到果報,而使我們擁有之。

  第二重因果:現在因到未來果。

  現在因:愛、取是現在迷惑。

  有是現在造業。

  ⑻、愛:我們有了受,就迷在其中,對於所受之事物產生貪愛。因為有了受就有「愛」,對這個受染著、渴求。比如用黑布包住眼睛,整天不讓它看東西,肯定它受不了,會覺得很辛苦。眼睛整天愛看東西,對境界貪愛不以受為苦,使我們對這個貪愛產生種種的執著。此貪愛有很多種,主要有兩種:一者、境界愛,比如我們對於所看到的東西起愛染心;二者、自體愛,即是我們貪愛有一個「我」,貪愛這個身體是「我」。由此貪愛引發一切煩惱而起種種造作。

  ⑼、取:由於這個貪愛心加深執著,不願意舍離,稱為「取」。不止不願舍離,還希求將來獲得更多,即是希求將來有。取可分為四種:一者、欲取:即是我們執著,希望獲得更多自己貪愛的東西,稱為欲取。二者、見取:對於我們的知見、思想起貪愛,追求更豐富的知識,認為自己懂得道理是最好、最優勝的而執著它,稱為見取。三者、戒禁取:此亦是一種貪愛,執著守持某些戒律能解脫,能得福報等等。四者、我語取:此是對我的貪愛。這些執著都是貪,是我們過去的業習,現在顯現出來。比如你有抽煙得業習,現在眼前有一隻香煙,就對他起貪愛;沒有抽煙業習的人,就無此貪。我們過去有種種業習,現在境界當前,就起種種貪愛。在這十二因緣中的「愛、取」既是眼前的迷惑,也就是一念「無明」之心。無明有貪、瞋、痴等種種的煩惱,但是此十二因緣中特別指的是貪愛,它最嚴重,可以引發業力形成將來的果報。因為我們渴求、貪愛、使到將來它形成果報,固在十二因緣中,貪愛占很重要的位置,因「愛、取」故生將來「有」。

  ⑽、有:因為我們執取渴求,希望將來擁有許多東西,因執著而產生了將來之「業有」,稱為「有」,這個「有」又稱為「三有」。一者、欲有:既是欲界的業報;二者、色有:既是色界的業報;三者、無色有:既是無色界的業報。此(業)有由愛、取(煩惱)所發動之身、口,意三業而生之新業因,令此生死後,再生之識得到滋潤。

  未來果:生、老死是將來的苦果。

  ⑾、生:依愛、取形成的惑業,成為業力,使苦果不能止息,繼續發生,我們的身體敗壞後,未來世再從新投胎受生。

  ⑿、老死:有生故,將來必有生理及心理退化、貪生怕死、厭老死等身心之苦,故說五蘊之十二因緣相續,無有窮盡,它形成一連串的因果。

  十二因緣就是因為有無明,所以有「行」之造作;因為造業而入胎,故有入胎之識;因為入胎,名色就展開活動,它擴展、擴大,就產生了六入;胎兒的六根圓滿後就出世,然後與外面的境界接觸;根、塵、識和合產生觸的心理,有了觸就產生受,過去我們貪愛的業習就會引發出來,愛即生;愛加深就有取,使我們希求它再來、再有,就形成了有;有將來的業,促使我們再來生,再來死。

  這十二因緣就是有情眾生的流轉生死的前因後果,它的流轉並不是直線式,而是一個輪轉。既是過去的無明,造成現在的受;現在的無明,就是愛、取;現在的愛、取,就是下一世的無明,它一直循環不息,周而復始。在十二因緣中,我們要知道有迷惑,因迷惑而造業;造業後我們就要受業的果報--苦果。在受苦果的當中,我們繼續迷惑,繼續造業,造業後又再受報,這樣的循環作用,稱為十二因緣的流轉。

  二、緣起:

  一切諸法都依託眾緣和合而生,緣盡則散滅,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眾緣和合時我們就以為它生,因緣散了我們就以為它滅,故名緣起。緣起是指在因緣作用下之法性,既是一種原理、法則。

  三、緣生:

  因緣成熟,果報生起,稱為緣生。緣生是指緣起法中所生之法,它是一種果報。

  四、緣生法之共同性:

  ⑴、無主宰:凡是因緣所生之法,都沒有主宰者。我們以為事間的一切東西,總是有個主人,有個主宰者,這是一種執著。十二因緣告訴我們沒有作者,沒有主宰者,那是因為我們無明、無知,產生了種種造業的行為,因而促使我們入胎產生識。現在讓我們來看這個識,識是由誰主宰?它沒有人主宰,只不過是無明和行的產物。比如一粒種子,放入泥土中,加上陽光、水份與泥土,就發芽生長,這其中沒有主宰者。

  ⑵、無作者:無明緣行,行緣識;即是無明生起行,行生起識。這當中無主宰。這其間也沒有作者,就是無明作行,行作識,識作名色。從十二因緣來看,造業者是愛與取,那是因為迷惑而造業。迷惑的「受」、「取」並非我,故說無作者。

  ⑶、無受者:在十二因緣中只不過是識、名色、六入,觸、受在作用,這其中並沒有人在受果報;我們總以為有一個「我」在受果報,這是不對的;那是識、名色、六入,觸等種種法在受果報。比如說:有一間亞答屋被火燒,難道是它在受果報嗎?不是的。它是亞答屋的葉子,裡面的木材等東西,因為加熱,就燃燒起來;它燃燒後就滅了,裡面沒有受果報的亞答屋。由亞答葉、木板等材料組成一間被我們稱為「亞答屋」的東西;同樣的,由識、名色、六入、觸、受形成一系列活動,我們把它稱為「眾生」,實際上沒有一個實體的「眾生」在受果報。

  ⑷、無自作用:十二因緣當中,沒有一個因緣可以自己作用,必須依靠其它的因緣。好像我們的六根從胚胎來,胚胎從「入胎的識」來,識從業報來等等,所以每一個都是靠其它的因緣生起,它不是自己在作用。

  ⑸、從因生:因為不是自作用,也沒有作者在做,故從因生。

  ⑹、不自在:十二因緣的流轉,是令我們不自在的;因緣的相生相滅,不是我們所需所要。甚至於這個愛、取也是因為過去的引發來的,裡面並沒有一個我要愛、我要取。

  ⑺、托眾緣轉:十二因緣中的任何一支都不可以單獨產生作用,它要依靠眾多因緣引發,才能轉來變去,所以說它需要托眾緣轉。

  ⑻、無常、苦、無我:十二因緣中的每一支都是無常,如果它不是無常,就會保持不變,不必依眾緣生;如果它不是無常,也不會促使其它法的升起。因為無常生滅,才會有不同的東西相續生起。因為無常故苦,苦就是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如果有人說:我要舉手就舉手,我要作什麼就做什麼;但這十二因緣的流轉我不能捨棄,故那並不是屬於我。如果是我,我要對你起瞋心,現在就可以瞋,但是如果是十二因緣,我要它瞋你,還要依眾緣使它瞋才行,所以我要依種種因緣才能起瞋心。又比如我要你現在對母親起瞋心,因為沒有瞋的境,故瞋心生不起。我們對這十二因緣的流轉不能做主,故它不是我。

  ⑼、性空:在十二因緣的流轉中,每一支都沒有自性,沒有自體,皆是因緣相生相滅,故說其本性空。我們聽到「空」,千萬別誤會是什麼都沒有。所謂性空是:我們所知的一切,沒有真正的自體,不實在,它的本性是空的,稱為性空。

  五、十二因緣的流轉門:

  我們的導師釋迦牟尼佛覺悟時,他於菩提樹下觀這十二因緣,發現眾生有生、老、病、死苦,故想要度化眾生,使他們解脫。因此佛陀從十二因緣的老死開始逆次而觀察:一切眾生都得承受「病」、「老」、「死」之種種痛苦,他以智慧慢慢的發現到眾生有「老死」是由於有「生」,有「生」是因為有「業有」,所謂「業有」是欲有、色有、無色有,因為我們有了將來欲界、色界和無色界的業,它們會推動我們將來要重新出世--生;佛陀觀察到並沒有「我」在造業,而是身心(假我)對世間的種種事物產生了執取,渴求將來有,造成了有業報;我們有「有」是因為有「取」;有「取」是因為有「愛」,我們過去的業習對事物有貪愛,接觸境界時,貪愛心就生起,對境界所看到的東西產生執著;「愛」的生起是因為有「受」,我們的六根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我們貪求樂受。因為有樂受,造成我們業習中「愛」的心生起;反之它則不生。假如我們天生是聾子,從沒聽過聲音,那對歌聲、鳥聲等,就不會貪愛;因為我們有感受到聲音,所以才會貪愛它。佛陀說我們有「受」,就有貪愛,所以受是愛生起的原因。我們有「受」是因為心依靠六根接觸外境,根、塵、識產生「觸」,因為有「觸」,所以有「受」。佛陀繼續觀察,發現有「觸」是因為有「六根」,沒有「六根」我們的心就沒辦法與外境接觸;接著佛陀又繼續觀察,發現「六根」的形成是因為我們在母胎里有「名色」的活動,所以產生「六根」;佛陀說因為有「名色」,所以有「六入」。我們會受生就是有「識」,我們死後,精神繼續活動,我們會被業轉去入胎,結果就在胎里成長。佛陀發現有「識」入胎,就有「名色」;那「識」又是從那裡來那?佛陀不再追察了。然後佛陀觀察由於有「識」故有「名色」;因為有「名色」,故有「六入」;因為有「六入」,故有「觸」;因為有「觸」,故有「受」……順觀至有「生」故有「老死」,此稱為流轉門。

  六、十二因緣的還滅門:

  我們在十二因緣的流轉中,以如何滅除它的角度來看,叫做還滅門。要怎樣才能把老死滅掉?佛陀觀察只要不「生」,就沒有「老死」;滅三界「業有」就不「生」;如果我們不執「取」,那「業有」就不會生起;只要把「愛」滅掉,「取」就不生;因為「愛」是過去的業習,只要把它滅掉,就不會執取了;「受」滅則「愛」滅,以此類推,最後只要無明滅掉,此大苦聚也滅。然後順觀無明滅故行滅,乃至老死亦滅。

  七、如何截斷十二因緣的流轉:

  只要現在不造業,不迷惑,那現在的愛,取無明就斷除、覺悟,過去所造的業就好像無根的樹,再也生不起。既是說,這十二因緣告訴我們,過去的無明與業行延續到現在,如果我們覺悟不愛不取,就不會產生我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等煩惱。無此煩惱後,我們就會發現十二因緣中的每一支都是無常、無我、緣生無性。既然如此,那又是誰在生?誰在受老死那?當這些執著都沒有了,我們就會覺悟到沒有一個眾生在流轉生死,受輪迴之苦。只要覺悟現前的無明,在愛、取時不迷惑,我們就會發現這其中沒有我。既然無我,就不會繼續流轉,同時也會發現到,所有的迷惑都沒有了。我們在愛、取之前,感受外境的當時,覺悟它,不再去執取,這樣就不受後有。

  八、十二因緣的三世兩重因果:

  無明與行是過去的因,識、名色、六入、觸、受就是我們現在所受的果報;我們現在有愛、取就會造業,是現在的因,將來就有生、老、死;所以過去因是過去世;現在果、現在因是現在世;未來果是未來世,總共有三世。那麼三世為什麼又說兩重因果?第一重因果是過去因形成現在果;第二重是現在因造成將來果。所以十二因緣中有三世兩重因果。它又告訴我們惑、業、苦的輪轉,因為迷惑造業,所以要承受業報之苦;我們在苦中又迷惑,迷惑又造業,造業又受苦,周而復始,沒法間斷與中止。

  後來的論師把十二因緣講為胎生學說,好像在解說怎樣入胎?在胎中怎樣生出六根?六根圓滿怎樣出胎?出胎後幾歲有觸,幾歲有愛、取等等,這是一些論師如此詮釋,不是佛陀闡述的。好像《俱舍論》,就是以年齡的劃分來講解十二因緣,這是不正確的。佛陀講十二因緣時,不說三世兩重因果,也沒有說惑、業、苦,只是直接了當的說十二因緣,後來的論師加以分析,說它有惑、業、苦以及三世兩重的因果,此雖非佛說,但是這是正確的。

  九、十二因緣給我們的啟示:

  ㈠、十二因緣流轉的順、逆觀:從「老死」追尋到「無明」,稱為逆觀;從「無明」追尋到「老死」,稱為順觀。此順、逆觀又可分為流轉門的順、逆觀與還滅門的順、逆觀。十二因緣流轉門的順、逆觀就是看它生(流轉)的原因,所生的果報;還滅門的順、逆觀就是看它滅(還滅)的原因,所滅的果報。順觀就是「無明」滅「行」就滅,「行」滅「識」就滅,「識」滅「名色」就滅,……。逆觀是:如果要「老死」滅則要滅掉「生」,要滅「生」就要滅「有」,要滅「有」就要滅「取」,……。這就是還滅門的順、逆觀。

  ㈡、佛所說的十二因緣中的十二支緣生法,其共同性質是無常、無我、沒有作者、沒有受者。佛陀還告訴我們生死流轉真正因果之所在,不明白十二因緣者,就會誤會這世間與人類都是上帝所創造的;或誤會人是父母生的,以為人從前是什麼都沒有--無因,突然間從母胎中出世,這些都是不正確的知見,我們學習十二因緣,以智慧觀察而破除之。

  ㈢、應以智慧觀察,截斷十二因緣的流轉:我們的識入胎、名色、六入(六根)都不能改變;我們眼睛一直感受到柔和、鮮艷、暗淡等顏色的刺激;耳朵聽到和諧或是刺激的聲音等,這些由我們的六根與外境接觸而產生的「觸」,因觸而產生的「受」,我們也都不能改變,然而我們要覺觀它,把握它。假如我們很清楚的覺悟到這個「受」的話,那必定會認識到它是不自在,是苦的,這時我們就不會有愛、取了。既是說我們現前的六根,接觸外境時,覺悟到耳朵感受聲音的苦、樂;眼睛感受顏色的苦、樂,那就有辦法放棄愛、取;如果不能覺知,就會墜入愛、取中。也既是說,如果你對「受」明明了了,那愛、取就有機會放下;如果我們對「受」觀察覺悟,然後來覺悟愛、取,使他們不再生起,如果我們能把握,那就可了生脫死。我們過去有無窮無盡的業與無明,但是現在的覺悟,就能夠把它們全部丟掉。打個比喻說:一個做母親的人,對子女貪愛執著,兒女快樂,她亦快樂;兒女悲哀,她也悲哀,如果有一天她覺悟到;這個人跟我有一段因緣,前世與我的緣比較深,今世生活在一起,如此這般地做母子(女)罷了。你無需為他而悲哀,也不必為他而快樂,他有他的業,為什麼別人的悲哀與快樂,你無動於衷?而子女的悲哀與快樂卻能牽引你,使你喜上眉梢或牽腸掛肚?如果你觀察到這一切都是緣份,看的很清楚的話,這個悲哀與快樂就會消除。講的更簡單一點:有錢人玩古董,古董是什麼?是石頭、破磚爛瓦?其中有何物值得你愛,使你執著?這個杯子有什麼東西使你快樂?沒有。但是一千年的杯子,你卻對它有無窮的樂趣,愛不釋手,那時因為你貪愛它。如果你觀察到這也不過是個千年的杯子罷了,現在這個杯子也是杯,我為什麼要執著千年的杯子那?如果你看清楚,把它放下,那就沒事了。所以我們要觀察貪愛是從哪兒生起,才能把貪的煩惱放下。其他的種種煩惱也是一樣,如果我們能覺悟、掌握咱們的心念,愛、取不生,那麼一切終歸與寂靜,煩惱不生起,內心一團平靜,寂滅的境界,稱為涅盤。

  ㈣、佛陀在經中對十二因緣有各種譬喻:

  ⑴、植樹的譬喻:流轉門有如種樹澆水加肥料,樹木就茁壯成長;還滅門如種樹不澆水,不施肥,樹木就長不好;如把樹砍掉,那它就長不起來。十二因緣也是一樣,我們在「受」這兒加水、加肥料(加愛、取),那它就越長越多,長出將來的業有,生、老死。如果在「受」這兒把它斬斷愛、取(不加水與肥料),那它就不能成長,甚至於「受」也不生,那你就進入無餘涅盤。

  涅盤有兩種:一者、有餘涅盤。二著、無餘涅盤。證悟阿羅漢果的聖者,是處在有餘涅盤的狀態,他沒有愛、取了,這就好比一棵樹,不加肥料和水,但是樹根和樹榦還存在,繼續等到這棵樹老、死。因為阿羅漢有過去的業繼續存在,如果他今生的身體舍報後,沒有了「受」、「觸」、「六入」,那就好像樹根斷了,他再也不來受生,那麼我們就說他把這十二因緣這棵樹的根都斬斷,再也不能成長了。

  ⑵、油燈的譬喻:如果油燈添油,他就會繼續燃燒,反之油燈就會熄滅,佛說十二因緣亦復如是。

  佛陀教導我們觀察十二因緣時,如人口渴,發現一口井,但井水有毒,千萬不要喝它。這比喻愛、取如口渴,我們所喝的水就是業報,它有毒,喝了會被毒死,使得我們再來輪迴生死。如果我們不想要這些業報,就不要去愛、去取,這樣才能截斷生死的流轉。

  

 

  五、乘六度而證佛果,發菩提心與四弘誓願

【菩薩四弘誓】 [出陀羅尼雜集]

 一心如大地謂願我心如大地。長養眾生道芽善種。皆成聖果。

二心如橋般謂願我心如橋船。運度眾生。不滯中流。達於彼岸。

三心如大海謂願我心如大海。涵育眾生。同得真源。沾於法味。

四心身如虛空謂願我身如虛空。包含物。與諸眾生。平等無二。同證法性。

   禪宗六祖慧能大師有偈云:「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求菩提,恰似覓兔角。」

  佛法,是出世而又入世的——以出世的精神,作入世的事業。出世在於度己,入世在於度人。出世正所以為人世,入世也所以為出世,因此,佛法的究竟義,是在發菩提心,四弘誓願,行六度萬行的大乘菩薩道。

  菩薩是梵語的略稱,具足應稱菩提薩埵。菩提是覺,薩埵是有情。覺是覺悟,自覺且又覺他。有情是指一切有情識的眾生。是既能自覺,又能覺悟一切有情識的眾生。所以菩薩是上求大覺——成佛;下化有情——度眾。

  要行菩薩道,先要發菩提心、發菩提心第一要無我。第二要慈悲,那就是說,行慈悲不執有我。知無我而不斷慈悲,這是大乘佛法的真精神。

  佛家講慈悲不說博愛,慈是予人以樂,悲是拔人之苦。而愛是感情作用,因為既稱愛,就有能愛所愛,既有能所,則有人我,以我為能愛,彼為所愛,有了人我相。

  此愛就有差別 且愛是相對的,有愛就有憎,因此,佛法上不但不倡導愛,且認為愛是眾生起惑造業的根本之一,而菩薩道的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才是普度眾生的根本,但慈悲並不是以我為中心而出發的,乃建立在眾生,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無我的基礎上。我是眾生的一分,眾生是全體的大我,度人所以為自度,利人也所以為利我,這是慈悲的真義。

  娑婆眾生,迷妄執著,背覺合塵,因而起惑造業,因業受報。眾生的迷妄執著,非大慈大悲無以救度,所以世親菩薩說:「菩薩見諸眾生,無明造業,長夜受苦,舍離正法,迷於出路,為是等故,發大慈悲,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救頭然,一切眾生有苦惱者,我為拔濟,令無有餘。」

  《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對於發菩提心解釋的更為 明白,經曰:「菩薩若能隨順眾生,則為隨順供養諸佛。若於眾生尊重承事,則為尊重承事如來。若令眾生生歡喜者,則令一切如來歡喜。何以故,諸佛如來,以大悲心而為體故。因於眾生,而起大悲,因於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覺,譬如曠野沙磧之中,有大樹王,若根得水,枝葉花果,悉皆繁茂,生死曠野菩提樹王。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而為樹根,諸佛菩薩而為華果,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諸佛菩薩智慧華果。何以故,若諸菩薩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是故菩提屬於眾生,若無眾生,一切菩薩,終不能成無上正覺。善男子,汝於此義,應如是解,以於眾生心平等故,則能成就圓滿大悲。以大悲心隨眾生故。則能成就供養如來。菩薩如是隨順眾生,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隨順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發下了上弘下化的菩提心,同時要發四弘誓願。

四弘誓願

四弘誓願,是「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

  四弘誓願,古德有解釋為依苦集滅道四聖諦而發的。一者緣苦諦,見眾生八苦煎迫,而發「眾生無邊誓願度」的弘願。二者緣集諦,見眾生煩惱重重,而發「煩惱無盡誓願斷」的弘願。三者緣道諦,緣無上正道,而發「法門無量誓願學」的弘願。四者緣滅諦,因清凈寂,而發「佛道無上誓願成」的弘願。

發菩提心,發四弘誓願,還只算是發心,尚未實行。必須實際履踐,才能達到上求下化的目的。所以發心的次一步就是要行六度與四攝。

 

  六度與四攝

  戒、定、慧、、三學,是佛門修持者必經的途徑,而大乘復於戒定慧之外加布施、忍辱、精進合稱六度,亦稱六波羅密,

  波羅密是梵語。義為到彼岸,過渡的人須乘舟筏橫越中流以抵彼岸,學佛的人,在生死輪迴的此岸,渡過煩惱的中流,到達涅槃寂靜的彼岸。六波羅密就是舟筏,行六波羅密,就可渡過生死輪迴的苦海。到達涅槃解脫的彼岸。

  六波羅密(即六度)分述如下:

  一、布施度:布施就是施捨,施捨是多方面的,並不專指錢鈔財物而言釋迦牟尼佛在往昔因中修行時,曾經捨身飼虎,割肉喂鷹,這就是高度布施的一種。以頭目腦髓,肢節手足作布施的,稱為內施,而以國城妻子,田園財物作布施的,稱曰外施。

  布施共分為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以己資財隨力施與的,叫做財施(包括上述內財外財);以佛法化導眾生,使其因而得度者,叫做法施;救護眾生苦難,予以精神慰藉,使其遠離恐怖者,叫做無畏施。

  布施不難,難於達到三輪體空的境界。三輪體者。無布施的我,無受施的人,也無所施的物。正是《金剛經》上所稱的「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也就是本文前節所稱述:」行慈悲則不執有我,知無我而不斷慈悲。」只求慈悲發揚光大,不特沒有望報之心,也絕無能施之念,這是布施的最高境界。

  二、持戒度:持戒梵語屍羅,有止惡修善的意義,因行大乘菩薩道,不但是消極的戒惡,更應積極的為以凈化身、口、意諸業,因持戒而使真如佛性逐漸顯露,不為妄想執著所纏縛。

  持戒有在家與出家之分,在家者受持三皈五戒。出家沙彌受持十戒,比丘受持二百五十戒,比丘尼受持三百四十八戒。惟菩薩受持十重四十八輕戒,不分在家出家。以其身份的不同,所持戒相亦有異。但在這菩薩亦有受持六重二十八輕戒的。

  三、忍辱度:忍辱所以度嗔恨。忍是能忍的心,辱是所忍的境。凡情最難忍受的,莫如侮辱,辱若可忍,則其他諸忍亦較容易做到。

  忍辱,不但是忍別人給予的辱,同時更要忍自己所遭遇的境,要求窮困病苦之逆境中,忍令頹喪鄙卑之念不生,於富貴順遂之順境中,忍令驕矜沉迷之念不生,於不順不逆,萬法生滅之常境中,忍令遷隨移易之心不生。

  忍辱不但是忍心理上侮辱戕害順逆諸境,且要忍生理上的饑渴寒熱創痛諸苦。忍辱是與內心的煩惱賊作戰,煩惱時時在我人心頭伺機蠢動,我人若一念不忍、煩惱即在我人心上佔據一方位置了。

  四、精進度:精進所以度懈怠。純一無雜曰精,鼓勇直前曰進。精進者,即未生之善心令速生,已生之善心令增長;未生之惡念令不生,已生之惡念令速斷。修菩薩乘,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當以純一直進之心,斷妄念,去執著,顯出真如妙心,自度度人,無有退墮。

  五、禪定度:梵語禪那,義為靜慮,在於度散亂。禪定可分為事理兩種,事定者,依境攝心。理定者,如《大乘起信論》所說:「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一切諸想,隨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來無相,念念不生,念念不滅,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

  略言之,禪定是在於心力集中,而後產生智慧的一種定力,修禪定,須自守護六根下工夫,儒家有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之語,老子謂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亦此之意。

  六、智慧度:智慧所以度愚痴,是由禪定所證得的,即所謂「由戒生定,由定生慧。」但這種智慧,並不是世人博學多聞的有漏智,而是圓融無礙的正智。這種智慧能照破一切客塵煩惱,顯露真如本性。因此,修六度即 在於斷煩惱,得智慧。智慧是般若,亦即佛性,若能證得智慧,就見到我們本來面目了。

  修六度,必須相資相行,不可缺一。因為慧而不定。未能受用,定而不慧,未免沉迷,定慧雙修,而不持戒,便礙於積習;三學俱足而不布施,便不能攝化眾生。施而不修三學,只種下人天福報,持戒而不能忍辱,難調瞋恚之習;有精進而無諸度,則徒勞無功,有諸度而無精進,則始勤終懈。所以一定要六度兼修,才能圓滿大乘菩薩的二利之行。

  修菩薩行者,除勤修六度之外,尚須要深入人群,普度眾生。四攝法者,即是布施攝、愛語攝、利行攝、同事攝。

  一、布施攝:要普度眾生,必須行四攝法,才能深入人群,與被度的人接近才能達到度人的願望。布施攝,就是對於錢財心重的人用財施,對於求知心重的用法施,使雙方情誼逐漸深厚,而達到度化對方的目的。

  二、愛語攝:隨眾生的根性,以溫和慈愛的言語相對,令其生歡喜心,感到我和藹可親而與我接近,以便於我達到度化對方的目的。

  三、利行攝:修菩薩道者,以身口意諸行皆有利於人,以損己利人的行為,感化眾生共修佛道,以達到度人的目的。

  四、同事攝:修菩薩行者,要深入社會各階層中,與各行各業的人相接近,做其朋友,與其同事,在契機契緣之情況下,而度化之。

  布施、愛語、利行,同事諸攝,只是行為上的攝化,行四攝時尚須以四無量心為根本,才能表裡合一。

  這四無量心是:

  慈無量心:慈是與人以樂之心,普緣無量眾生。

  悲無量心:悲是拔人之苦之心,普緣無量眾生。

  喜無量心:見人戒惡行善,生歡喜心,見人離苦得樂,生歡喜心,此心普緣無量眾生。

  舍無量心:怨親平等,舍怨舍親;乃至以上三心,舍之而心不存著,此心普緣無量眾生。

  修菩薩行六度四攝,應三輪體空,不住於相。如《金剛經》云:「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又云:「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前者的意思是,眾生皆具佛性,得滅度者,實系其本具之佛性顯露,我何能存彼系我所度化之心!

  後者的意思是,眾生既非我所度化,則更不應執有能度之我,所度之人,與被度眾生的智愚高下了。

  六 菩薩與佛

  上求大覺,下化有情,修六度萬行,自利利他,稱為菩薩。然而,自初發心行菩薩道,而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至補佛位之等覺菩薩,其間果位,共有五十一階之多。這五十一階,各有名稱,此處為篇幅所限,不能一一盡述,略言之,五十一位,是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最後是為等覺菩薩。 十信者,乃發信心位中修此十種心也!其中由信心至迴向心共有十位。十住者,乃安住某處之義,謂以六度萬行為所住之處也。其中由發心住,至灌頂住,共有十位。

  十行者,謂依六度而作利他之行也!其中由歡喜行至真實行共有十位。十迴向者,迴轉自己所修之功德,而趣向於所謂之謂也。其中由救護眾生離眾生相迴向法界無量迴向共十果位。十地者,地為萬物所依,又能生長萬物,義謂有為無為與一切功德與所修行,依此令得生長也!其中由歡喜地至法雲地共十果位。最後果位是等覺菩薩。

  妙覺者,其義為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而不可思議者。換言之,亦即佛果之無上正覺。等覺菩薩,即補處之佛。佛即是妙覺極果也。

  學佛修行的人,守五戒,行十善,只不過是世間法,獲人天小果,不出三界,仍在六道輪迴之內。修四諦,十二因緣,斷見思惑,破我執,斷煩惱障,可證阿羅漢和辟支佛果,但二乘小果,只知自覺自利,不知救人救世,且也非最高極果。若由此更進一步,內懷修道成佛之願,外行布施利他之行,修六度,行四攝,最後破我法二執,斷見思塵沙二惑,及煩惱所知二障,即達到自覺覺他的菩薩地位,當菩薩位滿,再破盡根本無明,此時大覺已圓,即證佛位。

  釋迦世尊一生說法,對於根基淺鈍者及二乘行人,多說苦、空、無常、無我。

  但佛法是使人轉迷成悟、離苦得樂的法門,既然使人離苦得樂,可知學佛的終點,一定有個不苦、不空、有常、有我的境界存在,這個境界,就是大般涅槃所具的常樂我凈四德。

  大般涅槃,為梵語摩訶般涅槃那,譯為入大滅息,或大滅度大圓寂等。大乘義章云:「涅槃,此翻為滅,滅煩惱故,滅生死故,故名為滅,離眾相故大寂靜故,亦名為滅。那者名息,究竟解脫永蘇息故,息何等事,息煩惱故,息生死故,又息一切諸行事故。」

  證果聖者,入於涅槃,即具常、樂、我、凈四德。常者涅槃之體,恆不變而無生滅,名之為常,又隨緣化用常不絕,名之為常。樂者,涅槃之用,緣滅永安,名之為樂又運用自在,所為適心。名之為樂。我者,若法是實是真是主,性不變易是名為我。凈者,涅槃之性,解脫一切塵染,名之為凈,又隨化處緣而不污,名之為凈。這就是佛門修行者,自苦、空、無常、無我的凡夫境界,所證得的不苦、不空、有常、有我的聖者境界——佛的境界。

  佛者,是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聖者。佛有十號,曰: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合為十號。

  這樣看來,由凡夫以至證佛果。階位如是之多,佛果似乎是高高在上,渺不可期,但反過來說,心佛不二,佛與眾生,原為一體,因為迷悟染凈之分,才有眾生與佛之別?

  古德雲,佛是覺悟的眾生,眾生是未悟的諸佛,而迷與悟,惑與覺,只在吾人方寸之間,語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何去何從,只在吾人自己的決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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