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介意女兒非親生 出軌妻子上訴離婚被駁回|非親生|離婚
05-25
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 妻子堅決提出離婚,理由是經親子鑒定,女兒與丈夫並無血緣關係,而丈夫明知如此仍不同意離婚。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宋庄法庭審理後認為,夫妻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最終駁回妻子的訴訟請求。
今年6月,王女士一紙訴狀將丈夫李某告上法庭,稱女兒非丈夫親生,要求離婚。庭審中,王女士稱對李某還有感情,可因為孩子不是丈夫的骨肉,心裡覺得愧對他,希望對方能有個新的開始。而李某一再強調,儘管孩子非自己的骨肉,但願意視如己出,盡心儘力地照顧妻女。此外,孩子的生父因犯罪獲刑,孩子在一個單親家庭生活也不利於其成長。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婚後感情尚可,但原告未盡夫妻間的忠實義務與他人育有一女,並據此要求離婚。原告並未反省自己未盡夫妻忠實義務的過錯行為,亦未努力修復雙方的婚姻關係,反而堅決起訴要求離婚,而被告作為非過錯方,承受了孩子非己所生的切膚之痛,但出於對原告的感情,仍希望與原告繼續維持婚姻關係,並願繼續承擔對孩子的撫養義務。其對雙方的婚姻抱有慎重且負責的態度,實屬珍貴。
綜合考慮了雙方的感情基礎、婚後感情、要求離婚的原因後,法院認為並未出現應當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雙方感情並未完全破裂,尚存在和好可能,故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原標題:女兒非丈夫親生妻子訴離被駁回)
編輯:SN182
推薦閱讀:
※命犯「孤鸞」,不利夫妻男女感情!
※懷疑老公出軌時,先做好這7件事
※夫妻之間「離婚」,別輕易說出口
※離婚常見的4個誤區,一說你就明白了
※這兩個生肖最好不要在一起,不然霉運纏身,夫妻不和,100%會離婚
TAG: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