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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雲啟-四柱命理學高級函授班講義5

高雲啟-四柱命理學高級函授班講義5

第三講    特殊命局之辨別及取用點竅取用神  

第一節 專旺格

  特殊命局共有專旺格、從格、化氣格三種。

  特殊命局足相對於普通命局而言的,因其論命方法有別於普通命局的論命方法,故把這一類型的命局便納人到特殊命局之中。

  在沒有談到特殊命局的取用神之前,我們先來談淡如何辨別特殊命局。

  所謂專旺格,即四柱中日主強旺,與日主同類的干支五行特彆強旺且多,或地支合、會成為與日干同類的方局,氣勢偏旺獨專於一方,或四柱中其餘七個字全是日主的比劫印星,這種類型的命局渭之專旺格。

  例一、一九七八年農曆六月二十二日巳時生人

           劫  比  日  比

    坤造:戊午 己未 己丑 己巳

            劫  梟  印  殺  官  財  才

    大運: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6   16  26  36  46  56  66

  此造己丑日生丁己未月己巳時,年柱戊午,原局六土兩火,日主身旺當令又得印生,故知該命局當以專旺格論之。

  專旺格中因四柱與四柱之間干支五行不同,故專旺格中又分曲直格、炎上格、稼穡格、從革格、潤下格等,這其中又有真假專旺格之分。

  一、真專旺格八字之辨別

  1、曲直格:

  日干為甲乙木生於寅卯辰月,地支因三合或三會成木局,或與日主同類的干支五行甲乙寅卯木特彆強旺且多,原局無官殺金克木或強土阻礙,謂之「曲直格」。

  例:一九六三年農曆二月十七日亥時生人。

           印  劫  日  劫

    乾造:癸卯 乙卯 甲寅 乙亥

    大運:甲寅 癸丑 壬子辛亥 庚戍 己酉 戊申

             2  12  22  32  42  52  62

  此造甲生寅月,地支旺木透干,原局無金來破格,也無土來逆其旺神,故為「曲直格」之命造,命喜水木火而忌金。

  2、炎上格:

  日干為丙丁火生於巳午未月,地支三合或三會火局,或與日主同類的干支五丙丁巳午火特彆強旺且多,或日主強旺又得甲寅乙卯木印星生之,原局無官殺克之,謂之「炎上格」。

  例:一九七七年農曆五月十二日午時生人。

           比   劫  日   劫

    乾造:丁巳  丙午 丁巳  丙午

           梟  印  殺  官  財  才  食

    大運: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已亥

             8  18   28  38  48  58  68

  此造丁巳日生於丙午月,丙丁火天透地藏,全局一片火海,無星點官殺破格,全是自黨專旺,此是標準的「炎上格」之命造。

  3、從革格:

  日干為庚辛金生於申酉戍月,地支三合或三會金局,或與日主同類的干支五行庚辛申酉金特彆強旺且多,原局無火克金,謂之「從革格」。

  例:一九五八年農曆六月二十七日丑時生人。

            印  劫  日  梟

    乾造:戊戍 庚中 辛酉 己丑

    大運:辛酉 壬戍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9  19   29  39  49  59  69

  此造日主辛金生於當令之申月,地支申酉戍三會金局,月令申中本氣庚金透干,原局比劫,印綬重疊,故謂之「從革格」。

  4、稼穡格:

  日干為戊己土生於辰戍丑未月,地支四庫聚集,辰戍丑未多見,或四柱純土,或四柱土多又得丙丁巳午印星相生,無木克土,渭之「稼稿格」。

  例:一九五八年農曆三月初四巳時生人。

            劫   印  日  比

    乾造:戊戌  丙辰 己巳 己巳

           梟  劫  比  傷  食  才  財  官

    大運: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戍 癸亥 甲子

             5  15   25  35  45  55  65  75

  此造地支兩土兩火,天干透二土一火,日主己土又生在當令之辰月,火土成勢,原局氣勢集結於旺土,無木來破格,故此造謂之「稼稿格」。

  5、潤下格:

  日干為壬癸水生於亥子丑月,地支三會或三合水局,或與日主同類的干支五行壬癸子亥水多且強旺,原局無土克水,謂之「潤下格」。

  例:一九八三年農曆十月十七日子時生人。

            比  比  日  劫

    乾造:癸亥 癸亥 癸丑 壬子

    大運:壬戍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5  15   25  35  45   55  65  75

  此造比劫林立,地支亥子丑三會水局,天干壬癸重疊,洶湧之水勢不可擋,故此造是非常標準的「潤下格」。

  二、假專旺格八字之辨別

  (1)原局日干在月支當令或通根餘氣,地支會,合比劫局成化,或四柱中與日主同類的干支五行特彆強旺且多,但透干有一虛浮無根之官殺或食傷或財星。

  (2)原局日干在月支當令或通根餘氣,地支會,合比局成化,或四柱中與日主同類的五行干支特彆強旺且多,但地支行一官殺或食傷或財星且不透干。

  (3)原局日干在月支當令或通根餘氣,地支會,合比局成化,或四柱中與日主同類的五行干支特彆強旺且多,但原局透干藏支各有一不同五行的十神,其中有一十神被合化成為印吊或比劫。

  (4)原局日於拒月支當令或通限餘氣,地支合、會比局成化,或四柱中與日主同類的干支五行特彆強旺且多,但原局天透地藏有三個非比劫、印星的十神(或官殺或食傷或財星,或官殺、食傷、財星兼而有之),其中透於之虛浮十神(非比劫、印星)遭他柱兩天干有力夾克掉,地支又有另類十神被他柱之支合、會成比劫、印星,或兩個在地支的另類十神全被他柱之支合、會成局。

  例一:一九六O年農曆十月初二亥時

            梟  才  日  印

    乾造:庚子 丁亥 壬子 辛亥

           殺  官  梟  印  比  劫  食

    大運: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6  16   26  36  46  56  66

  此造地支兩亥兩子,年、時干透正偏印庚爭金,只有月干丁火財星耗日主壬水,但丁火爬浮裁腳,原局又不見戊土七殺逆克日主,根據特殊命局取用原則,此造應以假潤下格論命。

  例二:一九五四年農曆二月初八未時生人。

            印  比  日  比 

    乾造:甲午 丁卯 丁卯 丁未

           傷  食  才  財  官  殺  印  梟

    大運: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戍 乙亥

             8   18  28  38  48  58  68  78

  此造丁卯日生於丁卯月,地支兩卯一午一未,天干透兩丁一甲,故知日主丁火強旺。因時支為未土食神泄丁火之氣,加之柱中無強旺之丙火助丁火(丁火為燈燭之火),故此造只能以假炎上格論命。

  例三、一九七二年農曆十月十二日戍時生人。

           比   印   日  梟

    乾造:壬子  辛亥  壬子 庚戍

    大運: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7  17   27  37  47  57  67

  此造壬子日生於辛亥月,年柱壬子干支一氣幫身,時柱透干庚金生身,時支戍中戊土七殺能克身,便柱中水勢可順而不可擋之,故此造宜以假潤下格論之。

  例四、一九八O年農曆八月二十六日申時生人。

           比  才  日  財

    乾造:庚申 乙酉 庚戍 甲申

    大運:丙戍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2   12  22  32  42  52  62

  此造日主庚生酉月,羊刃當令,地支申酉戍三會金局,月、時干雙透正、偏財甲乙木,木應以身旺財弱之普通命局而論之,然甲乙木皆截腳虛浮無根,年、月干乙庚合得月支化神引化,乙庚合而化為比劫,全局只剩下一時干虛浮之甲木,氣勢集於金神,故此造應以假從革格論之。

  例五、清同治四年(1865年)農曆二月九日未時生人。

        比   財   日   梟

  乾造:乙丑  己卯  乙亥  癸未

  大運: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戍 癸酉 壬申

         1   2l  3l  41  5l  61  7l

  此造為皖系軍閥首領段祺瑞之命造(錄自《滴天髓》「人鑒·命理存驗」50例)。

  此造乙亥日生於卯月祿地,地支亥卯未三合木局,年、時乾乾透癸乙生扶日主乙木,故知原局木旺。雖月干透己土財星,但己土財星遭年、日干兩乙木夾克,己土難為所用,年支丑土財星遭三合木局制克,亦難做己土之根,故此造當以假曲直格論之。

  三、真、假專旺格取用神

  1、真專旺格取用神

  真專旺格因原局五行氣勢偏盯了一方,氣外強旺,宜順之而不可逆之,故宜取比劫為用神,印星為喜神,忌官殺和財星。食傷是否為喜神,須視原命局八字組合而定。如果原局印星比劫食傷能夠連續相生,食傷則可作喜神用?

  曲直格:以比劫木為用神,印為喜神,忌神為官殺。枉見官殺為破格。

  炎上格:取比劫火為用神,木印為喜神,官殺水為忌神。

  稼穡格:以比劫土為用神,火印為喜神,官殺木為忌神。

  從革格:取比劫金為用神,土印為喜神,官殺火為忌神。

  潤下格:取比劫水為用神,金印為喜神,官殺土為忌神。

  例一、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三日午時生人。

         比  劫  日  劫

  乾造:丁巳  丙午 丁巳 丙午

  大運: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8  18  28  38  48  58  68

  此造四柱八字丙丁巳午比劫重重,一片火海,是標準的炎上格之命。

  觀其大運,48歲以前一路東南木火之地,印生比劫助,故命主迄今為止,學業及事業一帆風順。

  命主為大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成績優秀經常受到學校嘉獎。98年,命主人學畢業後即參加了工作。工作不到一年,就官職榮身。

  這種類刑的命局跟普通命局的不同之處是,普通命局身旺以比劫、印星為忌神,而這種類型的命局卻反其道而行之,以比劫印星為喜用神。比劫代表兄弟朋友、同事,印星代表長輩,代表日主生存的環境,故這種類型的命局只要行運與原局不悖,走比劫、印星之地,兄弟朋友、同事、師長等都會來幫助他,扶持他,日主的生存環境對其極其有利。但這種人在生活中的個性比較霸道,因其身旺,能力強,操作實施力強,故凡事都喜歡以自我為中心,喜歡人家都來聽他(她)的。儘管如此,這種人並不是不可接近的人,雖然他(她)較霸氣,但為人卻受人稱道,說話辦事直來直去,雷厲風行,有俠義心腸和君子之風,跟兄弟朋友、師長關係融洽,具有天生的領導才能。

  例二、一九五八年三月初四巳時生人。

           劫  印  日  比

    乾造:戊戍 丙辰 己巳 己巳

    梟  劫  比  傷  食  才  財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戍 癸亥

   5  15  25  35   45  55  65

  此造是標準的稼穡格,用神取比劫,喜神取印星生身,忌大運走財星、官殺之地逆原局旺勢。

  原局以比劫、印星為喜用神,能夠得到兄弟姐妹及朋友之助,亦能得到長輩的有力扶持。

  命主初走南方火地,大運干支火土一氣順其原局旺士之勢,故命主生活無憂,錢財不缺,運轉庚申、辛酉西方金地,食傷泄其原局旺土之氣勢,命主辭職下海經商經營房地產生意獲暴利,現為一民營企業董事長。

  原局年、月柱均為喜用神,祖上父母非平凡之輩。柱中月干透正印,日支亦為印星,故命主長得頗像母親,因印星代表母親。

  由這個命例不難看出,這種類型的命局只要行運順其原局旺勢,不貴亦富。

  例三、一九八三年農曆十月十七日子時生人。

           比  比  日  劫

    乾造:癸亥 癸亥 癸丑 壬子

            劫  梟  印  殺  官  才  財

    大運: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5  15  25   35  45  55  65

  此造天干透三癸一壬,地支亥子丑三會水局,住無官殺或財用破格,故宜以真潤下格論命。

  年、月柱皆為日主所喜,故祖上、父母皆非平凡之輩。

  實際命主祖上父母皆為當官掌權之人。

  類似此造因合會而成為特殊命局的八字,最忌逢歲運衝破合會之局。

  2、假專旺格取用神

  假專旺格的取用神與真專旺格的取用神原則基本一樣,亦是取比劫為用神,印星為喜神,忌財星、官殺和食傷。但因假專旺格命組合的特殊性,除了財星是百分之百的忌神外,官殺和食傷否是忌神,須視原局四柱八字的組合而定。

  原局。日主與同類的比劫多且旺極,食傷亦可取之為用神。若原局有印星,則不可取食傷為用,應取比劫為用神。

  原局印透官亦透一或印星藏支官星亦藏支,則不忌見官殺。因官殺可比印,印又生比劫,應首取印星為用神。

  原局無印星,柱見官殺為破格,因官殺無印星化必克日主及比劫,進而能犯日主之怒。

  原局有財星,若柱見食傷則無妨,反而會合命局秀氣流行而呈現古象。如果原局有財星但無食傷通關,則宜去財星,因四柱強眾敵寡,須去其寡。

  原局天干透印星,則要以印星為用神;原局天干透食傷,無印克之,則要以食傷為用神。

  例一、一九七八年農曆六月二十二日未時生人

            劫  比  日  食

    乾造:戊午 己未 己丑 辛未

           傷  食  才  財  官  殺  印

    大運:庚申 辛酉 壬戍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5   15  25  35  45  55  65

  此造日元己土生於未月,地支午未丑未,年、月干復透出戊己土,日主已十旺極。因柱中時於透辛金,而辛金又無遭丙丁火克之,故此必應以「假稼穡格」論命,用神取時干辛金。 

  現此造大運一路走金水之地,命運生化有情,流通不悖,故斷命主命好運亦好,未來前程似錦。

  實際此造命主為大學生。

  例二、一九六一年農曆十月初二亥時。

           梟  才  日  印

    乾造:庚子 丁亥 壬子 辛亥

           殺  官  梟  印  比  劫  食  印

    大運: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6  16   26  36  46  56  66  76

    此造日主壬水坐下四支亥子水,水勢沖奔激蕩,加之透干庚辛金正偏印生比劫,原局一片汪洋之水。雖月干透丁火小財,但丁火正財在柱中虛浮無根,不能左右原局旺水之力量,故此造宜以假潤下格論命。

  原局正財為忌神,正財代表妻子,說明命主與妻子感情難以溝通。

  觀命主一生所行之大運,26歲以後一路木火生助忌神財星,逆其原局氣勢,故有損命主貴氣。實際命主現為一企業財會人員。

  例三、一九三六年農曆六月十五日亥時。

           傷  比   日  食

    乾造:丙子 乙未  乙卯 丁亥 

    大運:丙申 丁酉 戊戍 已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3   13  23  33  43   53  63  73

  此造日主乙木生於未月,地支亥卯未三合木局,月透化神乙木引化,三合局合而成化。原局旺木成勢且得印生,故以專旺格論之。因午、時干透丙丁火傷食,專旺之氣不純,只能以假曲直格來論命。命喜水木火,忌土、金。

  觀此造大運所走之地,38歲前忌神財、官當道,特別是戊戍、己亥正偏財運,命主定然難逃凶災禍事,至亥運後才能日趨好轉。因亥運後一路水木喜用之地。  

  實際命主38歲以前,災難重重。進人戊戍運後,被打成右派分子,歷經了人生的苦難滄桑,直至進人北方水運後才得以平反,摘掉了右派分子的帽子,恢復了人的尊嚴。

  例四、一九七0年三月初五翠時生人。

         比  比  日  官

  乾造:庚戍 庚辰 庚申 丁丑

            劫  食  傷  財  才  殺  官  梟

    大運:辛已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戍 丁亥 戊子

             9  19  29  39  49  59   69  79

  此造日主庚金生於庚辰月,坐下申金祿地,又得年、時柱比劫、印星生助,故知格取專旺,因時干透於丁火官星,只得以假從革命造論判。此造格取專旺,天干透丁火官星而不見印星化泄,是這個命局的缺陷。原局應首取印星為用神,比劫為喜神。

  原局年、月柱為喜用神,祖上、父母皆非平凡之家。實際祖上出身世家,其父為一中學校長。

  月柱兄弟宮亦為喜用,兄弟姐妹優秀。實際命主有一弟弟,現為國家公務員。

  金主殺伐,原局土金兩旺,命主不為軍人便為員警,實際命主為一法官。

  命主初走辛巳、壬午、癸未南方火地,因原局地支有印星化官星,故尚不忌官星。若原局無印化大運官殺,命主定然災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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