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絕不能置身於國家安全範圍之外
香港絕不能置身於國家安全範圍之外
2015-07-03 02:33:00 環球時報 環球時報 分享 1參與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香港特首梁振英1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新通過的國安法,不會在香港實施,但特區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這個責任按照《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通過本地立法履行,但本屆政府沒有計劃就《基本法》23條立法。香港《南華早報》2日報道說,《基本法》第23條規定,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以及禁止國外政治組織在港活動等。港府曾於2003年試圖為23條立法,但引發50萬人在「七一」回歸日上街遊行,港府最終暫停立法,但「七一遊行」卻從此成為香港年度活動。
新國安法的通過,讓香港出現重新就23條立法的聲音。
「國安法不引入,23條不立法,港安全堪憂」,香港《東方日報》2日在頭版以醒目大標題發出呼籲。該報稱,多名建制派人士指出,鑒於香港的「港獨」思潮日益猖獗,促請港府儘快為23條立法,以免香港成為國家的安全漏洞。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形容新國安法通過是順理成章,亦是中央應有之義,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當然有責任遵守。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指出,新國安法正式通過後,本港不應以沒有時間、沒有計劃為借口,必須儘快就23條立法。有行政會議成員表示,新國安法對國家極為重要,香港有責任就23條立法,而且經過「佔領」行動及政改否決後,市民會認清香港確有小部分人想「港獨」,從而認同就23條立法。
在新國安法獲得通過的同一天,香港有一批人搞「七一大遊行」,特別是有一批人手執龍獅旗,途中加入遊行隊伍,並搶佔龍頭位置,還高叫「香港獨立」的口號。這更引起人們的警惕。
香港《信報》創辦人林行止2日發表評論文章指出,新國安法宣稱把香港和澳門加入全國性法律之內,是必要的責任,更是原則性的宣示。換言之,香港人如果在內地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國家不會不管。林行止認為,在2003年遭遇反對的第23條立法內容此刻必須修訂以取得支持,議案不該就此擱置甚至報廢,因為就第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不能迴避、不得推卸的憲制責任,香港絕不能置身於國家安全範圍之外。及早立法是特區政府唯一的選項。
香港《大公報》評論說,港人最關心的新國安法是否在港實施的問題,已經有了非常清楚明確的答案,而答案包含了兩方面的意義,即:一是不實施,二是有責任。該評論稱,「不實施」的含義是十分清楚的,是根據基本法來的。但「不實施」不等於「無責任」。不實施的只是一部法律,這是因為「一國兩制」下兩地社會制度和法律體系存在差異與不同,但在維護國家安全這一國民基本義務與責任上,並無「兩制」之分、更不存在什麼特殊與差異,是中國人就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只此而已,豈有他哉!
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印紅標2日告訴《環球時報》,特區政府的表態表明,經過政改爭議,港府不願再引起新的政治糾紛,而希望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和民生,這是合情合理的。落實第23條國家安全立法,是基本法規定的香港政府和立法機構的義務,香港社會對此應該有清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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