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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到來的城市內戰

   即將到來的城市內戰

  莫之許

  自改革開放以來,人口的自由流動日益活躍,一般來說,人們主要關注的是這一流動的正面意義,包括權利的漸次落實、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等等,但是,被人忽視的是,這一自由流動背後的驅動機制所可能蘊藏的負面意義,以及其對中國未來的深刻影響。

  時至今日,中國的經濟改革已經進展了四分之一個世紀了,在前所未有的經濟發展背後,乃是兩個基本的動力引擎的驅動:第一個引擎來自地方分權:投資主體的多元化,以經濟發展為主要政績的升遷考核標準,使得地區間的競爭成為中國經濟持續發展的動力源泉之一。而其表現則是各級政府的投資熱情,以及各級政府對民營經濟的漸次接受和支持。第二個引擎來自對外開放,曾經一度被看成負擔的大量人口,加上相對普及的中小學教育,使得簡單勞動力成為了中國在上個世紀80和90年代最有比較優勢的資源。大量外資的進入,和出口業的興起,都建立在這一資源優勢之上,並成為了改革的最大驅動力之一。

  但是,上述雙引擎驅動機制,固然在很長時間之內共同促進了中國經濟的發展,但也造成了相當的困惑,因為兩者所遵循的原則畢竟不一樣,地方政府再怎麼追求經濟業績,其所遵循的也並非完全的市場邏輯。在中國現行的投融資體制下,各級政府的投資熱情無一例外地指向了資本密集的產業,而事實上,當下中國最有優勢資源是勞動力,這種政府投資熱情與最有優勢資源背離的現象,依靠外資和外貿而得到了相當程度的緩解,但也造成了這樣的情況:由於當前政府投資的特定行為方向,在整個中國都出現了不同程度但絕非輕微的就業困難,而與此同時,由於活躍的外向經濟的吸引,勞動力也日趨向少數地區聚集。而只要這種經濟發展的邏輯沒有出現重大改變,就業緊張和人口流動就將長期存在,而筆者以為,由於上述兩個因素的共同推動的長期存在,將使得問題不止局限於經濟層面,而勢必蔓延至社會和政治層面。

  首先,就業困難的推力和外向經濟的活躍所帶來的吸引力將長期存在,在此情況下,相當多的外來勞動者——如果不是說絕大部分的話——將選擇在異地長期就業,而不可避免的,就是其生活內容——成家立業、娶妻生子——也將在異地完成。其次,人口向少數地區的聚集,其規模的擴大,使得異地就業者可以在就業地將原居住地的社會關係加以複製,近年來所披露的事實表明,無論是最早的北京浙江村,還是廣州的虎門小金堂,甚至是北京朝陽區一帶的外來菜農,都有這種將原居住地的社會關係——親戚、鄰里、鄉黨——在新的就業地重建的現象。最後,異地就業的長期化和人口聚集的規模化的共同作用,將使得就業地成為其新的家園,而對於那些乾脆就在父母的就業地出生或者至少成長的新生代來說,父母的就業地乾脆就是其新的故鄉,而在以後代的發展為重的中國社會,兒女的新故鄉,也勢必驅使父母將新家園視作自己的新故鄉。

  於是,我們已經看到並將繼續看到,以就業地為新家園和新故鄉的人群的日漸擴大,但是,我們的社會和政治制度,能適應這一新的現象嗎?如果不能,其後果又將是怎樣的?很遺憾的是,我們的社會似乎確實沒有做好準備。

  長期以來,人們對雙引擎機制下的人口流動的長期化和固定化的認識並非充分自覺。在改革之初,勞動力問題的解決方案寄托在所謂「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的」鄉鎮企業發展模式之上,但是,鄉鎮企業因為其布局分散而違背了資金、技術、勞動力集約經營的現代企業要求,而註定會走向衰落,隨著改革在90年代的推進,人們開始意識到,城市化和城市化所帶來的服務業的興起,可以作為勞動力問題的解決方案之一,近年來的事實也表明,城市化以及其帶來的人口聚集,確實是就業問題得以緩解的最重要原因,但是,這就帶來了新的問題:以城市化為目標的人口聚集,將不僅僅是勞動力本身的流動,也是勞動者的身份、生活和世界觀的轉移。

  人們似乎還在幻想,外來勞動力在掙到錢之後,會自覺地回到家鄉,可是,這一設想是嚴重不能成立的,一個20歲左右的青年,在外地工作生活過10多年之後,家鄉對於他來說只是一個遙遠的夢想,他的技能、社會關係乃至生活習慣,勢必與就業地緊緊地聯繫在了一起,嚴重一點說,離開了就業地,其下半生的保證也將落空。而否認這一點,簡直就是對人性的極大嘲弄。而尤為嚴重的是,如果說第一代移民終究還保留了故鄉生活的記憶,也還在故鄉擁有一定的社會關係和資源,從而回去也不是絕對不可能的話,那些在父母就業地出生成長的第二代,既沒有故鄉生活的記憶——或者說此地才是他們的故鄉,全部的社會關係和社會資源也局限於此地,這些移民第二代與所在地的關係,以及和所在地社會的互動,是一個值得認真觀察思考的問題,而不能幻想或者假裝其不存在。

  許多研究都表明,第一代移居者對移居地現存秩序的接受度相對較高,對自身權利和利益的主張和追求相對較少。這是因為:首先,新居住地的秩序一般來說會優於原居住地,從而削弱了移居者尋求改變的動力,其次,移居者往往勢單力孤或者即使有群體也缺乏足夠的資源和關係,尚不足以構成挑戰,最後,移居者並不熟悉移居地的各種制度和規則,難以發起有效的挑戰。可是,對於那些在父母就業地出生或成長的第二代來說,上述因素統統不復存在:他們沒有對另一種秩序的記憶,共同的成長使得他們很容易就形成緊密的群體和牢固的社會關係,而他們也非常熟悉自己成長的地方的各種制度和規則。唯一需要的,就是某種彼此認同的身份意識,以及明確的訴求主張,可目前的社會態勢,正在為他們製造這樣的認同,正在為他們提供,明確的訴求主張。

  首先,這些在父母就業地長大的孩子,將出現嚴重的身份認同的撕裂,農村戶口的第二代的問題尤為嚴重:生長在城市卻是鄉下人的身份,生長在此地卻是外地人。這種身份認同的撕裂,不僅是個體的,更是共同的,這種共同的身份撕裂,使得這一群體有可能形成統一的群體認同。進而,在當前的戶籍、教育、就業和醫療等各種制度下,移民第二代與在地居民之間存在廣泛的社會政治權利和利益保障的不平等,這一不平等,很有可能驅使具有明確群體認同的移民第二代,以各種方式提出自己的主張和要求,而他們又具備提出這種主張和要求的各種條件:包括對居住地情況的熟悉,對各種制度和規則的了解,以及非常重要的彼此認同。

  如果上述分析成立,那麼,在不遠的將來,我們就將面臨這一半與那一半的對立:一邊是在地意識和各種權利利益統一的本地人,一邊是在地意識和各種權利利益分裂的移民第二代,他們同在一個地方,卻擁有不一樣的身份認同、不一樣的權利和不一樣的利益保障。而如果有那麼一天,移民第二代不僅意識到了這種不平等,而且試圖改變這種不平等,並且能夠用改變的企圖來加以動員和組織,形成一個相對團結、訴求明確的團體,那麼,我們就可能面臨一場曠日持久的社會衝突。

  當然,筆者並不希望這一景象成為現實,可是,要避免這一前景,邏輯上只有兩個出路,要麼就是讓人口流動和異地就業居住不再進展下去,可這種張惟英?式的思路,不僅違背了當下中國經濟發展的內在邏輯從而是不可行的,更違背了公民權利的要求而是不可取的;剩下的,就只能在消除不平等上做文章了,只有在社會政治權利和各項利益上儘可能滿足移居者的要求,消除橫亘在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間的巨大鴻溝,才可能避免一半人對另一半人的衝突這樣可怕的前景(如果考慮到外來移居者的生育率遠遠超過本地城市居民,這一設想並非誇張),才可能讓未來的社會在和諧中前進。

  來源: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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