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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爻入門》第三卷第二章各種力量

第二章 各種力量

一、日月的力量

(一)月建

1、基本概念

月建,也稱月令,月將。就是搖卦之月,按照干支紀日法記錄,在斷卦過程中,月建對各爻有生和克的影響。月建的影響只存在於本月。

2、四季旺象

正月寅為月建,寅木旺,卯木次之。木為旺,火為相,金水土俱為休囚。

二月卯為月建,卯木旺,寅木次之。木為旺,火為相,金水土俱為休囚。

三月辰為月建,辰土旺,丑土未土次之。金為相,木雖不旺,仍有餘氣,水火俱為休囚。

四月巳為月令,巳火旺,午火次之。土為相,金木水俱為休囚。

五月午為月建,午火旺,巳火次之。土為相,金木水俱為休囚。

六月未為月建,未土旺,辰土戌土次之。金為相,火雖衰,亦有餘氣存焉,木水俱為休囚。

七月申為月建,申金旺,酉金次之。水為相,木火土俱為休囚。

八月酉為月建,酉金旺,申金次之。水為相,木火土俱為休囚。

九月戌為月建,戌土旺,丑土未土次之。金為相,木水火俱為休囚。

十月亥為月建,亥水旺,子水次之。木為相,金火土俱為休囚。

十一月子為月建,子水旺,亥水次之。木為相,金火土俱為休囚。

十二月丑為月建,丑土旺,辰土戌土次之。金為相,水雖衰,猶有餘氣,木火俱為休囚。

每個月都按照干支紀月法記錄,並有自己對於五行的屬性。如正月為寅月,寅屬木,按五行相剋來說,當月木旺,也就是爻中含有五行木的就屬於旺爻;木生火,所以稱火為相,表示相生的意思;其餘五行不旺,統稱為休囚。

五行生剋再分細點,就是「當令者旺,我生者相,生我者休,克我者囚,我克者死」。

所謂「仍有餘氣」,就是該月五行本是休囚,但仍未死盡,還留有些許旺象的意思。

3、月建的作用

(1)能助爻卦之衰弱,爻之衰弱者,能生之、合之、比之、拱之、扶之,衰而亦旺。

月建能對衰弱的爻作用,使其變旺。

其中,生為五行的力量;合、比、拱為干支的力量;扶就是幫扶,或生,或比,或拱都為幫扶。

就是月建與爻地支相同,也稱之為臨,爻臨月建是大旺。

就是月建與爻五行相同地支不同,比如寅木和卯木的關係稱之為拱。

(2)能搓爻象之旺強,爻之旺強者,能沖之、克之、刑之、破之,旺而亦衰。

月建能對旺象的爻作用,使其變弱。

其中克是五行的力量,沖、刑是干支的力量。

就是地支的沖,子午沖、丑未沖、寅申沖、卯酉沖、巳亥沖、辰戌沖。

月沖之爻,稱為月破。爻逢月破,即使旺象也變衰弱。

寅月申破,卯月酉破,辰月戌破,巳月亥破,午月子破,未月丑破,申月寅破,酉月卯破,戌月辰破,亥月巳破,子月午破,丑月未破。

(3)卦有變爻克制動爻者,月建能制服變爻。

動爻變出的變爻回頭克動爻,但如果動爻臨月建,就可以化解。

(4)卦有動爻克制靜爻者,月建能制服動爻。

動爻發動克制靜爻,如果靜爻臨月建,也可以化解。

(5)用神伏藏,被飛神壓住者,月建能衝剋飛神,生助伏神而為用也。

本卦沒有用神,則要通過本宮首卦找伏神,如果伏神被飛神克住,而飛神逢月破,則扶助了伏神使得它變成可用的。

(6)卦無用神,即以月建為用神,不必尋伏神。

本卦沒有用神,如果有爻臨月建,則該爻可以作為用神,不必去尋找伏神。

(7)逢空亦空,終非落底之空。逢傷亦傷,卻有待時之用。

爻逢旬空,但臨月建,雖然也以空論,但不是沒有轉機。爻被它傷,但臨月建,雖然也被傷,但是也可以有所用到的。

(8)爻逢月建,日沖而不散。

爻碰到月建,又碰到日破,月建和日破作用相抵。

(二)日建

1、基本概念

日建就是搖卦之日,按照干支紀日法記錄。在斷卦過程中,日建主宰整個卦的吉凶輕重,影響各種爻象。

日建對於卦象的影響是長久的,就是所謂的「四時俱旺」。

2、日建的功用

(1)沖旺象之靜爻,即為暗動,愈得其力。

日建沖靜爻,靜爻旺象,稱之為暗動。暗動之爻力量增大,生克的能力也越強。

(2)沖衰弱之精爻,則為日破,愈加無用。

日建沖靜爻,靜爻休囚,稱之為日破。日破的爻是不起作用的。

(3)爻遇旬空,日辰衝起而為用,謂之沖空而實。

爻碰到旬空,但爻逢日建衝剋,稱為「沖空而實」,就是爻空被沖而填實,為不空。

(4)爻遇合住,遇日建以沖開,謂之合處逢沖是也。

爻碰到合,碰到日建衝剋,就不能合了,稱為「合處逢沖」。

(5)爻旺而動,沖之愈動;爻衰而動,沖之則散。

有旺象的動爻,碰到日建衝剋,他的能量就會增強。反之動爻無旺象,碰到日建衝剋,他的能量就減弱了。

(6)逢月破而不破,遇衝剋以無傷。

爻臨日建,又逢月破,不算破,不受到損害;被動爻克、被變爻回頭克,都無損傷。

(三)旬空

1、旬

天干紀日法,自甲子日起,十日為一旬,三旬為一月,六旬為一輪。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2、空

因為天干十,地支十二,所以一旬十日中,總有兩個地支是沒有的。爻中出現該旬內沒有的地支,稱為旬空。例如在甲子旬中,沒有戌亥兩日,則爻逢戌亥就是旬空。

空亡也是六爻納甲中一種特殊規定,旬空之爻無論旺衰,在旬空其間內都無生克權;也不受其它爻的生與克,所謂逢空避凶。

只有出空、填實、沖空之時,才有生克權;休囚之爻逢空在旬空其間為避空不受克,待出空之時受克

空有不實、落空、虛偽、虛假等喻義。如測合夥生意,應爻逢人主對方不實,世爻空主自己不實,心裡沒底等等。

爻旬空,解空方式只有兩種:一種是出空,另一種是沖空,即沖旬空之爻,一般爻旬空,沖空只能發揮一半力量,只有出空才能全部發揮力量。

動爻旬空;沖空時也可以正常發揮生克職能。出空時也可以正常發揮生克職能。動爻本身不空,但變爻旬空;動爻也不能正常發揮生克權,待變爻出空時才有生克權,衝動爻,沖旬空的變爻都沒有用。動爻空,動爻之變也逢空;待出空之時才能有生克權,衝動爻沖變爻都不能正常發揮生克權。

3、真空、假空

(1)旺不為空

(2)動不為空

(3)動而化不為空

(4)伏爻旺相不為空

(5)月破為空

(6)有餘氣不動為空

(7)伏而受克為空

(8)真空為空

春土夏金秋是木,三冬逢火是真空。就是卯月土、午月金、酉月木、子月火,此四者為真空

二、五行的力量

五行的力量主要是五行相生和相剋。

相生,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助長和資生的作用;相剋,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

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三、干支的力量

(一)沖

1、基本概念

子午相衝、丑未相衝、寅申相衝、卯酉相衝、辰戌相衝、巳亥相衝。

沖即沖碰、剋制、渙散。散不散要看雙方力量。雙方力量相當則不散,一方力量大則被衝散。凡占凶事,宜於衝散;占吉事而不宜。

2、相衝之法

(1)日月沖爻者

遇月沖為月破。

旺爻遇日沖為暗動;衰弱之爻遇日沖為日破。

(2)卦逢六衝

八宮首卦,及天雷無妄、雷天大壯,稱之為六衝卦

卦逢六衝,喜事不利、壞事吉。也有斷為應事快的。

(3)六合變六衝

水澤節、澤水困、火山旅、山火賁、地雷復、雷地豫、天地否、地天泰,稱為六合卦

六合卦變為六衝卦,有先合後離、先親後疏、先濃後淡、得而後失、成而復敗,始吉終凶,有始而無終之象也。

(4)六衝變六衝

六衝變六衝的,屬於交相衝擊,上下不和至親反目,彼此懷奸,始終不就。如果用神受克,大凶之兆。用神旺,也不長久。

(5)動爻變沖

動爻自化回頭沖,如逢仇敵。

(6)爻與爻沖

爻與爻沖,謂之相擊。

3、衝起、沖實、衝散

(1)衝起

是對靜爻而言。旺相之靜爻,得日辰沖之為暗動、為衝起。暗動之爻可以生克衰弱之爻,休囚之靜爻逢日辰沖之為日破,日破之爻則無用。

(2)沖實

是對旬空之爻而言。所謂沖實,實際就是動不為空,明動不為空,暗動也不為空。也就是說夠暗動的條件,才算沖實。旺相旬空之爻逢沖則實,旬空衰弱休囚之爻逢沖為又空又破。

(3)衝散

是對合而言。凡卦中之爻逢沖則散。但卦中之爻被月建合者,日沖而不散;卦中之爻被日建合者,月沖而不散。

(二)合

1、基本概念

子與丑合,寅與亥合,卯與戌合,辰與酉合,巳與申合,午與未合。

合即合好。合化則需所化物旺方真。

2、相合之法:

(1)日月合爻

世爻與月建、日建合。爻得生則更盛。

靜而逢合謂之合起;動而逢合謂之合絆。爻靜或與日月動爻合者,得合而起,即使爻值休囚亦有旺象之意;爻動或與日月動爻合者,謂之動逢合而絆住,反不能動之意。

(2)爻與爻合、爻動化合

爻與爻合謂之合好,需要二爻俱動;爻動化合謂之化扶;爻動與動爻合者,乃得他來合我,與我和好相助之意;爻動化出之爻,回頭相合者,謂之化扶,得他助之意。

(3)卦逢六合者

內卦外卦為八宮首卦,且合。一卦之中的一四爻、二五爻、三六爻分別都相合的話,這個卦就叫做六合卦。水澤節、澤水困、火山旅、山火賁、地雷復、雷地豫、天地否、地天泰,稱為六合卦。

(4)六衝變六合

六衝變六合,散而復聚,離而必合。

(5)六合變六合

六合變六合,謂始終而作合也。占風水、宅舍、婚姻、夥計、功名、財帛、弟兄、學藝、修鍊,皆吉;占訟獄不利,冤讎難解;占憂疑怪事,終不開心;占孕,胎安,占產,難生,用神受克,更為凶兆。

3、三合

申子辰合成水局,巳酉丑合成金局,寅午戌合成火局,亥卯未合成木局。

水局子水持爻為妻財,也稱為合成財局。余此類推。

(1)合局條件:

A、一卦之內,有三爻動而合局者

B、若兩爻動,一爻不動,亦成合局。需日後填實靜爻才應,謂之虛一待用。

C、有內卦,初爻三爻動,動而變出之爻,成三合者

D、有外卦,四爻六爻動,動而變出之爻,成三合者

(2)合局作用

A、占功名,合成官局,謂之旺官;合成財局,財旺生官;合成子孫局,則傷官之神。

B、占求財,合成財局者,謂之財庫;合成子孫局者,謂之子局生財;合成兄弟局者,乃破敗耗財,阻隔之神也。

C、占家宅,宜合父母局。

D、占婚姻,宜財官旺而合局。

E、占久遠喜慶之事,宜於成局,永遠堅固。

F、占官訟,憂疑而成局者,終身錮結其心,難於消釋。

(3)利於合局的條件

A、世爻在局。

B、世爻不在局,但局生世爻。

C、日月在局,謂之局旺。

(三)刑

1、基本概念

(1)子刑卯、卯刑子,其性質為無禮之刑;

(2)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形成了寅巳申循環三刑,其性質是持勢之刑;

(3)丑刑未、未刑戌、戌刑丑,形成了丑未戌循環三刑,其性質是無恩之刑;

(4)辰辰、午午、酉酉、亥亥,則形成一組辰午酉亥的自刑。

刑即刑罰,一般均貶義多屬不吉。刑比害的力量大,較衝力弱,斷卦時參考之用。

2、刑的作用

(1)無禮之刑,表示無禮,冒犯之事。

(2)持勢之刑,表示犯法、肢體傷殘、兇險的事情,用神衰則應驗。

(3)無恩之刑,表示體病。

(4)自刑,表示考慮事情有誤。

(四)生旺墓絕1、基本概念

金長生在巳,旺在酉,墓在丑,絕在寅。

木長生在亥,旺在卯,墓在未,絕在申。

水長生在申,旺在子,墓在辰,絕在巳。

火長生在寅,旺在午,墓在戌,絕在亥。

土長生在申,旺在子,墓在辰,絕在巳。

2、墓的作用

(1)墓是收藏,就是說力量不起作用了。

(2)入墓之法

A、爻入日墓

B、爻入動墓

C、動爻化墓

爻旺則不以墓論。

(3)隨鬼入墓

用爻持官鬼又入墓,是大凶之象。如果爻有旺象或許有救。

3、絕的作用

(1)爻絕於日

(2)爻逢絕,卦中動出絕者。

(3)動爻化絕

(五)反伏

1、基本概念

伏就是陽不建,反就是陰不順。凡動爻變入地支本位者,皆為爻伏吟。凡動爻變入對沖支方者,皆為爻反吟。

2、伏吟反吟的作用

伏吟主事,沉吟不進,寸功難建;伏吟須沖開乃解。

反吟主事,反覆顛倒,百般徒勞,所求有悔無疑;反吟宜見合始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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