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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亮八字格局法命理學(十六之7)

多亮八字格局法命理學(十六之7

    魏多亮

    第十六章、偏官格(7

     第十一節、 七殺變化格類

                      八、七殺格,隨運變格者

有一些七殺格,命局原有的格,在行運中是不可固定的,會隨著行運導向而變化。所以,多亮命理就稱其隨運變格。但這一類命造在行運中,又很複雜,很難有概括性的理論陳述,需要根據八字和行運,進行辯證法論斷。

例如1、《三命通會》中蘇佑御史命造

    偏印   偏財   日柱   劫財   

乾造:丁酉   癸卯   己酉   戊辰

   正財  食神  傷官  比肩  劫財  偏印  正印  偏官  

大運: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蘇佑,(約公元1493——1573)字允吉,一字舜澤,生卒年不詳,蒙古蘇氏五世,明朝濮州(今范縣濮城鎮)人,文學家。官至兵部尚書。

嘉靖丙午年(公元1526年),蘇佑中進士,被任命為廣東道御史,平大同亂軍。後升為江西督學副使,又任山西參政,治理鴻門三關,不久,被提拔為大理少卿及右副都御史,再任刑部右侍郞,嘉靖十二年(1533),大同兵士苦於工役,發生兵變,殺總兵李瑾,明世宗派蘇佑為監軍,平定叛軍,安撫兵士,在同遂安。此後,佑先後調任江西督學副使,山西參政(治雁門三關),大理少卿,右副都御史,刑部右侍郎,不久改任兵部侍郎,又以本職兼僉都御史,行宣大總督事。嘉靖癸丑年(公元1553年),蘇佑升為右都御史,不久,亂軍十萬,南入紫荊關。蘇佑疾馳前往,頂風冒雨,日夜兼行,在永安堡與敵交戰,五天內殺敵四百餘人,敵軍逃去。此事奏告天子,皇帝下旨,舉國歡慶,祭告天地,通告邊防,提升蘇佑為兵部尚書,並封蘇佑之孫為錦衣正千戶。

  當時,蘇佑在朝中威望極高,皇帝調他到朝中官。適逢總兵岳懋失事懼罪,誣告蘇佑不請兵餉,因而蘇佑被逮捕入獄,等查清事實,蘇佑乘此辭官司歸田,自願為庶人。

蘇佑愛好詩文,在文學方面負有盛名,著有《孫子集解》、《三關紀要》、《法家剖集》、《谷原詩文草》、《奏疏》、《建旃琑官》、《雲中紀要》等書。

蘇佑御史命造,己土日主,卯月令,是七殺格。但支中兩酉夾沖卯木,必是沖拔之象。但在年上偏印丁火,可壓制食神救七殺,而癸水偏財又會破偏印,更巧的是時上劫財,可合財救偏印。命局本來可成食神去殺的格局,硬是這連環套的奇妙作用,又扳回了七殺格。所以,天干有印化泄七殺,地在有食神制殺,就是天地制化兩立。但制殺、化殺又太過,最終能否成格局,大運的變化就很關鍵了。

初運壬寅,壬丁一合,戊合去癸水,天干純粹了;地支一酉對一寅、一酉對一卯,食神制殺在支構象有力。格變七殺食神制就成功,必成格局。

辛丑運,天干食神化劫生財、財去偏印;地支丑幫酉可制去七殺。格局由此而變,是食神去殺生財成功,就成格局。

庚子運,庚金不能化劫(劫傷是同性,相互排斥),戊土劫財就還能合癸水財星,偏印就仍不能傷,偏印就仍有制食傷的作用;但制殺泄殺太過,妙在地支子水財星,可化食生殺。天干有偏印、地支財生殺,有趨兩平衡,也是成格局好運。

己亥運,天干幫身,又不破壞原有的結構;地支亥水財可化食神,生合助其七殺,也有趨兩平衡,就是成格局好運。

戊戌運,天干劫財去財又化偏印,同時又助身旺;地支劫財助食神可去殺,變化又可成功,食神去殺泄秀、身旺可擔當,就是成格好運。

有此五步成格局運程,就能貴至御史、兵部尚書。丁酉運,三酉沖卯本來可破格,但有丁火透,能救一下七殺,就破而不破,但已非好運了。所以,蘇佑辭官司歸田,自願為庶人,就合上命理。

例如2、《三命通會》中萬表總兵命造

   正財   偏官   日柱   正財   

乾造:戊午   辛酉   乙酉   戊寅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大運: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萬表總兵命造,乙日酉月是七殺格,地支兩酉、天干兩戊財星,七殺本身就強旺,還有財生,必更強旺。然而,支無財反有寅午,日主得帝旺,食神在支制殺也有力,就成格。

初運壬戌,寅午戌火局,食神制殺十分有力、有情,就成格局。癸亥運,天干印被財合是一壞,但地支印化殺生身有力,就是一大,必成格局。甲子運,天干劫財制財助身,必是一好;地支子水既是衝掉午火,但印化殺生身有情,就是成格局好運。乙丑運,地支丑酉殺局,有寅午火局能制殺,天干還透比肩幫身,就是成格局好運。丙寅運,傷官合而制殺更有力,也是成格局大好運。有此五步好運,就能貴至總兵。丁卯運,有食神被財化,就不能制殺,地支引發金木戰爭,應該就是逝世運。克戰局主武,命貴,就主武貴。

例如3、《三命通會》中一舉人命造

   正官   比肩   日柱   傷官   

乾造:乙卯   戊寅   戊寅   辛酉

   正印  偏印  正官  偏官  正財  偏財  傷官  食神  

大運: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這一舉人命造,戊日寅月是七殺格,雖然官透,但官殺多就統作七殺論。身弱殺極其重,就需要印化殺、需要食傷制殺救護日主成格。命局無印,時柱有傷官,就可用傷官制殺成格。

初運丁丑,天干印星能化殺,地支丑酉可成傷官局,制殺就有力。但制與化不能統一,容易產生矛盾,因此就是成格局的一般運,算不上好運。丙子運,地支財化傷官生殺可壞事,但地支因此金水木流通,天干丙火偏印得兩寅長生有力,天地轉化有情,印合而制傷官化殺生身反有情,就是成格局好運。乙亥運,地支財化傷官生殺,天干傷官制殺就減力,必是一般中帶差的行運,但不破格。甲戌運,戌既可助身,也可生酉金使傷官有力,就是大好運,這步運中就可中舉。癸酉運傷官制殺有力,點滴之財有比肩就不壞事,因此也是大好運,必能擁有官權之貴。

但是,這樣八字,行運很難配合到極佳狀態,而且真正的好運也不多。所以,中舉應該很勉強,官權富貴也就不會大。但儘管如此,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常人還是不可比的。這就是命運的檔次。

例如4、《三命通會》中張璉侍郎命造

   傷官   食神   日柱   偏財   

乾造:辛卯   庚寅   戊申   壬戌

   劫財  比肩  正印  偏印  正官  偏官  正財  偏財  

大運: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張璉侍郎命造,戊日寅月是七殺格,支有卯木助,七殺就強旺。日主戊土雖得戌而旺,但身無祿刃架殺,此殺就必須有印化之,或有食傷制之。但命局無明印,而有庚辛食傷可制殺(年月食傷可統作傷官論,不以食傷混雜論)。食傷得申有力,時上財與年上傷官又不礙,財不能化傷官,制殺就可成格。

己丑運,劫財生助食傷制殺有力,就是成格局好運。戊子運,地支財化食神生助七殺,但天干助身去財生傷官,就還算是成格局之運,只是不算太好。丁亥運,地支財生殺,但天干丁火印可合財,食傷制殺就受影響,必是成格局行運。丙戌運,一是助身旺,二是丙辛合了,還有庚金食神可制殺。也是好運。乙酉運,本可引發地支沖戰,但申酉戌會局,就是制殺,天干乙庚而助金。制殺有力就是成格局大好運。有此五運,就能貴至侍郎。甲申運,金不能會局,就是金木大戰了,雖不能破格,但不利健康,就是逝世運。

例如5、民國人物胡適命造

公曆1891年12月17日,農曆辛卯年冬月十七未時。

   偏財   正財   日柱   比肩   

乾造:辛卯   庚子   丁丑   丁未

   食神  傷官  比肩  劫財  偏印  正印  偏官  正官  

大運: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始於:1895  1905  1915  1925  1935  1945  1955  1965  

流年:乙未  乙巳  乙卯  乙丑  乙亥  乙酉  乙未  乙巳  

胡適(1891-1962)字徽績溪人。原名洪卒,一字胡卒。1909年(宣統元年)肄業於上海中國公學,次年留學美國康奈爾大學,後獲哥倫比業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18年任北京大學教授。1924年參與創辦《現代評論》周刑。1928年任中國公學校長。1931年任北京大學文學院院長。1938年任國民黨政府駐美國大使。1946年北京大學校長。1962年在台灣病故。著述甚多。

胡適命造,丁日子月令本是七殺。但子丑合、卯未合,是合去七殺象。由此一來,就變成食神生財格了。但食神在支有丑未而重,財又正偏兩透,由此身就不能擔當。妙在支有卯未印局有力,天干比肩扛財有情,就成格。

初運己亥,天干食神生財太重,妙在地支亥卯未印局有力,就是成格局好運。戊戌運,傷官生財有力,但天干不傷丁火就有情,地支去殺徹底,又不傷印也有情,應該就是成格局行運。所以,這兩運重心在於食神去殺用印上,故有利學業大成、純文之貴。

丁酉、丙申兩運,地支財出現可化食神生殺,七殺格就又復活。財生殺重,但支中土金水木流通,殺印就發力;天干比肩既助身又可約制財星生殺過重,就恰到佳處。天地配合十分有情、有力,就是成格局大好運。所以,以27歲的年齡就當上了北京大學教授。10年後又任中國公學校長。1931年又升任北京大學文學院院長。可謂文貴、官權之貴已經達到了。這就是殺格用印帶來的好結果。

乙未運,未來沖丑不能合子水,七殺格仍然復活,殺印相生、印又透出,就是大好運。所以,文貴加官權富貴就都能擁有,而且檔次愈來愈高。現實中,1938年任國民黨政府駐美國大使。

甲午運,去殺徹底,食神生財,身得陽刃有力,加上有印,必能大擔當,於是,1946年就任北京大學校長。人生事業富貴就達到了頂峰。

例如6、《三命通會》中一先富後貧命。   

偏印   偏財   日柱   食神   

乾造:壬辰   戊申   甲戌   丙寅

   正財  偏官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大運: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三命通會》中說「財命有氣,奈辰戌相虧、寅申相衝,故先富後貧。」。這樣的論斷,根本不著調。因為有申辰拱、寅戌拱,何能作遠沖論。既就是作遠沖論,憑什麼說這樣的沖,就一定會是「先富後貧」呢?

其實,這一命造,先富後窮,是命局與行運帶來的問題,而非命局單一的問題,也非沖的問題。申辰一拱,年透壬,是殺化印格。但月上財來破印,就破了格。庚戌、辛亥兩運,官殺透能化財生印,身旺了有食神泄身,就能轉破成格局,因此富。運到壬子、癸丑,財無官殺化,就又復原了破格,印在運中一出現,就被財克。所以到印運就窮了。

例如7、《三命通會》中蔡清祭酒命造

   比肩   偏官   日柱   傷官   

乾造:癸酉   己未   癸卯   甲寅

   正官  偏財  正財  食神  傷官  比肩  劫財  偏印  

大運: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蔡清祭酒命造,七殺格,殺有酉金印泄,又有傷官透而合制七殺,似乎也是制化兩立。然而,卯未合木局,時有傷官,地支有印,制之化之七殺就太過,似乎難成格。若作傷官去殺論,卯沖酉,壞掉印星也破格。

然而,這種八字,命局就不可定性,必須結合行運論斷。前三步運程,能化傷官助七殺,就又復原了七殺格。殺有印、身不弱,就能成格局。乙卯、甲寅運,衝掉酉金、合掉未土、克去己土,就變成了順局,既順其水木,也是成格局好運。有此五運,就能貴至祭酒。

    九、靠運成格局的七殺者

有一些七殺格八字,殺重身極弱,但有助身運也可成格局。然而,這一類八字,命局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財殺或有食傷,必須配置有序,氣勢和順流暢或純粹。不然,命局亂七八糟,混濁無序,即是有運助身,也難成格局。

例如1、一個當代大富命,某私企老總,擁有幾十個億。

公曆1952年4月2日,農曆壬辰年三月初八寅時。

   偏財   正財   日柱   偏官   

乾造:壬辰   癸卯   戊寅   甲寅

   偏官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大運: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始於:1953  1963  1973  1983  1993  2003  2013  2023  

流年:癸巳  癸卯  癸丑  癸亥  癸酉  癸未  癸巳  癸卯  

這一命造官格混殺,但殺重而透,就當七殺格論。然而,重殺有財生,殺更強旺,日主戊土太弱,殺無制、無化必是破格。但是,命局破格不算真破,運中破格才是真正的破。大運也能轉破而成。所以,妙在從第二運起有三步火運化殺生身有力,就成格局。更妙在戊申、己酉運,地支食傷制殺,天干劫比幫身抗殺,也能成格局,因此就可達到富貴級別財富。

另外,第一步甲寅七殺運,必然經歷了九死一生之災,大難不死,才擁有了未來的大富。就這個八字,假如逆行水運,別說富貴了,必是夭亡之命。2013年運進庚戌,食神生財不制殺,就是漸漸衰落時。

例如2、《三命通會》中袁汝是給事命造

   偏官   正財   日柱   食神   

乾造:壬申   辛亥   丙申   戊戌

   偏官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大運: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袁汝是給事命造,七殺格殺旺得重財生,就更強旺。日主獨一個,但好在丙辛一合,戊土食神就能制殺。然而,地支財重,天干制殺制不伏,就不能成格。妙在從第三運起,一路化殺助身食之運,就可成格局達到給事之貴。

另外,命局假如沒有丙辛合,食神就不可制殺。食財殺構成相生,壬子、癸丑運就會夭折。所以,丙辛之合,就很關鍵。食神制殺支有財,雖不能制伏七殺,但可救命。

例如3、一個當代貴命,官達副廳級

公曆1948年2月23日,農曆戊子年正月十四子時。

   比肩   偏官   日柱   偏財   

乾造:戊子   甲寅   戊寅   壬子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大運: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始於:1952  1962  1972  1982  1992  2002  2012  2022  

流年:壬辰  壬寅  壬子  壬戌  壬申  壬午  壬辰  壬寅  

   這一命造,七殺格殺重又得重財生之,身弱殺無印化、也無制,本是破格命。然而,兩戊雖弱,卻長生在寅,只要有氣,七殺攻身克不死,行火運印化殺就能成格局富貴。假如是逆行水金運,又必是夭折之命。命也、運也,妙在配合有情!

例如4、《三命通會》中呂旻編修命造

   傷官   正印   日柱   食神   

乾造:戊子   甲子   丁亥   己酉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  

大運: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呂旻編修命造,丁日子月是七殺格,七殺本身強旺還得財生,就更強。身極弱就喜印化殺生身成格,惜其甲己一合,壞了印,但妙在傷官又可制殺救日主。支中有財,天干傷官雖然制不伏七殺,更妙在一路行運化殺、助身助傷官有情,就可成格局,能貴至編修。假如此造逆行水金運程,就破格徹底了,必成貧苦命。

例如5、《三命通會》中盧孝達主事命造

   偏財   正印   日柱   劫財   

乾造:甲子   己巳   庚午   辛巳

   比肩  劫財  食神  傷官  偏財  正財  偏官  正官  

大運: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盧孝達主事命造,庚日巳月是七殺格,地支兩巳一午七殺重,庚金日主獨一個,最需要印化殺生身。但己土印星被甲木財星合壞,就是破格。然而,支中有子水能制殺,加上前四運運干或運支助身有情,就能轉破而成格局,可貴至主事。

例如6、《三命通會》中李舉人命造

   傷官   正印   日柱   偏財   

乾造:戊子   甲子   丁亥   辛亥

   偏印  劫財  比肩  傷官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  

大運: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李舉人命造,地支兩子兩亥,七殺格殺極重,日主丁火獨一個就極弱。月上透印本可化殺生身成格。但甲木印星太弱,妙在前四運得力有情,尤其是丙寅、丁卯兩運,助身印十分有力,因此就成格局,必能中得舉人。

    十、七殺格,食傷去殺必變格

   有一些七殺格,七殺會被強旺的食神去而代之,或有強旺的食傷合局,也能去而代之七殺,這是格局變化的結果。所以,這一類命造,必須要按變化論斷,不可死執七殺不放。因為七殺者,本可順、可逆。所以,必須由命局的力量較量導向來決定。除此大方向之外,最終變成何種格局,格局成敗、高低,就需要全方面,結合行運論斷。

(一)、食傷去殺身若旺,去掉七殺就可構成泄秀。身旺者可成格局,身弱不能構成從格者,運行助身也可成格局。食傷去殺泄秀,主文貴。

例如1、八十年代一女命

公曆1981年4月1日,農曆辛酉年二月廿七辰時。

   食神   食神   日柱   劫財   

坤造:辛酉   辛卯   己酉   戊辰

   正財  偏財  正官  偏官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大運: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始於:1982  1992  2002  2012  2022  2032  2042  2052  

流年:壬戌  壬申  壬午  壬辰  壬寅  壬子  壬戌  壬申  

   命主現實情況,父母都是小官。本人博士學位,目前是大學老師。

己土日主卯月,本是七殺格。但殺無財生,反有兩酉夾而沖之,又透兩辛,必是食神去殺象。日主己土得時柱戊辰劫財幫之有力,因此格之變化,必能構成食神去殺泄秀而成格。比較而言,食神有些過旺,就喜行火運助身劫固本。因此火運就是成格局大好運。命局有戊辰土,行火運火生土、土生金,身旺、食神泄秀就有情。

食神去殺泄秀就主文,運中印生身、食神泄秀,文星都在發揮作用。所以就文貴,能擁有高等學位。將來行運乙未、丙申、丁酉都是成格局好運,必能達到小富貴檔次的文貴階層。

(二)、食傷去殺生財,可變成食傷格生財。食傷去殺生財身若旺,就能成格局,必主富。

例如2、六十年代一男命

公曆1968年1月8日,農曆丁未年臘月初九卯時.

   比肩   偏官   日柱   偏官   

乾造:丁未   癸丑   丁丑   癸卯

   正官  偏財  正財  食神  傷官  比肩  劫財  偏印  

大運: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始於:1968  1978  1988  1998  2008  2018  2028  2038  

流年:戊申  戊午  戊辰  戊寅  戊子  戊戌  戊申  戊午  

命主現實,出身普通,,早年辛苦.。庚戌運開始有點積累;己酉運乙酉年投資辦廠,當年曾摔傷腿,治病花了8千多元,。至丙戌年凈賺2000萬。生意一直很好,現已有近億資產,家人平安。

此造八字,丑月令中癸兩透,本是七殺格。但運到己酉、戊申,戊己土出,食傷可去七殺,支中申酉金可去卯木,七殺格由此可變成食傷格生財。身有丁未幫助就旺,食傷格生財必成格局,因此就能富。

然而,格局轉換中,去掉七殺和印星兩種五行,猶如人體截肢割肉,必會產生疼痛,所以,己酉運乙酉年衝去卯木,雖然有利大財運啟動,但也因此會產生傷腿之災。

小富者,格局在運中轉換不夠徹底,如己酉、戊申運,地支財旺能生殺,天干食傷去殺就不能徹底,因此雖是富命,但格局不高,就只能是小富貴檔次的財富了。

    (三)、食傷重而去殺身弱,可變從兒格、順局。去殺愈徹底、格局愈趨純真,富貴檔次就愈高。

例如一女命、農曆一九七五年三月廿二未時出生。

   偏官   傷官   日柱   食神   

坤造:乙卯   庚辰   己酉   辛未   

   食神  正財  偏財  正官  偏官  正印  偏印  劫財  

大運: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歲數:1歲    11     21     31     41     51     61     71

始於:1976  1986  1996  2006  2016  2026  2036  2046  

流年:丙辰  丙寅  丙子  丙戌  丙申  丙午  丙辰  丙寅 

現實,此女貌美如花,文采超群,高學歷。只是婚姻不順,曾經離過婚。現為一市政協副主席夫人,並育有一子。

此造八字,辰月令中乙木透,就是七殺格。乙庚合,本是傷官合而制殺,但有食神來混傷官,就敗了格。但是,運到甲申、乙酉,食傷就可去殺,能構成從兒或順局。去殺比較徹底,格局有趨直從順,因此就能嫁給富貴人,自己享受富貴生活。

前面行運敗格,食傷混雜、陰陽競制七殺,必是不利婚姻標誌。所以就必須離上一次婚。第二次婚姻,到了成格局好運,就能嫁貴夫。然而,這種格局,食傷制殺去殺,終是克夫益子命。所以,第二次婚姻也難到老,若不再離婚,老公必難有壽。

                                 總結論

本是七殺格,但在運中食傷去殺必變格者,因為格局大變換,必然不會一帆風順,猶如脫胎換骨。所以,這一類命造,既是有其富貴,大多數就不能長久,會隨運變化而起落。再者,從一種格變換成另一種格,往往很難徹底,純度也難以達到最佳狀態,加上運不好配合。所以,這一類命造,就很難有中等富貴、大富貴,大多數就只能小富貴。《三命通會》日時斷,是古今富貴命例收錄集大成者,其中沒一例這樣的命造,就可見一斑了。

                 第十二節、評論《子平真詮》論偏官

   附《子平真詮》論偏官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凡大貴之格,多存七煞。蓋控制得宜,煞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傑,似難駕馭,而處之有方,則驚天動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將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強而身健,極為貴格。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極等之貴也。

煞用食制,不要露財透印,以財能轉食生煞,而印能去食護煞也。然而財先食後,財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後,食太旺而印製,則格成大貴。如脫脫丞相命,壬辰、甲辰、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損太過,豈非貴格?若煞強食泄而印露,則破局矣。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護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為貴格。如何參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與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亦有煞重身輕,用食則身不能當,不若轉而就印,雖不通根月令,亦為無情而有情。格亦許貴,但不大耳。

有煞而用財者,財以黨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財以去印存食,便為貴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時透庚財,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兩得其用,尤為大貴。

又有身重煞輕,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財以清格,亦為貴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劉運使命是也。

更有雜氣七煞,幹頭不透財以清用,亦可取貴。

有煞而雜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則貴。如岳統制命,癸卯、丁巳、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為貴氣,去官何如去煞?豈知月令偏官,煞為用而官非用,各從其重。若官格雜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沖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

有煞無食制而用印當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趙員外命是也。

至書有制煞不可太過之說,雖亦有理,然運行財印,亦能發福,不可執一也,乃若棄命從煞,則於外格詳之。

                    評論《子平真詮》論偏官

《子平真詮》最大的優點,格局論命法,有趨於公式、步驟化了,可操作性強,大大的減少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模糊理論。這是眾多古今命理學論著,所不能及的可貴之處。但是,由於論述過於太簡單,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有些問題必須指出,以示後學者注意。有些問題,我們必須糾正。這則更有利格局法命理學更好地發展。

                       一、煞用食制只是其一

《子平真詮》: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強而身健,極為貴格。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極等之貴也。

煞用食制,不要露財透印,以財能轉食生煞,而印能去食護煞也。

從上面這兩段論述可知,《子平真詮》這一論述及舉例是正確的。特別是「煞旺食強而身健」這句話,就極為重要,沒有忽略了「身健」。假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這個命造,日支卯換成別的任意一個陰支,格局起碼會降低。因為除過卯木是日祿外,別的陰支,力量都不夠「身健」。

另外,「煞用食制,不要露財透印,以財能轉食生煞,而印能去食護煞也。」,這段話,雖然在理。但憑這些還不夠。地支一亥水印星,也很關鍵,不能不提。假如這一命造,把亥換成別的地支,格局也會降低。因為亥和卯,才可夠成「身健」。若把亥換成酉金,格局就低下得多了。

天干乙、地支丑,重不重要?地支一丑換成丑以外的字,多少也會降低格局。因為這八字丑酉金,可對恃亥卯木,所以時支之丑,別的字都不可代替。若別的字代替了丑,就不能達到「極品」之貴。年月干乙木,換掉任意一個乙,換成除乙以外的任意一字,起碼也會降低格局。因為三乙可成集團軍,既三比為朋。

總之,一個極品之貴的命造,必是八字全方面配合最佳,以及行運配合最佳,所賦予的綜合結果。八個字中任意一字都不可忽略,而《子平真詮》所論,雖然都正確,也只算是輪廓性之論,或說只是個格架的大框架之論。

                   二、脫脫丞相命造是對是錯?

《子平真詮》中說:然而財先食後,財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後,食太旺而印製,則格成大貴。如脫脫丞相命,壬辰、甲辰、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損太過,豈非貴格?若煞強食泄而印露,則破局矣。

查有關資料,脫脫丞相生卒之年為1314年-1355年,1314年為甲寅年,1355年為乙未年。在脫脫丞相有生之年中,只有1352年是壬辰年,那也是他快要離世的前幾年了。再往前,要到1292年才是壬辰年,顯然也不是脫脫丞相生年。是歷史記載有誤,還是古人收錄脫脫丞相八字有誤,還是脫脫丞相非只一人?

再看其八字,若按《子平真詮》取七殺格論,兩辰兩戌對沖,土多必晦火、土多水入墓、土多木折。日主、七殺、偏印都被壞,又先行火運,水木殺印何存?何能大貴一品?「食神太重而透甲印,以損太過」,甲木偏印自身不保,怎能有此力量?所以,《子平真詮》拿這種不靠譜的命例說理,其理已難讓人信服!

《神峰通考》中說,脫脫丞相命造,是所謂的「天干順食格」。這一論斷,也沒考慮兩辰與兩戌對沖的問題。一品貴命,不是隨隨便便的小官命,必是八字、行運無一點毛病者,這是命理鐵律。

所以說,脫脫丞相八字,是經不起論證的。至於《神峰通考》所言就不必說了,但就沈先師而言,不應該犯此錯誤。因為《子平真詮》中所舉的命例,本來就不多,應該精準才對。

                 三、殺用食、殺用印,格局有高下之別嗎?

《子平真詮》: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強而身健,極為貴格。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極等之貴也。

又說:有七煞用印者,印能護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為貴格。如何參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與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從上面兩段話,及所舉的例子不難看出,《子平真詮》認為殺用食制者「上也」,殺用印者,就不如殺用食制者格局之高。其實,七殺格,用食神制者,和七殺格用印化殺者,都有著極品貴命呢,只是沈先師沒見到過殺用印的極品貴命而已。如毛主席八字癸巳  甲子  丁酉  甲辰,就是殺用印化者,不但是極品貴命,而且還是開國之主。開國之主命造,往往會高過太平時期、末落皇帝的格局。

所以說,一是殺用食制也罷,殺用印化也罷,不應該機械性的分其格局先天性高低。極品(帝王)之命,雖在格局範圍之內呢,但也有著超出八字之外的東西存在。如末落王朝的帝王命,都遠不如開國、盛世時期大臣八字的格局高。二者,殺用食制者只是多武性,殺用印化者只是多文性。除此之外,制殺、化殺,兩者間,本無先天的格局高低差別,都有可能會出帝王命,也有可能會出貧苦命。

而且,從《三命通會》記載的八字例子看,從現實中看,七殺格用印的貴命多過了七殺格用食神制者。究其原因,印化殺者,天地都宜;而食制殺只宜天干。所以,從這一點上證明,印化殺的貴命就多過了食神制殺者。

另外,《子平真詮》說「有七煞用印者,印能護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為貴格。如何參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與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其實,這本不是「印能護煞」、「而印有情」的問題。這是一個身旺衰與七殺格搭配的問題。如毛主席命造,身不夠旺度,就喜印近殺化殺,又無食傷制殺,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印能護煞」。

如果七殺格身強旺,印近而化殺就是壞殺,必降低格局,但也不存在「印能護煞」之說。財能制印生殺,使殺無泄而聚氣,財能化食傷生殺,使食傷不能剋制七殺。因此,能護殺者,惟財星便是,印就無護殺的功能。所以,「印能護煞」之說,應該是《子平真詮》的錯誤。

            四、「有煞而用財者,財以黨煞,本非所喜」?

《子平真詮》說:有煞而用財者,財以黨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財以去印存食,便為貴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時透庚財,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兩得其用,尤為大貴。

從《子平真詮》上面這一段論述來說,對於周丞相命造的論斷,無疑是正確的。但是,「有煞而用財者,財以黨煞,本非所喜」這句話,就不一定正確。因為七殺格,身弱殺重,當然就不喜「財以黨煞」;若是身強、印重,還會「有煞而用財者,財以黨煞,本非所喜」嗎?

所以說,凡事不能單線思維。身旺有祿刃有印太過的七殺格,無食傷而有財,其實就喜「財以黨煞」。不然殺無力,再無財生之,輕者降低格局,重者會敗格。由此可見,「有煞而用財者,財以黨煞,本非所喜」這句話,不分身強弱,就不正確。

          五、這是平衡的問題,還是「清格」的問題?

《子平真詮》中說:又有身重煞輕,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財以清格,亦為貴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劉運使命是也。

按《子平真詮》的意思,劉運使命造,丙日亥月,以月令主氣論,就是七殺格。但亥中甲透、又見乙寅,加上日主丙坐戌庫旺,就是「身重煞輕,煞又化印,用神不清,」了。「而借財」,就是用財來制印,為的是「清」其「七殺格」。

(一)、在什麼前提下,需要清格?官殺混雜、食傷混雜,就需要清格。所以,殺無官混,就談不上「清格」。身旺印重化殺太過,這只是個七殺被泄之太弱的問題,而非官殺混雜不清的問題。所以,《子平真詮》在這裡說「清格」,就不合理。

(二)、大方向已錯了,後面步步必錯。前面有了「清格」之說,後面就有了「借財」之說。一個命局裡的東西,本是一家,還需要「借」嗎?借不借,財星都會發生作用力,是財就能制約印星生扶七殺。所以,在這裡所言「借財」也不合理。

(三)、不言財星平衡印星,反言「借財以清格」,應該是本末倒置。何謂正格,正格者,最高標準,就在於八字陰陽五行,在有序的運行反應中,又要有趨於平衡。這就是正格命理的靈魂。所以,劉運使命造,用財並非是為了「清格」,實是為了約制過旺的印星,又可生助七殺而成格。

(四)、劉運使命造,也可作印格論。因為亥中甲透,就可作殺化成印格論。印格印重身旺,就可用財,財印兩不礙,財星既能約制過重的印星,又不破印,因此就成格。

總之,站在不同角度,就有著不同的說論和命理結論。但是,我們需要尋求最佳理論,最準確的命理來詮釋八字。這樣既能準確的掌握命理神經線,也能的訊速、快捷的判斷出需要的結果。

                 第十三節、論七殺格行運

   附《子平真詮》論偏官取運

偏官取運,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煞用食制,煞重食輕則助食,煞輕食重則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輕則助身。忌正官之混雜,畏印綬之奪食。 

煞用印綬,不利財鄉,傷官為美,印綬身旺,俱為福地。

七煞用財,其以財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財,傷食皆吉,喜財怕印,透煞亦順。

其以財而助煞不及者,財已足,則喜食印與幫身;財未足,則喜財旺而露煞。 

煞帶正官,不論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輕則喜助身,食輕則喜助食。莫去取清之物,無傷制煞之神。

煞無食制而用刃當煞,煞輕刃重則喜助煞,刃輕煞重,則宜制伏,無食可奪,印運何傷?七煞既純,雜官不利。

            解釋《子平真詮》論偏官取運及補充

                           一、殺用食制

  《子平真詮》:煞用食制,煞重食輕則助食,煞輕食重則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輕則助身。忌正官之混雜,畏印綬之奪食。

在殺用食製取運方面,《子平真詮》所論,完全正確。七殺格,用食神制,最高標準要求,就是要殺食身三方面,有趨於三均衡,既三停。所以,命局食神制殺太過,就需要運助七殺,行七殺、財運就好;命局七殺太強,食神太弱,就喜運助食神,行食傷運、劫比運就好。如果身太弱,也喜運助身生食神,行劫比運、食傷運就好。

「忌正官之混雜」。殺用食制,殺與食神是同性關係,即陰克陰、陽克陽。如果運來正官,如庚金日主七殺格來說,壬水制丙火七殺,若有正官丁火運出現,丁壬貪合,食神就不能制殺,因此必敗破了七殺食神制的格局。殺無制就攻身嘛。

「畏印綬之奪食」。用之食神不可奪嘛。但是,這一條,需要分其印星陰陽論之,不可陰陽不分一把抓。陰陽者正印、偏印。食神與正印是異關係,陰不攻陽、陽不能攻陰,陰陽只是約束而已。所以,食神制殺,如果身弱,見正印既是化殺生身了,有食神也能泄身,就無妨。這只是個格局的變化而已。但是,若遇偏印,偏印與殺食都是同性關係,同性相排斥。所以,偏印不能化殺,反可攻克食神。這就構成了梟奪食。梟奪了食神,殺無制就攻身,因此破格。

除此上述所言外,地支的沖刑、合會局也不可忽略,如殺用食制,運支合會或刑沖壞了食神的祿刃或札根之處,食神制殺就無力了,也會敗格、損格,或者不敗破格,但容易產生災凶。當然,若地支沖刑壞了七殺的祿旺,也會破格或有災凶。

                       二、殺用印綬

《子平真詮》:煞用印綬,不利財鄉,傷官為美,印綬身旺,俱為福地。

殺用印綬,就是專指身弱者,或身不夠旺者。所以,用印是為了化殺生身,就不能讓財運來壞了印。既是財有正偏、印有正偏,偏不能克正、正不能克偏,但身不夠旺,財運來起碼會生助七殺。因此。殺用印綬者,就「不利財鄉」。

「傷官為美」者,傷官運來可制殺、也合而制殺,傷官也可被印製之。總之傷官運來不但不壞事,反能被利用,就是美運。

「印綬身旺,俱為福地。」。當然這個前提是指命局身弱或身不夠旺度者,行印運自然就是大好運,必是「福地」。如果身太旺者,就不可能用印了,身太旺的七殺格,就需要財來滋殺,行印運反不為好。

除上面所言外,地支的沖刑、合會局也不可忽略,如殺用印化殺者,運支合會或刑沖壞了印綬的祿刃或札根之處,印化殺就無力了,也會敗格、損格,或者不敗破格,但容易產生災凶。

   三、七煞用財

《子平真詮》:七煞用財,其以財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財,傷食皆吉,喜財怕印,透煞亦順。

七殺用財,就是指身強旺而七殺格殺弱,必須用財制約印星、生助七殺者。用之財星,就怕劫財奪財嘛,所以就不利劫財運。為什麼食傷皆吉呢?用財,就說明命局透財,那麼食傷運來不但不會制殺,反成食傷生財、財生殺,使其七殺源遠流更長,當然就是吉好運了。

命局身已很旺了,有印運,化殺生身身更旺,七殺就失去了應有的剋制作用。所以,七殺用財者,當然就怕印運了。透殺亦順者,七殺格身旺,當然就最喜財殺運了。命局殺弱,有財殺運,七殺臨旺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除上面所言外,地支的沖刑、合會局也不可忽略,如殺用財者,運支合會或刑沖壞了財殺的祿刃或財星札根之處,也會敗格、損格,或者不敗破格,但容易產生災凶。

                          四、其以財而助煞不及者

《子平真詮》:其以財而助煞不及者,財已足,則喜食印與幫身;財未足,則喜財旺而露煞。

財已足,則喜食印與幫身。就是說七殺格殺不夠旺度,但財已助之有力量了,行運當然就不喜再行財殺運,食印與幫身運就好。如果七殺不夠力量,財助殺又不足,當然就喜財旺而露殺的行運了。實質上,這就是平衡的原理。

不過,這一論斷,只是個大方向,見了具體八字,還需要細分財是正財,還是偏財,因為財的正偏,會直接關係到生助七殺是否有力,也關係到了食傷、印梟、劫比,喜那個忌那個的問題。除此之外,運中地支刑沖、會合也不可忽略。

                       五、煞帶正官

《子平真詮》:煞帶正官,不論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輕則喜助身,食輕則喜助食。莫去取清之物,無傷制煞之神。

七殺格帶正官,不論是去官留煞,還是去煞留官,官殺肯定旺或不弱。那麼,運就不喜助官殺了,身輕,當然就喜印和劫比運。至於「食輕則喜助食」,就比較複雜,需要看是怎樣的情況,才能正確地、具體地判斷喜何運、忌何運,並非「食輕則喜助食」這麼簡單了事。但關於合殺留官,或合官留殺者一類格局,確實不好有什麼精確的總結性理論陳述出來,就需要學習者多看這一類例題行運的分析,辯證法理解、活學活用地掌握其行運規律。

 「莫去取清之物,無傷制煞之神。」,是至理之論。「莫去取清之物」,如七殺格,食神合官留殺而清,食神合官,就是取清之物,因此就怕梟印奪食。梟印奪了食,就是去掉了取清之物,必是破格運。其它合殺留官、合官留殺者都可以此理類推。

「無傷制煞之神」,是指七殺格,有食或傷官制殺者,就怕正印克去傷官、怕梟神奪了食。傷克食神或傷克傷官的正偏印運,就是七殺食制或傷官制殺的破格運。換句話說,制殺之神不可傷,傷之者就破格。

另外,關於這一點,還需要辨別身旺衰,需要區別對待食和傷制殺。如果是傷官制殺,身弱者,有印運來制了傷官,也可化殺生身,反為美運。只是身旺者,印製了傷官、化了殺就是破格運。食神制殺者,不管身旺衰,見梟神運奪食,就是破格運。

除此之外,地支合會、刑沖也不可忽略,因為有些八字也會因此而敗破格。有些八字沖刑、合會到關鍵字,既是不敗破格,也會導致災凶。

                    六、煞無食制而用刃當煞

《子平真詮》:煞無食制而用刃當煞,煞輕刃重則喜助煞,刃輕煞重,則宜制伏,無食可奪,印運何傷?七煞既純,雜官不利。

七殺格,殺無食或傷官制,也無印化殺者,有陽刃當殺者。若七殺輕身刃旺,就喜助殺行運,生助七殺,方可制刃成格局。

如果身刃輕,七殺強,有食傷運制伏七殺、護日主就是好運。命局無食傷,身刃弱或不夠旺度,行印和劫比、祿旺運當然就是好運了。

「七煞既純,雜官不利。」。既是七殺格很純,行運見官來混雜,就算不上好運了。因為七殺本來無制、無化,不管身旺衰,都怕官運來雜殺,使其陰陽競制日主而敗破格。

       七、除上述之外,再作一些七殺格的行運補充

(一)、《子平真詮》在這裡,只講了陽刃當殺。其實,除陽刃當殺外,七殺格,祿旺也可當殺,劫比也可抗殺。所以,行運也需要論之。

這一類八字,在《三命通會》日時斷中,就有著很多的實例,我們在現實中也能見到。而且這一類八字中,有些格局並不低,有些一點都不亞於陽刃當殺的格局。所以,就不能不論其行運。

 凡是祿刃、祿旺當殺者,劫比抗殺者,如果身弱或身不夠旺度者,命局又無食或傷官制殺,有者印也無。所以,行運就喜化殺、制殺、抗殺。因此,有食傷運、印運、劫比運,都是上佳行運。

如果是身強旺者,就是用殺喜財的一類格局。因此,這一類八字,運就喜七殺、財運,也喜食傷制殺運。

 當然,地支沖刑、合會,也不可忽略。因為沖刑、合會到關鍵字,如無解救,重者也能敗破格,或者也會帶來災難。

(二)、殺劫相合者。殺劫相合有兩種,一是劫財合殺,二是殺合劫財,兩者必有差別,行運就不可同論。

劫財合殺,是指身弱者。所以,純七殺格(指無官混殺),行運就喜印化殺,喜劫比抗殺,也喜食傷制殺運。惟劫財合殺留官者,就忌傷官運。

殺合劫財,是指身旺有祿旺的七殺格。若是單純的七殺格,那麼殺合劫財,就是殺合而制劫財了。行運就喜財殺、食傷,忌印梟運及劫比運再助身。如果劫財合殺留官,就忌透殺、透傷官的行運。同時,必須結合地支刑沖、合會論之,就更具體、準確。

(三)、七殺制化兩立格。

七殺制化兩立格,制殺與化殺,本是一對矛盾,兩者間在運中,如果處理不當或引發矛盾,輕者降低格局,重者可敗破格。所以,行運就喜去之一方,用之一方,或讓其制與化兩不礙(這一條僅限於天地制化兩立格),各發揮作用。不過,制與化殺太過,而身旺者,行運就喜助殺,財殺運就最佳。同時,必須結合地支刑沖、合會論之,就更具體、準確。

(四)、七殺化印食傷泄秀格。

七殺化印食傷泄秀格。這一類八字,因為印太強大,七殺已變成了生印的動力,而失去克制日主的作用。那麼,用神必在於食或傷官,意在泄身。所以,就最喜行食傷運。財運也好。如果命局劫比傷官透,見七殺運也好,但忌官星、印梟運。如果命局劫比食神透,見官殺運無妨,忌梟神印運。如果先印後食透,就最喜食傷、財運,其它運需要辯證法論斷。同時,必須結合地支刑沖、合會論之,就更具體、準確。

(五)、其它七殺變化格類。

1、食神去殺構成食神泄秀者

    食神能去殺,食神肯定強旺,但身不夠旺度者,就喜行印和劫比運。食神不透有劫比透,透梟之運也好;食傷不透,見官殺透之運不利。

    身旺者,食神去殺,食神也透,喜行食傷、財運,見官殺透之運也好,忌行印梟運。食神不透者,沖刑、合會之運就最關鍵,需要仔細推詳,如若引發沖戰也破格,或會有災凶。

2、食傷去殺構成從順局者

七殺格,若是食傷去殺構成從兒格者,就喜食傷、財運。若透劫比,構成順勢者,就喜劫比、食傷運。總之,順勢而為是論運的總則。

另外,還有一些難以歸類的七殺格,以及七殺變化格類,行運就比較複雜,也難以盡述。但是,只要弄清七殺格所需,及格之變化後的來龍去脈,就可達到具體八字辯證法論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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