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戊己》土在春夏秋冬的五行特徵己取用
論春土之用神
春日木星司令,官煞當權,土星薄弱,且寒氣未退,遇水則漂沒而增寒,反助官煞以克身。金亦不宜多見,蓋金雖去木之物,勢必增寒而助水。寒薄之土,亦不宜泄其氣也。要以比劫分奪財神,而斬官煞之根,最佳者,惟取火來化煞扶身,使土性得溫厚之氣,能作萬物之母也。仲春之土,春分前寒氣未除,與正月相同。亦稍見火,並用比劫,春分後陽氣漸進,陰氣漸退,土性轉厚,稍見金水不忌。惟不能多。因官煞正重,防盜泄其氣。兼助煞之害。仍以火土為用。若火土過多,逢金水亦無妨。木終不宜再見。清明之後,火土轉旺。金水木漸弱。金水兩物,並見不忌。惟木不可多見。若遇火土與金水並立,四柱不見木,乃獨取辰中乙木,泄水氣制旺土為用。作雙方和解之神。若遇火土重,略見金木而缺水,則取辰中癸水,調和土而去其火為主。如遇木旺,火土金水皆少,用以制化為主。穀雨之後,陽氣已重,火土得勢矣。木不宜多,只喜一重。用金水泄土助木。如金水木三物疊見,仍以比印生扶。蓋立夏前之土,雖未當權,亦稍有勢力,其病必不重。察其不足之處,而定用神,配其中和是也。 財 財 食壬寅 壬寅 己卯 辛未
正官 正官 七煞 比肩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己土生正月,余寒未盡,以官煞司令。己土正衰,官與煞連,皆作煞論。三煞來克弱土,豈能對敵。加以兩壬水透出,漂沒薄土,又生惡煞,是以水木兩物皆作病神論。雖有辛金制木,一方則又生水增寒,兼泄己土之氣,亦不能取用。時下未土,稍可資身。然有合卯之意,雖不致完全化木,總滅其固有之力。火乃八字中之正式用神,而四柱獨缺,何能顯揚於世。所喜行運皆在火土之地,稍可補其不足。此造在癸酉年天克地衝,甲戌年又什干支會合,即是晦氣流年,難免災禍也。 煞 比 官 乙未 己卯 己卯 甲戌 比肩 七煞 七煞 劫財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己土生二月,節近清明,天道轉暖,陽和之氣漸生,己土不畏寒而懼克矣。甲木合之有情,不傷己土,然則更有乙卯三木,煞星重重,來犯日主。陽和既有氣,不用火化煞,尤忌水來生煞。所以四柱不見水火兩物,則無妨害。惟喜金來制煞,所嫌五行不見金,受虧多矣。比劫雖多,而能助我,然無用具。豈能敵強煞也。四柱既不見火,行火鄉亦稍可化煞,尚稱無妨。總嫌運中不達金鄉也。此造癸酉甲戌亦逢克沖,及晦氣流年災禍,豈能免哉。
印 官 食 丁未 甲辰 己丑 辛未 比肩 劫財 比肩 比肩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己土生三月,火有進氣,四柱不見明水,比劫重重,而性則燥。甲木豈能疏通。丑辰之中,雖藏癸水,究難潤澤曠野之土。妙有辛金透出,土厚不忌泄氣,而能己土精英發出外來。又能作水之源。總推金水不敵火土,宜走西北金水之鄉,補其不足之氣,名曰涼葯通劑之法。 印 財 財 丙子 壬辰 戊申 壬戌 正財 比肩 食神 比肩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戊土生三月,清明之後,木性尚在,土力本不足,惟其陽氣已生,火方進神,加以辰戌土助之。丙火又來生扶,是為轉旺。然木性方在茂盛時代,火土雖多,類成土阜而已,豈有實力哉。至於清明後之水,聚而成堆,無流通之勢,故天干兩壬水透,地支申子辰又會水局,究屬失令,難作汪洋之論也。更不得作雨露之水觀。類似一塘之性性質。雖未乾涸,難達江河。此種八字,水土皆在兩停之時,定用神最不易。若依普通之法定用,當以食神生財,或以印生身,皆謬論。宜以變通之法推算。既水土兩停,應用辰中乙木,泄水氣而制土,作雙方和解之神。所以達官煞而榮華,遇傷官鄉以見災。若用金生水,則土阜亦防崩潰,或以火來生土,死水亦防涸。所以定用神貴在變通也。論夏土之用神
夏日土性正厚,加以火來生扶,雖曰火生土強,實則火炎土焦,木難疏燥焦之土,非水潤之不為功。曠野焦土,無水何能產物。金乃生水之器具,為財星之根。欲求土之有用,豈能無金。古書曾言,夏榮戊己露庚辛。即此意也。若滿盤純是金水木等,而少比印,土雖旺亦防崩坍。若逢此種八字,亦在輕病之例,逢火上亦無所為害也。 比 比 比 己未 己巳 己未 己巳 比肩 正印 比肩 正印 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此造己土生四月,乃身勢旺鄉,凡女命以安靜純和為貴。夫子兩星作一生依靠之神,今此造夫星入墓,且無子星,失一生之依靠,加以四柱純是比印,身勢過旺,壽星亦損壞。按女命食神為子,又為壽星,既命中無夫無子而少壽,加以運臨午火,會巳午未梟神之局,制過壽星,豈不命歸泉路。凡女命最害梟神,傷官次之。
傷 財 食 庚寅 壬午 己巳 辛未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己土生五月,正旺之時,地支巳午未全南方一氣,寅木官星欲制旺土,又被午合成為火形。以此推之,一排純火。焚土必矣。妙在害物均藏地支,得庚辛壬金水蓋頭,壓其熱度,而滋潤燥焦之土為合理。惟行運複雜,常見得失。難達美滿目的。 印 印 煞 丁亥 再午 戊申 甲寅 偏財 正印 食神 七煞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戊土生五月,土星正旺極之時,雖柱中無比劫,然有丙丁午三火生扶,豈知火愈炎而土愈焦矣。甲寅兩煞,並作灰飛。五行惟喜亥水財神,制火和土,再得坐支申金為水之源頭,且泄戊土之英華,為八字中最重要之神。惟木火有餘,金水嫌其不足,所以達西北運而飛騰,中年以來,運行竹節,待至庚子運,始有十年之佳境耳。 印 印 劫 丁丑 丁未 戊戌 己未 劫財 劫財 比肩 劫財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戊土生六月,四柱純是火土,苟生丑戌之季,寒土堪成稼穡格論。今則生於未季,只作火炎土焦,難成稼穡之格。此種八字,一生勞碌奔波,豈有安寧之日。無論木火土鄉,皆在困苦之中。偶走西北之地,稍得安逸而已。 論秋土之用神秋日金星乘旺,土性轉衰,但在初秋炎氣未盡,火土尚有餘威。因四柱中比印重逢,仍以水來潤澤為要。稍有木無害。因申金司令,運上不宜再見金神。尤喜水來調和。節近白露,天道漸涼,水已產生。若火土多,稍見水亦不忌。金木兩物,乃克制泄氣之神,並忌之。尤以金為最忌。如金水木三物,並臨且重,又喜火來制金焚之,而生身,再用比劫以塞水道。總之本書用意,依據天理,除暴安良為宗旨。與他書從旺及存強去寡等法則相背。學者須要仔細推詳。仲秋之月,熱度已降,肅殺轉高。土性漸弱,八字中,如遇火土多,而無水木,遇水木運亦無大害。惟不能取用。金則忌見。或柱中金水木齊備,仍以火來幫身,為用物也。
深秋近冬,天道轉寒,土亦隨之以薄弱。火土兩物,亦須從天時之變化,而加厚以暖之也。若柱中火土多,偶行金水木鄉不大忌,若火土少,而金水木三物並臨,尤喜火土來扶身助其形,以敵之也。 煞 財 財 甲戌 壬申 戊戌 癸丑 比肩 食神 比肩 劫財 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戊土生七月,初交立秋,金神雖重,暑氣尚盛,土性仍然防燥。四住不見火則不忌。土數重重,全仗干透壬水,以調和之。始能產生萬物。甲木七煞透於天干,庚金重不以制煞,蓋秋令金星過重亦忌。以水為主,滋潤戊土則萬物生。 財 劫 傷 壬辰 戊申 己亥 庚午比肩 傷官 正財 專祿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己土生七月,節近白露,秋涼之時。暑氣退而水生矣。壬亥兩水,足可滋土,不宜再見。庚申兩金,助水為忌。蓋重金泄土之氣也。戊土能去壬水,然辰土不能去亥水,反與申合而成水形。金水之病明矣。今獨取午火助身,此造既見病,若走火地,亦堪為富翁,無奈一帶行運,皆在金水病地,一生難許顯揚也。 財 印 癸酉 辛酉 戊辰 丁巳 傷官 傷官 比肩 偏印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庚申 己未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戊土生八月,金神旺極,土星轉弱。重重辛酉,泄氣太過。其力更乏。全恃比劫印綬生扶日主,以敵傷官。五行最佳者,惟取丁火正印,制傷官為護身之至寶。是以寶為用神。雖有癸水遙沖,妙有戊合之。使用神不損乃為美。推五行缺木則不忌。蓋木乃單方作用,不見為妙。偶行木運亦無害。此造中年一帶皆行火土助身之運,頗許佳境。老年交進木運則轉和平。財 傷 印
壬寅 庚戌 己卯 丙寅 正官 劫財 七煞 正官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己土生九月,節近霜降。秋涼之時,土性衰弱而忌寒冷。壬水透出增寒為患。且地支三木七煞克制弱土。雖有戌土資身,亦難敵其財煞。庚金有泄氣之害,無去木之力。蓋干支相隔者也。八字所重要者,惟有時上丙火正印。去傷官化七煞暖寒土,有三方之妙用。今被壬水遙沖,雖無實禍,亦減其固有之力,一生行運,與命相違。待入丙運,始可如意。上年亦在晦氣之中。 論冬土之用神冬土氣質既寒,金水木之三物,皆克制盜泄精氣為忌神。如八字中無此物,運上偶逢之,則不大忌。因原八字純是火寺者也。雖在休囚之鄉,與質亦固。所以偶達忌地,亦無妨害也。或原八字中已見忌神,則運上不得再見矣。若只有一點木,則有生印之功,惟不作用神。最喜火以暖之,能使產生萬物,不為荒蕪之土也。若原八字無火,則寒氣未除,雖有比劫助身亦無能為也。 印 劫 比 丙戌 己亥 戊寅 戊午比肩 偏財 七煞 正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戊土生十月,本乃寒薄之體。然則八字中只一點亥水,且不見金。加以土數重重,足以敵其財神。坐支寅木獨煞,合午戌而化印局,再以丙火透出暖身,此中理解,雖寒而不寒,似薄而不薄,成為中和之道。若遇制身泄氣盜氣之物,亦不大忌矣。不過中和之命,性情和平,難能致富希望。亦少任何危險發生,一世平常過去耳。 財 食 官 壬申 辛亥 己卯 甲戌 傷官 正財 七煞 劫財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六三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己土生十月,節近大雪,天道正寒。兼之金水木三物,排列於四柱,則身勢更為寒弱。甲己有情,不犯克制之害,雖有戊土資助,惟不見火,寒氣未除,難作萬物之母,總歸寒儒不出塵。行丙火運,臨用神之方,始得轉機。普通以為丙辛化水論,則此步變為敗運矣,所行土運,亦助身之地,惟癸酉甲戌兩年,逢克沖及晦氣之年,以致災疾不休也。 財 煞 財 癸亥 甲子 戊申 壬子 偏財 正財 食神 正財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六三 七三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戊土生十一月,水星司令,陰氣正重。寒氣襲人,冬土畏寒而喜暖,再加水星累累,未免有飄蕩之患,豈堪再加申金助惡水為害不淺。甲木七煞,雖生火之物,薄土亦忌泄氣克制等患。宜以火來化煞制金暖土,奈何八字失此貴重之神,少年再行西北方運,受盡風霜之苦。自進己土運以後,始得溫飽。行火鄉而成小康,現在雖古稀之外,仍在火運之中,頗稱順利。 印 傷 印 丙戌 庚子 己酉 丁卯 劫財 偏財 食神 七煞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己土生十一月,寒薄之體,兼之庚辛兩金助水為害甚重。卯木七煞雖制身,其害較輕。然卯木不用食制,宜以火來引化。戌土劫財亦助身之物。五行惟丙丁兩火,去庚金之病,此之謂傷官佩印者也。少時皆在休囚之地蹭蹬,待印綬之方,則老運亨通矣。 劫 煞 印 戊子 乙丑 己亥 丙寅 偏財 比肩 正財 正官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己土生十二月,身勢正弱,不可作四季旺土看。柱中水木重重,制身之賊環繞,使己土不能生存。丑土又被亥子合去,以吉化凶。五行喜得戊土透天,而助日主,而敵水。八字獨取丙火正印貼身,化煞而生暖日主,得雙方之妙用。且喜不損。而定為用神,惟命中水木有餘,火土尚輕。宜行南方及中央之地,補之為美。所以此造中年運頗為得意,達庚運稍為失利,待進午火運,始復舊觀。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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