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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詮》格局法解讀一論用神成敗救應(一)

【原文】用神專尋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敗。何謂成?如官逢財印,又無刑衝破害,官格成也。財生官旺,或財逢食生而身強帶比,或財格透印而位置妥貼,兩不相剋,財格成也。印輕逢煞,或官印雙全,或身印兩旺而用食傷泄氣,或印多逢財而財透根輕,印格成也。食神生財,或食帶煞而無財,棄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身強七煞逢制,煞格成也。傷官生財,或傷官佩印而傷官旺,印有根,或傷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傷官帶煞而無財,傷官格成也。陽刃透官煞而露財印,不見傷官,陽刃格成也。建祿月劫,透官而逢財印,透財而逢食傷,透煞而遇制伏,建祿月劫之格成也。

  【解讀】子平法取用神是專從月令中尋找的,將尋找到的用神與日主和月令之外的其它六個干支進行配合,這種配合方法就是前面《論用神》一節里所交代的:當月令中的用神為財、官、印、食這四種吉神時,就要用「生之護之」的干支去與其進行匹配,不要使其受到傷害;對於月令中的用神為殺、梟、傷、刃這四種凶神時,就要用「制之化之」的干支去與其進行匹配,而不能讓其得到資益。如果前者四種吉神為用神在原局八字中能得到「生之護之」,即能得到「順用」,這就叫「成格」,反之則是「敗格」;同理,後者四種凶神為用神時,如果在原局八字中能得到「制之或化之」,即能得到「逆用」,那也是「成格」,反之則是「敗格」。由此可以看出,拿月令用神與日主和月令之外的其它六字干支進行匹配,一定會產生「成格」和「敗格」這兩種情況。

那麼,具體地說有哪些叫做成格呢?比如:

  月令用神是官星:

官逢財印,又無刑衝破害,官格成也:月令用神是官星,局中有財生之、有印護之,沒有出現刑、沖、破、害官星的情況,那麼官格就成立。為什麼呢?因為對於十神來說,財的功能一是可以生官,二是當傷食克制官星的時候,它又可從中調和矛盾,起到化傷食而生官的通關作用,所以,官有財生就吉利。又因為官星是極尊貴之物,它最怕的是受到傷食的傷害,而傷食的剋星是印綬,有了印綬,傷食就不容易去傷害官星,所以,印綬就成了官星的保護神。

  月令用神是財星,有三種情況可以成格:

第一種情況是財生官旺。因為財星的剋星是比劫,財最怕的就是被比劫克制。而比劫的剋星是什麼呢?就是官星。有了官星,比劫就不會輕易去克制財星了,所以,官星是財星的保護神。因此,月令用神是財星,在原局中一旦有了官星作為它的保護神出現,就不怕比劫了,這樣,財格就成立,這時成格之神即是官星。

第二種情況是財逢食生而身強帶比。有時八字中會出現身旺比劫強旺而沒有官星的情況,這種情況,月令財星就有面臨被比劫劫奪的危險,這時,如果局中有食神出現,它就可以起到化比劫生財的作用,可以化解調和比劫和財星的對立矛盾,使比劫不去劫奪財星。這樣,財星在得到食神生助的同時,又可得到食神的衛護,於是財格就成立,這時成格之神就是食神。

第三種情況是財格透印而位置妥貼,兩不相剋。前面講到月令財星是善用神,其用原則是「順用」,即要「生之護之」:有了官星可以護之;有了食神既可生之,又可護之,所以這兩種情況財格皆能組合成格。那麼,印星是被財克的啊,二者是矛盾雙方的對立面,怎麼會構成財格的成格組合呢?

我們知道:月令五行氣最重、最旺,月令五行為旺財之月,正是日主死囚之月。如果局中月令用神旺強,而日主休囚,沒有比劫來幫扶,日主不能挑財,這時得靠印綬來生起日主,這樣月令之財仍可為我日主所用。但是,財是克印的,如果在八字中,印被財克了,還怎麼能去生起日主呢?所以,遇上財格逢印時,財和印的位置要隔開、要妥當,不能相礙相戰,這時財格就可成立,其成格之神就是印星。

  月令用神是印綬,有四種情況可以成格:

第一種情況是印輕逢殺。這有兩種現象:一是月令印星強旺,日主衰弱,需用殺星來催印生日主;二是日主強旺,印星雖占月令,但與日主比較,顯得輕些,這時卻得用七殺來生助印綬,克過旺之日主。這兩種現象都是以七殺生護印綬以達到身印平衡,是成功印綬格。顯而易見,這種印綬格局的成格之神就是七殺。

第二種情況是官印雙全。由於官星首先是直接生助印星的,其次,當印星受到財星克制時,官星又可起到通關作用,從中調和矛盾,即泄財生印。這樣,官星既成印星的生助之神,又成印星的保護之神。故此印格成立。

第三種情況是身印兩旺用食傷泄氣。這種情況也可叫食傷泄秀。身旺本不需要生扶,然而,當它一旦得到月令印星生扶時,便會形成身旺無依之敗格。這時局中如有食傷來泄身,格局就可成立,於是,食傷就成了印格的護格之神。

第四種情況是印多逢財而財透根輕,這叫印格佩財。物以稀為貴,雖然印為榮身之物,多了也不好。不管日主旺衰,一旦印綬多了,就要靠財星來損多餘之印,格局即可成立,於是,這財星就成了護格之神了。

  月令用神是食神,有三種情況可以成格:

第一種情況是食神生財。印綬是食神的剋星,而財星又是印綬的剋星;局中一旦有了財星,印綬便不敢輕易去克害食神,所以財星就成了食神的保護神。另外,月令食神逢財,如果是身旺,就形成身生食,食生財;食神既生旺,又有去處,便能發揮它的生財作用,格局就成立。顯然,這時成格之神便是財星。

第二種情況是食帶殺而無財。我們知道,八字中的七殺是需要制化的,不制化就會攻身,而食神則是制殺的最好工具;可是財星卻是食神和七殺之間的通關之神。假設月令食神帶殺,再見財星出現,就容易形成食神生財,財生七殺,結果是七殺攻身,這樣食神格就不能成立。所以,食格見七殺,要局中無財,食格才能成立,此時七殺就是食格的成格、護格之神。

第三種情況是棄食就殺而透印。所謂「棄食就殺而透印」,就是指「棄月令食神不用而用七殺的」的情況。那麼,在哪種情況下可棄月令食神不可用而用七殺呢?這就是月令食神重重,日主身弱,需得印星生扶,然印星也弱,需得七殺生助,這樣形成七殺生印,印生身局面。這種命局叫做「棄食就殺印」。此是殺印皆為食格的成格護格之神。

上述說的是四吉神官財印食的成格的具體情況。

以下再說四凶神的成格的具體情況。

  月令用神為七殺

「身強七煞逢制,煞格成也」這句話很明確,一是日主要強,二是七殺要逢制,這時七殺格即能成立,那麼成格之神就是食神了,因為食神是制殺的最好工具。

  月令用神為傷官,有四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傷官生財。傷官雖然是凶神,但命局中一經有財星出現,它就便會竭力地去生財,變成財星的生源,由此化凶為吉,化敵為友。此時財星就成了傷官格的成格、護格之神。

第二種情況是傷官佩印而傷官旺,印有根。這種格局叫「傷官佩印」。我們知道,傷官是凶神,傷官之所以為凶神,一是其為官星的剋星,二是泄日主之氣,使日主身弱不能擔財官。特別是局中月令傷官旺強日主衰弱時,這時傷官為害很大,很有必要印星出現,而且需要印星有根得力。為什麼?一是因為印星是克制傷官的,使之不會肆意為非作歹,二是因為印星為榮身之物,能生日主不足之氣。所以傷官佩印,這印就成了護格之神。

第三種情況是傷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這種情況與第二種情況其原理基本相同,只是第二種情況印有強根,即可生身。而這種情況是印星無力,生身力微,需得借殺星之力,然後再去生身。此時,殺印皆為成格之神。

第四種情況是傷官帶煞而無財。這種格局就是「傷官架殺」格。如前所述,傷官是凶神,而七殺也是凶神,二者皆需逆用,皆需制化,才能為我日主所用。而財星是其之間通關之神,一經介入,就會違反了對惡用神的逆用原則,使命局形成傷官生財,財生殺,殺旺而攻身這一順用所帶來的不好結果。所以,傷官架殺格的關鍵是要求命局不能有財星出現,使傷官和七殺形成對立狀態,使之彼此間互相牽制,互為逆用,才能變惡為善,最終為我所用,這樣傷官架殺格就成立。這時成格、護格之神就是七殺。

  月令為陽刃:

陽刃透官煞而露財印,不見傷官:陽刃是第二大凶神,當然要逆用——制之或化之。制之者非官殺莫屬也。所以陽刃格,天干要透出正官或七殺,同時,還要有財星和印綬透露出來。因為財能生官殺,使官殺制刃有利;印綬能護官殺,使官殺不受食傷之克,另外,當然需要局中沒有傷官出現,這樣陽刃格才能成立。

  月令為建祿月劫,有三種情況:

一是建祿月劫,透官而逢財印。其原理與陽刃用官殺的成格道理一樣,此處不另作說明。

二是透財而逢食傷。月令為建祿月劫,一般日主都強旺,如果這時有財星出現,財便有被劫的危險,所以,這裡急需食傷來通關,使比劫不去劫財,而去生食傷,食傷再去生財,這樣,食傷成了生財之器具。如此,格局即成,此護格之神當然是食傷。

三是透煞而遇制伏。月令為建祿月劫,如果天干透出七殺,那麼這七殺就得制伏,不制伏就會傷及日主,這一點與其用官是有所不同的——用官,官不需制服;另外,建祿月劫用殺又不同於陽刃用殺,陽刃用殺,殺不需要制服,制服,刃得不到制,也會造成傷害;而建祿月劫用殺,殺需要制。所以建祿月劫天干透出七殺,遇食傷制服,此格即成,那麼此成格之神即為食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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