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禮俗 (社交和盟誓)
第一節 跪拜禮
在社交禮俗中,跪拜禮是古代使用年代最長、頻率最高的基本禮節。它起源於原始社會中人們互相致意的姿勢,盛行於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到辛亥革命廢除跪拜禮之前,它一直在社會活動中普遍流行。《周禮·春官·大祝》把跪拜禮分為九種,合稱「九拜」,即稽〔qi 啟〕首、頓首、空首、振動、吉拜、凶拜、奇拜、褒拜和肅拜。
稽首是最隆重的跪拜禮,屬於臣拜君、子拜父、學生拜老師以及拜天、拜神、拜廟之禮。其動作是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拱手於地,然後頭也伏在手前邊的地上停留一段時間。因為頭至地稽留多時,故稱稽首。頓首是地位相等的人互用的跪拜禮,其行禮方法與稽首同,只是俯身引頭至地就立即抬起。因為頭觸地的時間很短,只略作停頓,所以叫頓首。空首是國君回答臣下,或尊者對卑者的答拜禮。行空首禮時,身體先取跪姿,然後拱手至地,接著引頭至手。所謂「空」,就是頭並沒有真正叩到地面,而是懸在空中。空首又叫「拜手」,或省稱為「一拜」。古人在行稽首、頓首禮時,一般要先行拜禮。以上三種是正拜,按清代凌廷堪《禮經釋例》卷一附《周官九拜解》的解釋,屬「吉事之拜」。
振動、吉拜和凶拜三種是「凶事之拜」。振動是喪禮中最重的跪拜禮。振動的行禮方法,鄭玄註解《周禮》釋為「戰慄變動之拜」。凌廷堪《禮經釋例》以為,「拜而成踴謂之振動」。踴指跳起腳來哭的動作。以此看來,振動所指是行拜禮時,跳腳擊手,哭天愴地,渾身戰慄不已的狀況。吉拜是「拜而後稽顙〔sang嗓〕」,「因以其拜與頓首相近,故謂之吉拜」;凶拜是「稽顙而後拜」(《周禮》鄭玄注)。稽顙也是古代的跪拜禮,其禮為屈膝下拜,以額觸地,在子為父母、婦人為丈夫與長子居喪時,答拜弔唁賓客行此禮,表示極度的悲痛和感激。另外請罪、投降時,亦行稽顙禮。
奇〔ji 機〕拜是指一次拜,褒拜是反覆兩次以上的拜禮,二者都是進一步說明拜的次數,不是獨立的拜禮。奇拜、褒拜與上述六種拜禮的關係是「緯」與「經」的關係。稽首都是再拜,沒有奇拜的情況,頓首及空首則都有奇拜。而褒拜則適用於稽首、頓首、空首等各種拜禮。如鄉飲酒禮中所說的「再拜」,就是頓首之褒拜。
肅拜是婦女的正拜,其拜儀是屈膝跪地,下手不至於地而頭微俯。男子在軍中也行肅拜禮,這是因為將士戴盔披甲,不便於行其他拜禮。肅拜是九拜中禮節最輕的。女子之所以比男子禮輕,大概與母系社會時期女性長期居於受尊敬的地位,不必行大恭大敬之禮的傳統習慣有關。而且就是這種較輕的肅拜也只沿用到唐代。武則天自立皇帝後制定禮儀,將女子的拜姿改為正身直立,兩手手指相扣放胸前或左腰側,微俯首,微動手,微屈膝。這種拜儀當時稱為「女人拜」。唐宋時期,女人在行這種拜禮時常常口稱「萬福」,以祝願對方多福,所以後來又把女人拜叫作「道萬福」或「萬福禮」。這種拜俗從武則天改制開始, 一直沿用到清代。清朝蒲松齡《聊齋志異》卷四《狐諧》篇載, 一名叫萬福的儒生在濟南收留一夜奔女,自稱為狐,極詼諧。 一日萬福置酒聚友,其中有個名叫孫得言的客人出一聯開萬福的玩笑,其聯云:「妓者出門訪情人,來時"萬福』,去時"萬福』。」眾人苦思難對,而狐女卻對出下聯曰:「龍王下詔求直諫,鱉也"得言』,龜也"得言』。」頓時令眾人「絕倒」。這個故事的含義無須多論,但卻說明「道萬福」在清代仍十分普遍。
清代還有一種三跪九叩禮。據《清宮瑣記》載,行此禮時先放下馬蹄袖,然後跪下上身挺直,將有手伸平舉起到鬢角處,手心向前,然後放下,再舉起再放下,這樣連舉三次站起來,即為 一跪。如此三次即為三跪九叩禮。在 一些特別的場合,如大臣被皇帝召見時,還需要碰響頭,即在叩頭時要使地磚上發出咚咚的響聲。
另外,比拜輕的還有雙手疊抱胸前拱手致意的揖禮,這是賓主相見的禮節。《儀禮·鄉飲酒禮》鄭玄注說:「推手曰揖。」古代揖禮根據對象的不同,推手時有高、平、下之別。其中對庶姓、沒有親屬關係者,行禮時俯身,推手稍稍向下,稱「土揖」。對異姓有婚姻關係的,俯身,手從胸前向外平推,叫「時揖」。對於同族同姓的就用「天揖」,俯身推手時略微向上舉高。用於略尊於己者的揖禮,叫「長揖」,即行禮時站立俯身,兩手合抱拱手高舉,然後自上而移至最下面。《史記·酈生陸賈列傳》曾記載了酈生見劉邦「長揖不拜」的事。按照禮儀,酈生作為一個貧困儒生,去謁見已統率大軍的沛公劉邦,當行跪拜禮。但由於劉邦「倨床使兩女子洗足而見酈生」,很不禮貌,所以酈生十分不滿,便只長揖為禮。後來長揖成了不分尊卑的主客相見禮。《明史·海瑞傳》載:「御史詣學宮,屬吏咸伏謁,瑞獨長揖。」海瑞面對上官,只獨自行長揖禮,突出地反映了他不媚權貴的性格。
第二節 士相見禮士是商周時期貴族中最低的等級,也是貴族之中人數最多的階層。士大抵受過教育,有知識,有才能,在春秋戰國時期又是最活躍的一個階層。因此,先秦的禮儀制度大部分是以士的舉止為基礎制定的。士與各級貴族的相見禮也有許多儀節,《儀禮》便專門設有《士相見禮》的篇章。
士與尊者相見,為表示敬意必須攜帶禮物,稱為「執摯」。按照《士相見禮》的規定,士之「摯」為雉,即野雞。為什麼用雉呢?鄭玄注說,是取雉「交有時,別有倫」之義。古人認為雉「交接有時,至於別後則雄雌不雜」(《儀禮·士相見禮》賈公彥疏),士也應該像雉那樣守信義。由於雉要用死的(有「為君致死」的意思),所以如果在夏天,為防止腐爛,則用干雉,稱為「腒〔ju居〕」。因為無摯不成禮,因而其他各個階層相見也必須執摯。至於摯的品種也按等級劃分,各不相同。天子與諸侯相見,要賜鬯,即以鬱金草和黑黍釀造的美酒為摯。諸侯的摯用玉器,按公、侯、伯、子、男不同的等級而有所區別。公用桓圭(圭為上端作三角狀的長條形玉器),圭上飾棟樑之形,象徵邦國中堅。侯用信圭,圭上飾人身之形,象徵慎行保身。伯用躬圭,圭上飾人四體之形,象徵忠信謹敬以事上。子用谷璧(璧為正中有孔的平圓形玉器),璧上飾谷形,象徵以谷奉宗廟養萬民。男用蒲璧,璧上飾蒲草之形,象徵安民之意(蒲可制席,居席為安)。至於其他階層相見,「孤①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雁,士執雉,庶人執鶩(鴨子),工商執雞。」(《周禮·春官·大宗伯》)
士與士初次相見,主人要辭見,表示不敢屈辱大駕前來拜會。經來賓一再懇請,主人才迎出大門,互行拜禮。然後主人三揖自右入門,賓也自左入門。賓奉上禮品,主人經三次辭謝,最後在庭中「受摯」。之所以不在堂上接受禮物,是因為國君在堂上受摯,士不能比擬於國君。主人受摯後則請求回訪來賓,待再次見面,主人就把賓客拿來的摯還回,賓也辭讓後受摯。如果是士見大夫,主人待賓拜見後,走出大門外就還其摯。只有臣見君才不再還摯。但如果是此國之臣以摯見彼國之君,那麼國君也要派擯(負責接待賓者)還摯。
相見總要談話,就連言談的內容《士相見禮》也有規定:「與君言,言使臣(即任用群臣);與大人(指卿大夫)言,言事君;與老者言,言使弟子;與幼者言,言孝弟(悌)於父兄;與眾言,言忠信慈祥;與居官者(指士以下任職者)言,言忠信。」與卿大夫談話時,要求「始視面,中視抱②,卒視面」。即開始要觀察對方臉色看是否可以講話;在說話時不能一直盯著對方的臉,視線只應停在其衣領處;談話完畢再「視面」,以察看對方是否贊同自己的意見。在整個交談過程中都要求「毋改」,即要面容嚴肅,身體端正,不可隨便改變姿勢,以免被對方認為懈惰不虛心。在不發言時,要求「立則視足,坐則視膝」,不可目光游移不定,不專心聽講。
在陪坐於卿大夫等「君子」處所時,看到其有「欠伸(打哈欠、伸懶腰)」、變動坐姿或席位,以及問訊時日早晚、飯食是否備好等疲倦的表示時,也就應該主動告退了。退出時,主人起身相送要阻擋辭謝。 一般告別相送到門要有「三辭」: 一辭而許送叫「禮辭」,再辭而許送叫「固辭」,三辭不許再送叫「終辭」。
土相見的禮儀反映了謙恭待人的思想風貌,後世多有沿襲。如初次拜訪送上見而禮,與「執摯」意味相同。而告別時 一再請主人留步,也屬於「三辭」的禮節。
——————
注釋:
①指少師、少傅、少保三孤。
②即[礻會],古時交疊於胸前的衣領。
第三節 送禮與名帖
上述士相見要奉上禮物,還稱「執摯」,只是一種禮節。到後來則凡是為表禮敬而送物品於人,就直接稱之為送「禮」了。
在中國古代社會,社交活動中送禮是必不可少的。發展到後來,其中奧妙越來越多。給別人送禮,因親戚有遠近,朋友有厚薄,禮物有輕重,要估量厚薄、權衡輕重,掌握其尺度就要有一番斟酌。因為「來而不往非禮焉」,不但需權衡送出去的,而且要估計人家送來的。估計對方可能送什麼,考慮如何回禮、賞送禮的人,這又需要有預見性,更非易事。古典小說《紅樓夢》是反映封建社會後期社會狀況的名著,其中記載了大量送禮的事例。鄧雲鄉著《紅樓風俗譚》把其中的送禮分為八類。一是純屬友誼情感的饋贈。如第三十一回寫史湘雲送姐妹們絳紋石戒指,東西雖小,但有送有收,也屬送禮。二是初次見面的饋贈,即常說的見面禮。其中有為友情的,有因禮貌的,還有另存目的的,情況較為複雜。三是紅、白喜事的送禮。娶親、聘女、過壽是紅喜事;死人是喪事,但白壽也當喜事辦,叫「白喜事」。此外尚有蓋房上樑、喬遷新居、做佛事等,都當喜事送禮。各種紅白喜事送禮,除關係特殊者外,一般是「禮」的成分多而「情」的成分少了。四是生日送禮,一般生日與整壽祝壽的禮不同,所送禮物也因過生日者的身分地位而有區別。五是節禮,過年、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冬至、臘八等大小節日都要送禮。節禮親友之間要送,上下級之間要送;宮廷也要向王公貴戚家送,不過不說「送」,而叫「賞」。還有借送節禮來「打秋風」的,即倚仗權勢,借著給富豪之家送一點不值錢的禮物(如年節送對聯等),換取銀錢財物等價值更重的回禮,其送禮為名,圖利是實。六是送土特產,過去叫「饋送土儀」。古代旅行不易,長途跋涉到外地,總要帶些地方特產送禮。如《紅樓夢》第十六回寫黛玉由江南回來,「將些紙筆等物分送與寶釵、迎春、寶玉等」,也屬於這一類。七是窮富親友之間的禮物。如劉姥姥和榮國府之間的禮物往來,雖然劉姥姥只送了點瓜果乾菜而卻得到了更多的回禮和資助,但其性質不同於「打秋風」、敲竹杠。八是鑽營的送禮。即以送禮為手段去結交權貴,拉攏關係,進而達到投機鑽營的目的,得到更大好處。以上八種,概括了送禮的大體類型。
一般紅白喜事,各種大禮,送禮要有禮單,收禮要有禮帳。送厚禮講究四色、八色,不能送單數。呈上禮單後,收禮的人可以照單全收,也可全不收。而大多數情況是收幾樣退幾樣,把禮單上所列的,在收的物品下註明「敬領」,在不收的物品下註明「敬謝」,然後把禮單交送禮的人帶回給其主人。記禮帳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預備將來對方有事還禮時查考。對於送禮者則按例要給賞錢,以示犒勞。
與送禮相關聯的還有「名帖」。名帖又稱「帖子」,相當於今天的名片。名帖在我國起源很早。據載,秦漢之際人們在拜訪謁見時,就開始用名帖通報姓名了。不過那時的名帖是把竹木片削平,上書自己的名字,名稱也叫「謁」,後又稱「刺」。《史記·酈生陸賈列傳》記載,漢高祖劉邦引兵過陳留(今河南開封東南),酈食其「踵軍門上謁」,求見劉邦。劉邦以為酈食其只是 一普通「儒人」,不願見,便派使者辭謝,「酈生瞋目按劍叱使者……使者懼而失謁,跪拾謁,還走,復入報曰:"客,天下壯士也,叱臣,臣恐,至失謁』。」劉邦這才召見酈生。這裡提到的「謁」,就是名帖。東漢之後,由於造紙術的發明,開始用紙製作名帖,又有了「名」、「名紙」、「名刺」等名稱。 由於有的名帖除鄉里、姓名外,還一併寫上自己的官爵,故又稱為「爵里刺」。唐宋時官僚士大夫中流行的「門狀」,明清時下屬見上司、門生見老師所用的「手本」,也都屬於名帖的範疇。
名帖的作用,當初是人們在登門拜訪求見時,用來通報自己姓名的。但逐漸又出現了逢年過節時,本人不登門而派僕從到親戚朋友家投送名刺,以此祝賀節日的現象。南宋周密《癸辛雜識》說:「節序交賀之禮,不能親至者,每以束刺僉名於上,使一仆遍投之,俗以為常。」其中還記了這樣一件趣事:「余表舅吳四丈性滑稽,適節日無仆可出,徘徊門首。恰友人沈子公僕送刺至,漫取視之,類皆親故,於是酌(飲)之以酒,陰(暗中)以己刺盡易(交換)之。沈仆不悟(未察覺),因往遍投之,悉(全部)吳刺也。」吳四丈的掉包計頗為巧妙, 一時成為人們相互傳說的笑話。這種逢節遍投名帖的現象,類似於現如今辭舊歲迎新年之際,人們互相寄送賀年片。
古人對名帖十分看重,幾乎成了本人的代表,送禮時派人攜帶禮物的同時又拿著名帖,就等於自己親自送去,顯得更為禮貌鄭重。所以,封建社會後期達官顯貴派僕人送禮,一般都同時呈上本人名帖以示恭敬。如《紅樓夢》第十一回寫賈敬過生日,賈蓉談及:「南安郡王、東平郡王、西寧郡王、北靜郡王四家王爺,並鎮國公牛府等六家,忠靖侯史府等八家,都差人持名帖送壽禮來。」
此外,明清時期請客赴宴、請醫生來家治病等,也用名帖。讓人拿名帖去請,就如同自己親自去請。對方收下名帖就是接受親自去請;而退回名帖並不是不接受邀請,只是不敢承當親自去請的禮節。《紅樓夢》第十回記賈珍給秦可卿請醫生,說:「我已叫人拿我的名帖去請了。」去的人回來稟報道:「奴才方才到了馮大爺家,拿了老爺名帖請那先生去,那先生說是:"方才這裡大爺也和我說了,但只今日拜了一天的客,才回家,此時精神實在不能支持,就是去到府上也不能看脈,須得調息一夜,明日務必到府。』他又說:"醫學淺薄,本不敢當此重薦,因馮大爺和府上既已如此說了,又不得不去,你先替我回明大人就是了。大人的名帖著實不敢當。』還叫奴才拿回來了。」這裡描述的就是當時使用名帖的一種情況。
第四節 生日與祝壽
生日是人來到世上的紀念日,對本人具有特別的意義,因而慶賀生日頗為流行。而向別人祝壽,則成為社交活動的一項內容。
在我國為別人祝壽,即「上壽」的風氣開始很早。金文中就有多種寫法的壽字出現,說明商周時期已有了祝壽的活動。但當時祝壽並不是固定在出生紀念日。普通平民何時把祝壽與生日聯繫起來,因缺乏記載已難確考。不過據清代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十九考證,封建帝王確定在生日舉行大型祝壽活動是始於唐代。唐開元十七年(公元729年)八月,唐玄宗置酒宴招待群臣,慶祝自己的生日。宴會後,尚書左丞相源乾曜〔yao 要〕、右丞相張說率文武百官上表,請以玄宗生日八月五日那天為「千秋節」。此後唐朝皇帝不但在生日祝壽,而且除德宗外,都為生日取了專用的名稱。如肅宗生日叫「天成地平節」,武宗生日叫「慶陽節」,宣宗生日叫「壽昌節」,昭宗生日叫「嘉會節」等等。唐代自玄宗始,每逢皇帝生日都全國休假三日舉行慶祝活動,「朝野同歡」。在京城,群臣向皇帝祝壽,獻上甘露、醇酎〔zhou宙〕和「萬歲壽酒」。各道節度使為博得皇帝歡心,則獻上大量珍物寶玩。京城以外的官吏百姓也要「作壽酒宴」,慶賀皇帝的生日。宮廷與民間的風氣是互相影響的,源乾曜等人不會是突發奇想而上表;「千秋節」確定後民間也不會不受感染。因此,可以說,至少在唐代祝賀生日之風已經興起。
據《宋史·禮志》載,大中祥符五年(公元1012年)十一月,宰相王旦生日,宋真宗詔賜羊30頭、酒50壺、米面各20斛,並允許擺宴、奏樂,大加慶賀。除宰相外,宋代親王及皇帝寵愛的高級官僚每逢生日,皇帝都賞賜禮物以示祝賀。由於封建帝王的倡導,上行下效,各級官僚借送生日賀禮之機拉關係、交權貴,在宋代成為普遍的風氣。南宋李心傳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載,在奸臣秦檜擅權時,「四方皆以其生日致饋。其後州郡監司率受此禮,極其僭侈」。以至於紹興二十六年(公元1156年),為煞僭侈之風,宋高宗還曾下詔,禁止在職官吏過生日收賀禮。但從各種文獻記載看,這道禁令並沒有起太大作用,其後送生日賀禮之風仍然盛行。宋代除生日送財物外,還有生日獻詩詞的風氣。大文學家蘇軾《東坡全集》中就有多首祝賀生日的詩,如《表弟程德孺生日詩》、《樂全先生生日以鐵柱杖為壽詩》等。明清時期,還有以繪有壽星的畫軸作為生日賀禮的。不過,據《十駕齋養新錄》卷十九載,當時風氣是「只受文字,其畫卻回,但為禮數而已」。而且畫軸常常並不打開就退回,故而還出現了「無壽星畫者,但有它畫軸」,就用「紅綉囊緘之」以濫竽充數的現象。《十駕齋養新錄》就記有這樣的事例。當時有一名叫王安禮的州官過生日,其屬吏依照禮節送上許多畫軸。王安禮忽然心血來潮,命令將所有的畫軸均啟封,展開掛在廳堂中,以顯示生日之隆重。但當他興高采烈地率領眾來賓參觀這些禮品時,才發現畫軸中有畫著佛像的,有繪著鬼神的,更有甚者圖上竟是兩隻貓,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祝壽一般是在生日當天,家屬及宗族、戚友都要行拜禮並頌念祝賀言詞,故又稱為「拜壽」。也有在前一天晚上就去賀壽的,稱為「預祝」。如有人在生日的第二天前往賀壽,則叫做「補祝」。
還有一種特殊的情況,古代還盛行為已經去世的祖父母或父母在他們誕辰紀念日「稱觴祝壽」,叫作「冥壽」、「陰壽」或「冥慶」、「陰慶」。據清代范祖述《杭俗遺風》載,冥壽之禮,大體如同為生者做壽。凡在家中做冥壽,子孫要身穿彩服,設置壽堂,宗族及親友登堂拜祝。冥壽禮品不得送對聯,可送壽屏、壽軸。送壽軸者,上書「仙山不老,佛國長存」等字樣,也有單寫一個「慶」字的。如送桃、糕、燭、面之類,須加紙元寶十副、糖茶兩杯,而不送鞋襪。家中冥慶不拜懺①,酒席葷、素均可,以素席為多。如在寺院做陰壽,則必須拜懺,或一日、或三日、或七日不等,以圓滿之日為正日。更為隆重者,要拜水陸道場,由49個和尚拜懺七七四十九天。事畢,陰壽者牌位可放入寺院中的根本堂,以承受香火。做冥壽表達了人們對已故先人的懷念,其習俗一直沿至近現代。至今也有紀念某某已故名人誕辰多少周年的活動,當屬其遺風。
——————
注釋:
①拜懺:即僧尼為信徒誦經懺悔的儀式。
第五節 結拜與連宗
在古代的社交活動中,還流行著「結拜」與「連宗」的風氣。
結拜也稱拜把子,是異姓好友為使關係更加密切,不管分別來自何方,也不論各自的家庭背景,只要通過一種儀式結拜之後,就互相以兄弟姊妹相稱。民間叫作干兄弟、把兄弟或乾姊妹。不但結拜者來往如同兄弟姐妹,雙方家人也如至親往來,稱呼如同家人,叫稱「乾親」。結拜兄弟最廣為人知的,大概要數《三國演義》第一回描寫的劉、關、張「桃園豪傑三結義」。當時「三人焚香再拜」,共發誓言:「念劉備、關羽、張飛,雖然異姓,既結為兄弟,則同心協力,救困扶危,上報國家,下安黎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願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實鑒此心。背義忘恩,天人共戮!」其中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願同年同月同日死」,幾乎成了後來結拜者必說的口頭禪。桃園結義雖為小說中的故事,但三國時期已時興結拜卻是事實。《太平御覽》卷四○七引《吳錄》記載:「張溫英才瑰瑋,拜中郎將,聘蜀與諸葛亮結金蘭之好焉。」所謂「結金蘭之好」就是結拜,其典出自《易·繫辭上》:「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意思是說二人同心協力,能夠把堅硬的金屬截斷;心心相印的語言,像蘭花一樣香馥芬芳。這是用「金蘭」形容二人情投意合。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賢媛》在記述竹林七賢中山濤與嵇康、阮籍的友誼時也說:「山公與嵇、阮一面,契若金蘭。」後來,「金蘭」就引申為結拜兄弟姊妹的代用詞了。
結拜的主要禮儀是焚香祭祀、跪拜磕頭、共立誓言和互相「換帖」。帖是一種書面的文契,一般用長條紅紙來回摺疊幾次,成信封大小,再在封面寫上《金蘭譜》或《蘭譜》。裡面則大抵寫有結拜人某某等二人或若干人,因交情日篤,友誼深厚,願意結拜為異姓兄弟或姊妹;然後寫明姓名、籍貫、年歲、八字(即出生年、月、日、時的干支),以及父、祖、曾祖的姓名和出身、官職等;最後標明結拜的年、月、日,結拜人均簽名蓋章或按指紋。在祭祀完各人的祖先之後,互相交換此帖,每人保存一份,便算正式結拜為兄弟姊妹了。結義兄弟要求「有難同當,有福同享」。正如明代梁辰魚《浣紗記》中所說:「三年曾結盟,百歲圖歡慶。」
結拜雖有情義在內,但實際上是古代擴大社會勢力的一種辦法。與此相似的還有「連宗」。所謂連宗,就是陌生的、並不相干的同姓人互相認作本家。《紅樓夢》第六回中,曾談及王熙鳳祖父與一個小小人家,即劉姥姥的女婿王狗兒的祖上連宗的事:「原來這小小之家,姓王,乃本地人氏,祖上也做過一個小小京官,昔年曾與鳳姐之祖、王夫人之父認識。因貪王家的勢利,便連了宗,認作侄兒。」這種連宗的理由,表面上常說:「五百年前是一家,一筆寫不出兩個王字。」其實同姓未必同宗。就王姓來說,先秦時帝王的子孫多稱王子、王孫,他們的後人就有不少稱為王氏。例如商代的王子比干、周朝的王子晉、戰國時魏國信陵君王子無忌以及田氏齊王等等,都有子孫稱為王氏。王姓來源不一,分支眾多,如無家譜記載,同宗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如果是有家譜可查的同族認親,則稱為「認宗」。古代有寫家譜的習俗,一般大戶都要立祠堂,修家譜,常常上推到十幾,甚至數十代的蕃衍分支情況。如果是屬於「同譜」,即同 一宗族的人,雖然由於種種原因多年,甚至幾代沒有往來,但只要有一方到另一方登門拜訪,對上家譜,就可以認作本家。如《紅樓夢》中的賈雨村,因為與榮國府同譜,所以一到京城就馬上拿了「宗侄」的名帖去拜見賈政。認宗之後,賈政成了他的宗叔,寶玉等人成為他的族弟,這就成了走得很近的同族本家人了。
認宗因為有據可查,遞個寫明宗族關係的名帖就行了。而連宗則一般還要舉行儀式。有祠堂的要到祠堂中燒香,要通知族人參加,排列輩分後要寫到家譜中,以後就要按照本族人、本家人的「禮數」來往了。一般情況下,連宗雙方的社會地位及勢力並不對等,有的甚至還十分懸殊。如京城一個「小小人家」竟可與列入「護官符」,被譽為「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的顯赫名宦之家連宗。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這似乎不好理解。那麼原因在哪裡呢?這是因為古代社會有著很強的宗法氏族觀念。在宗法社會中,氏族是社會的重要組成單位,各個氏族集團都講究人財兩旺,即人丁越多越好,財產也越多越好,而且把人丁放在第一位,因為只有人多才可勢眾。一方面那些寒門小戶,因勢孤力單,為在社會上尋求照應,當然要趨炎附勢,想方設法通過連宗、認宗高攀權貴,進而希求有所發展。另一方面,那些有權有勢的富貴之家,多一門本家就等於擴大一點勢力,為了壯大門庭,也樂於接納那些追隨投靠者。說穿了,連宗實質是封建宗法社會中,人們因權勢、利益而互相聯絡利用的一種手段。
第六節 盟誓 在周代,遇到諸侯之間或周天子與諸侯之間關係不協調時,就要設盟立誓以維持穩定。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各國相互吞併,爭奪霸主地位。大國欲以結盟擴大勢力範圍,小國也要通過聯合保全自己的利益,因而盟誓活動更加盛行。所謂盟誓,就是兩國或更多的諸侯聚集在一起,通過一定的儀式,共同宣誓,約定協同辦事,相互支援。結盟之後,雙方就有了共同承擔義務的約束。春秋時期的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lu 驢〕、越王勾踐等稱霸時,也都是通過會盟宣誓確定了霸主地位。
結盟時要舉行盟禮。盟禮一般要在壇坫〔dian 店〕,即用土堆築的高台上舉行。《禮記·曲禮下》說:「蒞〔li 利〕牲曰盟。」孔穎達疏云:「盟者,東牲歃〔sha 霎〕血誓於神也。」就是說盟禮要殺牲、歃血。會盟時,先要在地上挖一方形土坑備用。接著由戎右幫助掌管盟禮的「司盟」殺掉盟牲(盟牲雜用六牲,天子諸侯通常用牛),割下牲牛的左耳,放在珠盤裡,由盟主拿著,這叫「執牛耳」。又取牲牛血盛在玉敦〔dui對〕里,並蘸著牲血書寫盟書。會盟正式開始,盟主、司盟及同盟諸侯都肅立於壇上,先由司盟宣讀盟書,詔告神明。然後戎右端來盛牲血的玉敦,打開敦蓋,盟主先飲血,接著依照尊卑次序一一飲血,以示矢志不渝,這叫作歃血。歃血也有會盟者口含牲畜之血,或用手指蘸牲血塗抹在嘴上的。歃血之後,要取一份盟書放在牲牛上,一起埋到方坑裡。同盟者則各取一份事先抄好的盟書,回去後收藏於祖廟或掌管盟約的官府。此後,盟書內容就成為會盟者共同遵守的原則和行動準則。
盟禮中最重要的儀式是歃血。不論何種盟誓的場合,舉凡結盟都必須履行歃血的禮儀,且一直流傳於後世。據南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八十七記載,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公元1016年)九月,曾經反叛的「撫水蠻人」,「悉還所掠漢口、資畜,乃歃貓血立誓,自言奴山摧倒,龍江西流,不敢復叛」。後代的各種幫派集團締結盟約時,為表明決心,也要用刀斬一隻雄雞,在每碗酒里灑幾滴雞血,對天發誓,然後各飲盡血酒,表示親如手足,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而清代天地會拜盟時,則是入會者用銀針刺破自己的中指,讓血滴入酒碗,然後在場的全體會員共飲這碗血酒。同時吟唱「此夕會盟天下合,四海招徠盡姓洪①,金針取血同立誓,兄弟齊心要和同」等詩句,然後再焚香、宣誓。由於歃血在盟誓活動中的普遍應用,以至於後來「歃血為盟」成了常常連用的專用片語。
在先秦,盟與誓是有區別的。誓只是通過語言相互締約,所以約束作用比盟要小。誓禮也較為簡單,不用殺牲、歃血。由於結盟必要發誓,後來盟誓二字連用,盟誓的禮儀也合二為一了。後代也常有為表明決心,雙膝跪地,仰面朝天,賭咒發誓的情況,這大概應屬誓禮的遺風。
由於盟誓是在大庭廣眾之中舉行,又要向古人信仰的神明發誓,所以還是有 一定約束力的。據《史記·刺客列傳》載,魯庄公十三年(公元前681年),齊國與魯國在柯地結盟。當齊桓公和魯庄公在壇上行盟禮時,魯國勇將曹沫乘機手握匕首劫持了齊桓公,並提出歸還齊國侵佔的魯國「遂邑之地」的要求。桓公在脅迫下,不得已當眾答應了曹沫提出的條件。當曹沫下壇,立於群臣之位時,桓公後悔了,「欲倍(背)其約」。此時齊國國相管仲說:「不可」,應允後又背信只可痛快一時,而結果是「棄信於諸侯,失天下之援」。於是,齊桓公只好依盟禮之約,把佔領的魯國亡地歸還了魯國。由此例可見,古代的盟禮並不是徒具形式。
——————
注釋:
①天地會以「反清復明」為宗旨,因明太祖年號洪武,故對內稱「洪門」。
推薦閱讀:
※怎麼評價羅織經這樣一本邪惡文學?
※古代武將真的武藝高過現代人嗎?假如把李小龍放在古代大概是什麼水平?
※凝霜寒雪楚江南!
※古代胭脂水粉如何製作?
※古代劍客是如何感覺到殺氣,殺氣什麼鬼?
TAG: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