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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綠卡和美國綠卡的比較

 中國綠卡和美國綠卡的比較

  作者:張大欽

  1.淺談綠卡

  2. 綠卡的功用目的

  3. 綠卡的顏色

  4. 綠卡的種類

  5. 數額限制

  6. 審批機構和程序

  7. 申請資格條件

  8. 綠卡的使用和維護

  9. 綠卡的取消

  10. 辦理綠卡的費用

  11. 永久居民和公民的差別

  12. 一點思考

  淺談綠卡

  綠卡一詞源於美國,是永久居留權的簡稱。它證明一個外國人享有在發卡國無限期居住和工作的權利。外表上看,綠卡只是一個信用卡般大小貼有照片的塑料片,上面記載著一些個人資料。但它發揮類似護照的作用,在進出國境時只需出示綠卡,無需簽證,便可通關。

  中國公安部和外交部在2004年8月15日聯合發布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標誌著發達國家普遍採用的「綠卡」制度在中國開始實施。這對吸納國際人才,深化改革開放,作用積極,影響深遠,可喜可賀。

  本文嘗試著對中國剛剛出台的綠卡制度和美國已經演進了二百多年的成熟移民制度進行一些橫的對比。試圖分析這兩種綠卡制度在歷史形成,功用目的和權利義務等方面的差異;比較它們在顏色種類,申請條件,審批程序,申請成本等方面的不同。中國綠卡制度是舶來品,新鮮玩意,很多地方還來不及細化。只有不斷配套加以完善,這塊資本主義之玉才可以攻社會主義之石。有鑒於此,本文的會更多地提及到美國的歷史和實踐做法,一方面以此滿足國內讀者的興趣,另一方面也可以為中國未來實施更完善的綠卡制度留個參考。

  功用和目的

  隨著經濟開放和全球化深入發展,中國對外國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以此同時,一些外國人要求在中國永久居留並享有更大出入境便利的願望也更加強烈。中國公安機關對外國人居留的審批管理工作不夠規範、不夠具體,無法適應形勢發展。為了吸引更多高層次外籍人才和投資者來中國,促進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中國政府參照國際規範做法,推行綠卡制度。

  可以說,綠卡制度是中國政府與時俱進的戰略舉措,借鑒國際先進做法來服務中國的改革開放和國家利益。中國綠卡重在功利和實用,除了一些非常必要的親聚需要,沒有考慮到太多人道主義方面的責任,主要服務的對象是能為中國作出貢獻的商業界和學識界。中國綠卡門檻偏高,類別不全,欠缺長遠大局考量,有應急權宜之嫌。中國面對的是世界最大的人口壓力,國內問題不少,社會危機很多,經濟發展遭遇瓶頸,政治改革前景不明。有錢沒錢的人都在拚命往外跑。處理不善的話,它龐大的人口對全世界都是一個爆炸性的威脅,我們又怎麼可以指望中國去安置國際難民和承當更多的救世道義呢?中國任何人口政策都不可避免地帶有特殊性,這點全世界都應理解。

  中國綠卡制度的出台後,有人抱怨,中國給外國人綠卡持有人的權利太多了,超過了本國公民,享受了所謂的「超國民待遇」。冷靜分析一下,我們會發現:其實,不是我們給外國人的權利太多了,而是,我們給予自己國民的權利太少了。

  我們的人民何曾真正當家做主了?我們的政府何曾落實民治民生民享這些主權在民的觀念了?君不見,結紮證,暫住證,掃黃打非打得街頭巷尾人心惶惶,雞犬不寧。戶口本,邊防證,地域歧視,城鄉差異,害得億萬國人在自己的國土上淪落為異鄉人。什麼時候你見過我們的公僕欺負外國人了,棍棒之下苦苦哀求的大多是中國的窮苦平民。

  試問一下,如果自己的國民在自己的土地上,都要被限制流動,都要飽受騷擾,這樣的公民待遇,誰稀罕呢?在這樣惡劣的生態環境下,如果不給外國人足夠的權利和便利,他們肯來中國投資嗎?投資都跑到別國去了,我們經濟怎麼發展呢?但是,外國人優惠給得太多了,本國人必然處於不利的競爭位置,他們的積極性自然受到打擊。有本事但受打擊的中國人,它們別無選擇,只得出國,移民海外去了。這樣惡性循環,導致了中國國內人才的雙重危機:一方面人才嚴重流失,另一方面人才又嚴重浪費。

  和中國不同,美國是移民立國。移民法關係到幾乎每一個美國人的切身利益。在對待移民的問題上,美國採取是理想主義和實用主義折衷交叉的做法,既有原則性,又不失機動靈活。綠卡是美國移民政策演進過程中的自然產物。

  自由移民是美國最初奉行的國策。清教徒在五月花公約里主張的是一個遠離暴政,免於恐懼,人人平等,不受壓迫的國家。自由女神像張開雙臂歡迎的是所有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包括乞丐,妓女,逃犯和走投無路的人。在殖民主義早期和建國初期,廣袤的美洲大陸需要大量的人口來開發耕耘,所以美國的門戶是完全自由開放的,不但沒有限制人口到來,而且還到處強行販賣人口到美國。很多黑奴當初就是給強行綁架或「賣豬仔」到美國來的。19世紀四十年代開始,美國開發大西部,加州興起淘金熱。大批華工到美國來淘金,修建鐵路或從事其它的農商勞動。華人吃苦耐勞,不計較薪水條件,在勞力市場上受青睞。一些白人認為華工威脅了他們的飯碗,於是肆意醜化華人,繼爾掀起排華運動。1882年美國國會出台排華法案,限制華工進入美國或歸化為美國公民。這是美國歷史上第一次針對某個國家或某個族群專門出台排斥法令,在美國歷史上留下了最臭名昭著的一頁,終結了「自由移民的時代,開啟了移民設限的篇章。此後,美國的移民政策漸次收緊,門檻越來越高。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美國的移民政策帶有明顯的地域和種族歧視,對歐洲白人移民優惠寬鬆,對亞洲人從緊從嚴。美國的排華法案存在長達六十多年,直到二戰結盟後1945年宋美齡訪美時才被廢除。而美國基於種族膚色和國別的歧視性移民政策只有到了1965年才被約翰遜總統宣布廢除,代之以更為公平的全球配額制。

  美國移民政策的理想主義體現在它兼容並蓄世界各色各樣的人才,讓各種文化語言價值觀念在美國互存共處,有容乃大。它既歡迎有錢有知識的精英,同時也接納安置逃荒逃難和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出於公平,它制定了「多元化移民計劃」,發放一定移民配額讓那些移民人數少的國家的人可以通過抽獎的方式來美國,以達到文化的多元和族群的均衡。當然,美國的理想主義也備受現實的挑戰,常常向現實主義妥協,甚至偏離軌道。美國歷史上排華是一個例證,二戰中集中監禁日僑也是一個例子。

  美國的移民政策既有連貫性,又有機動性。1989年的天安門六四事件發生後,美國國會緊急通過了一個專門法令,給予當時在美國的中國留學生集體政治庇護。那一紙法案,使得至少6萬名以上的中國公民因此成為美國公民。類似的優待性法令,還有一個是專門針對流亡的西藏人的。凡此種種機動措施,既是出於人道主義考量,也是出於國際政治的需要,是理想主義和現實主義的結合。這種結合滲透到美國移民政策的每一個方面,影響著移民官的每一個決定。

  總的看來,在和平的年代和經濟好的時候,美國政府就對外國移民表現得寬容,經濟不好或安全形式嚴峻的時候就對外國人嚴加限制。在美國經濟繁榮的90年代後期,紐約市甚至不怎麼抓非法移民了。但9.11一來,反恐成了當務之急,導致經濟接連不景,外國人工作配額一減再減,簽證制度嚴上加嚴。現在,外國留學生想在美國找工作,辦綠卡,沒先前那麼容易了。阿拉伯人想來美國,可難了。

  綠卡的顏色

  中國的綠卡,有點像它的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都是斑駁的雜色,毫無綠色可言。追究綠卡的本色,還得回到美國的歷史。

  綠卡的正式名稱是外國人登記收據卡第I-151表或第I-551表。外國人登記收據卡這東西,是1940年才開始有的。二戰發生後,出於國家安全考慮,美國國會出台法令,要求所有外國人都必須去郵局填表登記。表填完後,由郵局送至移民局。移民局處理後,會寄給登記的外國人一張收據卡(AR-3表)。這AR-3表印在白紙上,一點也不綠,而且因為其不分合法非法,所以並不是嚴格的今天意義上的綠卡,只能算是綠卡的前身。

  二戰後,大批移民流向美國。到口岸登記時,不同身份的外國人,會得到不同的登記收據卡,永久居民則是I-151表。這I-151表,是一張綠色的小紙片。綠卡中的綠字,便由此而來。後來移民官們說順了嘴,就簡稱其為綠卡。由於綠卡帶來的好處,犯罪分子鋌而走險,大量偽造綠卡。移民局為了反偽,二十多年間,共19次改變綠卡設計,其中包括改變顏色。綠卡的顏色,曾為藍、淺藍、深藍。1977年1月,移民局更推出可以用機器識別的、防盜功能更強的I-551表,來取代舊的I-151表。I-551表的顏色,有過粉色和粉藍相雜。九十年代中後期,為迎合信息時代,I-551表再次改造,加了許多高科技防偽措施。柯林頓總統的腦袋,也曾被加了上去的。現在,儘管綠卡已不再綠,但「綠卡」這個名稱,大概會永遠使用下去了。

  現在的一些外國人,為了能去美國,不惜傾家蕩產,甚至不惜出賣人格,也不惜給本國政府和社會制度抹黑,使出種種伎倆,編造各種虛假理由來獲取一張美國的綠卡。一胎化,假結婚,宗教迫害,政治庇護成為某些中國人申請綠卡時濫用的藉口和途徑。與此同時,美國政府,特別是一些持反華立場的人,把發放綠卡當作一種敵視中國,遏制中國,甚至包庇中國在逃不法分子的手段,客觀上既加重了綠卡的政治化色彩,也給自己製造了不少的麻煩和問題。相信隨著中美關係的日益改善,以及相互溝通、理解與合作的加深,綠卡最終能回歸其本色。

  綠卡的種類

  美國的綠卡有好多種,按照申請者和受益人的關係,大致可分為依親綠卡,僱用綠卡,難民庇護綠卡,特殊人才綠卡,特別條約綠卡等等。按照綠卡的有效期,可分為有條件臨時綠卡和永久綠卡。通過投資或婚姻而獲得的綠卡是臨時有條件的。只有經過兩年的「真實性」考驗後,才能轉換成永久綠卡。非法移民生逢其時的話,有可能碰上大赦綠卡。再不濟的話,還可以抓鬮摸綠卡,機率比中六合彩大。不過,大陸出生的中國人不在此列,沒有抓鬮的資格。台灣,香港和澳門出生的人有機會。中國的綠卡目前沒有嚴格的分類,只是列舉了可以申請綠卡的七種情形。主要面對直接投資者,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對中國社會經濟作出重大貢獻的人,以及依親家屬。

  數額限制

  中國綠卡沒有數量限制。自1985年以來,中國政府已批准3000多名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定居。新的綠卡規定了很高的資格條件,估計申請人不會太多,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廣東等地。美國的親屬類移民,每年的全球配額是48萬名。工作類移民,每年全球配額是14萬名。幸運抽獎的多樣化移民,全球每年5萬5千個,只供移民人數少的地區使用。每一個國家的親屬移民配額,不得超過全球親屬移民配額的7%(目前規定各國的優先移民配額不得超過兩萬)。直接近親不受配額限制。非直接近親,按照親疏程度,分為四類優先。公民和永久居民所能覆蓋的親屬範圍有不同。

  審批機構和程序

  在中國,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直轄市公安分、縣局;審核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審批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公安部。

  公安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個月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決定。經公安部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由公安部簽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申請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發給《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申請人持該確認表到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D」字簽證,入境後30日以內向受理其申請的公安機關領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在美國,給簽證與給居留權也是不同的部門,美國駐外使館發的只是簽證,上面的有效期是指進入美國的有效期而不是居留的期限,居留的期限是由當地的美國移民官發給。比如護照簽證是一個月,美國機場的移民官可以給你半年的居留權,也可以只給7天,你抗議也沒用。

  在美國,辦長期居留的機構是移民局而不是當地警察局。美國是移民國家,所以移民局相當龐大,勢力也很大。移民局以前隸屬司法部,「9·11」事件後,它轉屬新成立的國土安全部,但保留了相當大的獨立性。移民局可以不承認使館簽證的權威,否決外交部的決定,拒絕有美國駐外使館發放簽證的持有者進入美國。移民官員在邊境口岸權力大得無邊,他們可以將持有效簽證的外國人當場趕回去,強制其付價格昂貴的單程機票,坐下一班航班返回其國家。如果當天沒有航班,他們會將來訪者關進禁閉室,等待下一班飛機。

  移民事務在美國既龐大又複雜。為了加強管理,美國將移民局分成4個管區,即東北、東南、西北、西南4個管理中心,辦理全國的工作簽證和移民事物。入境一年以上的長期居留者申請延期也是在移民局辦理。

  美國移民局辦理手續不用面呈,全是郵件往返。美國移民局一般不能托關係,托關係的結果反而可能對申辦人不利。美國移民官的自由裁量權很大,某種程度上,法律賦予了他們犯錯誤的權力。移民官不喜歡外來人的干涉,也不多看申請人的申訴,連申請人的面都不見,只憑材料作出決定。美國移民局認為律師的文件可信度更高,傾向於接受律師呈報的文件,而不是直接受理申請人的文件。

  在美國申請綠卡,往往要分步走,有時會和幾個部門打交道,所需時間比中國長。在美國申請一個工作綠卡,順利的話也可能要等上3到5年。中國的綠卡申請,只需和公安機關打交道,沒有法院和勞工部門參與,清一色在六個月內決定。中國沒有排斥律師參與或代理綠卡申請,但新出台的條文似乎鼓勵當事人本人出面親自辦理。由於業務量不大,技術要求不高,中國律師缺乏興趣開發這塊市場。

  在美國,如果綠卡申請被拒,你可以有許多救濟手段。移民局內設移民庭,移民法官獨立判案。你可以先在行政系統內上訴,行政救濟用盡之後,還可以到聯邦法院上訴。中國是行政主導,法院沒有獨立權威。新出台的綠卡制度壓根就沒有提到上訴程序,也沒有提及法院的作用。雖然中國其它法律設有行政複議程序,但能否在此獲得實施,還需觀察。

  申請資格條件

  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適用對象主要是在對中國經濟、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單位任職的外國籍高層次人才,在中國有較高數額直接投資的外國籍投資個人,對我國有重大突出貢獻或國家特別需要的人員,以及夫妻團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親屬等家庭團聚人員。對於外國投資個人,他在中國投資實際繳付的註冊資本金應當達到50萬到200萬美元,視投資的產業和地區而有不同標準。投資於西部地區或國家鼓勵的產業,只需要50萬美元。

  在美國,各類的移民申請條件不一樣,但都有非常明確的條文規定。例如,辦依親綠卡的人需要和美國人或綠卡持有者有較緊密的親屬關係。親屬分直接近親和優先親屬兩種。直接近親,不受配額限制,綠卡辦理速度會很快。如果不是直接近親,則按照申請人和受益人的親疏程度,分為四個優先親屬等級。按優先次序和來源國別排隊等候。如果一個美國公民要申請他在墨西哥或菲律賓的兄弟姐妹移民美國,很可能要等上十多年。

  美國的「直接近親」和中國的「直系親屬」的概念不同。美國直接親屬包括公民的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以及21歲以上公民的父母。中國的「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滿18周歲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滿18周歲的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

  如果是留學生,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學結束後,先尋求一份工作,以僱主出面將F一1學生身份轉為H一1B受雇身份,再經過僱主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待勞工證批准後,再以第二類職業優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移民申請批准後,再申請綠卡。而在新經濟膨脹的的九十年代末,美國政府平均每年有12萬個工作簽證留給外國人。近幾年美國經濟不景,外國人工作簽證被大規模削減,每年只剩6萬多。這使得留學生畢業後留美工作的前景嚴峻了一些。凡持J一1簽證的赴美訪問學者,在美國完成了預定的學習研究計劃後,一般必須回到自己的國家居住兩年後,才可以在美國申請永久居留身份,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該類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的途徑。某些特殊情況下,上述「兩年」規定可依法獲得豁免。

  如果是大富豪,你可以辦投資移民,只要投入100萬美金 (失業嚴重的地區只需50萬) 到美國經營實業,僱用10位美國工人,你就可以獲得附條件的臨時綠卡。這100萬必須是真金白銀實際到位的資金,兩年內,你的實業必須真實有效地存在和運作。兩年後檢查合格,臨時綠卡才轉正為永久綠卡。

  如果是企業老闆和公司高層,你覺得投資移民100萬的要求太苛刻,想變通一點。你可以先到美國開分支機構或收購一家美國公司,隨後調動到美國公司擔任管理職務,然後再通過這家美國公司為你申請綠卡。這種L1簽證間接移民的做法已經為國內許多大老闆們樂意採用。

  對於那些在科學,文藝和體育等方面作出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和貢獻的人,美國的大門對他們永遠是敞開的。他們甚至不需要有任何僱主單位,自己直接申請就可以了。如果是諾貝爾獎獲得者,我想美國是不會吝嗇它的綠卡的。對那些沒有達到諾貝爾水平,但同樣具有特殊能力和碩士以上高學歷的人,他們可以嘗試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請移民。特殊能力的共有十條硬指標,你至少得滿足其中的三條以上。申請人的學術背景,論文力度,科研成果,推薦人的聲譽和推薦材料的可信程度都是成功的關鍵。

  綠卡的使用和維護

  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出入中國國境無需再辦理簽證手續,憑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即可出入境。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間,《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其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可以單獨使用。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有效期分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兩種。對未成年人頒發5年有效的證件,對成年人頒發10年有效證件。證件期滿、遺失、損壞或有關內容變更的,可以申請換髮或補發,公安機關經審核不具有喪失永久居留資格情形的,將為其換髮或補發證件,無需按照申請條件重新審批。

  被批准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每年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得少於三個月。確因實際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國累計居留滿三個月的,需經長期居留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批准,但五年內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得少於一年。

  美國的綠卡十年一換。為了保住你的綠卡,你必須遵守美國法律,不得圖謀暴力推翻美國政府,你應該履行納稅義務,而且,你必須主觀上沒有放棄美國作為你的永久居留地。如果是18到25歲的年青人,還得同意應徵服兵役。一般情況下,持美國綠卡者只要離境時間不超過一年,憑其綠卡便可重新入境;但若離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綠卡便不足以保證他能重新入境,綠卡在入境時有可能被沒收。持綠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計離境時間超過一年者,應先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回美證。回美證自離境時起有效期可達兩年,如兩年內當事人仍然沒有回美,則只有向美國駐海外領事館申請「特別移民」簽證,獲准後方能返美。

  移民局會考慮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以決定申請人是否真正希望保留美國永久居民身份。有意成為美國公民的綠卡持有人必須明白,回美證雖能保留其綠卡,卻不能縮短用來申請入籍所需的時間,包括法律上要求的居住時間和實際上居留時間。同時在申請人入籍時,申請人在最近5年中最少要有一半時間居住在美國。

  近年,不少港、台、大陸華人移民在獲得綠卡後,紛紛返回原居地工作或發展。為了保住你的綠卡,以下的一些建議希記取:

  (1)取得綠卡後,你就自動成為美國納稅居民,記住每年4月15日前要向美國稅務局申報前一年度你的全球收入,以證明你向美國社會盡了義務。不履行納稅義務是犯罪行為,一經證實,綠卡會被吊銷。在海外工作的美國永久居民,根據自己在海外待留多少天,按一定的比例計算上報的稅金,年收入7萬美元可以免稅,在海外繳納的所有稅金可以依照國際稅務條約進行饒讓抵免。

  (2)家人或親屬儘可能留在美國定居。同時要求你僱主出具一份解釋出於工作你必須在海外居住的書面證明;

  (3) 保留美國地址,爭取在美國境內購置房地產;

  (4)在美國申請銀行帳戶,海外工資爭取直接存進美元帳戶。

  (5)保持美國駕駛執照、信用卡;

  (6)在美國建立儘可能多的固定關係,多參加各種社會團體、聯盟、會社等;

  (7)經常回美國,即使是短期停留。

  綠卡的取消

  根據中國法律,有以下四種情形下之一者(1)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2)法院判處驅逐出境(3)非法造假騙取永久居留資格(4)每年居留不滿三個月或五年內在中國累計居留不滿一年。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國的永久居留權。中國法律對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沒有加以定義,像口袋一樣可松可緊,實踐過程中可能會受國內政治和國際關係影響。

  美國也有取消綠卡的規定,此外,美國還有禁止入境和遞解出鏡的詳細規定。觸犯法律,販毒,間諜,賣淫,偷渡,造假,參與集體屠殺,造成公眾負擔,患傳染性疾病,心理異常,行為怪異都有可能導致綠卡持有人被禁止入境或遞解出鏡。此外,由於殘留的冷戰意識作祟,美國對共產黨員或極權主義黨派成員有權拒之入境。除非你能證明加入黨派是出於謀生,並非自願,或者黨員身份已經終止若干年,不會對美國安全構成威脅,才可以獲准入境。如果隱瞞共產黨員身份騙取了綠卡,一經發現,綠卡會被取消。

  辦理綠卡的費用

  辦理美國綠卡,官方收費大約在三兩百美元左右,加急處理另外加費。律師收費要看案子的種類和難度,一個工作綠卡一般要花三千到五千美元,一個L1經理人員跨國調動或投資移民,可能要花兩萬到三萬美元。在中國辦理綠卡,收費標準由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出台核定,目前統一標準還沒出台,收費由各個地方掌握,但需經省財政廳核定。收費應該合理不會高。中國綠卡申請一般不需律師參與,無律師費可言。在實際辦理過程中,可能會碰到不規範收費或暗箱操作的現象。

  永久居民和公民的差別

  國內的很多人認為:永久居民(綠卡)除了沒有選舉權外,其它的權利和公民是一樣的。這種看法不全面。在美國,美國公民身份較之綠卡有以下一些好處:

  1. 公民護照比綠卡好用。由於美國與很多國家有互免簽證的協議,持有美國護照到其他國家旅遊更加方便,而且會獲得當地國和使領館更多的保護。當然,這種情況在阿拉伯某些地方會適得其反。 

  2. 美國公民成年後可以為父母,兄弟姐妹申請移民;而永久居民就不行。

  3.美國公民享受更充分的政治權利和人身保障。公民一輩子住在海外,也不會失去身份。但綠卡人士,就不宜海外居留太長,一般不要超過一兩年,否則永久居民身份可能要失去。公民即使犯罪違法也不會被遞解出境,但綠卡持有者無此豁免。

  4.美國公民在申請養老金、救濟金、其它社會福利條件方面更有利。綠卡持有者離境超過六個月,養老金就可能被止付。被遞解出境,養老金就會被取消。美國公民無此擔心。

  5. 美國公民的就業機會更多。許多敏感部門和關鍵職位,如官方軍務,國防外交,高科技和核心實驗室,嚴格限於公民。像監獄看守,巡邏警察一類低職務也是公民優先。

  美國移民法的程序,永久居民一般要在持有綠卡5年後可以申請歸化入籍為美國公民。如果是美國公民的配偶,持有綠卡3年並維持婚姻關係可申請歸化入籍。申請歸化入籍的個人必須提供持續居住美國且在持合法居民身份的5年內至少住滿2年半的證據,若在美國境外居住滿一年以上則不符合持續居住的規定。申請人同時也要表明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質,任何造假的記錄都有可能導致喪失歸化入籍的資格。歸化入籍時,申請人必須宣誓放棄對原屬國家的一切效忠行為;支持和捍衛美國憲法和法律;宣誓效忠美國;需要時積極服務於美國。同時,公民也有義務擔任陪審團員,進行登記、表決和其他服務。

  由於美國公民比美國綠卡持有者享有更全面,更充分的權利。所以絕大多數的美國綠卡持有者都會選擇最終歸化為美國公民。在中國,公民遠沒有綠卡人士自在逍遙,所以很少外國人會選擇入籍為中國公民。

  一點思考

  中國人民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民。善良的人民對權利太輕率,而對權力太縱容。正是這種輕率和縱容導致了中國幾千年來公權力的傲慢和顛狂。

  綠卡出來了,外國人會更多地進來,與此同時,中國國民也會更多地走出國門。國際交流是好的。只是希望,我們在引進外國資金技術的同時,也能夠引進更多的人權觀念和人文主義關懷。沐浴著更多的普世價值,借著人文主義關懷,但願當政者能謙抑權力,哀惜民生,善待國人。也希望善良的中國人民要果敢堅定,懂得為權利去奮爭,去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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