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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經菩薩戒之十重戒

定弘法師主講  

(第六集)  2015/5/13  

講於揚州鑒真學院  檔名:B01-15-32-006

我們一起合掌,三稱本師及開經偈。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三聚淨戒難得聞。經於無量俱胝劫。讀誦受持亦如是。如說修行者更難。

諸位法師,諸位蓮友,大家好。大家請放掌。

我們繼續來學習《梵網經菩薩戒本》。今天早晨我們講到「十重戒」裡面的第六條:

【說四眾過戒。】

只是剛剛講了一個題義,還沒講完,我們就接著講制戒的意義。這條戒的制意就是說:大乘菩薩的七眾弟子,都是同法同理。

同法是什麼?就是大眾都是依三師授受,得到的都是三聚淨戒的戒體,就等於是兄弟一樣,應該彼此互相的尊重、護念。同理是什麼?就是既然受了菩薩大戒了,就是要以無上佛果為我們修行的目標,要修中道第一義諦之理。

「中道」就是不偏空,也不偏有,空有二邊都不著,名之為「中道」。這是講到天台空假中三觀。所謂「空觀」就是觀一切法空。我們在「五重玄義」裡面,對這個義理有所開解。宇宙萬法從哪裡來的?佛告訴我們:宇宙萬法「唯心所現,唯識所變」。這個心就是我們的真心,真心有能現的功能,但是真心之體是空寂的、清淨的。但是它又能夠隨緣妙用,隨著眾生起的念頭而變現出宇宙的萬有。從體上講是空,是本自清淨的。從相上講是假。為什麼是假?因為它沒有實體,是從眾生念頭裡面產生的世界、產生的眾生,所謂「從空出假」。菩薩了知一切法當體即空,一切法宛然存在是妙假。不偏於空,所以能行菩薩道,普度眾生;不偏於假有,所以能斷一切煩惱,斷一切執著,正契合《金剛經》裡面所謂的「離一切相。修一切善。」這樣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就是能夠證得圓滿的無上佛果,這就是所謂的「中道第一義諦」。

這是我們大乘菩薩所修的,基礎就是我們受的三聚淨戒,所以我們都是在同一個菩提道上修學的,因此就要互相護念,所謂「善友為依」。如果彼此不和、鬥爭,甚至互相說對方的短處,揭發對方的這些過錯,在近的來講,就損害了我們的菩薩戒體;在遠的來講,就損害了整個佛教。所以佛就要制定這條戒,不準說四眾過。

蓮池大師在《梵網菩薩戒義疏》的《發隱》,就是他註解智者大師的《義疏》,作為《發隱》,等於一個演義了。裡面提到「內全僧體。外護俗聞。」這是講出家眾。在僧團裡面我們要修六和敬,縱然我們有過失,都不可以對外去宣傳。因為我們畢竟都是凡人,還沒有證得聖果,誰敢說自己沒有過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我們就有護持的必要。在僧團裡面,我們就要彼此的來護持,對外不要宣說僧眾的過錯。因為對外宣傳僧眾的過錯,連整個佛門都會受到恥辱。中國有句古話都是這麼講:「家醜不可外揚。」所以菩薩,包括在家的菩薩,那都是佛的家庭裡面的一個成員,家庭成員,都要注意到「家醜不可外揚」的。見到某人有過,我們可以善意的、私下的去勸導,循循善誘,令他能夠生起慚愧心,能夠悔過自新。實在他不肯悔過,自有僧團如法的治罰。

所以僧團的羯磨法事確實都很有必要去提倡,因為什麼?這裡頭就很多專門治罰不聽話的人的這些羯磨法事,像「呵諫羯磨」等等,這些就足以能夠令不如法的僧人,在被處罰的時候感覺到難為情,因為這是依靠僧團的威勢,團體的力量,令他能夠改過自新。所以僧團作羯磨的時候,沒有受具足戒的人是不能參加。而且比丘作羯磨,比丘尼是不能參加;比丘尼作羯磨,比丘也不能參加,都要遣出去。這些都是對僧團的保護。好,制戒的意義就講到此了。

下面我們隨文釋義。首先。

【若佛子。】

這是標出能犯之人,是已受菩薩戒得戒體之人。下面所說的是序事,先講「不應」。「不應」裡面分兩小節,先說事,就是不應該做的事。

【口自說出家在家菩薩比丘比丘尼罪過。教人說罪過。】

就是菩薩佛子向未受菩薩戒的人,說大乘七眾菩薩弟子之過。就是出家在家菩薩,就包括七眾。還有比丘、比丘尼,把他們倆單獨列出來,這是指沒有受菩薩戒的,只受了小乘的具足戒、聲聞戒的,但是他們因為是住持僧寶,關係到法門的興衰,所以就跟菩薩七眾弟子是一樣,也不許說他們的罪過的。

尤其是在末法時期,所謂「法賴僧傳」,佛法二寶是所弘之法,要靠能弘之人。比丘比丘尼就是能弘法之人,所謂是紹隆佛種、弘法利生之人。「紹」就是繼承,繼承佛的遺教;「隆」就是興隆,將佛的遺教發揚光大。這是我們出家眾的使命,我們要把它承當起來。所以我們要好好的修行,要好好的持戒,要給世間人做好榜樣。在家的同修看到出家眾如果有過失,如果彼此信任,可以互相的勸諫,但是是屏諫,就是私下諫,不是公開的批評。如果這個關係並不是非常密切的,因為儒家也講信而後諫,彼此沒有那個信任度,那就不可以勸諫,不符合禮,這世間的禮也是要講求的。《弟子規》上面也講到:「親有過。諫使更。怡吾色。柔吾聲。諫不入。悅復諫。號泣隨。撻無怨。」

這佛門的倫理,我們一般講「七眾」,在上位的就好像長輩,在下位的好像是晚輩。佛門這個倫理的建立,跟世間倫理不一樣。世間的倫理講「五倫關係」,是用血緣關係來建立的,至親的就是父子,父母跟子女,然後有兄弟,有夫婦,這是家庭內部的三種關係。家庭外面的有君臣,就是現在講的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還有朋友。父子、兄弟、夫婦、君臣、朋友,「五倫」。「五倫」講究「十義」,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義婦聽,君仁臣忠,長惠幼順,長幼有這個序,十義。就是五倫關係當中,你是哪一種角色,就要盡自己的本分和義務,這是儒家為我們建立的世間的倫理。

佛家也建立了倫理,不是以血緣關係建立,是以戒臘,依你所受的戒體而建立的倫理。所以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這七眾的關係。受了比丘具足戒,這屬於師位,叫人天師表,這等於是最高級的一個位次,受了比丘具足戒。這個都是以聲聞的戒律建立的。菩薩戒也要尊重聲聞的律儀,因為本身菩薩戒裡頭,三聚淨戒就有律儀戒,所以它不能壞聲聞的律儀。因此按照戒臘排,比丘仍然排在第一位,然後是比丘尼。比丘當中也是按戒臘排,是依你受了具足戒那個時間點,誰的戒臘高,就排在前面,不是按照年齡排。比丘尼亦復如是。然後到式叉摩那,式叉摩那是女眾出家受了沙彌尼戒以後,到了十八歲,要請僧團裡面給她作一個羯磨法,給她學法的資格,所以式叉摩那也叫「學法女」,十八歲以上就可以了,學兩年,隨學比丘尼的戒法。這樣兩年之後,二十歲就可以受具足戒,式叉摩那的戒體,是跟沙彌尼戒體是一樣的,只是她有僧團給她作了羯磨法,所以她的排列就高了,她就排在沙彌之上。所以式叉摩那,然後再到沙彌,沙彌是男眾,沙彌尼是女眾,這是出家的五眾。再有優婆塞、優婆夷,就是在家的男眾、在家的女眾。這七眾的弟子依照戒的這樣的一個順序排下來,佛門的這個團體才叫做如法。

菩薩戒的人,蕅益大師在註解輕垢戒裡面第三十八條,「不如法次第坐」,這個輕垢戒,特別就講了很大一篇的論述。佛門的倫理,演海法師還跟我講,說他現在準備做研究生的論文,就做佛門的倫理,這個確實是很好的參考資料。他講到,縱然你受了菩薩戒的比丘尼,對一個沒有受菩薩戒的比丘。百臘的比丘尼,菩薩戒也是百臘,對二十歲剛剛下了戒壇的比丘,初戒比丘,都要頂禮、供養、請另坐,就是修八敬法。半月半月到僧團裡面請教戒,不準罵謗比丘等等,否則都要結罪。式叉摩那,百歲的式叉摩那,或者菩薩戒也是百臘,但是她的聲聞法裡頭的身分,是式叉摩那,對於二十歲的比丘尼,剛剛下戒壇的,也是頂禮、供養、如事師。依次下來,百歲的沙彌,也沒有受具足戒的出家三眾,都是按年齡來排列,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都按年齡排列。百歲沙彌,菩薩戒也是百臘,對於十八歲的式叉摩那,都要頂禮。她死了以後,對於式叉摩那的塔也要頂禮。比丘尼對比丘亦復如是。如是這樣下來,沙彌尼、百歲沙彌尼,菩薩戒也百臘,對於沒有受菩薩戒的八歲沙彌也要頂禮,因為沙彌,八歲就可以當沙彌了,就可以受沙彌戒了。優婆塞,在家的男居士,百歲的優婆塞,菩薩戒也是百臘,對於八歲的沒有受菩薩戒的沙彌尼,也是一樣要頂禮。優婆夷和優婆塞之間,就不用頂禮了。所以這就是佛門七眾的倫理關係。

這所謂倫理,就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個倫常正了,法門就興;倫常不正,這法門一定是衰。因為什麼?肯定有鬥爭,肯定有不和,誰也不服誰,因為沒有個標準。所以戒律裡面就包括倫理道德的教育。倫理就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道德就是你在這個關係中,應盡什麼樣的義務,還有你自己要守什麼樣的戒律,這都是道德的範疇。這個跟世間儒家所建立的倫理,精神都是一樣,只是方式方法不一樣。這些我們都要慢慢的去推動,去提倡,這樣法門才能夠興起來。

當然如果是在上位的人,譬如說比丘、比丘尼,更要做個好樣子,才能對得起你身上穿的這件袈裟,因為下位的人,把我們恭敬、尊重,假如我們沒有實德,就虛受供養,那個名字也成了虛名。這個比丘的名分,就當不起來了,當不起,就像《了凡四訓》裡面講的,世間多有享盛名而實不副者,多有奇禍。為什麼有的人他突然之間車禍就死掉了?或者地震就死了?奇禍發生在他身上,為什麼?名不符實。名不符實,鬼神都動怒的,護法神就不護了。邪魔外道這些鬼神他們就會上來了,就有可乘之機,我們的福報很快就消盡了。所以我們作為出家眾,能夠名符其實的話,就是要學戒律,沒有戒律就名不符實。如果沒有戒律,倒不如就還俗。為什麼?不要虛受供養。你又想我不想還俗,不想還俗就好好學習戒律,好好學習戒律就有功德,也堪作大家的福田。所以我自己到台灣去學戒,這幾年就學得很認真,因為這個道理我搞清楚了,真的是分秒必爭。戒律,戒本上都講「戒如海無涯」,學的東西太多了,這不學也不行,因為佛制比丘,五夏以內要專精戒律,五夏以後方許聽教參禪,這是佛的規定。所以戒是必須要學。

學到什麼程度才算是畢業?律上也是有標準,就是你能夠誦戒羯磨,這些法事都會,才可以畢業的,你那個戒本不會誦就不行。我們不僅要誦比丘戒,還要誦菩薩戒,兩本戒本必須得會。作為比丘,還要誦比丘尼戒,為什麼?因為比丘是比丘尼的師位,我們做人家的老師,你要是對人家戒法都不懂,你怎麼做人家老師?所以這比丘尼戒,我們都背過的,這是我們的依止和尚要求的。雖然不如比丘戒本那麼熟,至少我們不是外行,講起來都懂。至少這個《四分律》廣律要閱一遍,南山三大部要研讀一遍,對每條戒開遮持犯都要了解,這叫畢業了。自己的行持,還有護持僧團,你就懂了,這樣子你就沒有虛受供養。

所以當我們懂得這個道理,好好的去學,僧團裡面彼此要護念,給人時間去成長。不能說你怎麼還不學?你看你現在犯了很多過錯,說四眾過,這就不好。所以這是就像個大家庭一樣,佛門裡面就是大家庭,大家就是要好好護念,我們彼此尊重,外面的人才能尊重我們。我們家裡頭的人不和,外面的人就看不起我們佛門裡面的人。所以古人也說:家和萬事興。我們的佛門大家庭裡面,大家都要和和睦睦,互相的護念。當看到有人有過失,我們不說,我們還是那麼好好護念,他會生慚愧心,你看我有這樣的過錯,人家都不講我,人家給我時間成長,給我時間改過自新,他心裡就有生慚愧,他自然就會改過自新。如果你說他的過錯,他就跟你起角力,逆反,有可能他就不肯改這個過。所以我們不能口自己說出家在家菩薩、比丘比丘尼的罪過,也不要教人說罪過。如果教人說罪過,令自己得利養,一樣是犯重罪的。假如說教人說罪過,自己沒有得利養,就是對自己沒什麼好處的,這個罪就輕,所以教人說罪過裡頭就分兩種,有輕重之不同。

下面經文是成業相:

【罪過因。罪過緣。罪過法。罪過業。】

這是菩薩說四眾過的罪業之相。第一,「罪過因」,就是動一個念頭,要想說某一個佛子的罪過了,這就已經入了犯科。下面,「罪過緣」,就是找出這些種種幫助自己說四眾過的緣。例如找人家可疑的這些行為,找一些資料揭發人家等等,這都是說罪過的助緣。說罪過的法,這個「罪過因」「罪過緣」「罪過法」「罪過業」,蕅益大師說最好加個「說」字,這樣就比較清晰。你看「說罪過因」「說罪過緣」「說罪過法」「說罪過業」。說罪過的法是什麼?就是他找出種種的方法,例如在菩薩十重戒當中,他去找哪一條這個人犯了,或者是四十八輕戒裡面,他犯了哪一條?是犯了根本的,還是犯了未遂的?他就在那裡研究了,找材料了。說罪過業,就是自己把它講出來,講得很清楚很明白,聽的人也聽得很清楚很明白,就是前人領解,領會、了解,這就犯了這條戒的根本。

下面,明應,應該做的。前面是不應,現在是應:

【而菩薩聞外道惡人。及二乘惡人。說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慈心。教化是惡人輩。令生大乘善信。】

這是屬於作持的部分。菩薩戒包括「止持」,包括「作持」,「止持」就是諸惡莫作,「作持」就是眾善奉行。以此止作二持來教化眾生,就是攝眾生戒,所以三聚淨戒都有了。「而」就是然而,菩薩聽聞到外道的惡人及二乘惡人。這個「外道惡人」,一般來講就是沒有來學佛的這樣的外道,這種說法不夠精確,應該是怎麼說?按照佛法的標準,「外道」是指心外求法,這樣的人叫外道,不管他是學佛還是不學佛。學佛的人,他也有的是心外求法。換句話說,他不明白整個宇宙萬物全是自己唯心所現。這個道理不明白,就往往就心外求法了。用這種解釋,這些人就太多了,心外求法的人很多,佛門裡面也有很多這種外道。所以嚴格來講,自己沒有真正了解佛法,沒有開悟以前,基本上都屬於心外求法的外道。所以自己沒有開悟,沒有真正明瞭佛法,說法就要非常謹慎,不能亂說,特別是不要隨便批評。「說佛法中非法非律」就是隨便批評,這一批評,可能批評錯了,就落入了說四眾過裡頭了,甚至可能是謗法了,後面第十條重戒就是「謗法戒」,「謗三寶戒」,都是重戒。外道。還有惡人是什麼?「惡人」一般是指一闡提,就是心裡沒有一點善根,對佛法沒有一點信仰,撥無因果,他不相信因果,現在這些人也很多。但我們關起門來,說他們是惡人,但對外你不能說他們惡人,要不他們人多。但是佛法裡就講,這是沒有善根的人,他不信因果,因果都不相信,那佛法肯定都不相信。

所以要別人信佛,首先從哪裡開始?要他們信因果開始。印光大師當年特別提倡因果教育,你看他印《了凡四訓》,印《安士全書》。《安士全書》上半部分,都是「文昌帝君陰騭文」的《廣義》節錄,就是廣解,安士先生的廣解。還有《太上感應篇彙編》。這三部書都是講因果的,他老人家印的書的數量,弘化社印的這個數量,比印佛經都要多好多倍。這三部書都不是佛教的經典,為什麼印這麼多?印祖就是用這種方便接引眾生,讓眾生先深信因果,然後他才能入佛門。

所以我十年前,就發願弘揚因果教育,當時在全世界各地,講一個專題,叫「因果輪迴的科學證明」。今天吃中午飯的時候,有幾位法師跟我講,他們以前就聽過,這十年前了,二OO五年開始講的。在祖國大陸跑了不少地方,在廈門,那時候剛好廈門大學請我做首席金融教授。濟群法師,當時他是閩南佛學院的教務長和副院長,他是我學佛的啟蒙老師,跟我關係很好,他就請我在閩南佛學院,對五百多師生,就講這個「因果輪迴的科學證明」。還有其他地方,包括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巴黎的總部,有跟下面一千多人,講這個「因果輪迴的科學證明」。當時也有不少的影響,都是用科學的方法證明,確實有因果,有輪迴。還有《了凡四訓》,現在有好幾家大學的商學院請我去講課,因為我原來是商學院的教授,現在雖然出家了,他們還記掛著我原來的身分。我到商學院講什麼?我講《了凡四訓》。前幾天就在廣州中山大學,中山大學原來就聘我做客座教授。嶺南學院也是我的母校,我在那畢業的。兩位教授,有一位是嶺南學院的副院長,鄒建華教授,就特別跑到台灣,我在那學戒,他帶了一個團去台灣,就請我在台灣台中的東海大學,跟他們上了一堂課。

然後前幾天就在廣州,他們也安排讓我講了一堂課,就重點講《了凡四訓》,鼓勵大家來學《了凡四訓》。學《了凡四訓》能夠成為經營之聖,就像日本的稻盛和夫被譽為是經營之聖,創造了兩家世界五百強的企業。日本航空公司,二O一O年申請破產,結果稻盛和夫受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的祈請,入主日航,擔任董事長。用了一年的時間,把日航扭虧為盈,成為了三個世界第一:世界利潤第一、世界準點率第一、世界服務第一。所以大家都公推他是經營之聖。他告訴大家,他所用的就是《了凡四訓》,他深受他的老師安岡正篤先生的影響,安岡正篤先生是漢學家、陽明學家,就是我們中國明朝王陽明先生的思想,心學的代表人。了凡先生這個立命之學,教我們如何認識因果、改造命運,這些都要我們大力去提倡。尤其是我們法師,要繼承印光大師的這個遺風,要大力的推動因果教育,這是幫助和諧社會,幫助振興我們的民族,使到人人行善、社會祥和,法門就能夠興旺,佛教就能夠興旺。

遇到惡人來駁斥因果的話,要懂得怎麼樣子去跟他們解說,自己要好好的學,傳統文化也要好好的學,佛法也要好好的學,因為我們是專職學這門的,我們如果沒有水平,出去外面跟人家講不出個四五六,人家就不服我們。你像那些大學的教授,他們也是很有智慧的,知識也很淵博的,你要是我們講的,他聽了,他覺得不怎麼樣,表面上還是很恭敬,但實際上都已經把佛法看低了。所以我們自己要有使命感,認真的去學習,這樣才能夠不愧於比丘的還有比丘尼的這種名譽,這是很尊貴的一種稱呼,天人師。

二乘惡人是什麼?這是在佛法裡面修小乘道,所謂「聲聞」「緣覺」這二乘,實際上都是屬於小乘。他們以自利為目標,認為斷見思煩惱就是終極了,能夠這一生出三界他就很滿意,他們不願意去勇猛的廣度眾生。這種執著於偏空的涅槃,在大乘法裡頭,這個成就就很小,佛會呵斥。像方等經裡面佛就彈偏斥小,就是呵斥那些安住在偏真涅槃的小乘。但是這種人依然是聖人,因為他們已經斷了見思煩惱了,佛有資格呵斥他們,我們不能夠呵斥他們的。我們呵斥,我們就等於也是謗僧了,而且謗的都是聖賢僧,我們只有尊重。只是不要去學這種小乘的這種小的志向,要以大菩提為自己的目標。但是他們都是人天福田,都可以做人天師表。但是他們由於知見的偏差,所以也會說大乘佛法的過錯。因此說二乘惡人,也會說佛法中非法非律。當然能說這種話的人,實際上,都是沒有真正證果的人,就是他在修,但是還沒有成就。修小乘的人,確實現在也有很多的這種人毀謗大乘的說法,說什麼《楞嚴經》是假的,《華嚴》非佛說,《起信論》是偽造的,種種的這些說法,甚至還有人說,這部《梵網經》不是羅什大師所翻譯的,這些都是在毀謗大乘。菩薩聽到這些人在毀謗佛法中非法非律,就應當常常生起慈悲之心,來教化這一類的外道惡人及二乘惡人,令他們生起大乘的善根、大乘的信心,這是菩薩應當做的事情,這是屬於「饒益有情戒」所制定的範圍。

蕅益大師還特別說到,佛法中罪過者,就是揀別不是外道的罪過,也揀別不是說犯邊罪之人的罪過。邊罪就是已經犯了四重,殺盜淫妄的重戒,就失去戒體,包括犯過逆罪等等這些。就像我們受比丘戒之前要問遮難,十三重難如果犯了的話,都屬於邊罪的範圍。意思就是不能再受戒了,就像死屍被拋棄到海邊,不能入佛法的大海。也揀別不是說已失了戒體人的罪過。所以說佛法中罪過,就專指說受了菩薩大戒的大乘七眾,還有受了具足戒的比丘比丘尼的罪過。說其餘人的過,這罪過就比較輕微。

下面是結「不應」:

【而菩薩反更自說佛法中罪過者。】

菩薩反而更加的自己來說佛法中的罪過,這樣的人,下面結罪,就是:

【是菩薩波羅夷罪。】

這裡講到的「佛法中罪過」,有講到佛,有講到法,又講到四眾,就包括僧,意思就是說佛法僧三寶的罪過。所以說四眾過,實際上都有毀謗佛法僧三寶,讓佛法以外的人聽到了,就生不起對三寶的信心,所以菩薩不應該這樣做。

下面我們來看結罪的重輕,請看這個表。這條戒具六緣成重:第一,眾生;第二,眾生想;第三,說罪心;第四,所說過;第五,所向人;第六,前人領解。

第一,講的是眾生。就是你是對一個眾生講。眾生也分上中下三境,就是三品。上境的指有菩薩戒的,比丘,有菩薩戒的,還有比丘、比丘尼。就是包括大乘戒七眾,小乘戒就是具足戒的比丘、比丘尼。如果說他們的過失就犯重,如果說無菩薩戒的,也無比丘、無比丘尼戒的這種人,就比較輕,犯輕戒,輕垢罪,對首懺。下境的眾生,剛才講了上境還有中境,現在下境的主要就不講人了,講鬼畜。有菩薩戒的鬼畜,鬼神和畜生道的,他們得了菩薩戒的,你說他們的過錯還是犯重,這裡有小字:「但未必失戒。舊雲有戒無戒皆輕。」這是兩種判法不同,古來就是分兩派,就是智者、蓮池、蕅益,這是一派;還有法藏大師那一派。就新舊兩派,一般來講智者這派叫舊派,法藏大師的是新派,新也是唐朝時候的,就不是近代的。

我們現在因為蕅益大師特別的就是依止智者、蓮池,這樣下來的法派,所以這一派是比較的,現在可以說在律學上就比較普及,一般講戒都是用蕅益大師的,這樣註解了。所以蕅益大師所判的就是犯重,但未必失戒,因為它不同於前面的四重戒,殺盜淫妄這四重,如果犯了,就破根本,就失戒體。但說四重過相對比較輕一點,雖然也犯重,但是可以判他不失戒體,意思就是說,對首懺還是可以恢復戒體的,就不需要用取相懺。當然如果能夠取相懺,就更安全,更保險,就是犯重以後取相懺,就更加的保險。取相懺當中,蕅益大師特別的推崇,就是占察懺,就是依地藏菩薩所說的《占察善惡業報經》裡面所述的方法。

這部經分上下兩卷,上卷主要講懺悔法,還有占輪的相法,就用木輪顯相來顯示你有沒有得好相。如果能夠拜得清淨輪相,就是地藏菩薩給你印證,你可以說把罪業就是滅了,就可以重新去受戒,得戒體。如果是原來就沒有戒體,也找不到地方可以求受到清淨的戒體,《占察經》裡面特別的開許,可以先拜懺,得到清淨輪相以後,然後自受,就是自己在佛前自誓受戒,一樣可以得比丘戒、比丘尼戒。這是末法時代特別的得戒法,不是依白四羯磨得戒,而是依占察輪相得戒。因為白四羯磨得戒的,在末法時代基本上就很難了,因為那個緣很難具足。所以蕅益大師講,南宋以後,基本上我們祖國就沒有比丘,就沒有真正得比丘戒體的比丘。可能南傳的國家,像泰國還有,所以我們清公和尚還特別跑到泰國去,受的南傳戒。弘一大師當年也是很希望到泰國去受戒,想把戒體傳回來我們祖國大陸,可惜沒有成行。現在台灣有,但是在中國這裡好像還沒有。所以當時,弘一大師也是特別的,提倡、勸導大家,依這個占察輪相得比丘戒體。

這就是說多了,拉回來。所以如果沒有比丘、沒有比丘尼戒的,這基本上就屬於這一類。說他們的過,實際上犯的也不算很重的,如果有這個戒的,那犯的就重。當然我們剛才早上有讀到《十輪經》的經文,即使是對無戒的比丘,就是名字比丘,都要尊重,因為他們都可以做人天善知識。更何況只要他知見是正的,他就可以教導人。如果是下境,就是鬼畜、無菩薩戒者,當然,說他們的過錯,就犯輕。還有前人已經犯重的,這是對上中二境的眾生講,就是有菩薩戒的七眾,和有比丘戒、比丘尼戒的這二眾,假如他們犯了重,就是殺盜淫妄,包括菩薩的十重戒,犯重的,如果已經失戒體的,換句話說,他們只是名字菩薩,不是真實的,或者名字比丘,這個時候說他們過,就犯輕,輕垢罪。如果是他們還沒有失戒,或者失了戒,他重新再受,又得戒了,就是他們有戒體,你要是說他們的過錯,就犯重。

換句話說,這個戒體也是很重要的。現在我們要提倡推廣律學,律學有四個內涵:戒法、戒體、戒行、戒相。戒法我們都要學習,但是真正這個關鍵,還是戒體問題,所以得戒教育就非常重要。首先認識怎麼才能得戒體?自己有沒有戒體?當然這個裡頭有很多敏感問題,不能夠太過的渲染,但是還要說老實話。像弘一大師他就說老實話,他在有一次,別人請他到戒場裡面,跟新受戒的戒子們說:中國六七百年來就沒有比丘了。你看這話,挺打擊人了,我們剛受戒,你就說我們都沒有比丘了,就得不到比丘戒了。你們要受戒,必須要有比丘才能受戒,十師清淨。三師七證,十師,邊地都要五位比丘。

所以弘一大師就把這個老實話跟我們講,他鼓勵我們新受戒的戒子,就是兩條腿走路:一個要好好的學戒法,比丘戒、隨機羯磨,這些都要好好的學習,這樣才能夠有莊嚴的戒相;然後同時要勤求戒體。弘一大師跟蕅益大師一樣,提倡拜占察懺,這是唯一的一個方法,神州大地上沒有比丘,只有靠這個方法得戒了。所以弘一大師說,先有過渡階段,我們現在是名字比丘不要緊,然後好好的學戒法,勤求比丘戒體,得了戒之後,真正僧寶。當然比丘尼更需要,因為比丘尼是依比丘得戒的,二部僧來傳戒。首先在比丘尼的本部,也是十師授戒。受完戒之後,當天要到比丘僧團裡面,也是十師授戒。在同一個大界裡頭,同一個戒場裡面。結界也是,比丘比丘尼,結的界都要同一個界。結界要靠作羯磨,作羯磨也是要真正的得戒的人來作羯磨,才能夠結界成就。這麼多緣裡面,有一個緣不成熟,你就不得戒。固然有人的說,不是律上也講到說,我就是至心懇切的,我認為這十師也清淨,我認為什麼緣都成就,不是可以得戒嗎?那是在結界成就的基礎上。結界這是客觀因素,就是必須要有得戒的,具足戒的人,比丘尼,還有比丘,他結的界才能成就,這個不關你是不是至誠心的問題。假如這個界都結不成就的話,你再有至誠心,他緣還是不具足,缺一個緣,還是不得戒。

所以弘一大師才說,六七百年來,這個僧種就算是斷了。所以現在要慢慢把它恢復起來,一方面我們要大力提倡占察懺,這是得戒體的根本,恢復僧寶的根本。有了戒體,還要學戒法。要大力提倡戒法,要講這些比丘戒,講隨機羯磨,菩薩戒在家的人也可以聽。當然我們也要好好學,出家眾學了之後才能教導在家眾,乃至三皈五戒、八戒,這些我們都要學,學了要能講。五戒能講好就不錯,你看我們這講前面殺盜淫妄,講的內容就很多。五戒也是基本這麼講法的,只是聲聞戒和大乘戒稍有不同而已。這麼講了之後,大家才知道如何受持。所以這裡邊就講到這個眾生,就是主要是看有沒有戒體,有戒體的,你說他的過錯,犯重;沒有戒體,犯輕。

第二,眾生想。有戒無戒這六句,二重四輕,就是當疑僻這三個方面。有戒有戒想,犯重;有戒有戒疑,也犯重;其餘四個都是輕,有戒無戒想,無戒有戒想,無戒有戒疑,無戒無戒想,這說他們的過就犯輕垢。這就不展開了,因為大家已經訓練過好幾次了。

下面第三,說罪心。就是我說四眾過的那個心是什麼心,這是犯戒的一個業主。如有這個心,就會犯那個戒。沒這個心,其他緣成就,都不犯。什麼心?這兩種心,一個是陷沒心,一個治罰心。「陷沒心」就是欲令前人失名利等。就是一種陷害埋沒對方的這種心,讓對方失去名聞利養,不論你所說的是實是虛,只要你說了,都犯重,就犯這條,說四眾過的重戒。第二「治罰心」,欲令前人被繫縛等。就是你有一種想治罰對方,想令政府警察把他抓去,把他關起來,所以你去說他這種罪過。譬如說,說他貪污多少多少萬,說他偷盜多少多少錢,政府聽了就要抓他。這種治罰他的心,說這種人的罪過,不管你說的是正確與否,即使說正確了,還是犯說四眾過的重罪。有的人說,這樣的話,我是不是不說就等於包庇了?如果受了菩薩戒,你也知道對方受了菩薩戒,應該怎麼樣?私下裡面以善心勸導他自己悔過自新。可以勸導他自首,或者是把他偷盜的東西還回來,自己處理好,但是你不要去公開說他,否則就會犯這條戒。他的因果,他要自己去受。

第四,所說過。所說過就是你所說的對方他所犯的過錯,就要看是重是輕的罪過。如果是重名重事,這個「重名」,就是講那個罪名是重的罪名,就是波羅夷罪,有別於輕垢罪。「重事」就是這十波羅夷罪裡頭,哪一條的事。譬如說他殺人,就是犯波羅夷罪,你說他殺什麼人,把這個事也說了,叫重名重事。你說就犯重了。這裡也有六句,所謂重名重事,作重事說,或者作重疑說,就你疑他是不是犯了,不是很肯定,但是還是說了,當然一樣是犯重。作重想、作重疑,都是犯重。如果是重名重事,你作輕名輕事想,譬如他犯殺人了,這是波羅夷罪,但是你認為他只是殺一個畜生,或者覺得這是一個很輕微的,並不足以是作為重罪,你去說了,這就犯輕,因為你陷害人惱害人的那種意念比較弱。如果輕名輕事,作輕事想來說,犯輕;假如輕名輕事,作輕事疑,也是犯輕;如果輕名輕事,作重名重事想來說的,依然犯重。換句話說,你的意業是為主,你心裡怎麼想,你想的是重,就是犯重;想的輕,就犯輕。哪怕是他殺一個螞蟻,你認為他是犯了波羅夷罪,你到處跟他說,犯重罪了,破根本重戒了,到處說,犯重。

「罪事者」,這裡就解釋了,「殺盜淫妄飲酒食肉等事」。殺盜淫妄這屬於重戒,飲酒食肉這是輕垢戒。「罪名者,大則七逆十重」,還有「輕垢」,「小則五篇七聚」,這是比丘戒的範疇。「或說罪事、或說罪名,各有當疑僻六句」,這不展開講了。

下面,所向人。就是你對誰說,也分上中下三境。上中二境,就是無菩薩戒對無菩薩戒的人,說菩薩七眾的過,犯重;對無比丘比丘尼戒的人,說比丘比丘尼二眾的罪過,也是犯重。但是這個下境的,對沒有大乘的菩薩戒的,也沒有比丘比丘尼戒的人,就是說沒有戒的人,你無論是對一個有戒的人,還是對一個無戒的人,說那些無戒的人的過失,都是犯輕,因為損害的比較沒那麼嚴重。

好,我們再看第六,前人領解。如果你對他們說,用口業。說完了,就事遂。說完了當下,此時就結罪了,就是隨語結罪。「隨語語結,隨人人結」,就是你說完一句話,對方聽懂了,這句話就結了一個罪;再說一句,又一句,又有一個罪。聽的人,有一個聽懂了,結一個罪;兩個人聽懂了,結兩個罪。如果對方沒有聽懂,「若未解時」,只是結方便罪,還沒犯到根本。

這是講到結罪的重輕,下面講開緣。開緣之中,就是不是以剛才講的陷沒心講的,也不是以治罰心這種惡心說四眾過的,是一種好心。這裡說的說罪心是什麼心?若獎勸心說,這不犯了。什麼叫獎勸心?你為了讓他改過自新,獎勵他,勸導他,鼓勵他,這是好心勸導、勸諫,不犯。或是僧差的,就是剛才講舍利弗受僧團的差使,說提婆達多的過失,這是可以。還有「所向人。若向上中二境有大乘具戒者。如法說。」就是你所向的這個人,是受過菩薩戒的,還有受過比丘比丘尼戒的,你如法的說是為了利益他,這個都是幫助他懺悔、改過、修善,而且講的「實舉其過,令彼懺悔」,這是好心勸導,都是無犯。「若所說不實,自屬謗毀戒。」就是如果講得不真實的話,那麼就屬於自讚毀他,就是下面一條戒犯罪的內容了。好,在開緣方面,就除了這兩條開緣,就是獎勸心說,或者僧差說罪以外,其他的不開了,沒有別的開緣了。

我們再看底下第七條戒。三十一面倒數第二行,我們就一起念一下:

【第七自讚毀他戒。若佛子。自讚毀他。亦教人自讚毀他。毀他因。毀他緣。毀他法。毀他業。而菩薩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惡事向自己。好事與他人。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好。先解釋一下題義。「自讚毀他戒」。「自讚」就是自己讚歎自己,「毀他」就是毀謗譏笑他人。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毀謗他人,就可以把他人的名聞利養歸於自己了,譬如說某某法師不好,那法師的信眾就不供養那個法師,就供養我了,毀他是這個目的,貪奪名利。他不知道這個名聞利養是摧伏善根的利劍,摧壞自己的功德之苗。所以只有愚癡的人,才貪圖名聞利養。菩薩如果做這種事情,就乖違了菩薩道,違背了菩薩慈悲心腸,所以不能毀他。菩薩也不要自讚,自己讚歎自己,顯得傲慢。甚至被人讚歎的時候,如果自己默然領受,譬如說人家讚你:「你功夫很好!」你就在那裡不出聲,去接受人家的讚歎,這一樣是得罪的。應該怎麼說?應該謙虛的說我還差得很遠,不接受人家的讚歎。所以菩薩不做自讚毀他之事,自讚毀他是所犯之過,戒是能護之行,能所合舉就成自讚毀他戒。這條戒具足了性罪和遮罪。

大小乘上面講的這個有不同之處。小乘「自讚」犯的是小罪,第七篇。「毀他」犯得比較重,看毀他是毀什麼了。如果毀他是初篇的罪,自己就得二篇的罪;毀他二篇的罪,得三篇的罪;毀他三篇的罪,就得七篇。如果菩薩戒就不一樣了,菩薩戒,自讚毀他,就犯重,就是波羅夷罪。當然如果只自讚不毀他,或者只毀他不自讚,都沒有犯到重,兩個合在一起就犯重。

好,制戒的意義。菩薩應該謙卑,給大眾示現謙卑的樣子,應該說自己的過錯,讚揚人家的功德。就像印光大師開示裡面所說的,看別人都是菩薩,唯我一人實是凡夫,縱有修持,總覺功夫不夠,只看人的好樣子,不看人的壞樣子。要這樣的修行,最後才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如果現在反過來,要隱沒他人的好事,甚至毀謗別人的過錯,自己宣揚自己的功德、善行,這就完全乖違了菩薩「直心是道場」的這種精神了,破壞了菩薩行。所以這條戒都是由貪心、瞋恨心的煩惱引起來的。自讚就是希望得到名聞利養,毀他也有這個貪心在,也有什麼?瞋恨心。可能因為瞋恨,所以要毀謗別人。菩薩正要對治貪瞋的煩惱,所以用這個戒來對治煩惱。好,題義就講到此地了。

下面隨文釋義講這個經文。「若佛子。」這是標出能犯之人。「自讚毀他。亦教人自讚毀他。」這裡是開始講序事,敘說自讚毀他之事,分小三節。第一小節「不應」,「不應」裡面分兩小節。明讚毀,這就是剛才念的這一段,明,講明讚毀的這麼一個事,就是自讚和毀他。自己這麼說,或者教別人這麼說。如果是教人說的話,就分兩種情況,教人來讚歎自己、毀謗他人,這就犯重。因為自己就會得到名聞利養,倘若只是教別人去讚歎他自己,不是讚歎我自己,是讚歎他自己,而且毀謗別人,這就犯輕垢罪,所以有一點這樣的區別。底下講第二小節,「成業相」。就是「毀他因。毀他緣。毀他法。毀他業。」「毀他因」就是動了自讚毀他的念頭,意圖都是在謀取名聞利養。「毀他緣」就是用種種的助緣,去助成自讚毀他之事。例如,見到人家小小的這些過錯,把它記錄下來,寫成材料,就準備將來要毀謗他,這是助緣。「毀他法」就是正式的向別人宣說,某某人做了什麼惡事。也向別人宣說自己有什麼好處,有什麼功德,自讚。你向他說,對方如果能夠聽明白了,領解了,這個自讚毀他的業就成就了,就屬於犯根本了。這裡講「毀他因」「毀他緣」,其實具足來講,應該說「自讚毀他因」「自讚毀他緣」「自讚毀他法」「自讚毀他業」,這樣就對了。但是古德也有解釋說:「自讚」和「毀他」裡面,毀他的業比較重,所以講「毀他」就已經包含了「自讚」,就是舉重來含攝輕的。

好,下面來講「明應」。剛才那段是不應,現在應。應該做什麼?「而菩薩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惡事向自己。好事與他人。」這是菩薩應當做的。做什麼?應該廣為一切眾生來領受別人所加的毀謗恥辱,就是代眾生之辱,代眾生苦。「惡事向自己。好事與他人。」菩薩要把一切的惡事歸向自己,不好的結果自己去承受,一切的好事都應該讓與別人,這是菩薩的心腸。蓮池大師的解釋裡面他提到「代眾生受毀辱」,就包含了不奪受眾生的讚歎稱譽。意思就是說,菩薩對於眾生的讚歎、稱譽,不可以默然的領受。默然領受了都入犯科,當然犯輕垢,但是也是這條戒所含攝的。當然更不能說自己沒有那種功德,把人家的功德據為己有,那恰恰就相反了。過去孔老夫子有一次就聽到這麼一件事情,說有個國君,他的臣子就想幫這個國君去治理水患、水災。這個臣子到了那個地方,就問當地的人,當地人就告訴他,這個事情很簡單,你只要去祭祀那個水神,就不會有水患了。結果這個人就去祭祀水神了,果然水患就消除。國君就大大的讚賞他,賞賜他很多東西,結果孔子就問他,你是自己想出來的辦法,還是別人說的辦法?他就說,這是我自己想出來的辦法。孔子就說了,這個人很快就要家破人亡。果然不久之後他就被罷官了,後來就是等於也是很不幸的結局了。這是什麼?就剛才講的《了凡四訓》的那句話,享盛名而實不副者,多有奇禍。自己沒有那樣的智慧,拿別人的智慧自己去邀功,去領賞,實際上大大的削減了自己的福報,福報享完就沒有了。

所以菩薩不會這樣做的,菩薩是反過來,即使自己有功勞都要功推於人、過歸於己,這才是菩薩心腸,就是所謂「惡事向自己。好事與他人。」

下面,結「不應」。「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這是總結上邊所說不應該做的和應該做的,就是止持、作持。總結就說,如果自揚己德,自己宣揚自己的德行,隱沒他人的好事,令別人受到毀辱,這正是自讚毀他。底下就說結罪,「是菩薩波羅夷罪」,這就犯了自讚毀他的根本波羅夷罪了。好,這是解釋了經文。

下面我們來看這條戒的結罪重輕。這條戒具五緣成犯,五個條件具足就犯了。第一,是眾生;第二,眾生想;第三,讚毀心;第四,說讚毀具;第五,前人領解。我們先看第一個條件,「是眾生」。就是你對的眾生講。什麼眾生?分三品,上境、中境、下境,這個之前都講過了,我們就快快的過一遍。上境的眾生,就是父母師僧。中境的眾生,就包括人道、天道。下境眾生就是一切鬼畜,對他們講。如果對上境的人講,自讚和毀他,就犯重。中境的亦復如是。對鬼畜自讚毀他,就犯輕。

「眾生想」,它也是上中境合在一起了,因為都是犯重的。上中境的眾生,上中上中想,犯重;上中上中疑,犯重;其餘四句都犯輕,就是所謂的上中下境想、下境上中想、下境上中疑、下境下境想,這都是犯輕的。那有的說,下境上中想也會犯重,就等於說,三句是重,三句是輕,就看個人的判法了。不同的律師,判罪總是有不一樣的。對於現在末法眾生來講,我們當然法要嚴格的說,判罪要從輕來判,就是基本上我們是用這種原則。從輕判就給他以希望,不要一下「你犯波羅夷了,你以後不可能再得戒了」,這樣就是太有點嚴。就有一類的眾生,有慚愧心的,可能就被拒之於門外。當然也不能夠隨便的,隨便的話這個法就衰了。所以要恰到好處,所以做律師是不容易的,你要判罪要判得恰到好處,對罪相要非常的明瞭。

好,下面第三,「讚毀心」。就是有稱讚自己、毀謗他人的心,這個才是業主。這個讚毀心就是欲彰彼短,想要彰顯他人的短處,使名利悉歸於自己,這就是犯的重戒的這個心。而不是為了摧伏或者是利益他人。好比說,對方很傲慢,你是為了摧伏他的傲慢,所以你故意毀謗,或者是讚揚自己,為了把他壓下去,讓他能夠好好的去學佛。當然這種心是好心,不是一種鬥爭的心,鬥爭的心是修羅的心,跟人家爭高下,不是那個心。是看他有得救,故意用這種方式來折伏他的我慢,這樣的利益他的心是可以的。所以折伏對方、利益對方,這是可以。否則的話,還是一樣會犯重戒的。

第四個緣是「說讚毀具」。「具」就是具足,就是具足的來說這種讚歎自己毀謗他人的情形,這裡就蕅益大師給我們列了七種類型。第一,種性。就是種性的自讚毀他,或尊或卑,講我是尊貴的婆羅門種,我是出生於名門,你是首陀羅,卑下的,這是自讚毀他,從種性來講。一般講我們出身,從出身,以前講階級,你是貧下中農階級,最好的,你看你是富農,你是地主,這是從階級上也有自讚毀他,當然那個時代是非常特殊,剛好相反,這種都是種姓上自讚毀他。第二,行業的自讚毀他。譬如說我這個行業,我是幹銀行界的,我是政府的官員,你是掃垃圾的,清潔工,自讚毀他。還有技術工巧,譬如說我是會開飛機的,飛機師,你這是只會打鐵的,我的技術比你高,這上面自讚毀他。還有犯戒,過犯就是犯的這些過錯,有沒有犯戒,說你看我從來沒犯戒,你都犯了很多戒,這些都是自讚毀他。第五,結使。這講煩惱的輕重,說我的煩惱很輕,你的煩惱很重。還有第六,形相。形相的自讚毀他,就是說我長得很莊嚴,你長得很醜陋。第七,有總共七種。第七,善法的讚毀。就是說具與不具,就說我具足一切善法,你沒有具足一切善法,你做的都是惡法。這些自讚毀他的事情,不管說什麼這些自讚毀他的內容。

對方,就是第五個,「前人領解」,對方都了解了,都領會了,這是叫口業事遂,隨語語結。你說的每一句話,只要對方了解、領會,就犯重戒。兼制我們就跳過去了,時間關係就不談了。

這開緣要談一談,這條戒是有開緣的。第一,知彼少欲,護彼意故。就是知道對方是少欲的人,為了護持他的意願,而不讚歎他,這是不犯的。就是說護持他的這顆清淨心,你讚歎了,他心念就起伏了。你護念他,不讚歎。為什麼說這開緣?因為前面講的不隨喜他善,這方面也是屬於犯戒的。假如說別人有善法,我們不隨喜,都是犯輕垢罪。因為這個心都已經有嫉妒的問題了。其他的這些開緣部分,我們就挑幾條講。若為摧伏外道邪見,而自讚毀他,這是可以允許的。就是你是為了護持法門,人家來毀謗法門的時候,我們自己讚歎,讚歎我們自己,摧伏外道的那些邪見,這是可以的。總在你用心,自己知道,用心不正就犯戒,用心正的就不犯。

好,這條戒就談過了。下面第八條,「慳惜加毀戒」。好,我們來一起讀一下,三十二頁倒數第三行:

【第八慳惜加毀戒。若佛子。自慳。教人慳。慳因。慳緣。慳法。慳業。而菩薩見一切貧窮人來乞者。隨前人所須。一切給與。而菩薩以惡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錢。一針。一草。有求法者。不爲說一句。一偈。一微塵許法。而反更罵辱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先總說題義,名題,「慳惜加毀戒」。前一條主要是貪求利養,自讚毀他。這一條主要是慳惜,慳貪吝嗇不肯捨,也是貪、癡是犯這條罪的業主。慳惜的東西包括財物,也包括佛法。我們學佛、菩薩,菩薩道要修六度,第一是布施。這個布施,第一,財布施;第二,法布施;第三,無畏布施。這些我們都要去做的,如果不做,都犯菩薩戒。這裡就說到慳惜加毀,都屬於這個內容。菩薩沒有好好的修布施,反而對於來乞求財物的人、來求法的人拒絕,不肯布施他們財物,不肯對他們說佛法,甚至反過來還對他加以毀辱、惡罵、抽打等等,這個就是嚴重的乖違了菩薩的慈悲心腸,不符合以孝為戒的旨趣了。所以慳惜加毀是所犯之過,戒是能護之行,能所合稱叫慳惜加毀戒。這條戒也具足了性罪和遮罪兩種業。

在大小乘裡面有一點不同。在大乘戒當中不分親疏,凡是眾生所求都應該去布施。他來求財,我們有財就應該布施。他來求法,只要自己能了解的,都應該對他說法,不應當不布施。小乘唯獨講到這個,因為小乘本身,像比丘比丘尼這些出家眾,他的財就很有限。我們只有四事供養,嚴格來講,出家眾不允許捉蓄金銀錢財,否則也是犯戒的。所以我們只有衣、缽,這是我們的財物,其他的都不應該是自己所有的。出家人應該是身無分文才對,真正有德行自然有人去供養。所以在財布施方面,小乘出家眾就沒有講求。當然假如說有人需要,我們也應該自己所有的去分給別人。例如,律上也有的,遇到貧窮的人,我們應該分出自己的飲食,跟他分享。還有就是自己有筆墨紙硯這些東西,也可以給人家的。在布施法上,小乘也沒有規定,說眾生來求法,我不給他說就犯戒,沒有這樣說法的,除了對自己的弟子。如果師父沒有教導自己的弟子,這就會犯一個小罪。但是不給弟子財物,還是不犯。所以這是大小乘有不同的地方。

這個制戒的意義就是菩薩以利生為懷,應該做眾生不請之友,即使他沒有來求財求法,都應該主動的去布施。更何況他來求,就更應該布施。如果菩薩吝惜自己的財和法,不肯布施,反而生起厭煩的心,以瞋恨的態度毀辱謾罵,這就不能隨順菩薩三聚淨戒的戒體,違背了自己的菩提誓願,所以佛要制定這條戒。

下面我們來消文解釋,「若佛子」,這是標出能犯之人。下面,序事。「自慳。教人慳。」就是自己吝惜財物和佛法,或者是教人來為我去拒絕人的請求,人家來乞財或者乞法,你教人去幫我拒絕,這個就叫教人慳。「慳因」「慳緣」「慳法」「慳業」,這是講業相。「慳因」就是生起了鄙吝之心,吝惜自己的財法,不肯布施。「慳緣」就是用諸多的助緣來裝演自己。好像人家來求財,你就裝得很窮的樣子,這是裝演自己。「慳法」就是用種種的方法,人家來了,他來求財,你就裝聾作啞,環顧左右而言他,或者說有事了,今天不能再跟你聊了,甚至把人拒之於門外。人家來求法的時候,你不想跟人家說法,就裝糊塗,裝不懂,這都是種種拒絕人的方法。甚至罵對方,把人家罵走,甚至打對方,把人家打走,這都是慳法。還有「慳業」,就是前人領解了,知道你不肯布施,這個業就成了。

下面,「明應」。「而菩薩見一切貧窮人來乞者。隨前人所須。一切給與。」這是說明菩薩應當做的事情。菩薩見到一切貧窮的人來乞求,都要隨他的心願,盡量的滿足他,自己的所有一切都要布施。蕅益大師的解釋,說貧者有兩種,貧窮人就講兩種,一個是「貧」、一個是「窮」。「貧」是指貧於財物,「窮」是窮於佛法,把兩個字拆開來解釋也很好。無論是財物上還是佛法上的貧窮,那都是苦的,眾生是苦。所以這種人,無論他是什麼樣的人,是黃皮膚的還是黑皮膚的,是黑眼睛的還是藍眼睛,一切貧窮人來乞求,都應該隨他所需要的滿足他。實在是沒有就沒辦法了,只要有,要傾盡所有的給與。當然佛法來講,也是自己要了解,真正懂得,才能去說。如果自己不懂,一知半解,就不可以說,說了就誤導眾生。不懂,不說,是不犯。在菩薩戒經裡面,就是優婆塞的戒經,說菩薩優婆塞優婆夷,見到乞求的人,都要或多或少量力的給與。如果讓對方空手而回,我們都會犯戒的。這是指在家菩薩尚且如此,更何況是出家菩薩。學習佛陀大悲精神,更應該全力去布施。

好,下面結「不應」。「而菩薩以惡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錢。一針。一草。有求法者。不為說一句。一偈。一微塵許法。而反更罵辱者。」這是總結前面所說的止持、作持。說菩薩見到了來乞求財法的人,不但不去布施,反而以惡心、瞋心。這個「惡心」就是慳吝不捨的心、鄙視對方的心、愛惜自己的心。「瞋心」是自己不喜歡的人,生起瞋惱的心。一點財物都不肯布施,乃至於最微細的一錢、一針、一草,這是舉最輕的來比況重的。最微細的不肯布施,那何況更多的?如果遇到求法的人,不為他說一句一偈、一微塵許法,這是佛法中最少的。佛法是珍寶,非世間珍寶所能比擬的。因為世間的珍寶,最多只能幫助你解決現前的生活問題。但是佛法可以幫助你真正的離苦得樂,出離三界。哪怕聽到一句法,可能它就能夠讓你得度。所以過去菩薩為了半句偈,寧願捨身。所以來求法的人,他是有善根,菩薩應該尊重,應該愛惜,要多跟他講,除非他自己不肯接受。接受了,就好好跟他講。

所以我們這次來講菩薩戒,也是很歡喜。因為大家好學,好學我就要多講。能修大和尚今天陪我吃午飯,說您辛苦了,辛苦了。其實我們不辛苦,心裡歡喜。大家你看從早坐到晚,一天坐五個小時,定功都很好。那我們就得捨命陪君子,要不然我就犯菩薩戒了。

所以這是菩薩應該去多布施財物,多布施佛法。如果菩薩不這麼做,而反過來怎麼辦?反更罵辱者。不布施已經不對了,還為了讓別人趕快走,謾罵、毆打、毀辱,說出很難聽的話刺傷別人。譬如說,你看你就這麼窮,活該,誰叫你前世不布施財,你這生就得貧窮,你向我乞求,我就是不給你,諷刺、挖苦。或者說你看你這生愚癡,不懂佛法,就是前世沒有好好修行,說這些話來謾罵侮辱對方,這個就是結罪了。底下說的結罪,就是「是菩薩波羅夷罪」。就是慳惜已經不對,慳惜就犯輕垢,再加毀就結根本重罪了。

好,我們來看結罪的重輕。「此戒備五緣成重。」第一,眾生;第二,眾生想;第三,慳毀心;第四,示慳毀相;第五,前人領納。第一個因緣,第一個緣就是「眾生」,也分上中下三境,就是以有戒無戒來判的。上中二境的有戒的,他來乞求,你不肯給,再加毀罵,就犯重。下境的眾生無戒的,就犯輕。無戒的也包括是人,人裡面無戒的。這個「無戒」是指無菩薩戒和無比丘比丘尼戒。如果是來受了三皈五戒的,乃至今天受八關齋戒的,乃至於出家了受沙彌戒,還沒受菩薩戒的。他們都屬於這類的無戒者。所以這個「戒」是專指菩薩大戒,還有具足戒。

「眾生想」,就分六句,當疑僻六句,三重,三輕,如前說,這個就簡單帶一帶。就是眾生眾生想,眾生眾生疑。這個「眾生」,就是指這個有戒的眾生,就是上中境的,就是上中上中想,上中上中疑。還有下境的上中想,慳惜加毀,犯重。其餘三者犯輕,就是上中下境想,還有下境上中疑,下境下境想,這是犯輕。

「慳毀心」,這是業主,有這一念惡心。什麼是惡心?惡瞋吝惜財法,欲以打罵拒絕,正是業主,就犯這條戒了。若彼不宜聞法得財,宜見訶辱,就無犯。就是如果乞求的人,不應該來聞法,不應該得財,並且應該呵斥羞辱的話,不布施給他是不犯的。這種是什麼情況?譬如說,他是個惡棍,或者是個流氓,他來說你給我講幾句佛法,很傲慢,還要跟你要錢。這時候你給他呵斥,甚至羞辱他,等於說把他的這個惡心折伏,這種是不犯的。我們這個發隱,就是蓮池大師的發隱,我們就跳過去了。

還有第四緣,就是「示慳毀相」。我們有這個慳毀之心,做出慳毀的樣子。譬如說或隱避不與財法,把自己的財物藏起來了。或者是故意裝出我什麼法都不懂的樣子,就不肯布施財,不肯布施法。或言都無,說我沒有。或手杖驅斥,就把人家趕出去,用手推人家,用杖打人家,驅趕人家,呵斥人家。或惡言加罵,或自作,或使人打罵。自己動手,或者是叫家丁動手,把人家打罵出去。這些就正犯了此罪,這就犯重。求者三至,若不施者,也是犯重。這是說他來求三次,雖然你態度還是不錯,沒有打他罵他,但是你就是不給他,人家來求三次都不給。你不是沒有,你還是不給的話,這就犯重。但是《善戒經》裡面,這就是《優婆塞戒經》,說若方便慰喻,令求者不生恨心,就不犯,就是你沒有惱害他,你可能跟他解釋清楚,為什麼我不能給你,可能我有客觀的困難,拿不出這個錢,很真誠的,確實是實際情況,讓對方理解,不生怨惱,這就不犯的。

好,下面「前人領納」。知我慳吝之相,受我打罵之辱,隨事隨語結罪。就是對方能夠真明白,你真的不給他,慳惜加毀,你毀辱他。你罵了,他都聽明白了;你打他,他也感覺到痛,這是他領解。就隨事,隨你打他一下,結一個罪;或者隨他罵一句話,就結一個罪。若彼遣使求財請法,對使人慳惜,遙作訶罵,既非對面,損惱稍輕,就結輕。就是他來他不是親自來請法請財,派一個使者。你就是對這個使者慳吝,罵那個主人,就是遙罵,遙作訶罵。因為不是對面罵,所以對他的損惱不是那麼重。他還沒聽到,所以這就結得比較輕。有的判法就判這個還是重,但是不失戒。換句話說,要在四個菩薩僧前對首懺,這樣還可以恢復戒體。

開緣的部分,就是不與財的有這幾樣開緣。若自無,我自己沒有財,像定弘真的是身無分文,我也不捉蓄金銀。錢財大家如果供養我的,通常都是由居士們幫助,收集到基金會裡面。在香港,陳靜瑜居士在香港建了一個慈善基金會,叫做靈峰佛陀教育弘化基金會,專門來護持定弘。所以我們就按《四分律》,我們比丘就等於有執事人,這個執事人就是基金會,我們就不捉持金銀,這些錢就由基金會來管理。我的四事供養,如果我需要,基金會會提供,當然那是很少的,所以大部分都拿來做法寶,來布施。你要問我拿錢,我是沒有錢的,那就問基金會拿,基金會它有它的條例,政府有它的管制,是這麼一個問題。自無,我沒有錢,那就沒辦法。

或者是若求非法物,你跟我求的是非法物,就是不如法的東西。例如你要我拿點海洛因,我是沒有,有也不給你。非法物,若不益彼物,給你的東西對你沒好處的。譬如說你問我要個iPad,不給你。iPad你拿來玩殺人遊戲,不行,不給你。若以方便令彼調伏,他貪心很盛,拚命問我要,我就是不給他,調伏他的貪心,這是以利益對方的心,是可以的。但是自己沒有瞋惱,如果自己動煩惱了,那還是會犯的。就是有慳惜加毀的心,就犯了。自己不動煩惱,都不會犯。若彼犯王法,護王意故。他犯法的,譬如說他問我要的錢,是專門拿來從事非法的生意,不可以給他。

若護僧制。僧團有規定的,譬如說供僧的錢,應該僧人才能用。常住的錢,只能常住才能用。你不能說我跟常住借一百萬,然後拿去做生意,做完再還給你,不行,不能給。常住的錢只能常住用,俗人是不能用。而且常住他用途也要按律如法的運作,即使說這個常住的,大明寺常住,多出來的款項,或者多出來的食品,要分給別的寺院,那個寺院也是常住。那怎麼分?在大明寺我們要做個羯磨,集僧,打板集僧,所有的比丘全部集合在一起,大家做個羯磨,白二羯磨。說我們現在有的這些東西,分於濟助,就是救濟還有幫助別的寺院,要做個羯磨,大家同意,沒有意見,沒有人反對,羯磨成就,才能把這東西轉移他寺。

通常是食品,像我們正覺精舍都是,因為供養的,十方供養的食品很多,持戒的道場供養的東西很多。所以大家好好持戒,利養很豐富的,但是我們不要貪圖就是了,絕對不用怕說自己沒吃的。所以大家這麼多的這些,什麼南瓜、花生、白糖、大米,很多,怎麼辦?吃不完。做個羯磨法,供養比丘尼的道場,很多是比丘尼。比丘尼道場關門修行的,她們就供養少一點,我們就給她供養,因為她也是常住。但是不能說,今天我決定了,我是當家師,東西就可以送了,這就犯戒的。嚴格來講就犯盜常住物,那個罪就很重的。所以要如法如律,所以要護僧制,不能隨便說我給你就給你。出家人的錢財,一般不能夠給俗人,給俗人都犯一條小罪,這些都要懂。除非他是真的是要救苦救難的,救病的,或者供養父母是可以,供養叔叔伯伯都不可以,除非他是真的是貧窮,需要救濟,那是另當別論的。這是與財的開緣。

還有不與法的開緣,「若外道求短」。外道,就是他不信佛的人,他故意來挑釁,來說我們佛法中的過失,他想要了解多一點佛法,然後看看這佛法裡頭有什麼漏洞,來攻擊佛法,這就不要跟他講。還有若重病,若狂,他本身就已經是糊塗人,說也沒用,不要說佛法。若知不說,令彼調伏。就是他有我慢心,他求法不恭敬,可以不跟他講。因為他沒有恭敬的心,你跟他講他也聽不懂,白說,他還會慢法,他會有造過失。所以要調伏他的我慢,不跟他說。若所修法未善通利,就是自己所修的佛法,自己還不是非常的了解,還有些不通達,就不要跟人家隨便說,怕說錯,這是可以的。

「若知前人,不能敬順,威儀不整。」這就是剛才也有講到的,他不能恭敬、順從,就是求法他沒有弟子相,隨隨便便,不恭敬,威儀不整,就是沒有禮貌。所以你看我們講法,都一般要請師。叢林裡面特別注重這個規矩,請師都很隆重,你沒有這些規矩可以不說,當然也是可以說,就是看你自己了。他如果真的不懂這些規矩,而不是說真的有心慢法,是可以。他如果是知道這個規矩,他不肯這麼做,威儀不整,就不用說,因為佛法是尊貴的。「若彼鈍根聞深妙法,生怖畏心。」就是他不能接受大乘的這種大法,鈍根,聞深妙法的話他就生怖畏心。像《法華經》,你看五千人退席。為什麼?鈍根淺智,一乘妙法他聽不懂,他就覺得沒興趣就走了。走了,那就這種人他就是等於生怖畏心,他不想學,畏懼不前,那就不要跟他說,說了不就難為他嗎!

還有「若知聞已,增長邪見,或毀呰退沒」。如果你知道他是這麼一種人,聽到佛法之後他會增長邪見。譬如說你跟他講空性的道理,他聽了之後,什麼法都空,什麼都不用做了,回家睡大覺就能成佛了,增長邪見,你不要跟他說空性的道理。要跟他講什麼?講因果,講緣起法。佛法就是性空、緣起。他不能接受性空的道理,就跟他講緣起、因果,他就不會增長邪見,不會毀呰,不會生退沒心,就是退失他的對佛法的正信。「若彼聞已,向惡人說。」就是這個人,你知道他跟那些惡人有交往,而且很喜歡在那裡胡說八道,聽了點佛法一知半解,他就跟那些惡人說。然後讓那個惡人聽了之後,他也會謗法,或者是慢法,那就不要對這種人說了。尤其是戒律,像你看比丘戒,沒有受比丘戒的人,是不準看的。這是佛制這條規矩,就是怕我們慢法,而且輕慢了比丘比丘尼。所以佛制定沒有受具足戒,就不能閱具足戒的戒本,還有相關的這些解釋,就是維護戒法的尊嚴。包括菩薩戒,這個後面也有一條戒,專門就講到向外道惡人說千佛大戒,這也是犯輕垢罪的。所以這樣子他來求法,不跟他講,是可以的。所以這個是開緣。這個兼制我們就略過了,這是瑜伽,瑜伽戒本的。

好,我們就最後講第九條。還有一點時間,先開個頭。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我們來讀一下:

【若佛子。自瞋。教人瞋。瞋因。瞋緣。瞋法。瞋業。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善根無諍之事。常生慈悲心。孝順心。而反更於一切眾生中。乃至於非眾生中。以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善言懺謝。猶瞋不解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先說一下題義,這條是第九重戒,「瞋心不受悔戒」。「瞋心」就是指菩薩佛子,內心生起憤怒,而現行於身口。所以就是假如對方冒犯了我們,他如果知道自己的過錯了,向我們來乞求懺悔,我們就應該接受懺悔。假如我們不接受懺悔,而且反而還要起瞋恨心,表現在身口,就是所謂的「以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猶不息。」這樣子就會犯了這條戒,乖違了菩薩慈悲心、孝順心。所謂的「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瞋恨心一起來了,就能夠障礙菩提心,障礙我們的修行。而且跟眾生就結了冤讎,將來會冤冤相報、沒完沒了。所以瞋心是一個很重的煩惱結使,也是地獄的主要業因。因此佛要制定這條戒,幫助我們對治瞋心的煩惱。所以瞋心不受悔是所犯之過,戒是能護之行,能所合稱叫瞋心不受悔戒。這條戒也具足性罪和遮罪兩種罪過。

大小乘來講有區別。小乘的律儀方面,如果有瞋心,瞋恨別人,只犯第七篇的小罪。但是大乘菩薩是以慈悲為懷,以攝生利物為先,因此有瞋心,而且還不受人家懺悔,就深深乖違了菩薩道,因此這條戒是作為重戒。

制戒的意義來講。這個菩薩戒,它的核心精神就是孝道,所謂孝名為戒。菩薩觀一切眾生,如同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假如菩薩起瞋恨心,這就無法攝受眾生、教化眾生。所以《華嚴經》說道:「我不見有一惡法出過菩薩一瞋恚心。」這是佛講的:我沒有見到還有哪一種惡法能夠超過菩薩的那一念瞋恚心。換句話說,瞋恚的煩惱是過失很重的,因此佛要制定這條戒。這是簡單的把題義介紹。

下面就要進入經文,隨文釋義,但是時間到了,就留待明天。明天有這麼個安排,還是上午下午。但是下午我們的教務長演海法師說,大家可能有一些問題會問,特別是戒學方面的問題。大家如果有問題,不妨寫個紙條,請我們的義工來收一下。到時候我們明天下午,就是最後一個半小時,可以作為解答問題。因為我們還有,十重戒只是講到第九重戒,後面還有第十重戒,可能四十八輕就沒有辦法講了。我就明天把這十重戒講完,這也是菩薩戒裡面重要的部分。四十八輕以後有時間再跟大家講,這還留待下次有機會,要不然一次講完了。明天我們講完這個戒,就有時間我們還做一點總結,下午就可以以答問為主。還有一些遠地來的同修說,想要照相的,好像他們明天下午,可以一起照個相。

我們一起來合掌,恭誦迴向偈。大家請坐。我就念一句大家跟一句。學戒功德殊勝行。無邊勝福皆迴向。普願沉溺諸眾生。速往無量光佛剎。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薩摩訶薩。摩訶般若波羅蜜。

好,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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