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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共妻」的法律悖論|時事話題

10月14日,浙江財經大學的謝作詩教授在自己的博客中發出《「3000萬光棍」是杞人憂天》一文,此文認為,一切問題的本質都可以歸因於價格和收入問題,「光棍的存在只是增加女性的相對稀缺性、提高其價格,絕不意味著兩性市場就不會出清、就會出現剩男。」因此,性別失調問題就轉化成收入問題。謝教授提出解決「3000萬光棍」的性問題的方法可以是讓低收入男子「多人合妻」,甚至允許同性結婚合法化等。

幾天來,謝教授的「窮人共妻論」遭到了一片討伐,為此,他連忙又拋出了《寫給只會浮躁謾罵不會理性思考的人們》一文,以回應多數人的質疑。在其回應一文中,除了引用了幾個支持他的網友觀點之外,看不出多少新意,還是在強調「人類的一切關係,本質上都是交易關係。交易並非都體現在貨幣金錢上。婚姻是交易。」謝教授還提出新的道德觀,「不讓3000萬光棍有女人,使他們生活沒有希望,然後去強姦、砍人、爆炸(這裡強調只是可能性),難道這就是你的道德?你這是飽漢不知餓漢飢、站著說話不要腰疼,這才是天底下最大的不道德。」而且,「『一妻多夫』早就存在。國外有,例如印度就有。中國過去有,現在也一直有。」

對於謝教授的「人類一切都是交易」的論調,一些網友已做批駁,如「人不是數字,也不是你所謂的經濟」,其所謂的經濟學思路解決光棍危機,是「假設人沒有感情,只有工具理性而已。」退一步講,就當婚姻可以包含金錢等物質要素,有市場交易的成分,但由此也推不出幾個窮人加起來就可以娶一個老婆的結論來。幾個窮人的財富加起來固然會多一點,但怎麼能夠等於他們合在一起就可娶一個女人做老婆呢?不說理論上沒有根據,還有女方會願意嗎?對於那些「被多個窮人共著」的女性來說是否也存在著將女性淪為生產和洩慾工具的嫌疑呢?這不僅是對我國憲法和婚姻法所規定的男女平等原則的衝擊,也是對現代女性尊嚴的嚴重冒犯與失敬。再說,若真的「合夥娶老婆」,孩子算誰的,是不是都要去鑒定?沒有哪個男人會心甘情願地去撫養一個與自己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的。這正說明,人類婚姻家庭關係絕不等同於財產的交易關係。

謝教授反感談道德,但人類不能沒有道德,除非你不是人類。人類之所以比其他動物更高級是因為我們的獸性被倫理道德文明所約束。為了解決性壓力,就可以不再對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忠誠,做破壞家庭的「第三者」可以成為緩解性壓力的有利手段,這種突破道德底線的思維註定不能被人所接受。

至於說男人沒有女人,就會導致強姦、砍人、爆炸等犯罪增加,這更是謝教授的猜測而已。基於現代犯罪學,就強姦罪而言,沒有任何實證依據證明強姦犯大多是單身漢。法律界早有「熟人強姦」之說,卻從未見「單身強姦」說,不知道謝教授可否驗證一下。依據謝教授的邏輯,現行刑法嚴厲打擊的強迫女性賣淫恐怕連犯罪都算不上,甚至還是有益於社會的(為男人解決性需求)。再看看在反腐實踐中,那些比情人有多少的貪官往往都是「妻子不用」的。事實上,婚外性關係的存在本身就說明了,男人不是因為沒有女人而去找別的女人。

除了心理上和倫理上的障礙外,在實際生活層面,幾個男人與一個女人組成的一個家庭,肯定也是不穩定的。從兩性關係上講,在潛意識裡,男人天性就是有很強的佔有慾的,在幾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組建的家庭中,除極少數個案外,多數家庭必將因男人爭相佔有女人的爭鬥而發生家庭悲劇。謝教授舉到了解放前偏僻農村存在的幾個窮人共妻的事例,但其說服力有多大,恐怕連謝教授本人也感到心虛,只能弱弱地說說吧。若由此得出中國「一妻多夫」早就有,現在還有的結論實在過於草率。更不用說,社會中的那些不正常現象只要存在就是合理的,就要承認下來嗎?例如,吸毒販毒是典型的交易行為,難道我們因為有毒品類犯罪,就乾脆將它們合法化嗎?答案不言自明。

說到底,一夫一妻制本是社會發展過程中自然選擇的最佳生育和結合方式,也是我國基本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誌。從歷史上看,西方發達國家經濟實力再強大,選擇的依然是一夫一妻制,甚至於越是經濟發達國家越崇尚一夫一妻制。即使那些少數幾個承認同性戀的國家,與他們個人的財富多少也沒多大關係。

誠然,謝教授想用經濟學理論解決性與婚姻問題的動機未必不當,法律也的確不能一成不變,隨著社會意識形態和社會矛盾關係的發展變化,法律需要做出適當的調整,甚至改變。但是,人類法治經驗證明,良法的制定一定是建立在社會基本道德之上的,脫離社會基本德性的法律不可能被立法所通過。作為一名經濟學人,謝作詩當然不必熟知法律,但其所說言語至少不能表現得太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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